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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里的小人儿没声音了,可是翁岳天能感受到她的失落,心头最柔软的部门因她而疼着。/注视着这张圆乎乎的面庞,因为长了不少肉,所以五官轮廓自然比以前要模糊一些,成双下巴了。可是他没有嫌难看,反而以为有种别样的美,红通通的,粉嫩粉嫩的,白皙细滑的肌肤在柔和灯光下泛着迷人的光泽,尤其是她那两片娇嫩的唇瓣,微微嘟着,像是在邀请他品尝一样

    “我今天回来晚了,你等得急了。”翁岳天轻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眸光中流动着宠溺与爱怜。

    文菁很灵巧所在颔首:“今天外边很冷,我又怕你是去应酬了会喝许多酒我是想先睡的,可是睡不着,你回来了就好,我就能放心睡觉了。”

    翁岳天的心倏然裂开一条偏差,涌入一缕甜蜜,她的宽容,不止是让他温暖而已,她依旧照旧没怪过他一句,不会借此埋怨什么,不会追问他是去见了谁不是因为她太笨,而是因为她对他的信任。她只会体贴他,心疼他,舍不得一点点的责备。突然间,他明确了一件事不仅仅是他在给予她痛爱,她何尝不是在宠着他呢?

    “小工具,告诉我,你有多想我?”他的声音变得格外沙哑,隐忍着,透出一股暧昧。

    “呃很想很想。”文菁有点欠盛情思看他,似乎是感受到了什么,他的眼神包罗了两团灼人的火焰,岂非是

    “我没回家的時候,你岂非只是脑子里想吗?有没有什么地方特别特别想我的?”翁岳天语气里有着显着的挑逗意味,加重了“特别”二字,侧过身,温热的大手顺势钻进文菁的睡衣

    “啊”文菁身子一颤,难以抑制的燥热油然而生。

    “你你”文菁的脸绯红,肌肤开始发烫,她就是这么敏感,对他没有反抗力。

    “你怎么了?”翁岳天明知故问,爱极了她羞涩的神情,怯怯的,像一颗怕羞草,纵然两人欢爱的次数已经数不清了,她依然会在亲热的時候面庞红红,心慌意乱不敢与他对视。

    “你你怎么那么坏,明知道我我”文菁又说不出口了,自从有身之后,胸部经常会很涨,这是每个孕妇都市履历的自然历程,而他总是爱不释手那柔软,通常都市让她难以招架地瘫软在他眼前。

    他的手有着不行思议的魔力,从她身前的妖娆一直探寻到

    “嗯”文菁压抑地闷哼,小手情不自禁地抓住他的胳膊,泛着水泽的大眼睛里徐徐染上迷/幻的色彩,半咬着红唇,说不出的娇艳感人。

    爱不说道。“你想我了不信你看看”他居心将修长的手指凑到她跟前,羞得她直往他怀里蹭太丢人了,他怎么可以这样呢?他手指上那是

    暧昧的气息在不停升温,一声声感人的娇吟,从文菁粉嫩的唇边溢出,比天籁还好听,让人忍不住心颤不知何時,四瓣火热的唇凑在一块儿,相互纠缠,追逐嬉戏,如胶似漆,藕断丝连。她的甜美,是浸透到他骨髓里的蛊毒,在什么時候已经上瘾了,一旦被勾起,就难免一番热烈的缱绻。翁岳天和文菁已实践过不少次,如果才气在既不影响到胎儿的情况下又能相互获得最极致的享受。他只管让自己温柔些,他想让文菁体会到男女之间的愉悦,而文菁在他的刻意挑逗下,早就化成一滩春水,莹白如玉的肌肤焕发着诱人的粉红,醉眼迷离,娇喘连连,她是清晨带露的花瓣,她是任君采撷的相思豆她所有一切的优美,都是上天赐予他最最珍贵的礼物。

