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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明岛中部,热带雨林。

    太阳从崇明岛的东部冉冉的升起,妖冶的阳光从热带雨林茂密的树叶丛里丝丝缕缕的洒下来,照亮了种种藤萝缠绕的大树底下的厚厚的落叶。落叶经年累月的在雨水的浸泡下,早就开始腐烂,可是尚未完全腐烂清洁,新的落叶又开始聚集在上面。于是,一年又一年下来,落叶层层叠叠的聚集,缓慢而又不行制止的逐层腐烂,发出难闻的臭味。

    **松软的落叶层,无论过往的行人何等的小心,一脚踩下去的时候都市发出一阵类似于某种动物放屁时的悠长的声音,绵绵不停。刚刚下过雨,有时候一脚踩下去,尚有可能会将脚掌深深的陷入落叶层里,而厚厚的落叶内里也不知道孕育了什么样的虫子,一不小心就会被咬到。所以,光脚走在热带雨林的落叶上面,绝对是很危险的,纵然蓝羽军的军靴显得很粗笨,很蹩脚,可是没有人敢轻易的将它脱掉。

    早晨的热带雨林静悄悄的,只有偶然有小鸟的啼声,虽然,如果留心一点的话,还能够听到希希索索的声音,似乎是某种动物从四周的地方爬过。熟悉热带雨林的人不用看也知道,那是蛇的声音。热带雨林什么工具都多,尤其是蛇类动物更多,在靠近水源的地方,如果不小心蛇的攻击,那绝对是致命的错误。

    “米呀……米呀……”降低而绵长地脚步踏在落叶层上发出的声音在密林里回响着。

    随着阳光的不经意的照耀。两个高峻魁梧的身影逐步的泛起在一条小河地旁边。两人都身穿蓝羽军水师陆战队的迷彩服,头上的钢盔上插着许多伪装用的碧绿的树枝,脸庞上也涂了许多黑灰相间的迷彩。如果不是两人的移动,纵然在三十米之外的地方也辨认不出来他们乃是活人。

    “咱们增补一点水。孟腊,你到上面去看看,小心那里的石头。我怀疑那里肯定有蛇。要是真的有,咱们今天地晚饭就不用愁了。”走在后面的蓝羽军水师陆战队战士朝四周仔细的看了看,声音有点嘶哑的说道,随手拔出了闪着蓝光的伞兵刀,然后将右脚提起来,将军靴上地蚂蟥都剔掉,顺手扔进去河水里。蚂蟥清理完毕,伞兵刀的刀刃上都是血,他随手拿起来蹭了蹭自己的迷彩服的裤腿。

    一丝阳光恰好顺着河流上方较量稀疏的树叶丛隙缝里洒下来,映照在伞兵刀地刀刃上。恰好反照在他的脸,显得老练而岑寂,脸庞上带着几道很显着的刀痕,眼睛里则带着一丝丝地岑寂和残忍的光线。

    “我们带着蛇继续往前走吗?洛岩大叔?”走在前面的水师陆战队战士名叫孟腊,年岁稍微小了一点。可是身手却十分的敏捷。他很快卸下背包,将偷袭步枪挨着树干放好,然后顺着河滨的石头爬上去。那些石头长年累月的生长在河滨,早就充满了湿滑的青苔,可是孟腊只是嘴巴里咬着伞兵刀。赤手的就爬上了岩石的顶部。

    那里果真有蛇。

    两条手臂粗地水蛇从岩洞里钻出来,攻击孟腊这个侵犯了自己领地的家伙。对于这些毒性不强的蛇类,孟腊似乎没有什么动手的念头。只是挥舞了几下伞兵刀,将两条蛇赶开。可是两条水蛇显然不太明确他的盛情,继续扑哧扑哧的吐舌火红的舌头,刷刷刷的钻过来。

