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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我参观完公司,陈铭宇把我领到一位褐色头发的大姐面前,她是这次实习岗位的负责人,Kate,负责让我和另一位实习生尽快融入项目团队。一整天的时间,我和另一位实习生都在阅读海量资料。虽然我们最终会被分配到不同的项目组,但是对公司所在的行业背景、项目已有数据等资料的熟悉都是一样的,我们要求在一天之内把这些功课都完成,最后做成ppt向Kate汇报。

    午休只有半个小时,我是断然没有时间赶回去给灵儿喂奶的。我吃了一个三明治,喝了一大杯燕麦奶,然后躲在公司洗手间泵奶,差不多每隔4个小时我就要泵一次,不然奶水会越来越少,我希望自己至少可以坚持纯母乳喂养灵儿到半岁。当我收拾完毕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撞上了陈铭宇在茶水间取零食——茶水间就在洗手间对角。他看着我手里还没来得及收进包里的吸奶器,脸上几个大写的问号。见有人过来,陈铭宇马上拉着我去了他办公室。

    “什么情况?”

    “给我宝宝泵奶啊。”

    “宝宝!?吴一荻你已经当妈妈了吗?”陈铭宇一脸震惊,还未等我回答,他马上切换到八卦模式,“谁的娃?肯定不是肖之南的,肖之南不会放你出来工作!天啊,你居然没有和肖之南在一起?!”

    “哎,你小声一点。”我偷看了一眼办公室外,怕引起别人注意。

    “哪个男人这么幸运,啊?”

    “你真想知道?”

    他俯视着我,一脸“你觉得呢?”

    “除非你答应我一个条件。”第一次在厕所里泵奶,感觉很不好。

    “说。”

    “以后每天中午,借你办公室一用。”

    “产奶?”

    我点点头,盯着他直到他摆了一个oK的手势。

    “周晓枫。”

    “哦靠……吴一荻你太过分了!”陈铭宇抱头转身,一脸痛苦的样子,冷静了数秒,“晚上一起吃饭,我要听完整的故事。”

    “不行哦,我得赶回去喂奶。”

    “吴一荻,怪不得你胖了一圈,原来你成奶牛了,你看看你这里,”他在自己胸前比划了两下,“至少涨了两个cup吧?”

    “涨了也没有你的胸肌壮观。”我毫不犹豫怼回去,就像以前一样。

    “周六我来接你,一起吃个中饭。”周末就这么被预定了。

    还不到周末,周晓枫就过来了。

    洛杉矶虽然不比硅谷和华尔街,但因为地理位置极佳,气候舒适,教育配套优秀,是很多华人的移民理想地,因此国内互联网行业的很多大佬把老婆孩子安置在这边,自己则两边跑。周晓枫此番就是受邀而来,表面上是访友,其实还是工作。周晓枫一个几乎没有任何背景的乡下小伙子能走到这番光景,我其实很佩服他的务实精神和进取能力,比如并不执念于技术上的优越感,能放下身段拓展人脉等等……不过话说回来,他似乎自幼就擅长如此,只是舞台不一样而已。

    周六早餐的时候,周晓枫抱着灵儿在厨房转悠。

    “怎么我感觉灵儿瘦了?”周晓枫掂了掂快半岁的周灵儿。

    “她前几天不习惯那个奶瓶嘴,非要等她妈亲自喂,饿了几顿。”我妈正往灵儿的米粉里加苹果泥。

    一听到女儿被饿了几顿,周晓枫看我的脸色就不咋温和了,我妈一看不太妙,赶紧说,“这两天习惯了,奶瓶也喝得好,再说,也就中午一顿,不要紧的,过几天我们灵儿就胖回来了哦。”说着她把灵儿抱过去,放在婴儿座椅上,系上小围兜,灵儿一看到那个粉色大象图案的辅食碗就直往上扑,看她那猴急猴急的样子,周晓枫忍不住笑起来。

    “她吃的什么米粉?”

    “一个有机牌子的,说起来等会要去一趟超市了,快吃完了。”一周下来我脑子里都是公司的事情,灵儿的纸尿裤、米粉、果泥什么的都消耗得差不多了,我妈又不会开车,所以都只能等我周末去采购。

    “等会我陪你一起去。”给孩子买东西这种事情周晓枫最积极,大概他能够表达爱的途径有限,所以但凡购物都是毫不手软。

    全食超市(whole Foods)的东西都比较贵,主打有机嘛,很正常。自从灵儿开始添辅食,她的东西都是从这里买的,大人吃得随便点没关系,小孩子长身体,尽量给她提供最好的,这应该是全天下父母都有的朴素心思吧。

    “拿婴儿食品就可以了,买菜去另一家超市。”除了给灵儿做辅食的食材,我把购物车里的牛肉蔬菜都拿出来。

    “挺好的,别拿出来了。”周晓枫又放回去。

    “太贵了,这里一顿的钱够别处三顿了。”我又要清空。

    “吴一荻,我挣钱是干什么的?”