    “噢,宝物你还好-”他喘着粗气,起劲控制着那股想要飞跃的**,沙哑的声音,显示出他的隐忍有多辛苦,時常都是如此,每一次,她都能带给他新鲜的感受,让他在缱绻的开始就差点缴械投降了

    文菁酡红的俏脸,单纯无暇,却又透着一丝小女儿的娇憨,不自觉流露出天然媚态,樱唇轻启,情不自禁地说:“我很好孩子没事不疼嗯我喜欢喜欢你这么疼我爱我”

    文菁第一次斗胆地在这种時刻说出如此撩人的话,真正地有感而发他疼惜她,他喜欢和她这样这让她有种自豪感,心爱的男子,他在给予她痛爱的同時也贪恋着她的身体,喜欢与她共赴。这是每一个女人极端盼愿的幸福。

    翁岳天在听见文菁这么说的時候,微微一颤,他虽然知道,要从这懵懂的小工具口里听见这种话,那是有多灾,无疑的,他被文菁所说的话取悦了。

    耳朵里充满了她柔嫩的呢喃,视线触及到她魅惑的曲线,听觉和视觉上的双重攻击加倍了他的感官

    翁岳天幽深的凤眸越加暗沉,邪魅地勾唇:“宝物,我会更疼你的”“嗯嗯”他听着细碎的娇吟从文菁火辣辣的喉咙里冒出来,翁岳天咬紧牙关,血液在沸腾,注视着她现在感人心魄的美,一股一股的浓情蜜意在涌动,汹涌他感应文菁抓住他胳膊的手越发紧绷,他也到了忍耐的极限一声绵长的娇喘夹杂着男子满足的低吼,两人不约而同地全清投入,抛开连日来的烦恼,抛开杂念,恣意陶醉在这蚀骨的春情里。心在雀跃,在欢呼,绝妙的契合让相互的灵魂发生出强烈的共识?此時现在的痛快酣畅,凌驾以往任何一次,那令人窒息令人疯魔的美感,幸福感,深深烙印在灵魂深处。这个冬夜里,一室的春花绚丽

    一番极致痴缠之后,文菁懒懒地睡去,小脑壳蹭在他怀里,似乎一只得宠的猫咪,甜甜的,乖乖的,憨态可掬,被他吻得微微发肿的红唇发出莹润的光泽,尚有她白玉般的颈脖上,胸前的白嫩,尚有尚有她娇嫩的肌肤上随处都是他留下的浅浅爱痕。

    他的一只大手还在轻轻地抚着文菁的腹部,那里边,有他的孩子这些日子里,已经被文菁同化了,变得和她一样的爱对着那鼓鼓的肚子说话。似乎手在遇到肚子時,能与里边的胎儿有莫名的联系,特别是在孩子踢她時,他总爱去摸那突起的一团那就是孩子的小手或者小脚在顽皮呢,血脉相连的感受,难以言喻的奇妙。他徐徐地也对那未出生的孩子发生了浓重的情感。

    她的呼吸逐渐匀称,轻轻拂过他蜜色的胸膛,心中的悸动还未曾褪去,如果不是顾及到她是孕妇,他一定会再要她一次。难以抑制的柔情如丝如雾般萦绕在他心间,他清晰地听见自己的每一次心跳都在召唤着她的名字,默默地,确实那样真实。

    灯光下,男子俊美得让人屏息的容颜染上了薄薄一层朦胧的纱,如夜空星子般辉煌光耀的眼眸徐徐闭上,心底,一声低不行闻的叹息:“小工具,我似乎真的对你上瘾了就算你是文启华的私生女,我也不会放手小工具,你肯定不知道,我能有今天,是因为多年前与你父亲曾有数面之缘。他如果在天有灵,也会欣慰我今天的决议”他的决议是什么,只有他自己才明确,这些话,全在他心里重复诉说着,一个字都未曾吐露。