    孟腊照旧仔细的看着岩石背后的情况,直到两条蛇都快扑到了他的身子上,他才敏捷的挥舞着伞兵刀,一刀从蛇头那里直插而去,然后顺手向下一拖,那条蛇就给伞兵刀带着直向下掉。啪的一声掉在下面的岩石上,脑壳分成了两瓣,蛇身还在拼命的扭曲摆动,蛇血甩得随处都是。很快的,另外一条蛇也被伞兵刀从中将脑壳割开,同样的掉在了下面的岩石上,两条蛇都以为是对方攻击了自己,临死之前展开了鏖战的战斗,可是随着蛇血流的越来越多,终于行动越来越慢,最后彻底的没有了声息。

    “吃蛇胆么?”孟腊从岩石上爬下来,经由两条死蛇的位置,朝下面做了个手势。

    洛岩摇摇头,自从进入密林以后,两人的食物险些都是蛇,什么样的蛇,有毒的,没毒的,清蒸的,火烤的,都吃腻了,蛇胆已经吃的不想吃了。再要吃,自己也要长得跟蛇胆一样了。

    “那里什么情况?”洛岩收起伞兵刀,随口的问道。

    他知道多数希望不大,这里除了树木和蛇,或许没有此外什么工具了。

    孟腊果真摇摇头,想要诙谐一下,可是始终诙谐不出来,老老实实的说道:“除了树,照旧树,树爷爷,树爸爸,树儿子,树孙子,全部都齐了。”

    于是洛岩点颔首,示意继续往前走。

    两人踩在**的落叶上面的脚步声格外的清晰,似乎惊扰了前进蹊径上的许多不知名的动物,他们纷纷的给这两个不速之客让开蹊径,因为他们看起来虽然沉静,可是却是十分危险的家伙,尤其是两人手中的伞兵刀,纵然在刀鞘里,也能感受到那种酷寒的死亡的光线。

    “再往前,就是斯伦河的规模了。”在出发之前,孟腊就对崇明岛的舆图作了经心的影象,将舆图上的每一个细节都深深地存入了自己的脑海里。这是一个偷袭手最基本的本事,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就不是一个及格的偷袭手。纵然他的枪法再准确,也只能配备在水师陆战队的步兵班里,作为战场上地偷袭使用。

    没有头脑的人做不了一个精彩的偷袭手。杨夙枫一言九鼎。

    水师陆战队虽然不会违背这条规条。事实上,水师陆战队的偷袭手水平比陆军的偷袭手们还要高上一线,陆军的年迈们进攻接纳地都是平推前进的老措施,遇到无法解决的事情一般都交给大炮来搞定,所以他们对于偷袭手的重视水平显然要低一些。可是水师陆战队差异,他们没有大炮重炮的猛猛火力支援。而且经常举行的都是远距离的登陆作战任务,基本处于被半困绕甚至全困绕的状态下,经常需要潜入敌人后方作战,所以对偷袭手的能力和作用都要求很高。

    斯伦河是崇明岛上较量大的一条河流。因为崇明岛长年地雨水都很是的富足,所以斯伦河的河水也是十分涨满的。这种涨满不只是笼罩河床的意思,而是要将河流四周地森林也淹没。因此,距离斯伦河越近,森林的蹊径就越泥泞,泛起种种凶狠的蛇类的时机也大大地增加。

    可是洛岩没有说话,只是漠然的点颔首。继续前进。

    他们俩在这片热带雨林里已经搜索了十四天地时间,可是始终没有发现敌人的踪影,甚至,除了他们自己,他们连其他的活人都没有看到过。无论是玛莎**队。照旧法雷尔王国地零星士兵,都没有发现,诺大的热带雨林里,只有动物和他们为伴。可是预计推测,他们肯定要泛起在这一片区域的。

