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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伤,养两天就好了,她身上这么多伤,也不差这一拳两拳的了。

    她对银铃的话一笑而过,指着她那双亮晶晶的眼睛道:“你能看见了?”

    银铃仿佛才想起自己过来的真正目的似的,笑嘻嘻地对着她扬起小脸:“是啊,怎么样?漂不漂亮?”

    梧桐由衷地点头:“漂亮。”

    上下两排的睫毛浓密卷曲,错落有致的扑散开来,中间包裹着一双剪水眸。眨眼时波光流转,宛如世间最美的风景都化作她眼中的缩影,动人心弦。

    银铃的皮肤特别白,且毫无瑕疵,那样的眼睛落在那样的皮肤上,是全世界最美的宝石。

    眼影、睫毛膏、美瞳,这些东西即便全副武装上,也没人能够比得过她的风姿。

    银铃听见她夸赞自己,格外的开心,伸手勾住她的胳膊,把脸往他肩膀上靠:“谢谢,你也很好看。”

    梧桐把这话当做言不由衷的夸赞。

    她个头矮,虽比银铃高,却比身材挺拔的南疆王矮了一个头,更别提阿布多蒙包包等奇人之流了。

    她也太瘦,全身上下只有骨头架子,之前本来在月门关驻军的时候,跟着阿布多大吃大喝养出了一点肉来,如今早就被消耗殆尽了。

    还有她的脸,较普通女人来说是深邃立体的,可离男人就差得远了,看起来顶多算个半大的毛头小子。

    她有心请银铃进去喝杯茶,而银铃恢复了视力,对什么东西都想看一看,背着双手把她的远离院外走了个便,最后嫌弃的拿起碗里的半拉馒头,皱眉道:“他们就给你吃这个?太没有王法了,我这就找他们算账去!不把他们打得满地找牙我就不叫银铃!”

    梧桐对她摇摇头:“公主,没必要了。”

    “有必要!”银铃咬牙切齿地说:“我的救命恩人,居然被这帮不长眼的狗奴才欺负,反了天了!”

    “真的不用,公主……”

    梧桐咽了口唾沫,如实地说:“我该走了。”

    “走?”银铃一怔,眨巴着眼睛看着她,很不能理解她的话。

    梧桐点点头,淡淡道:“我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留在这里也做不了什么事,而我之前有个朋友在东齐走丢了,趁着这段时间不用回军队,我得去找他。”

    银铃急了,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不!我不许你走!”

    梧桐苦笑:“公主,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啊。”

    银铃的眼眸里泛出了水光,咬着嘴唇不肯认输:“我不管,反正我就是不许你走!你留下来,要找什么人我去帮你找,王府这么多侍卫,王爷还有那么多兵,难道不比你一个人找得快么?”

    那么多人当然比她找得快,可问题是,凭她的身份能去请动南疆王吗?

    她不过是个普通士兵而已,南星更是连成年都没有,顶多算个童工。

    银铃已经帮她够多的了,她不想再麻烦她。

    花了十多分钟,她拉着银铃走去客厅坐下,耐着性子把自己非走不可的理由对她解释清楚。

    银铃一直低头听着不说话,等她说完最后一个字了,才委屈的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她伏在桌上抽泣,愁肠百结。

    “呜呜,你们都不喜欢我,扶风哥哥是,你也是!你们都要离开我……”

    梧桐有心安慰她又不敢碰她,手尴尬的悬在空中。

    老妈子是没来,可丫鬟就在旁边呢,丫鬟也是长了眼睛的。

    对于银铃这样的哭法她实在很不擅长应对,哭了一会儿之后,银铃自己收住了眼泪,直起身体来指责她。

    “梧桐我真是看走眼了,你也是个没良心的,我是少你吃了还是少你喝了,你就非得走啊?”

    她垂下眼瞥向一边,不高兴的绞着手帕:“我本来还打算向扶风哥哥讨了你,让你给我当贴身侍卫的呢,我那边那么多好看的丫鬟,说不定还可以给你说桩美事。你倒好,好心当做驴肝肺,我以后再也不对你好了!”