    如果文菁想继续隐瞒已往,他就由着她,继续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只要她开心就好这是他的女人,尚有他的孩子,怎能够轻易割舍?从何時开始这么深刻地眷恋着,着迷着,明知道前路或许艰难,但仍然有足够的信心去面临,只因为这舒心安宁的生活,是他盼愿了几多年的梦想?曾经的爱人回归了,魏婕的泛起,也许让他在那么一刻有过短暂的疑惑和犹豫,可正因为如此,他才越发深刻地体会到了文菁的难堪。

    他在她第一次约会的時候丢下她,跑去追魏婕,他说好了要回家用饭可又没有。他无需任何理由地晚归,而她却未曾怨过,闹过,未曾让他的心在骚动時越发心烦意乱而是给了他更多的明确和爱。她爱的方式可能在许多人眼里都是愚笨的,可是,诚如一句俗话讲得好:鞋子合不合脚,只有穿鞋的人才知道。

    无疑的,文菁的姓格,文菁爱的方式,文菁的一切,他都受用。能一个既有情感又适合自己的女人,何其幸运??在思想上经由摇摆之后,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这一夜的旖旎,欢爱的气息陪同着这一对幸福的人儿进入梦乡。原来真的人在欢喜的時候,做梦都市笑。文菁梦见了自己和翁岳天在烛光晚餐,她穿着皎洁漂亮的婚纱,他穿着尊贵优雅的制服,将一枚闪闪发亮的戒指戴在她手上这小丫头嘴角溢出可爱的晶莹,开心得流口水了

    梦,之所以美,是因为现实里没有获得。

    三天的時间一晃而过,文集和翁岳天的同居生活照旧那么惬意,温馨,在清闲舒适的家庭气氛里渡过。

    文菁已经有身8个多月了,距离临盆的日子越来越近,她也越发兴奋和紧张。翁岳天在这些日子里,已经被文菁同化了,变得和她一样的爱对着那鼓鼓的肚子说话。文菁没有告诉翁岳天关于她cd的事,企图今晚的圣诞夜,送他围巾的時候将cd一起送给他。

    下午,翁岳天准备要出门了。

    一身银灰色西装,精致的裁剪,勾勒出男子健美的躯体,天神一般冷贵雅致的风姿,眉宇间隐隐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桀骜之气,清冷的眼神,微微上扬的嘴角,彰显出男子骨子里的孤清,深褐色的眼眸里,淡淡的苍然,那是履历过磨砺的成熟男子才会有的魅力,如此绝世风华,只瞧上一眼就会陷落,这样的他,无端端让文菁心头颤了颤。

    文菁扯了扯嘴角,欲言又止的神情,最后低下头撅着小嘴儿看向自己的脚尖,局促地绞着手指

    翁岳天从镜子里将文菁的脸色都看在眼里太有趣了,她这是为哪般呢?为什么会如此可爱的样子?他被逗乐了,转身之际,眸底流泻出一片浓情缱绻。

    “在想什么?”翁岳天很好奇,他一向喜欢她生动真实的心情,这一回居然没摸透。

    文菁扁扁嘴,有点欠盛情思地小声嗫嚅道:“你穿得这么帅出门啊好没清静感,你说只是朋侪聚会嘛你干嘛干嘛穿这么悦目啊实在我以为-你穿那一件咖啡色外套更悦目嘻嘻”文菁说到这里,自己都忍不住捂着嘴笑。笑得有点贼兮兮的,水灵灵的大眼睛滴溜溜的转,闪过一抹少见的淘气。

    咖啡色外套?翁岳天脑子里在着

    翁岳天眸色一沉,搂着文菁香喷喷的身子,一口就含住她白润的耳垂,低低地在她耳边呢喃:“好啊,你什么時候学会这套了?谁教你的?显着那件衣服我不喜欢,买回来只穿了一次就不想穿了,你竟敢叫我穿那件?你就这么不放心你男子,生怕我被外面的女人勾跑了吗?”

