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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氏年会,以一百三十一颗人头落地,落下帷幕。

    这还是李昂收敛杀气,能不杀就尽量不杀的结果。

    又在沈族盘桓两日,到腊月初十,才返回蜀郡。

    不回也不行,南水儿的告别演唱会,在明天傍晚举行。

    李昂可是答应过她,一定会去参加的。

    南水儿也早早给了他前台贵宾包厢的票。

    再说李昂一直盘算着,要趁着这个对南水儿很有纪念价值的日子,搞点事儿的。

    也就是求婚。

    具体该怎么求,走什么流程。

    李昂懂个锤子。

    在回蜀郡的路上,李昂拉着高长恭,单独开辆车,虚心请教。

    毕竟人高小太爷现在是已婚人士,有丰富的过来人经验。

    高长恭便巴拉巴拉,给李昂说了一大通。

    把李昂说得一愣一愣。

    “小高,你别忽悠我,真的靠谱?”

    “先生,您放心,绝对靠谱。”

    “有没有理论依据?万一到时候被拒绝了多糗。我堂堂天策大都督,枢密院左都御史,不要面子的?”

    “先生,这女人吧,就喜欢玩浪漫。求婚这种事情,咱阵仗弄得越大,搞得越浪漫,女人就越是云山雾罩。”

    “这一激动,情难自禁的,答应的概率会提升百分之六十八点六。”

    “那你回头起草份作战计划给我。”

    李昂满脸凝重。

    竟然要把求婚,当成一张战役来打。

    高长恭,“……”

    作战计划,什么鬼。

    “先生,至于么?”

    他擦了擦冷汗:

    “咱跟拓跋轩辕大决战时,也没见先生像现在这么紧张啊。”

    李昂正色道:

    “不一样。拓跋轩辕这个老对手想什么,我能猜个十之八九。女人想什么,怎么猜?”

    “也对。能猜到娘们儿在想什么,那起码是大罗神仙级别。”

    “大罗神仙哪有那本事,起码是道家三清、如来佛祖级别。”

    高长恭,“……”

    他觉得先生说得很有道理。

    别的不说,他家陈素素的心思,他高小太爷猜十次就得错九次。

    ……

    沈氏年会后,李昂又在沈家村多呆了一天。

    主要是做些收尾工作。

    把沈家村那些白眼狼、阴谋家,全都从沈苍生当年给他们修建的豪宅中赶了出来,豪车什么的,自然也是有一辆算一辆,全都没收。

    财产清算,就比较复杂了,他专门调来了影卫在蜀郡的几个头领人物,在沈家村常驻一月,专门负责此事。

    对于过惯了奢华生活的沈氏族人来说,将他们财产全都没收,从高处打入尘埃,绝对是个无比残酷的惩罚。

    自是哀嚎片野。

    李昂心中却无一点恻隐之心。

    没有义父,这些人一辈子都是背靠黄土面朝天。

    因为义父扶持,他们发家致富。

    住豪宅,开豪车。

    穷奢极侈,花天酒地。

    后来义父惨死,这些人却不准义父葬入祖坟,让义父死后也不得安宁。

    是人干的事么?

    都是一群披着人皮的畜生。

    既是畜生,又何须对它们有恻隐之心?

    对它们财产清算和剥夺,李昂做得极为彻底。

    保管让它们一朝回到解放前。

    ……

    腊月初十。

    上午从临邛出发,下午两点过到天府。

    李昂直奔家中。

    洗了澡,换身衣服,便去隔壁找南水儿和叶灵儿。

    一大一小俩姑娘,知道他今天要回来,早就在等他,还放出话来,今天不吃午餐,要留着肚子,吃他做得大餐。

    说起来,这俩姑娘,一个算他准媳妇儿,一个算准闺女儿,三人一起,倒像个小家庭。

    李昂戎马十年,不是厉兵秣马,便是战场杀敌,哪里感受过家庭生活的温馨。

    现在感受到了,他其实很享受。

    终于明白小时候义父为什么时常念叨——

    家人才是男人一生的皈依。

    沈长生事业最如日中天时,每天都有许多应酬。

    在李昂记忆中,义父每天无论应酬到多晚,哪怕醉成一滩烂泥,到了凌晨三四点钟,都会回家睡觉。

    而义母苏兰,无论多晚,都会点一盏小灯,等他回来,给他烧一壶热水,沏一壶热茶。

    沈苍生生得仪表堂堂,儒雅神秀,不到四十岁就成了蜀郡首富,那时候的他,魅力十足。

    也不知吸引多少女人,往他身上扑。

    这些女人,或妖娆妩媚,或清纯可爱,或知性可人。

    任意拿一个出来,都不是已经人老珠黄的苏兰能比。

    沈苍生却从来不多看她们一眼。

    年轻时,他跟苏兰举案齐眉。

    人到中年,也时长手拉手出去散步,相敬如宾,琴瑟和谐。

    李昂觉得,这便是爱情该有的样子。

    他也想拥有这样的爱情。

    相识相知不相负,一生一世一双人。

    年轻时举案齐眉。

    中年时相敬如宾。

    老年时便像小孩子那般过活。

    故事开头我们在一起。

    故事结尾我们还在一起。

    故事中间,轰轰烈烈相爱,明目张胆喜欢,生几个儿女,把他们抚养长大……

    这些年,他冷淡自矜、洁身自好。

    便是想遇到一个女子,能让他迫切的想跟她度过一生,做那些两个人才能做的所有事情。

    年少时,他曾遇到过一位。

    她就那么出现,一朵世上最漂亮的红玫瑰,化作他心头朱砂痣。

    可惜那时候的他,不知道珍惜。

    终是错过了,这一错过,便是一生的过错。

    所幸上苍对他不薄。

    年近三十,又遇到一位。

    她也是就那么出现,一朵世间最漂亮的白玫瑰,化作照进他内心阴霾的白月光。

    这次他不想也不能再错过。

    上苍对他再好,也不可能再让他遇到第三个。

    这大概就是他会听了高长恭的馊主意,决定在明天演唱会上搞点事,跟南水儿求婚的根本原因吧。

    ……

    很快就到隔壁,敲了敲门,就听到了明显是两个人的脚步声。

    叶灵儿先开的门。

    几日不见李昂,小姑娘应该很想念,便扑到李昂怀中,要抱抱,要举高高。

    李昂就把小姑娘抱起来举高高。

    南水儿比着眸子看着他。

    李昂:“你什么表情……不会也要抱抱,要举高高吧?”

    南水儿:“想得美!”

    “这么晚才回来,我跟灵儿都快饿死了,真过分。”

    “还不滚去做饭,记得做快一点,不然——”

    她冲李昂张牙舞爪:

    “头给你拧掉!”

    李昂,“……”

    这就是他期待的爱情么?

    明天跟她求婚……要不还是再想想?!

    真结了婚,他有多少颗脑袋,也不够南水儿拧的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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