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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阿布多心情好,还会赏她几块碎银子,梧桐全部存了起来。

    阿布多只收公文,却从来没有发出过一封,哪怕是发给王府报平安的,这一点很奇怪。

    有一次梧桐忍不住问,需不需要回一封,她在这里待了一段时间,简单的遣词用句都会了,写一封不是问题。

    阿布多却坦然道:“没必要,用不着。”阿布多道:“怕什么?我不认字他们都是知道的,既然知道,发过来就别想着要回。”

    梧桐:“……”

    又是这样的强盗逻辑……

    更让人无语的是,她和阿布多在一起呆久了,居然觉得他的说法也有点道理。

    不知道他到底是怎样凭借着自己的耿直性格,爬上将军之位的,只能说,身为他直系领导,且一手提拔了他的南疆王,肯定是个很奇特的人物。

    南疆王……一想起这个名字,就想起南疆王府,一想起南疆王府,她就忍不住想起那一夜。

    时间过去一个多月了,记忆仍旧清晰,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刻骨铭心。

    她不知道究竟还要熬多少时间她才能把这件事淡忘,唯一庆幸的是,这个月她的大姨妈正常来了。

    为此她还偷偷从军需车上偷了许多棉花,掩人耳目地跑去草丛里,处理这麻烦事。

    公文处理了大半,加上她之前在武兴城带回来的那些,已经有厚厚一大摞,其中有许多有用的,也有许多没用的。

    梧桐分不清,干脆去库房要来针和线,把宣纸按誊写时间,分成一册一册的,用线装订起来,最后拿大纸一包,上面写上编号,按照顺序摆放在书架上面。

    工作做完了,梧桐再次闲了下来,城墙那边一直很安静,阿布多也没有什么事要让她干。

    梧桐整天没事干,这个年代有没有电视电脑可以打发时间,阿布多是个不认字的,因此王府里连本像样的书都找不出来。

    她实在闲得无聊,最后想起行军路上认识的赵三羊,跑到营地找他去了。

    营地驻扎在大瓜镇南侧,就在月门关脚下,士兵们每日在那里操练,枕戈待旦。

    赵三羊说他是马夫,喂马的,因此梧桐一进兵营,就直接往马厩跑。

    各色高头大马排开,正在那里吃草,梧桐找来找去,看见一个陌生面庞。

    那人奇怪地看着她:“你做什么?”

    梧桐试探地问:“我是将军的侍卫,请问赵三羊在哪儿?”

    把阿布多的名头一抬出来,在军营里的路就好走多了,那人忙说道:“他去接飞奴了。”

    “接飞奴?”

    “没错,就在……”那人走出马厩,朝某栋楼上一指,说:“就在那儿。”

    梧桐对他道谢,朝那边走去。

    那栋楼很高,像个炮台似的,梧桐走到楼梯上面几层时,还没看见东西,就听到一阵熟悉的咕咕叫声。

    这是什么叫?

    她怎么也想不起来,加快脚步走上去一看,瞬间恍然大悟。

    一群鸽子。

    楼顶上是个四面开窗的大房间,房间里放着无数高高低低的木架,每个架子上都站了几只鸽子,远处亦有鸽子朝这边飞来。

    原来这就是飞奴。

    再看那站在鸽群中间,一一解下他们腿上所系之物的人,不是赵三羊又是谁。

    “嘿!”

    梧桐喊了他一声,跑过去。

    赵三羊欣喜地回过头:“梧桐,你来了。”

    “嗯,你在干嘛?”

    “取信,飞奴从各地把文书带来,我要取下来送去王府。”

    原来自己每日所抄的文书就是这样来的,梧桐伸手道:“你给我吧,我待会儿回去顺路给你带去。”

    赵三羊看了看天色,说:“还且等等呢,今天估计还有一些。”

    梧桐横竖闲着没事干,就待在这儿陪他等。

    信鸽在军营是很受重视的,一个个养得滚圆,站在架子上给自己梳理翅膀。

    旁边有装满豆子的木桶,梧桐随手抓起一把,拿在手里喂鸽子。

    她看着它们的腿,突然想到一事,问赵三羊道:“诶,你这鸽子,能把信带回来,也能把信送出去么?”

    赵三羊自信说道:“那当然,我养得鸽子是顶好的!”