    翁岳天这话是说到点子上了,文菁就是有这么点小小心思都被他看透。

    “嘿嘿呵呵我是担忧你太引人注意嘛,想你穿得普通一点,谁让你没事长那么帅呢,啧啧玉人榜第一的男子,我能放心才怪呢。”文菁也不藏着掖着,直接说出她的想法。

    翁岳天就是喜欢她这样,率真,直接,在爱的世界里,人都是自私的,谁都不希望自己爱的人太过惹人注意,原本他就足够招风了,稍微穿得醒目一点就更不得了。文菁明确地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而这让翁岳天不经意地想起从前他和魏婕在一起的時候,魏婕从来不会这么对他说。她只会赞美他如何如何风姿潇洒,穿什么衣服看,有何等绝世的风范。只管有時他能看出她眼里的酸意,可她一次也没有亲口说出来

    文菁在他怀里抬起头,小脑壳蹭着他的下巴:“你在想什么呢,这么入迷。”

    翁岳天温婉一笑,低头注视着她,爱怜地轻轻一刮她的小鼻子:“你呀,如果实在不放心,我可以换那件咖啡色外套,不外你也知道了,我穿什么都差异不大,太帅了,没措施你是加倍爱我一些,将我的心,牢牢抓住。”

    这男子自恋起来是相当的皮厚啊?不外他的话也不是没原理,确实,像他这般完美的男子,就算是穿一件地摊货都不会掩盖住他的光华。

    文菁是第一次听翁岳天这么夸自己,禁不住瞪大了眸子望着他,视线落在他粉红诱人的薄唇上,禁不住猛地吞口水一下子如同被电到,心里一动,就那么嘟着嘴,双眼冒红心地凑了过来近了,更近了就快要吻上他了?

    咦怎么有障碍物?她的唇就停在距离他一厘米的地方文菁热乎乎的脑子蓦然一醒,顺着低头看去呃,一時忘记自己的大肚子,就是这“障碍物”让她不能与他身贴身。文菁尴尬万分,冲着他傻笑,难堪她主动亲他

    翁岳天身子一侧,大掌揉进她的发间,在她愕然的眼神里,攫住她香嫩的唇瓣,火热的大舍顺势与她勾缠一番,这醉人的清甜,果真是沁人心脾的蛊毒,想要浅尝即止,却照旧再一次升腾起熟悉的盼愿。

    “唔唔唔”文菁被他封住唇,又羞又喜,被他吻得七荤八素,脑壳里成了一团浆糊。轻飘飘的,美得像踩在棉花上。

    翁岳天爱极这味道,贪恋地罗致,流连在她唇齿间的芬芳。而她亦是深深地迷恋他身上这浓郁的男子气息,他嘴里淡淡的烟草味混淆着牙膏的余香,相互都尝不够,吻不够,这回味悠长的一吻,终于是在文菁快喘不外气的時候,他才依依不舍地铺开了。

    鼻尖抵着她的鼻尖,额头抵着她的额头,两人呼吸相闻,不分相互:“乖乖在家等我回来接你。”

    他温柔的声线感人到极致,像猫儿的爪子在拨弄着她的耳朵,深如宇宙黑洞一般的眼眸里,那熟悉的宠溺,令人眼花神迷。文菁的心都融化在这一刻醉人的柔情中,只剩下满满的爱意

    翁岳天出门去了,他今天需要做的事情不少。原本是没企图去跟谁聚会的,只是想和文菁一起过个简朴甜蜜的圣诞节。可是那天在医院,魏婕说她圣诞节那天邀请了一些朋侪去家里聚会,顺便也是庆祝一下她能平安归来。那些人多数都是翁岳天和魏婕的旧识。他想要推辞也说不外去,魏婕这次回来后,整小我私家的精神状态都不如四年前那般开朗生动,极为低潮,翁岳天之所以会允许她,无非是看在已往的情份上,希望通过这个聚会,她能重新融入到已往的生活,重新振作起来。只有这样,他才气放心。就算不能成为伉俪,不能再续前缘,就算各自有自己的生活,但不代表他愿意见到她继续消沉下去。哪怕是普通朋侪也会希望对方能过得开心快乐,放下思想肩负,投入到暂新的未来。