    “你挣钱也不容易。”

    周晓枫双手叉腰,他环顾一周,叹了口气,凑到我耳朵边低声说,“你老公我真的不缺钱。”说罢又拿了一堆菜,把购物车堆得满满的。我只能跟在他身后,任由他推着购物车走向收银台。排队的时候收到陈铭宇的短信:你在哪里?我来接你吃午饭。我看了看正在结账的周晓枫,有些犹豫不决。

    “周晓枫,中午我要和一个同事吃饭,你先回去吧?”走到停车场的时候,我还是决定跟他说明白。

    “这么快就有同事请吃饭了?男的还是女的?”他正忙着往后备箱放东西。

    “男的。”我供认不讳。

    周晓枫停下手上动作,取下墨镜盯了我两秒。

    “美国人还是中国人?”

    “陈铭宇。”

    说曹操曹操到,陈铭宇的电话打过来了,问我在哪里,他好直接过来接我。等我电话打完,周晓枫重新戴好墨镜,压下后备箱,“早点回来。”说罢他就独自开车走了,一骑绝尘的速度。

    陈铭宇选的餐厅在海边,风景秀丽。

    “你不能吃海鲜真可惜了,这一家的帝王蟹绝了。”

    “这辈子都没这口福了。”

    “和Kate相处还适应吗?”

    “她挺照顾我的,手把手教。”

    “她说你很聪明。”

    “这么快就被她发现了。”

    “那可不,您这优点盖都盖不住。”陈铭宇哼哼一笑。

    “比你还是差远了。”吃过被捧杀的亏,我赶紧给自己找个坡下。

    陈铭宇只能赏我一个白眼。

    “周晓枫,他还好吗?”

    我看了他一眼,嘴里嚼着牛排,眼角有些戏谑的笑意,这眼神看过去,陈铭宇有些脸红了。

    “他在洛杉矶,昨天到的,要不要喊他过来一起?”

    “啊,算了算了,还是咱俩吃吧。”他赶紧摆手。

    陈铭宇对周晓枫的印象:每一根头发丝都散发着荷尔蒙的气息。说这话的时候是十年前,周晓枫第一次来编织社团找我的时候,陈铭宇看着他就移不开眼睛了。可是周晓枫对他却保持十足的警惕。在对待陈铭宇的态度上,周晓枫和肖之南可以说是统一战线,他们虽然对陈铭宇的了解程度不尽相同,但结论都是一样:吴一荻,离陈铭宇远一点。

    “你和肖之南……”

    “高攀不了。”我嘴角牵出一个弧度。

    陈铭宇嗤笑了一声,拿起酒杯一饮而尽,“肖家真没眼光。”

    “不怪他家,是我的问题。”

    “难道是你腻了他?”

    “你真的很会安慰人,呵呵,敬你一杯。”说罢我自己先干了。

    “当年我妈求着你嫁给我啊吴一荻,真的,我都恨自己,你要做了我老婆,我会让肖家看不起你?”说罢他又一口喝完,再给各自满上。

    “谢谢你的不娶之恩。”

    “要不是肖之南从中作梗,咱俩说不定孩子都有两个了。”

    “哎打住打住,咱俩生不出孩子。”我觉得自己舌头有点打架了。

    “那不一定的吴一荻,我妈就是看准了……看准了你有可能把我掰直了。”

    陈铭宇和肖之南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但是他喜欢男生。读大学时候的我一直不知道,见他对所有女生都冷冷淡淡的样子,还以为他梦中的女孩一定惊为天人,不然怎么会如此无动于衷。我们每周至少碰面一次,除了兢兢业业地教会员们做手工,还要为这个理工科院校里另类的社团绞劲脑汁地策划活动,比如各种义卖筹钱给希望工程,去附近儿童福利院做志愿者,联谊活动的即兴教学等等。活动一般都在周末,我作为他的左右臂膀经常累得够呛,作为犒劳,他经常在活动结束后请我吃吃喝喝。

    “我想象中富二代的日子不是这样的。”尽管生活中我也不认识什么富二代,但是电视上多少看到,哪个不是纸醉金迷的生活呢?

    “都像肖之南那样?”

    “肖之南是怎样的?”

