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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若兰来说,这段生活却是折磨,因为她的肚子已经显现出来,公婆从外面找了个据说极为灵验的算命人给她看胎。

    那人一摸之下就摇头,说老周家运气不好,肚子里怀得是个女的。

    周磐安的爹妈听完这话就傻眼了,满心期盼了这么多年,本以为这次若兰终于可以让他们抱上白白胖胖的大孙子,谁知竟然也是个不争气的肚皮。

    周磐安已经二十多快三十了,至今没有子嗣,一家人合计之后决定不再干等,广撒网多捞鱼,增加几率,总能怀上儿子。

    他们说做就做,并且身边刚好就有个顺手的,就是伺候若兰的那个丫鬟。

    这次他们也没收钱,直接把丫鬟收到房里,巧的是一炮击中,当月就怀孕了。

    这回全家人都喜滋滋的守着丫鬟,并且为那算命的准备了一封厚厚的红包,打算到了日子请他再来算一回。

    这样一来,之前被众星捧月的若兰,就成为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每天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抱着自己的肚子抹眼泪。

    看到这里,梧桐不由得揪起心来,牵挂着千里之外的她。

    无论她原不原谅若兰,两人之间的关系都已经存在,一起经历了那么匪夷所思的事情,怎么可能说放下就放下?

    若兰现在受了欺负,她心里也非常不好受,恨不能长出翅膀飞回去,把她从周家村的火坑里捞出来。

    揉了揉眼角,她打起精神继续往下看去,却发现自己的担忧原来是多此一举。

    若兰也并非蠢人,在意识到自己不能再靠肚子争取来地位之后,她迅速改变了方案。

    出于上次闹洪灾的事情,使她发现原来在村里当个土财主并不能踏踏实实的过好日子,而且周磐安家里富也不是那么富,只是比普通村民好一些而已。

    在这个年代,做生意不如读书,读书不如当官。若兰利用自己这几个月积攒的小金库,四处托人打探,终于为周磐安谋得县衙一个不入流的典史。

    到了买官这一步,她的小金库显然就不够用了,因此颇费一番口舌,才说服周磐安拿出全副身家,助他自己当上这个“小官”,而若兰也摇身一变,成为典史夫人。

    周磐安有三个老婆,一爹一娘,全家上下识字的却只有他和若兰,所以若兰眼疾手快的占据了地位,成为他的副手,为他出谋划策。

    这瘸子也是运气好,上任没几天,他的上一层领导主簿就病逝了,若兰把握住机会,让瘸子大力表现,很快获得知县提拔,成为该县的新主簿,获得正式官职,吃朝廷俸禄。

    再小的芝麻官也比屁民来的有面子,瘸子一时间风光大盛,好不得意。

    而他现在的一切都得益于若兰当初的劝说,因此若兰在家中的地位也急速飙升,公婆跟着享受荣誉,不再给她脸色看。

    如今他们一家人都搬到县城里,有房有马,日子过得相当富裕。

    若兰在最末邀请梧桐,希望她可以不计前嫌,继续当她的好姐妹,如果愿意的话,也可去到县城和她一起过太平日子。

    信纸不大,纵使她用很小的字写,两面也都填得满满当当,连落款的余地都没有。

    梧桐把那张信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心里有种难以言说的复杂滋味。

    若兰的提议很友善,且把这番话说得小心翼翼,斟字酌句,可梧桐只要一想到她,一想到她的丈夫,就会想起赵三羊那张灿烂的笑脸来。

    赵三羊才二十不到,没娶妻没生子,愿望是和父亲爷爷一样征战到老,然后回南疆乡下种田,盖房娶妻,子孙绕膝的过完下半辈子。

    他就这么一个简单的人,为何连他的生存机会也要剥夺呢?

    周磐安是他用命换来的,往后周磐安过得越好,越得意,他的死就越显悲惨。

    梧桐深深的叹了口气,将那信纸叠成一团塞进衣服里,捡了桌子上的一块糕点,捏碎了喂鸽子。

    银铃一直在旁边听着她的动静,大致猜到是有人写信给她,好奇地凑过去问:“是谁写的啊?”