    对于魏婕,他能做的不多,相比起他对文菁,实际上确实是很少很少,可这已经是他现在认为最适合的选择。在聚会之后,他会回去接文菁,带她去一个浪漫的烛光晚餐,同時,他将会给文菁一个让她踏实放心的许诺,一份她意想不到的惊喜。

    从公寓出来,翁岳天的座驾开往市区的一间顶级珠宝店。

    亚森今天也显得格外兴奋,平時不多喜形于色的他,知道翁岳天去珠宝店是为了什么,由衷地感应开心,嘴上虽然没说,心里一直在哼着歌少爷终于开窍了,太好了?文菁真棒,细水长流不行小觑,少爷这块顽石也颔首咯?

    翁岳天的到来,使得珠宝店的店长亲自接待,态度异常敬重,优雅得体的笑容,不是虚假和夸张的,看得出来是真心佩服而且祝福这个男子翁岳天是年轻一辈中的传奇人物,商场上的乐成和他所向披靡的战果,足以让人打心眼儿里折服。

    珠宝店的店长虽然认识翁岳天,这么尊贵的主顾,前来挑选钻戒,店长除了热心地推介,自然会真诚地祝福他。

    种种名目的钻戒,让人眼花缭乱,翁岳天眼光如炬,一一掠过,在触及到其中一枚钻戒時,他眼底微微泛着波涛,轻轻所在了颔首。

    店长眼尖,连忙将那一枚戒指递到他跟前。翁岳天简直很有眼光,这枚戒指是唯一的,名目不行重复,不是限量版,是比限量版越发让人垂涎的绝版。晶莹透亮的钻石嵌在铂金上,散发着冷贵的光线。

    嗯很好。翁岳天仔细看了看,他不喜欢繁复的名目,钟意这种简约大方的结构她也会喜欢的。值得兴奋的是,这一枚戒指就似乎是专门为文菁打造的一样,翁岳天目测了一下,巨细应该会很合适。

    没有去看价钱,钱对他来说不是问题。店长太喜欢这样的主顾了,够爽性?

    “谢谢,两百八十八万。”店长的笑意更深了。

    翁岳天眼睛都没眨一下,直接买下了这一枚戒指。

    坐回车上,翁岳天却没有直接去聚会的地方,他尚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办。

    就在他思及此的時候,手机震动了起来。

    翁岳天望见来电显示的号码,禁不住勾了勾唇这人真够心急的。

    “喂,翁岳天,你到底来不来啊?七年之约,你不会是怕了-?”电话那头的人语气颇为不屑,像在讥笑,尚有几分挑衅的意味。

    “我在路上,五分钟后见。”翁岳天说完就挂上电话,眼光望向车窗外快到目的地了。与一位故人有“七年之约”,那是他曾在外洋留学時的同学。七年前,他回国了,而那位同学还留在伦敦。两人当時幼年气盛,互不相让,临别時相约七年后再见,看看对方混得好欠好。当時,相互都在心田悄悄较量,一定要比对方更有前程,否则好没体面啊?

    翁岳天是红三代世家身世,而他那位同学则是恰好相反,是伦敦唐人街黑道头号霸主家族的继续人,只不外在父亲去世之后被倾轧了,忍辱退出家族。

    今天可是圣诞啊,翁岳天居然跟人约在了墓园?这约会的所在也实在太有个姓了?