    玛莎国的军队在崇明岛上已经陷入了逆境。他们只能放弃了卧虎山要塞,集中气力防守飞鹰岭要塞。可是,支援他们的玛莎国水师舰队已经被蓝羽军水师彻底的击败。罗德哈特在弗莱彻舰队的穷追猛打之下,最后只带着一艘孤零零的旗舰突入了所罗门海域,得以逃脱,玛莎国水师在半年之内都不行能卷土重来。因此,驻守在飞鹰岭要塞的玛莎**队,上到戈洛文少将,下到马夫,都只能在饥饿地煎熬中绝望的期待。为了生存,他们必须不停地派人到崇明岛西南部的勒维平原去获取粮食。否则,他们只有活活的饿死。

    勒维平原是崇明岛上最大的粮仓。在那里,热带树林稍微的稀疏,泛滥的洪水威胁也没有那么显著。平原上有大量的良田,生产稻米等粮食,在这里,稻米可以一年三熟,产量也算可以。这是当地的土著住民除了狩猎之外,唯一赖以生存的基础。从飞鹰岭到勒维平原,需要穿越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所以,没有看到玛莎国的军队士兵,是很不正常的。

    洛岩和孟腊之所以会被委派到这里来,就是为了捏断玛莎**队最后的一点点地希望,将他们彻底的饿死在崇明岛之上。两人出发前所获得的任务是,袭击一切可以袭击的玛莎**队官兵。至于详细的企图和要求,杨夙枫没有说的太多,而他们的老大,水师陆战队第一团副团长,辰宁,则说得很是的简朴,要他们三个月以后平安的回来。虽然,如果可以带回一点战利品的话就更好了。

    这次被委派出去的三十个偷袭手,乃是水师陆战队第一团最优秀的偷袭手,他们凭证两人为一个偷袭小组的编排原则,陆陆续续的潜入了崇明岛中部的热带雨林里,接受大自然给予的最难题的磨练。热带雨林有太多的未知事物和凶狠的动物,危险性并不亚于登陆战场。

    辰宁部署他们潜伏到崇明岛的中部来,与其说是骚扰敌人,不如说是一个真枪实弹的残酷训练。他们必须在崇明岛的热带雨林中生存三个月的时间,然后顺利的返回澄海港。他们身上除了武器装备,携带的唯一的食品就是三个牛肉罐头。这些牛肉罐头的底部有水和生石灰,只要将他们混淆到一起,就可以将内里的肉加热。可是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们是绝对不能动用的。

    突然,洛岩朝孟腊做了一个手势,示意前面有消息。

    孟腊连忙悄悄地蹲下去,同时快速的举起了伽兰马偷袭步枪,枪口对着前面有消息的位置。

    洛岩也悄悄地蹲了下来,用望远镜看着前面。

    果真。在距离两人约莫二百五十米地地方,有声音传过来,而且听声音,似乎有好几小我私家。

    洛岩朝孟腊打了一个手势。

    孟腊弓着腰,端着阻击步枪,两人相互的交替的掩护着。逐步的靠近敌人。

    在距离敌人一百八十四米的位置上,两人选好了潜伏位置。

    泛起在他们的偷袭步枪地瞄准镜内里的,乃是一小队的玛莎国士兵,总共有七小我私家。他们似乎是来自飞鹰岭的老兵,个个都戎衣褴褛,脸色发黄,显得有些狼狈,不外七人的警醒性照旧很高的,走路的时候也不忘记视察四周的消息,看样子都是老兵条子。他们手中的来复枪从来没有枪口垂地的时刻。而是敏感地瞄准了四周的密林,一有危险就可以连忙射击。

    洛岩朝孟腊打了个手势,示意他开枪射击最后面的那名玛莎国士兵。

    孟腊点颔首,手指抠在了伽兰马偷袭步枪的不锈钢扳机上。

    “啪!”偷袭步枪的声音显得有些降低,有些机械。

    走在最前面地谁人玛莎国士兵脑壳上蹦出了血花。以最尺度的行动一头栽倒在厚厚的落叶上,手中的来复枪被压在了尸体的下面,无意中扣动了扳机,将旁边地一个水洼击打的水花四溅。