    梧桐问:“什么地方都能送去么?

    赵三羊说:“呃……这个倒不是,你想送去哪里?”

    “周家村。”出来这么久了,她一直没有联系过若兰,若兰连她现在是生是死都不知道,要是能让信鸽送封信过去,那是极好的。

    可惜周家村太不出名,赵三羊茫然地问:“这是哪儿?”

    梧桐仔细想了想,自己出来之后所见的地势,说:“在定江河水坝边上,属昆州那一代。”

    赵三羊道:“若是昆州,飞奴的确可以送去,不过那边没有我们的军队驻扎,能不能送到她手上,那就得靠缘分了。”

    缘分缘分,她和若兰认识,且一起来到这个地方,靠得不就是缘分么。

    梧桐满心欢喜,和赵三羊约定好,让他帮自己这一个忙。

    傍晚时分,梧桐带着从信鸽腿上接下的文书回到将军府,听人说阿布多今晚跟部下在城墙上喝酒,要晚一点回来。

    她得了空,随便吃了些东西,拿上纸笔回自己的房间,把门一关,点上蜡烛开始写信。

    后院是很安静的,只能听见风吹树叶声,烛光随着微风摇曳,房间里明暗交错。

    梧桐提起笔,停顿了很久,直到笔尖都快滴出墨了,都没想出来该怎么写这第一句。

    她把笔放回墨盘里润了润,手指摩挲着下巴,苦思冥想。

    这信该怎么写?

    出来的时候,若兰没有挽留她,她也没有要求若兰和她一起走,两人算是各自为着自己的意愿去过生活。

    她如果把外面的生活写得太好,有炫耀之疑。可要是写得太差,又好像后悔自己的选择,在对人诉苦似的……

    两人虽然选择不同,但她从来没怀疑过,若兰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梧桐想了半响,决定还是说说自己出来后的经历,有艰难也有欣喜,有付出也有收获。

    当然,在王府发生的那一段,是必须得抹去的。

    这事儿她自己都不愿意想起,更不想告诉若兰。平日里誊写一篇公文,顶多花一刻钟的功夫,写这封信,她却用了将近一个时辰。

    在信的最末,梧桐把问她喜欢什么样款式的喜服,准备将来回去了,给她送一个大惊喜。

    “……好怀念那边啊,我好不容易把段位打得那么高,支付宝余额也不知道被谁继承了,我预定的手机都还没来得及收到……哭,不说了,再说写不下了,祝一切安好。”

    落款,梧桐。

    “呼……”她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之后将信纸叠了又叠,仔仔细细的藏进衣服里,收拾墨盘和毛笔,吹灯睡觉。

    第二天早上,梧桐带着信,再一次去营地找到赵三羊。

    她趁没人的时候,偷偷把信塞给他,还往他手里塞了块银子,低声说:“麻烦一定保密。”

    赵三羊怔了怔,立即把银子塞还给她:“你太见外了,我们的关系还用得着这个吗?这封信我一定安安全全的帮你送出去。”

    梧桐很感动,捏着银子问:“你就不担心我信的内容吗?”

    这里毕竟是军队,无论在哪个朝代,安全问题都是极为重要的。

    她的信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是她又没有告诉赵三羊,赵三羊就不怕她……通敌卖国?

    赵三羊灿烂一笑,露出一口与肤色不太相称的雪白好牙口:“你这话说得……有哪个当奸细的,会和一个马夫套关系?再说了,我白吃你那么多馒头,送封信做报答是应该的。”

    梧桐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鼻根竟有点发酸:“好兄弟!”

    “好兄弟!”赵三羊也拍了下她的肩膀,提起装豆子的桶,去楼上喂鸽子了。

    自从信被送走后,梧桐便开始翘首以盼,每天从起床盼到日落,希望能看见回信。

    不过随着时间的一天天过去,这份期待也变得越来越小。

    鸽子一天能飞几百公里,而周家村所在的昆州,距离月门关也就几千公里,相当于最多十来天的功夫,那只信鸽就能飞去昆州。

    这么久还没有回音,估计是没希望了吧,周家村毕竟太偏僻了。

    梧桐起初还每天去军营询问,看看赵三羊有没有收到回信,后面担心去得太频繁会给人造成困扰,于是改成两天一去、三天一去,渐渐的就不去了。

    大瓜镇瓜果鲜美,衣食无忧,她的工作又清闲,每天无聊的要长草。

    一天晚上,她实在忍不住,趁着和阿布多一起吃饭的功夫问道:“将军,最近也没有什么文书要抄,不如派我点别的工作?”