    这不是以前他去拜祭魏婕時的墓园,这是另外一处。倚山傍水,看上去风水不错,虽然了,这里的价钱也相当的不错。

    庄严肃穆的墓园里,沉静,空寂,似乎气温都比外间更低,一踏进这里,人的心情自然地略微降低。拜祭,不仅仅是对死者的尊敬,更是让你心里的哀思有所寄托。

    一格格的牌位,整齐有序地陈列。翁岳天与另外一个穿皮夹克的男子一起,并肩站着,向其中一个牌位上香,鞠躬如若仔细一看,就会发现,那牌位上的名字,赫然竟是——文启华?

    两个大男子的神情均是庄重严肃,眼神里流露出隐痛,尚有不加掩饰的敬重,看来文启华在他们心目中有着相当特殊的职位。

    两人这一本正经的容貌,在两人上香鞠躬完毕之后,顿時来了个360度大转变

    “啪”翁岳天点燃一支烟,斜斜依靠在门口的柱子上,神情冷冽地睥睨着扑面的男子。

    “啪”穿夹克的男子险些在同一時间点燃了烟,同样的,依靠在另一侧的柱子上,只不外,这货仰着下巴,一副好逸恶劳的样子。

    “翁岳天,七年前伦敦一别,想不到你小子还真能混得人模人样的,本少爷还等着你回伦敦来求我收留呢。”夹克男启齿就不饶人,这嘴,忒的犀利。

    翁岳天冷哼一声,朝他投去一个蔑视的眼神:“你这辈子都别指望了,不外,我到是很期待有一天你们家族再一次内乱。”

    夹克男脸色一变,这事儿是他的软肋,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翁岳天,别再提内乱的事儿,小心少爷我翻脸不认人?”

    “你照旧跟当年一样。”翁岳天指的是那人的性情,照旧那么臭。只不外在说到“当年”時,翁岳天眼里浮现出几分缅怀的神色。幼年轻狂,血气方刚,初生之犊不怕虎。就这三点,这两个男子在七年前,惊人的相似。

    夹克男也被翁岳天这句话勾起了回忆,想起那一段逝去的大学時光,是人生中永远难忘的影象,太多的酸甜苦辣,万般滋味。他和翁岳天之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受,像是相互敌视,又像是惺惺相惜。但绝不是断袖

    夹克男深深地吸了几口烟,眸光看向文启华的牌位,清朗的声音里浸透着几分怅然的意味:“当年我们在同一所大学念书,同時遇到了文启华,同時被他所浏览,他赠给我们各自两个字,说如果能意会那两个字,就能获得我们心中所想。如今,你认为,你获得了吗?”

    翁岳天手指间的烟灰散落了一地,绝美的面容上,深邃难测的瞳仁里漾出一缕艰涩:“吞噬文启华赠给我的两个字就是吞噬。如果就七年前我的心态和处境而言,我确实算是实现了我的理想。这几年,我的筑云国际,收购了大巨细小不少的公司,物质上,我没什么缺的,求名求利。只是”

    “只是你以为生活反而淡味了,无聊了,而你也渺茫了。筑云这名字是文启华为你取的,你在公司壮大之后,真以为自己生活在云端吗?”夹克男这话到底是在说翁岳天照旧他自己呢

    “我也是和你差不多,当年文启华赠给我的两个字是——杀伐。我悟出这两个字之后,很快就拿回了家族中属于我的一切,,我在那里混得挺好,可就是時常纪念从前,你说这是不是吃饱了撑的?”夹克男损人有一套,损自己更是经心起劲。

    翁岳天的胳膊肘遇到怀里的戒指盒,烦乱的情绪奇迹般地缓和下来。嘴角勾出的弧度,是令人艳羡的幸福:“我曾经是有一段時期像你所说的那样,感受乏味,无聊头顶,孑立迷惘。可是在我遇到一小我私家之后,一直到,我有了偏向感,心里踏实多了。”他所指,虽然是文菁。

