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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莎莎一直以来都看不上李国明,但是魏父和李父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好兄弟。

    刚结婚的时候两人就约定好,假如大家后来都生了儿子或者闺女,那就让下一代也做好朋友,把友谊传下去。

    假如正好生了一男一女,那就更好了,两家做亲家,亲上加亲!

    于是魏莎莎才出生的时候,两户人家就给两个小孩订了娃娃亲,李国明也从小就知道,魏莎莎将来要做他老婆。

    以前的孩子没有后来早熟,大约长到十二三岁,魏莎莎总算明白了老婆的含义。

    但她那时候还是个小孩子,也不太清楚普通的不讨厌和男女之间的喜欢有啥区别。

    魏莎莎从小和李国燕玩在一处,和李国明也有不少接触,只知道李国明不让她讨厌就对了。

    所以对这事也没有明确说过不乐意。

    等到了十五六岁的时候,魏莎莎情窦初开了,喜欢那种长得白白净净,戴着眼镜的男生。

    于是乌漆麻黑,牛高马大的李国明自然就入不了魏莎莎的眼睛了。

    加之后来魏莎莎没考上高中,和原主李国燕一起去纺织厂当了女工,眼看着是不可能再继续念书了。

    那李国明已经二十五岁了,正当年的年纪,自然就开始盘算着结婚的事情了。

    魏莎莎不喜欢李国明,也不明说,因为她还没有更好的目标。

    魏父在魏莎莎十二岁的时候因病去世了,家里的日子顿时就不好过了起来。

    但好在亲戚仗义,也常常接济母女俩,可到底和自己有钱不一样。

    李家父母都是双职工,李国明和李国燕也已经工作了,家里一直没有什么负担,倒还能攒下一些钱来。

    魏家不如李家好,但是李家人都喜欢魏莎莎啊,她要是嫁过去,肯定不会吃苦的。

    所以魏莎莎一开始聪明地没有说拒绝。

    就算她不喜欢李国明,谁能跟好日子过不去?

    但是自从魏莎莎进入纺织厂工作后就不一样了,她因缘际会认识了一个国营企业的职工,叫丁建华。

    那丁建华长得白白净净,戴着副眼镜,十足的干部相,正好是魏莎莎喜欢的类型。

    两人一来二去地就好上了。

    魏莎莎不肯和李国明结婚了,要跟着丁建华,两户人家为此好一顿大吵。

    可到底也是新社会了,所谓娃娃亲也不过是两家父母当年说说的,不可能像古代一样立字据。

    人家姑娘不愿意嫁,那你还能拿把刀架人家脖子上啊。

    于是李国明和魏莎莎就这样一拍两散,李国燕为了抚平哥哥的伤痛,马上又介绍了个对象给李国明,家里是开小旅馆的。

    也算是个体户了,虽然钱赚得多,但那时候的社会地位还不如工人高。

    李国明在魏莎莎之前结婚了,没两年就不干机修工了,转而去做服装批发生意,成了大老板。

    至于魏莎莎呢,和丁建华结婚后却没有那么如意。

    首先她自己就被婆家看不起,觉得她一个纺织厂女工高攀了国营企业的职工。

    丁建华又是一个妈宝男,老娘说的都是对的,根本就不帮魏莎莎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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