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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完山神爷的第二天,王谦带着队伍往老林子深处走。这次他选了一条从来没走过的路,往东北方向去,过了那条小河,再翻一道山梁,进一片从来没去过的老林子。那片林子他爹活着的时候提过,说那边的山沟里土厚水好,可能有参。可他爹一直没带他去过,说是“参窝不能随便去,去了就得挖,挖了就欠山神爷的,得还”。王谦那时候年轻,不懂这话的意思,现在懂了——参是山神爷的宝贝,你挖了他的参,就得用别的东西还,要么是命,要么是运,要么是别的什么。所以挖参这事儿,不能贪,不能急,不能赶尽杀绝,得看缘分,得看山神爷乐不乐意给。

    天刚亮他们就出发了。太阳还没出来,东边的天际只有一线鱼肚白,淡淡的,像是谁拿毛笔蘸了清水在宣纸上轻轻划了一道。空气冷得刺骨,呼出的气在眼前凝成白雾,一团一团的,像是抽烟吐出来的烟圈。地上的枯叶结了一层白霜,踩上去咔嚓咔嚓响,脆得像饼干。

    王谦走在最前面,白狐跑在他脚边,黑风、闪电、雷霆跟在白狐后面。三只鹰蹲在王晴背篓的架子上,戴着眼罩,安安静静的,偶尔扑棱一下翅膀,抖抖羽毛。十二个人排成一队,踩着晨霜,穿过灌木丛,跨过倒木,一步一步地往老林子深处走。

    走了大约一个时辰,太阳出来了。金灿灿的阳光从东边的山梁上洒下来,穿过树梢,在林子里投下一道道金色的光柱,像是一根根金色的柱子撑起了整片天空。空气中的雾气被阳光一照,变成了无数细小的金色颗粒,飘飘荡荡的,像是有人在半空中撒了一把金粉。

    王晴走在队伍中间,被眼前的景象迷住了。她停下脚步,掏出笔记本,用铅笔飞快地画了几笔,想把这景象留在纸上。可她画不出来,阳光、雾气、树梢、光柱,这些东西用铅笔怎么画?她画了几笔就放弃了,合上笔记本,叹了口气,跟上了队伍。

    “晴姐,咋了?”黑皮问。

    “没啥。”王晴摇摇头,“就是觉得好看,画不出来。”

    黑皮嘿嘿一笑,“那还不简单,你嫁给这片山不就得了,天天看。”

    王晴瞪了他一眼,黑皮缩了缩脖子,不敢再说了。

    又走了大约半个时辰,林子越来越密,树越来越大。松树、柞树、椴树、桦树,高高低低的,挤在一起,像是一堵密不透风的墙。地上的枯叶越来越厚,踩上去软绵绵的,像是踩在棉花上。空气越来越潮,越来越闷,弥漫着一股腐烂的树叶的气息和松脂的香味,混在一起,说不出的味道。

    王谦放慢了脚步,眼睛不停地扫视着四周。他的目光从地面扫到树梢,从左扫到右,再从右扫到左,像一台精密的雷达,捕捉着林子里每一个细微的变化。他在找一种东西,一种他很熟悉但很久没见过的东西——人参。

    人参这东西,说好找也好找,说不好找也不好找。好找是因为它长得特别,五片掌状复叶,中间一根茎,顶上开一朵绿色的小花,跟周围的杂草灌木都不一样,一眼就能认出来。不好找是因为它长的地方太偏了,必须是在土厚、水好、阴凉、通风的地方,而且周围的植被必须有一定的搭配——不能太密,太密了阳光照不进来;不能太稀,太稀了土壤水分保不住。这样的地方,一片老林子里也找不出几处。

    王谦记得他爹教他的那些找参的口诀:“南坡北坡阴坡阳坡,土厚水好腐殖多。松树下,柞树旁,椴树桦树做伴娘。远看一片绿,近看五片叶。”这些口诀他从小就背,背得滚瓜烂熟,但真正用起来,还得靠眼力,靠经验,靠运气。

    走到一处山坡上,王谦停下来了。

    这面山坡朝北,坡度不陡不缓,大约二三十度的样子。山坡上的土是黑油油的腐殖土,踩上去软绵绵的,能陷进去半个脚掌。土壤表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枯叶,松针、柞树叶、椴树叶、桦树叶,混在一起,腐烂了,又覆盖上新的,年复一年,一层一层的,累积了几百年,变成了最肥沃的土壤。