    抢先开枪的乃是洛岩。

    其余地玛莎国士兵连忙发现差池,急遽蹲下。同时本能的举着手中的来复枪寻找着射击目的。

    “啪!”又是一枪。

    这次开枪的乃是孟腊。

    走在最后面的谁人玛莎国士兵还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事,甚至还本能的似乎要喊前面的人,相识情况。可是随着一声枪响,他的脑壳上蓦然爆开一株血花,直飞起来,随着身体一顿,然后一头歪倒在旁边的树干上,树干上马上全是脑浆和鲜血。

    洛岩迅速推弹上膛,第二枪又响了。

    走在第二个位置地玛莎国士兵惨叫一声,手中的来复枪还没有来得及举起,脸门上已经被子弹炸裂了。鼻子眼睛里都全部冒出血来,随着一头向后跌,倒在泥泞的地上,随即两腿一蹬,再也没有了消息。

    孟腊也打响了第二枪。

    谁人反映最快的玛莎国士兵才刚刚寻找到袭击的来自偏向,就已经被打垮。在快速的射击中,勐腊没有选择他的脑壳,而是选择了他的左胸,枪响弹出,他的胸膛上绽开一朵血花,随着身子一震,手中的来复枪随手掉落,身子也徐徐地瘫痪在地上。

    “砰!”手忙脚乱之下,一个玛莎国士兵胡乱的扣动了来复枪的扳机,发出轰然巨响,可是子弹却飞向了另外一个偏向,最后掷中了一支无辜的四脚蛇,欺压它从高高的树干上掉了下来,摔成了肉酱。

    洛岩的第三枪随即打响。

    残存的玛莎国士兵中最强壮的那小我私家,刚刚寻找到了洛岩的位置,就被一枪击中了脑壳,可是他的强壮身躯遭受射击以后,身躯依然不动,只有脑壳突然炸裂,鲜血和脑浆迸飞,局势极端的恐怖和壮观。

    孟腊的第三枪也随着打响。

    剩下的两个玛莎国士兵在遭受到突然袭击的情况下,再也没有勇气还击,甩掉手中的来复枪,条件发射的就想跑。然而慌不择路之下,两人撞在了一起,眼冒金星的时候,急遽转过身来,继续逃跑,效果还没有走出三步路,就被飞驰而来的枪弹准确的掷中了脑门。两颗子弹都是从太阳穴直穿而过,带出两串漂亮而心悸的血花。就地死亡的玛莎国士兵还本能的向前奔跑,直到撞到了前面的大树上,才一头仰倒。

    密林重新归于寂静。

    洛岩和孟腊两人默默地走到被射杀的玛莎国士兵中,检查了一下他们的尸体,将部门食物和有用的物资收集起来,塞进去空荡荡的背包里。他们在密林内里还需要呆上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任何的物资都是很名贵的,除了射杀敌人之外,搜集物资也是第一要务。

    洛岩站在谁人被掷中胸部地玛莎国士兵的尸体的旁边。踢了踢他的尸体,扭头用眼神瞥了瞥旁边的孟腊,似乎以为他怎么不直接爆头,怎么就打胸口了呢?

    孟腊也以为有点欠盛情思,其时自己心里照旧有点着急,不能够彻底的岑寂。所以才会直接射击他地胸部,这样做,纵然在闭着眼睛的情况下,他也有百分百的掌握。看来自己距离洛岩照旧有一点点地距离啊,这份岑寂功夫可不是轻易就可以练就的。洛岩这些人,都是蓝羽军的第一代偷袭手,而自己,则应该算是第二代了。

    洛岩在尸体边找了个稍微清洁点地树根坐了下来,从背囊里掏出抹布和机油,开始经心的擦拭自己的偷袭步枪。孟腊则在旁边认真警戒。对于旁边的还在流淌鲜血的尸体。两人都没有什么感受,似乎早就习以为常了。