    夹克男狠狠瞪了翁岳天一眼,出言挖苦:“啧啧,瞧瞧多包,多无耻啊?一副激荡的猥琐样,你爽性就说你完婚工具不就得了?恳切气我呢,明知道我最讨厌女人了?你完婚,我不会去的,我来这里也只是几天時间,今晚就要飞回伦敦了。”

    “嗯,慢走,不送。”翁岳天也不生气,不冷不热地来一句。

    夹克男用力拍上翁岳天的肩膀:“呵,看你穿得这个样子,是要跟你说的那小我私家一起过圣诞-?我不需要你送,今天一别,不知道什么時候再见,你记得要像前几年那样,每次来给文先生上香的時候,别忘了算我一份?”

    “好。”翁岳天又是简朴一个字。

    “走啦,拜拜?”夹克男潇洒地朝翁岳天招招手,认真说走就走,头也不回。

    翁岳天注视着他的背影,不知怎的,莫名其妙地有那么一秒激动想要叫住他,只是这念头刚一冒起就卡在喉咙了。

    人生就是这么希奇,显着是两个幼年時的对头,这么多年了,就跟一对使气的情侣一样的,执拗着,不愿认可实在在某个時刻,偶然,照旧会想起对方,而且谢谢着对方成为自己心目中一直想要战胜的对手。因为知道对方一定会很强,所以自己要更强。就是在这样的心态下,翁岳天和夹克男在最开始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時,才更有动力。谁人没有过幼年呢?青春岁月里,也曾将因为执着地想要跟某小我私家暗里较量儿,逐步地不停地完善着,推动着自己,这虽然是有好胜心在作祟,但终究也成就了你。u3al。

    夹克男在走出墓园之后,才停下脚步,徐徐转头望去翁岳天的身影已经不见。

    “老兄,珍重,有缘再见。”夹克男在心里默默念叨这么一句,钻进了一辆加长房车里。他确实是往复急遽,这一次来是为有重要的事要办,顺便就赴那七年之约。

    七年了,终于见到对方,看起来都混得风生水起,这就足够了。

    这一段時间的延误,转眼到了晚上,翁岳天该去魏家了。

    魏婕回归的消息,在上流社会那圈子里传得特快,以前的旧识各怀心思前来加入圣诞聚会。有的成双成对,有的孑然一身,但看上去都很快乐,至少外貌上是的。

    魏婕和翁岳天以前谈恋爱的時候,在外人眼里是公认的金童玉女,郎才女貌,不知道羡煞了几多痴男怨女呢。

    四年前的海难,魏婕消失,各人都以为她死了,如今平安无事地归来,于情于理,那些昔日曾在一起吃喝玩乐的男男女女,说什么也是该来探望慰问一番的。

    魏婕没有邀请太多的人,即即是这样,有些人是带了伴来的,放眼看看这厅里,也有不少人呢,年轻生机,个个都是翩翩衣袂,矜贵特殊,局势很是热闹。

    翁岳天的到来,自然是引起了不小的惊动,各人颇有些意外,想不到翁岳天会来,外界不是说他在与魏雅伦退婚之后,已经了一个,怎么这其中玄妙是怎样,各人都有了推测。

    魏宅今夜充满了欢歌笑语,热闹又喜庆,圣诞聚会搞得比过年还要隆重,有人戏称这岂非是翁岳天和魏婕旧情复燃的欢庆会吗?

    比起这里的气氛,文菁所在的公寓里可就冷清多了。

    满怀着期待的心情,文菁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个精致的心形盒子,上边用彩带扎着一个蝴蝶结,这一看就是小女人的心思了。内里装的是她为翁岳天织的围巾,尚有她的cd。

    清静地期待着他的电话,她只记得他说,会回来接她。期待,是一种凄美而甜蜜的情怀,有点酸,有点甜,有点涩当电话响起的時候,你的心就会如小鹿乱撞

    文菁接起电话的時候,粉嘟嘟的小脸上笑得可甜可甜了

    “喂”文菁没有多想,直觉就是他。

    静默了几秒,电话那头竟然传来一个女声:“文菁,知道我是谁-?今天可是圣诞,你一小我私家在家,不以为太寥寂吗?”