    伤心变成了生气,她恢复了骄纵的性子,一双眼睛瞪得滚圆。

    梧桐反倒是比较习惯面对这样的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听着。

    怒气总是有限值的。

    果然,在骂了十多分钟后,银铃闭上了嘴,欲言又止的看着她。

    房间和客厅之间有扇门,门是半开的,随便扫一眼,就能看见床上已经打包好的包裹。

    “梧桐……”她粉嫩的唇瓣又如一堵墙,把话都挡在嘴里,很艰难的挤出来:“你真的要走吗?非走不可么?”

    梧桐浅浅的扯了下嘴角,点了点头:“是。”

    银铃一拳砸到她的胸口上,带着止不住的怒气:“你真绝情!”

    梧桐不置可否,也没有什么话要解释,只想尽快把这一关度过去,尽快出发踏上旅途。

    银铃闹了这么久,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无可奈何的对丫鬟一招手:“你们两个,马上去我房间帮我把那个小箱子拿过来。”

    丫鬟们应了声,莲步轻移就要出去。

    梧桐拦住她们,问银铃:“你要拿什么东西?”

    银铃仍对她有些生气,不太想看着她,翻着白眼说:“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你要出远门,难道还不许我给你准备些盘缠么?”

    梧桐忙说:“不用了公主,您之前给我的钱我都没花,现在正好用上。”

    银铃道:“之前是之前,现在是现在。”

    梧桐噙起一丝为难的笑:“公主,您对我这样好,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报答啊。”

    银铃一直口口声声说她是她的救命恩人,其实两人当时只不过是相依为命罢了,谁救谁根本说不清。

    而没有银铃,她或许现在还待在东齐回不来。

    银铃撇过头看了她一会儿,没再坚持,走过去低声问道:“你真的够用?”

    “真的够用。”

    “那好……”她咬咬花瓣似的嘴唇,在下什么决心一样,对丫鬟吩咐:“你们出去,把门带上,谁也不许进来。”

    丫鬟对她言听计从,立马按照她说得做了。

    而梧桐站在客厅里独自面对她,居然生出些紧张。

    “公、公主……”她结巴地说着,双腿不由自主的往后退。

    银铃亦步亦趋的紧跟她,她退一步,她就进一步。

    最后梧桐背贴墙壁,银铃近在咫尺的站在她面前,微微仰头看着她。

    “公主,您想做什么?”

    王府实在太水深火热,她得走。

    银铃的眼睛刚刚痊愈,不适宜在外面待太久,没多会儿就该回去了。

    她有心要把梧桐送出城,梧桐推脱说自己还得去街上买东西,可能会耽误很久的时间,她这才遗憾的带着丫鬟离开。

    梧桐目送着她的背影消失之后,自己走回房间,背起放在床上的那个大包袱。

    包袱里装着满满的干粮,换洗衣服,伤药,以及水囊。

    买东西之后剩余的银票为求安全,她用最老土的方法被它缝进衣服内层,除非饿得活不下去了,不然绝不打开。

    把弓箭插进包袱的缝隙中,天线似的杵起老高,幸亏不是铁的,否则下雨时背着都怕被雷给劈死。

    包袱被塞满了,巨大无比,小山似的堆着。

    梧桐深吸一口气,调动力气,把它背了起来,一步一步的走出房门。

    院子里还在飘着枫叶,如她第一次看到时一样漂亮,她过来居住的这么些天似乎只是一场梦,什么也没有改变。

    如果她这次死在路上了,这个院子是不是就是她最后的家呢?

    美丽的,孤独的,没有任何温情的家。

    梧桐突然伤感起来,站在院门口想了一会儿,拔脚离去。

    她没有跟谁告别,除了银铃,她也没有跟其他人告别的必要。

    梧桐一路走出王府,来到外面的大街上。

    沿着街往前直走,半个小时后会到城门处,排长队出门之后,走不远就能看见一个驿站。

    梧桐已经在那家驿站里挑选了一匹看起来最膘肥体壮的马匹,院里不便养马,她就花钱把马寄养在这里。

    现在到了取出的时候了,梧桐把凭票递给掌柜,牵出了自己的马。

    马上已经配了鞍,马毛刷洗的油光发亮,她把包袱从肩上拿下来,绑到马背上,解放了自己的肩膀。

    掌柜是个和气的中年男人,收了凭票,很自来熟的问她道:“小兄弟,一个人买马,这是要做什么去啊?”梧桐扯着缰绳就要上马,掌柜看她人矮,忙过来要帮忙。梧桐却挥挥手示意不必,手脚同时使劲,踩着镫子熟练的翻上去。