    梧桐笑笑道:“我姐姐。”

    银铃羡慕的眨巴着眼睛:“真好,我原来也有个姐姐,可惜……唉……”

    银铃的姐姐,那不也就是公主么?梧桐第一次听她主动谈起自己的家人,便问道:“你的家人现在在哪里?皇宫么?”

    银铃黯然的摇摇头:“不是,他们都死了。”

    “死了?”梧桐有些吃惊。

    银铃的爹死了在预料之中,因为老皇帝驾崩所以才有新皇帝登基,可即便爹死了,段延禧不也是她的兄弟之一么?还有她的母亲,她的兄弟姐妹,皇室成员往往人数都很多,银铃为什么说他们都死了呢?

    她想起银铃曾经唾骂过段延禧,试探地问道:“段延禧是你哥哥还是你弟弟啊?”

    银铃依旧是摇头:“算了,这事跟你说不清的……”她停下来抽了抽鼻子,闻到饭菜香味,马上转移话题,故作欣喜的拍了一下手掌:“太好了,饭熟了,我们下车吃饭吧!”

    说罢,不等梧桐应声,就拉着她要下车。

    经过中午短暂的休整以后,下午众人继续赶路。

    梧桐从银铃那里了解到,原来那个黑衣人是跟随南疆王多年的老侍卫,名叫李得明,据说是某个江湖大侠的后代,武功了得。很早之前就被请来保护当时还是皇子的段扶风,一保护就是一二十年。

    他和李都尉同姓,性格也和李都尉有些相似,都是非常沉稳寡言的人。不过李都尉只是话不多,为人还是非常善良亲和的。这个李得明在解开面罩之后,平庸的眉眼之间倒是透着点阴戾的意思,让人不敢妄自靠近。

    他是这队被派来营救银铃队伍中的老大,所有人以他马首是瞻。

    梧桐下午时想给若兰写封回信,告诉她自己的近况,可是手边又没有纸笔,就打起勇气去问李得明。

    李得明当时瞥了她一眼,眼神十分狠绝,好似用刀子刮肉,一眼就要把你给看穿。

    “你要写给谁?”

    梧桐如实说:“我姐姐。”

    李得明冲一人伸出手,那人便夹紧马肚子赶上来,解开包裹递给他。

    他从内拿出纸笔等物递向梧桐,梧桐伸手去接,抽了抽没抽走,发现他还在捏着,没有撤力。

    这是什么意思?

    梧桐不解,片刻后他松开手,淡淡地说了一句:“当初我们是没打算要救你的,是银铃公主一定要见到你,否则就不走,希望你不要让她失望。”

    梧桐默然,低头看着纸币,低声说:“我知道了,你放心。”

    李得明没再说什么,只是把马屁股又抽了一鞭。

    梧桐回到车厢里写信,墨水是已经磨好的,用带塞的竹筒子装着,摇摇晃晃也不会洒出来。

    写到一半时银铃羡慕的凑过来,嗅着那墨香,说:“我也好想写信啊,想当年在尚书房的时候,我的字写得最好看了,连太傅都夸。”

    梧桐微微抬头,瞧着她那没神的两只眼睛,说:“我帮你写。”

    银铃摆摆手:“用不着啦,我也没有要写信的人……我倒是很想写一封给扶风哥哥……”

    她托着下巴,撇了撇嘴失落的说:“可惜写了他也不会看的,他那么忙。”

    和她认识的这一个月,梧桐已经从她嘴里听说过无数次南疆王的名字。

    她能肯定银铃是深爱对方的,可是这爱又爱的非常谨慎,只能远远的想念,不敢靠近。

    两人不是有婚约么,又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怎么这样见外?