    阿布多瞥了她一眼,笑道:“你这小子有意思,让你闲着,你倒不满足了?”

    梧桐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发,这段时间她的头发早就长出来了,她为了掩人耳目,拿短剑又削短了一次,乱糟糟地藏在帽子里。

    “大家都在干活,我很惭愧嘛。”

    阿布多道:“你要干活也不是没地方,只是你瘦得像皮猴似的,能干什么?扛个沙包都让人觉得是虐待你,守城门还给我丢人。”

    这的确是个问题,梧桐也很想把自己练得强壮一点,可是这副身体年纪小,性别又是女的,根本强壮不起来,吃再多也只能变成一个大胖子,练不成金刚芭比。

    李都尉也在和他们一起吃饭,听见这话说道:“梧桐若是想干活,也不一定非得去训练或守城,在府里打打下手,干点杂活也是好的。”

    杂活……

    被他这么一提,梧桐想起一种工作来,问:“非得在府里干活吗?我去兵营行不行?”

    正好跟赵三羊一起喂马,横竖她是在等信,跟他一起能第一时间知道消息。

    “你想去兵营?”同在饭桌上的吴都尉,也就是那晚给他们开门的吴大头微微眯起眼睛。

    他和李都尉堪称阿布多的左膀右臂,李都尉文化程度高一些,管文,他性子野蛮一些,管武。

    李都尉平日里和阿布多关系更密切,因此这次去南疆,阿布多带的是他,让吴大头留守大瓜镇。

    梧桐比较害怕李都尉,对于与他同级别的吴大头,也有一种自发的敬畏感,结结巴巴地说:“怎、怎么了?”

    莫非她说错了什么话?

    正紧张着,吴大头笑笑道:“没什么,只是平日里看你只会抄书,竟然想去兵营干活,有点稀奇而已。”

    阿布多爽朗大笑,拍了下梧桐的肩膀,差点把她拍翻在桌上。

    “吴大头,你可别小瞧了这小子,他在南疆可是救过我性命的。”

    吴大头惊奇地哦了一声,问:“怎么救的?”

    阿布多人高马大,比两个梧桐加起来还壮实,怎么看也是他救梧桐的份啊。

    阿布多神秘兮兮地说:“他叫了一声。”

    吴大头困惑:“叫了一声?”

    阿布多嗯了一句,任他怎样好奇,也不肯解释给他听。

    李都尉只当自己是透明人,低头吃菜。

    梧桐则羞愧地要挖个洞钻起来。

    用这种奇葩方式救人性命的,大概也只有她了吧。

    这份荣誉实在来得有点猝不及防,让她都不太敢接。

    被吴大头这么一打岔,她不敢再提去兵营干杂活的事情,府里打杂的人手又足够,没必要再插一个人,最后饭快吃完时,梧桐仍旧没有新工作。

    第二天凌晨,她睡得正迷糊,听见有人哐哐敲门,声音巨响无比。

    “梧桐!快出来!梧桐!”

    她惊得坐起来,套件外套过去开门,打开一看,阿布多穿一身铠甲站在外面,手里提着他的刀,精神抖擞的。

    “快穿衣服,今天带你去巡城墙。”

    梧桐大喜:“真的?”

    阿布多一揉她的乱发:“骗你不成?我才没那个闲工夫呢,你快点,我就在大门口等你,时间一过我就走了。”

    “哎!”

    梧桐应声,忙不迭的去洗漱。

    她没有铠甲,只好仍旧穿着那粗布做得小兵衣服,戴一顶布帽,临出门时瞥见挂在墙上的短剑,走过去将它取下,往腰上一插,雄赳赳气昂昂地出门了。

    要去巡逻了,还是两国交接处的月门关,这事儿想想都刺激。阿布多果然等在将军府门外,骑着他的大黄骠,梧桐跑去府里的马厩,把自己的小马驹牵过来,和阿布多出发。

    她的小马驹也有了名字,因为脸有点长,身材又很帅气,所以给它取名叫福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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