    “明知故问。”陈铭宇就知道我想从他嘴里套肖之南的信息。

    “我们普通学生参加各种活动嘛,就是为自己以后的履历增加内容,为找工作铺路,你是为了什么呢?”家境优渥,毕业就进家族企业,不败家就是人生最大目标,若能超越父辈简直就是祖坟冒青烟——当然这是很难的。但不管如何,普通人那些卷工作、卷薪酬、卷升职等事情对他们而言不存在的。

    “喜欢而已。”陈铭宇淡淡地总结。

    每周一次的社团编织课对我而言还是一如既往地清闲,因为所有人都围着陈铭宇转。这样也好,我把钩针玩腻了,就跟陈铭宇学编手链。手工这种事情对我们乡下长大的孩子而言真的不算什么,很小我们就会跟着大人用棕榈叶玉米皮编东西,再长大一些,竹篾都可以在手上玩到飞起,所以那几根细细滑滑的绳子在我的手上简直就是小儿科,很快我就可以自由发挥了。有时候课上完了,我的手链还没有编完,陈铭宇就操起他的活计,陪我一起慢慢弄。

    “为什么你有一辆和肖之南一样的车?”这个问题我藏了很久。

    “他妈送给我的。”

    “送一样的?”

    “本来不一样,他的是个土豪金,我的是个玫瑰金,我妈她们觉得太招摇了,就一起喷白了。”

    太招摇?我忍不住瞅着他脏辫上缠着的各色皮筋,这发型搁留学生群体里也是够出挑的。陈铭宇大概知道我在想什么,他甩了甩自己的一头辫子,清了一下嗓子,“其实是辅导员的意思。”

    “辅导员对你的发型没意见?”

    “有,见一次说一次,但是他总不能要我妈押着我去剪头发的。”

    想象一下那被押着剪头发的画面,甚是有趣,我笑着摇摇头,用火机烧好最后一个线头,“你有没有钻孔机?”

    “干嘛?”

    “我有一些碎宝石,打磨打磨,钻好孔穿在这手链上一定很好看。”

    “碎宝石?”陈铭宇打量了一下我这个全身上下除了手表就没有任何装饰的乡巴佬,大概觉得“宝石”两个字从我嘴巴说出来太违和。

    奇怪归奇怪,他还是带我去了一家珠宝加工厂。加工厂的门面是一家小珠宝店,售卖他们自己设计加工的首饰。门面临着的街是有名的珠宝一条街,因为这个街道紧邻着全国最有名的珠宝设计学院。

    陈铭宇和一位五十来岁的男子热情地打着招呼。

    “陈总好。”一番介绍,原来是他堂叔。

    “你好呀小姑娘,是想加工什么呢?”和蔼可亲。

    我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黑色的盒子,这其实是我妈不用的一个首饰盒,里面铺了蓝色天鹅绒布,正好给我装石头。我把盒子打开的时候,陈叔叔顺手拿起了放大镜,他仔细看了一圈,拿起了一颗浅绿色的石头。

    “这个橄榄石很漂亮哦。”

    “是吗?我觉得还是这个粉色的水晶好看。”我挑出自己喜欢的粉水晶,小小的三颗。

    “女孩子都喜欢粉粉的哈哈,理解。”陈叔对着陈铭宇笑了笑,他放下放大镜,转头招呼一位店员,“小张,帮这个小姑娘打一下孔。”

    “不用了陈总,我想自己亲自打,可以吗?”我赶紧站起来。

    “你会吗?”

    “会的,在家里我自己就有一个小钻孔机。”

    “哦,小女生还玩这个?少见少见。”他还是继续吩咐那位店员,“带这位姑娘去后面。”

    “不用了叔,我陪她去就可以了,我知道在哪里。”陈铭宇走过来,轻扶着我的肩膀就往里走。

    “行,那你招呼着,有什么需要就找小张好了。”说完他就去楼上办公室了。

    我找了一个高度合适的操作台,打开灯,戴上眼罩,挑了一根最细的钻针,固定好水晶,摆好架势。

    “你确定你行?”陈铭宇有些担心我打穿自己的手指。

    “放心,比你开车还溜。”这可不是吹牛的,从小学二年级开始,我伯伯——一个一年四季都在野外作业的地质研究员——就开始手把手教我这些操作,不仅打孔,切割打磨我都能作业,若不是我妈极力阻止,理由是怕我以后的工作风餐露宿地、日晒雨淋地、一年到头不归家地……我应该是奔着地质大学去了——这是我的爱好啊。陈铭宇盯着我打完孔,觉得我安全了,他就溜到外面看首饰去了,我看时间还早,就从书包里把手链拿出来,一颗一颗地开始往上编。

    “陈铭宇,你怎么在这里?”这个声音有一种久违的亲切。

    我循声望去,果然是肖之南,瞬间有些喜上眉梢,再一看,他身边站着付婷婷,刚刚上了眉梢的欢喜还是落了下来。

    “来加工点东西。”陈铭宇指了指我的方向,肖之南顺着看过来,我俩的目光就这么撞上了——隔着我还没来得及取下的护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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