    她情不自禁的又看了一眼银铃,对方的脸犹如最具审美的画师笔下画出来的侍女,线条柔和,皮肤白里透红,五官无可挑剔,唯独一双眼睛略黯淡了些。

    等她的眼睛治好了,一定会更加美丽动人吧。

    忽然间段扶风的脸从脑海中闪过那么一瞬,梧桐不由得想,无论从家世还是相貌,两人真是绝配。

    把信送出去,又过了一个多月,众人终于来到凌云府城外。

    梧桐并非第一次到这里,先前就陪阿布多骑马赴宴来过一次,且那天晚上还发生了令人难堪的事情,逼得她不得不独自逃走。

    那时她出城门,心里无限悲怆,只觉得天崩地裂。

    过了这么长时间,阿布多死了,她也从东齐死里逃生数次,那件事情与生死相比,似乎变得有些不值一提,不特意去想的话,她甚至都不会记起。

    梧桐躲在车内,通过窗子仰头看向凌云府那高大连绵的城墙。

    城墙是用无数巨石建成的,中间以混了糯米的三合土黏连,比铜墙铁壁还坚固,护得整座城池固若金汤。

    城墙上开了三道门,一大二小。

    大门是专供军队与南疆王等出入的,平日从不打开。

    左边小门供普通平民百姓进出,有侍卫把守,严格盘查,进城需要排队等候。

    右边小门则类似于一个特殊紧急通道,一切重要之人都从那边过。

    此时右边小门外就站着一队骑高头大马的侍卫,是南疆王派来迎接他们的。

    李得明和众侍卫关系熟稔,王府的整个护卫队都是他一手带出来的,他走过去说了几句话,那些侍卫便跑过来赶马车,把银铃和梧桐送进城内。

    凌云府是个相当繁盛的大城,堪称南疆之最,人口比当初梧桐去过的靖州数量更多,建筑极富南疆特色,来往人声鼎沸。

    城内道路整齐划一,相当有秩序,大小道路错落有致的铺开,其中最直最大的一条,就是通往城池中心偏南方位的南疆王府。

    这条路最广阔,管理也最严格,除了必要的通行以外,没有任何闲人敢上去放肆。

    梧桐所乘坐的马车在侍卫们的护送下,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王府。

    她本以为自己这次应该能正面看见南疆王段扶风,毕竟对方不远千里特意派人去营救银铃,想必心里很把银铃当一回事,期盼着和她回来。

    但是出人意料,马车停在王府门口后,她只瞧见守在那里的侍卫,以及两只不知道蹲守了多少年的石狮子,并没有看见猜想中的景象。

    马车是不能入府的,李得明让侍卫们陪着她们在外面等候,自己进去禀报南疆王。

    他走后,队伍里就再也没人说话了。

    梧桐捧着自己的那只伤手,百无聊赖的打量他们,感觉李得明带出来的徒弟也和他有着几分相似,一个个都是沉默寡言高大威武的,即便并没有人监视他们,也仍是训练有素的站成一排,身体笔直。

    这和她近段日子在东齐所见的大为不同。东齐人似乎很少有这么整齐的时候,哪怕是蒙包包与将领们开会,大家也都是随性坐着,东倒西歪的。

    阿布多比他们略好一点,但是也没有好到哪里去,跟眼前的人一比,就是一个没规没矩。

    也多亏阿布多不拘小节,否则要是她当初投奔的是规矩森严的南疆军,恐怕没有活过三天的命。

    正在想时,她感觉有一只小手摸上来,触感微凉,扭头一看,是银铃。

    银铃的脸色有些白,表情紧张不安。

    “怎么办?”她说:“马上就要见到扶风哥哥了,我好担心啊。”

    她摸摸自己身上的衣服:“他会不会觉得我穿得太邋遢了,嫌弃我?”

    她忽然又想起离开之前的事情:“我走的时候跟他吵了一架,你说我要不要先跟他道个歉啊?”

    梧桐无奈的微笑,拍着她的手安慰:“你别害怕,你这么漂亮,他不会舍得讨厌你的。”

    银铃摸着自己的脸颊,很没底气地问道:“真的吗?我很漂亮?”

    梧桐并不知道段扶风是什么样的审美,保不准对方就口味清奇,不爱银铃这样娇弱的美人儿,反而喜欢五大三粗肥头大耳的款呢。

    横竖他不在,梧桐笃定地说:“当然,谁也没有你漂亮。”

    这句话起了作用,钱是男人最大的资本,脸是女人最大的资本。

    银铃捧着自己的资本生出些底气,总算没那么慌了。

    不一会儿,李得明挎着刀从门内走出,对他们道:“公主请下车,随我去书房见王爷。”

    银铃伸手递向梧桐,让她扶自己下车

    她的手劲儿用的很大,仿佛从对方身上汲取勇气一般。

    马车里四处铺着毛毯,时刻烧着热茶,非常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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