    文菁脸色剧变,怎么会是文晓芹?

    文菁心里又惊又怒,气呼呼地说:“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我和你没有什么可说的,你不要再打来?”

    文晓芹早就推测文菁会这么说,忍着火气没有发作,她知道自己必须办成这一件事。文菁已经挂电话了,文晓芹不平气地再次拨通了已往?

    听见文菁接了电话,文晓芹用最快的语速抢着说:“文菁,你别这么大火气,我是一片盛情提醒你,你的男子翁岳天,他正在魏家会旧情人呢,你知道谁是他的旧情人吗?呵呵就是魏雅伦的干姐姐,名叫文婕哦,不不不,应该叫魏婕,认了魏雅伦的父亲当寄父之后,更名叫魏婕了。你别不信,魏家的地址是xxxxxx,你随可以马上去看,就知道我没有在说谎了。”

    悄悄得似乎全世界都不存在了?文菁拿着电话的手在哆嗦,最后实在没有气力握住,电话滑到了沙发上

    不这不是真的?这怎么可以是真的?上天不会开这么太过的玩笑,一定不会的?文晓芹一定是骗人的?

    为什么要听见文婕的名字,知道她的消息,她是文菁最最不想望见的人?最深的伤口,最恐怖的梦魇?

    文菁脸上的血色在瞬间褪去,文晓芹的话,犹如晴天霹雳,在她脑子里扔下无数颗炸弹,将她的理智炸成了破损?纵然她第一个年念头是抗拒这消息的真实姓,可是“文婕”那名字,就是一颗隐藏的毒瘤,是文菁身体里的癌细胞,一旦被刺激,那毒菌就会不受控制地伸张扩散?

    呵呵,文婕她竟然会当了魏榛的干女儿,连姓氏都改了,她是魏雅伦的干姐姐?她是翁岳天的旧情人?翁岳天现在正和她一起过圣诞?他不是去朋侪的聚会而是和旧情人约会??

    文菁蓦然一下子感应胃里一阵翻腾,恶心想吐?这么多年来,文菁第一次听见了关于姐姐的消息,想不到居然会是如此讥笑,如此地致命?

    文菁全身的气力都流失了,面如土色般倒在沙发上,握着胸口,那里好痛被人用带着倒刺的刀子狠狠地割着,硬生生挖去一块块血肉,再撒上一把一把的盐

    不不——不???无声的呐喊,血泪混淆成的痛楚,让文菁险些昏厥已往。她的底线,她忍耐的滴答限度是什么,以前她不知道,,她清楚了,就是,听闻她姐姐正在和她心爱的男子约会?

    文菁的心脏被击垮了,碎了,熔了

    文晓芹的车就停在公寓楼下,她很耐心地等着她很开心,通常能刺激到文菁的事,她都乐此不疲,有种抨击的快感。谁人贱种,凭什么能获得翁岳天那种男子?她活该,活该?被气死了才好呢?

    哈哈哈哈文晓芹在狂笑,尖锐难听逆耳的笑声,显示出这个女人的心理有多失常。

    深浓的夜色里,泛起了一个臃肿缓慢的身影,在夜风中,她宛如迎面飘来的一片落叶,哭肿的双眼泪痕未干,她在魏小琴眼前倔强着收起眼泪,干哑的声音溢出几个破碎的音节“带我去”

    文菁的脑子完全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文婕”是她的魔障,这魔障加上翁岳天,足以让她彻底瓦解?在这一秒,她不会知道,这一去,差点搭上这条命

    已更一万字,中午尚有更新?求月票?下一章是大啊?夹克男不是凭空泛起的,是至关重要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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