    她坐直了身体,眼睛眺望着远方。

    夕阳如血,灿烂辉煌,她的第一天路程得摸着黑前行。

    “去找人。”

    梧桐朗声回答了一句,双脚一夹马肚子,喊了声“驾”。

    骏马蓄势待发已久,闪电般冲了出去。

    骑在马上的梧桐信心勃勃。

    她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个连马都不会骑的小弱鸡了,如今她有能力,也有义务去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

    无论死活,她都得找到南星,对方是她从街上捡回来的,她现在就再捡他一次。

    三天之后,梧桐抵达一个小县城,在那里暂做修整。

    这里仍是凌云府管辖的地界,不过已经到了边缘,再往前几十里路,就是另外一个城市。

    县城实在是小的可怜,城里只有一条街,街上只有一家客栈,客栈上面住人下面吃饭,后院的马鹏里还能寄养马匹,算是一条龙服务。

    梧桐要了个房间之后,把包袱和马都安放妥当了,带着一张药单出门,找到县城里唯一的一家医馆。

    药单是她之前特意问大夫要的,为的就是应对这出门路上,伤口恶化不时之需。

    骑马是件很耗费体力的事情,畜生永远比机械难以控制多了,且颠的厉害,梧桐拽缰绳时一个没留意,就把伤口弄得重新裂开。

    幸运的是裂的不怎么严重,敷几天药就好了。

    药单上都是简单的药材,她很容易就买齐了,回到客栈房间后,梧桐关上门,坐在桌边摊开手,笨手笨脚的将绷带给解开。

    丝线用的不知是什么材料,不需要拆除,据大夫说,等伤口痊愈后,它也会一起融进肉里,不会有影响。

    此时梧桐的手掌就像正反两面都趴着一条小蜈蚣,因为大夫的绣工好,所以这两条蜈蚣的脚对得非常整齐,拿尺子量出来的一样。

    裂开的是手背上的口子,痂壳崩开了,有淡淡的鲜血渗出来。

    梧桐把它轻轻擦拭干净,将药涂抹上去,换了条干净绷带裹上,就算处理好了。

    沿路来都是吃干粮,好不容易歇脚,当然得吃顿热乎乎的。

    梧桐下到一楼,在人来人往大厅找了张空桌子坐下,为自己要了一碗面和一只白切鸡。

    伙计给她端上来一碗茶,她托着下巴静静等待。

    等待的间隙,她一直竖起耳朵听着旁边人讲话。

    小县城没有说书人那样的存在,人员来往的客栈就是打听消息最好的地方。

    南疆风气比较开化,较中原要先进很多,对于来往行人采取严进宽出的方式,只要身上没有危险武器,身份齐全,就没有任何限制。

    此法制深得商人们的心意,因为这意味着,只要你有本事,满可以把全世界各地的货物都运送到南疆来卖,赚取数目不菲的差价。

    而走南闯北的商人,无疑是消息最为灵通的。

    梧桐旁边就坐着这么一桌,总共是四个人,两人年轻些两人年长些,衣着都风尘仆仆,腰上还捆着马鞭。

    有了之前被人贩子绑架的经历,梧桐现在要机警许多,没有傻头傻脑的冲上去问话,而是在一边耐心的听。

    这些人的确是商人,买卖的是布料皮草等物,他们这次就是刚从东齐回来,在那边花大价钱采购了一批上好的皮料,准备送到凌云府去,趁着冬天卖给那些手里宽裕的夫人小姐们。

    梧桐点得菜上来了,她拿起筷子吃面。

    那些人还在一边吃一边大侃,有个年轻一点的提议说:“咱们再点个菜怎么样?这么点不够吃啊。”

    旁边人用筷子敲他,训道:“吃吃吃,你就知道一个吃!现在货都在手里压着呢,哪儿来的闲钱啊?等那些皮料都卖了,随你去吃个够!”

    年轻人抬手招架:“哥,哥!别打了,我知道错了!”

    那人收起筷子,忽见旁边递过来一个装着鸡的盘子,抓着盘子的手很瘦,但是白嫩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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