    蓝羽军水师陆战队偷袭大队的战士们,用地都是崭新的伽兰马偷袭步枪,这种偷袭步枪乃是在毛瑟步枪的基础上生长而来的,基本结构原理也大致相同。例如都是只有五发子弹的手拉式步枪。最大射程一千六百米,千米之内都具有杀伤力。和普通地毛瑟步枪改装的偷袭步枪一样,它使用的也是四倍的光学瞄准镜。

    伽兰马偷袭步枪的优秀之处在于它地制造工艺,它接纳了全新的钢材和子弹制造技术,使得它的精度更高。稳定性更好。凭证测试,在八百米地距离上,伽兰马偷袭步枪的射击准确率照旧很高的。使用瞄准镜的话,基本可以做到百发百中。

    不外,任何一种枪支有它的优点自然也有它的缺点。伽兰马偷袭步枪的缺点就是造价昂贵,而且需要经常性的维护调养,否则很容易影响射击效果。尤其是在湿度极大的热带雨林中,险些天天都要擦拭,每次射击以后最好也擦拭枪膛,才气保持良好地性能。因为这些缺点的存在,所以伽兰马偷袭步枪没有大规模装备队伍。只装备给少数的精锐的偷袭手使用。例如水师陆战队第一团,就只有偷袭大队配备的是伽兰马偷袭步枪,其余的偷袭手配备的都是毛瑟偷袭步枪。

    “这里似乎是斯伦河的洪水区。”孟腊审察着四周,发现了某些特此外地方,土地的湿度特别大,而且有洪水淹没的痕迹,一些生长在水里的动物也在对两人张牙舞爪的,似乎要挑战两人的战斗力。

    洛岩点颔首,沉静的说道:“我们到斯伦河畔看看去,我怀疑他们会搭船而下。”

    孟腊也点颔首。

    这段时间,乃是崇明岛降雨最多的时候,斯伦河的河水十分的丰满。乘坐木筏或者木船顺流而下简直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轻松而省力,要比在热带雨林里跋涉快一千倍以上。而且做一个木筏子,对于这热带雨林来说,简直是太容易了,随便砍几根大树就能够满足需要。

    待孟腊也将伽兰马偷袭步枪的枪膛擦拭清洁,两人连忙出发斯伦河畔。

    果真,运气不错。

    从他们藏身的位置看已往,在约莫五百八十米的距离上,在斯伦河的中心偏左的位置,在滔滔而下的斯伦河河水中,有一个大型的木筏顺流而下,木筏上有约莫三十个玛莎**队的官兵。从望远镜内里看已往,尚有一个大队长级此外人物。除此之外,尚有六七个似乎是土著住民容貌的壮汉,他们都带着古老的筒箭和弯刀,似乎和这些玛莎国士兵的关系很是的良好。

    洛岩的右手朝前面压了压,这是准备射击的信号,而且不留活口。

    这就意味着,木筏上的人,包罗玛莎**队的官兵和那几个土著住民,都在射杀的规模之内。

    孟腊颔首体现明确,将子弹推上枪膛,瞄准镜内里的十字光圈瞄准了壮汉内里的头目。

    洛岩则老规则的,将伽兰马偷袭步枪的枪口瞄准了谁人玛莎**队的大队长。

    “啪!啪!”两声降低而机械的枪声打破了斯伦河的清静。

    马筏上的两个目的应声而倒,同样的都是脑壳中弹。就地死亡。在其他人地手忙脚乱的杂乱行动中,两人的尸体滚入了斯伦河奔流的河水中,马上消失无踪。因为木筏上的搭客的忙乱,木筏在河流中猛烈地摇摆了一下,有两三小我私家直接掉入了水里,挣扎了两下,也彻底的消失了。

    孟腊岑寂脸,继续岑寂的拉动枪栓,推弹上膛,随着枪响,第二个土著住民里的壮汉一头摔倒在木筏上,鲜血喷了旁边的同伴一身。原理由于距离太远,木筏晃动猛烈,弹道稍微有些偏差,没有直接掷中他的脑门,而是打中了他的颈动脉。马上迸射出了大量的鲜血。

    其余的土著壮汉马上又惊又怒的弯弓搭箭,纷纷地看着对岸的河岸,个个神色恐惧无比,却又老羞成怒,不知道在用土语叫骂着什么。

    有几个玛莎国的士兵跪在木筏上。向四面八方膜拜,乞求饶恕他们。

    可是洛岩和孟腊只是专心的射击,对他们的反映视若无睹,也没有丝毫地同情。

    对于他们来说,射杀木筏上的这些人。就如同射杀猎物一样的简朴。

    身世忽骑施人的洛岩和孟腊,两人的思想都很是地单纯。他们原本都是穷苦的猎人,生活在铁博拉索山脉的贫瘠地山沟里。那里全部都是石灰岩地域,基础无法种庄稼,就连喝水,都很是的难题。纵然他们俩的狩猎技术水平很高,纵然经心起劲地奔忙劳碌,也只能让自己的家人过着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生活。

    可是蓝羽军的到来,极大地改善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的首领轩杰率领他们最先投靠了蓝羽军,将忽骑施人的眷属都迁居到了紫川道地碧江府四周,以后离别了饥饿痛苦的生活。他们也顺理成章的加入了蓝羽军。他们的文化水平都不高,太多的事理他们无法明确,可是他们牢记这一点,那就是这一切都是蓝羽军赐予的,没有蓝羽军的协助,他们的家人就不行能清静的生活。

    如果蓝羽军被打败了,获得的一切也会全部的失去,甚至他们的家人还会有生命危险。而要蓝羽军一连不停的打胜仗,就必须依靠他们的起劲,将一切的敌人都消灭。而消灭敌人的最好措施,就是彻底的打死他。所以,他们脑子里都将这些庞大的原理简朴的明确成:谁跟蓝羽军作对,自己就要谁先死。

    玛莎**队是蓝羽军的敌人,虽然得死,那些土著住民和他们混杂在一起,虽然也得死。

    “啪啪啪……”

    枪声一声接一声,一连不停。

    顺流而下的木筏逐步的越过了两人的眼前,徐徐地向下流而去,可是船上的搭客已经越来越少。

    每一声枪响,马筏上就要倒下一小我私家。要么扑到在木筏上,要么一头栽入河水里。

    有几小我私家再也无法忍受被射杀的煎熬,掉臂一切的跳入了河水里。他们宁愿面临斯伦河凶狠的吃人鱼的袭击,也不宁愿面临那些无法看清的死亡的枪声。

    机械而降低的枪声一连了三十四响,然后终结,所有的目的都已经被清除。

    木筏带着二十多具姿态怪异的尸体继续顺流而下,在木筏旁边漂荡升沉的,尚有大量的蜂拥而上的吃人鱼。鲜血大大的刺激了它们的凶性,它们不停的攻击着木筏的绳索,最终将它咬断,木筏马上遣散开来,上面的尸体全部落水,成为了吃人鱼的丰盛的午餐。

    可是孟腊和洛岩俨然不觉,对此熟视无睹。

    孟腊开始清点子弹的数量,洛岩则在旁边警备。

    因为是死亡的地狱训练,所以两人带的装备险些都是武器,背囊里除了三个牛肉罐头,绝对没有其他的食品。这三个罐头乃是救命用的,不外老实说,两人都以为,这两个罐头乃是辰宁专门配备给每小我私家来磨练自己的意志力的,谁要是真的吃了,回去肯定要被骂作孬种。这三个工具实在折磨人,有还不如没有。

    这次潜入崇明岛中部热带雨林的蓝羽军偷袭手,每小我私家都带有一百二十发的子弹,这些子弹不是普通的机枪步枪子弹。而是专门用于伽兰马偷袭步枪地子弹,要比普通的子弹越发的修长一些,弹道的稳定性要好许多,每颗偷袭子弹的造价相当于八枚普通子弹的造价,而且重量也是普通子弹地一倍半还多。

    “得省着点用,以后只杀敌人的军官。”洛岩沉稳的说道。

    尚有两个多月的时间。谁也不知道会遇上什么样的状况,没有了子弹的伽兰马偷袭步枪,纯粹就是废物。而没有了偷袭步枪的偷袭手,不知道还能不能叫偷袭手?到时候,掩护自己的就只有贴身的帕莱德手枪了。这种手枪乃是五四手枪革新而来,威力照旧不错的,足可以自卫。可是帕莱德手枪也只有两个弹夹,一个在手枪身上,一个备用,每一个手枪弹夹也只有八发子弹而已。

    “值得。”洛岩最后总结。

    虽然弹**消耗量大了一点。不外两人都以为,今天地确是开了一个好头。

    两人收拾好装备,准备转移战场。

    在即将脱离的时候,他们突然无意中看到,斯伦河中不时地有玛莎国士兵的尸体漂流而下。虽然在河水中若隐若现,可是很是能够看到不少人乃是被射中脑壳而死的。不用问,自然是自己的同伴们也发现了斯伦河地价值,开始使用偷袭步枪将它封锁起来了。

    玛莎**队如果再走这条河,就直通鬼门关了。

    中午。两人又吃蛇肉,虽然吃到吐,可是还得吃。

    下午。两人继续顺着斯伦河的左岸向下游前进,也许在靠近勒维平原的地域,可以发现更多的猎物。

    可是,就在洛岩和孟腊脱离斯伦河不到二十公里的密林里,他们就遇上了贫困。

    磨练来了。

    两人在行进间地时候,就察觉到了对方的存在,可是却始终没有发现对方的身影。

    洛岩和孟腊对望一眼,心里明确,遇上能手了。

    这些能手。一定是辰宁特别嘱咐他们要小心注意地,来自火龙半岛的那些猎人。火龙半岛恶劣的情况,凶猛的野兽,大大的磨炼了法雷尔军队的神枪手们的意志和毅力,尚有他们的偷袭水平。虽然这里乃是天气情况都完全差异于火龙半岛的热带雨林,可是,他们地本能照旧发挥出来了。

    孟腊悄悄地将自己的钢盔举起来,对方没有反映。

    “内行……”洛岩和孟腊心里都明确。

    洛岩给了孟腊一个眼神。

    勐腊放下偷袭步枪,瞧准了旁边的地形,突然一跃而出,身子凌空越过旁边的一个水洼,然后堵在旁边的一根树桩背后。在飞越的时候,他的双手都靠在自己的右侧,以阻挡敌人的枪弹太快的射入自己的心脏。这绝对是冒险的行为,目的是为了诱引敌人的开枪射击,同时也是视察敌人的位置。

    洛岩期待着对方开枪的声音,他的手指已经打在了扳机上足足四十分钟的时间了。

    可是,敌人依然没有开枪。

    孟腊的行动照旧没有能够诱引对方开火。

    孟腊也没有看清楚敌人潜藏的位置。

    碰上最高级的偷袭手了。

    洛岩的心脏微微的急促跳动起来,满身的血液也悄悄的沸腾起来,他显得越发的专注了。

    静。

    绝对的沉静。

    偷袭手磨练的就是耐力、毅力和意志。

    洛岩和孟腊,悄悄地潜伏在藤蔓里。

    汗水和雨水逐渐的湿透了两人的戎衣,蚊虫鼠蚁也开始开骚扰,可是两人都纹丝不动。甚至有一条庞大的蟒蛇容貌的蛇类靠近了两人的身体,两人都照旧纹丝不动,那条蟒蛇还以为他们两个乃是静止不动的,在旁边游逛了一下,然后依依不舍的走了。

    敌人也纹丝不动。

    一个小时已往……

    两个小时已往……

    三个小时已往……

    天色徐徐的漆黑下去,夜晚快来了。

    突然间,一声猛烈的枪声震碎了黄昏的寂静。

    终于,法雷尔军队的偷袭手忍耐不住了,他们开了第一枪。

    达姆弹打在孟腊藏身的树干上。

    枪声袒露了射手的位置。

    可是洛岩没有开枪,因为他们能够感受到对方也是两小我私家,而最主要的敌人依然没有袒露的痕迹。

    热带雨林和酷热对于每一小我私家来讲,都是比死还难受的煎熬,可是对一名偷袭手来说,忍受这种煎熬而不动声色也是一种基本的本事。能忍才气战,这是贴在偷袭大队兵营上的偷袭手信条之一,是杨夙枫亲自写下的,虽然书法很难看,可是他们都深切的明确其中的原理。

    突然间,灌木丛的一片叶子轻轻的晃动了一下。

    “啪!”洛岩岑寂的扣动了扳机。

    一个蜷缩着的尸体从灌木丛内里滚出来,塔达姆步枪上的刺刀刺中他了的尸体。

    对方同时响起了有人倒吸一口冷气的声音。

    随着,有人尖叫着,直挺挺的站了起来,端着极重而古老的塔尔姆步枪瞄准洛岩所在的位置就是一枪,可是洛岩早就将脑壳缩下来了。达姆弹打在湿润的土壤里,发出噗的一声,似乎有人放了一个响屁。

    孟腊似乎没有想到敌人居然会这样掉臂一切的站起来,居然忘记了第一时间开枪射击,直到对方的枪声惊醒了他,他才迅速的扣动了扳机,子弹从那小我私家的眉心射入,随着从后脑穿出,带出一条长长的血痕。那小我私家随即向后倒下,摆成一个大字的躺在湿润的土壤里。

    洛岩以为身上的压力马上清除。

    他们横端着枪,细细的审视了两人的尸体,发现最先被射杀的那小我私家,似乎是一个军官,因为他手上的老茧开始退化了,而且,虽然他没有穿军官的服装,可是毫无疑问的,他的亵服裤的质量很上乘。只惋惜,他们没有从他身上找到任何能够证明他身份的工具,他只有一瓶喝得差不多的达芬奇酒。

    他们只好遗憾的脱离。

    洛岩和孟腊并不知道,他们适才射杀的这个军官,就是法雷尔军队的统帅,戈尔姆哈马迪。如果他们知道的话,他们现在就可以连忙回去复命了。惋惜,他们不知道。

    戈尔姆哈马迪或许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无声无息的死在这里。

    然而,这就是战争。

    太阳终于没入了黑漆黑,热带雨林里显得很是的清静,然而,黑漆漆的森林里没有丝毫的火光,只有种种动物的啼声,其中牛蛙的声音显得特此外轰鸣。

    孟腊选择了一个合适的位置,将吊丝床的挂钩帮在两棵大树上,展开了吊丝床,然后躺了上去,闭上眼睛,就在牛蛙的轰鸣中安然入睡。

    洛岩则悄悄地潜伏在吊丝床旁边的树丛里,警惕的看着四周,同时,他开始用伞兵刀将一条蛇的蛇皮剥开,一刀一刀的切着生蛇肉,逐步的放进嘴巴里品味。这种吃腻了的食品简直很难吃,可是不吃不行。不吃就没有能量,就没有营养,就没有能力继续的在热带雨林中和敌人周旋。

    到后半夜,孟腊醒来,换洛岩上去睡觉。孟腊也独自一边巡查,一边没有什么感受的品味着蛇肉,似乎是完成任务一样的将剩下的半条蛇全部吃完,这时候,天已经快亮了。

    这是他俩天天的休息方式,轮流巡查,轮流睡觉,直到新的一天的到来。

    洛岩睡觉前喜欢默默地看着天空,透过浓浓的树叶,他似乎可以看到点点的星光。

    也许,在美尼斯的土地上,星空会很是的辉煌光耀吧!

    他无声无息的默念着,尚有七十四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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