    山坡上的树以松树和柞树为主,间杂着一些椴树和桦树。松树高大挺拔,树冠遮天蔽日,但间距不密,阳光能从树冠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投下一块块光斑。柞树矮一些,树冠更宽,叶片更大,秋天落下的柞树叶腐烂后变成腐殖质,是人参最喜欢的肥料。椴树和桦树散落在山坡上,像是给这片松柞混交林配上了伴娘。

    王谦蹲下来,用手扒开地上的枯叶,露出下面的腐殖土。土是黑色的,松软的,用手一攥能攥成团,一碰又能散开,含水量恰到好处。他把土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有一股淡淡的甜腥味,是腐殖质特有的味道。

    “就是这种地方。”王谦自言自语道,眼睛开始在地上扫视。

    白狐蹲在他脚边,歪着脑袋看他,不明白他在干什么。黑风、闪电、雷霆三条狗也蹲在旁边,三条狗也歪着脑袋看他,四条狗的表情一模一样,像是在说:“主人你蹲在地上看啥呢?”

    王谦没理它们,他的眼睛像一把梳子,一寸一寸地梳理着地面的植被。他在找一种特殊的绿色,不是杂草那种杂乱的绿,不是灌木那种深沉的绿,而是一种鲜亮的、嫩绿的、带着光泽的绿——人参叶子的绿。

    找了大约一刻钟,他看见了。

    在一块稍微凸起的小土包上,长着几片深绿色的叶子。那叶子是掌状复叶,五片小叶从同一个叶柄上伸出来,像一只张开的巴掌。叶子的边缘有细锯齿,叶面光滑,叶背有细毛,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一层淡淡的光泽。

    王谦的心跳加快了,但他没有动。他蹲在原地,死死地盯着那几片叶子,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像是怕一眨眼那叶子就消失了一样。他的手在发抖,不是害怕,是兴奋,是那种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的兴奋。

    那是一片人参叶子。

    而且不是一棵。

    王谦的目光从那几片叶子上移开,往旁边看。在那棵人参的旁边,大约一尺远的地方,又有几片叶子,也是掌状复叶,比刚才那棵小一些,叶子颜色也浅一些,嫩绿色的。再往旁边看,又是一棵,比第二棵大一些,比第一棵小一些。再往旁边看,又是一棵。再往旁边看……

    王谦数了数,大大小小十几棵,散落在小土包周围,像是一家人围坐在一起。最大的一棵有六片叶子——六匹叶,这是人参的顶级形态,至少长了四十年以上。五匹叶的有两三棵,四匹叶的三四棵,三匹叶以下的五六棵,最小的只有两片叶子,像是个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怯生生地从枯叶里探出头来。

    这是一个参窝。一个少说二三十年没人来过的参窝。

    王谦跪在地上,手撑着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额头上的汗珠子啪嗒啪嗒地往下掉,滴在枯叶上,洇开一个个小小的湿印。他的心砰砰砰地跳,跳得比打野猪的时候还快,比追熊的时候还快,比任何一次打猎都快。挖参跟打猎不一样,打猎是靠本事,挖参是靠缘分。本事可以练,缘分求不来。今天能碰上这个参窝,是山神爷赏的,是缘分到了。

    “谦哥,你咋了?”黑皮走过来,看见王谦跪在地上,吓了一跳。

    王谦没说话,抬起手,指了指那个小土包。

    黑皮顺着他的手看过去,看了好几眼,没看出什么名堂。“谦哥,那是啥?”

    “棒槌。”王谦的声音有点抖。

    黑皮愣了一下,然后瞪大了眼睛,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拳头。“啥?棒槌?”他蹲下来,顺着王谦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看了好一会儿,终于看见了那几片掌状复叶。他的脸一下子红了,红得发紫,紫得发黑,像是把一辈子的血都涌到了脸上。

    “我的天……”黑皮的声音也在抖,“谦哥,那是……那是人参?那么多?”

    王谦点了点头,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深吸了一口气,把激动压了下去。挖参不能激动,一激动手就抖,手一抖就容易伤着参须,伤着参须就卖不上好价钱,就是对山神爷的不敬。他深吸了几口气,又慢慢吐出来,反复了好几次,心跳才恢复正常。

    “都过来。”王谦喊了一声。

    大家围过来了。栓柱、大壮、二柱、铁蛋、石头、小顺子、虎子、刘建国、李志刚,加上王晴,十一个人围成一个半圆,站在小土包前面,低头看着那几片掌状复叶。

    “这是啥?”栓柱问。

    “棒槌。”王谦说。

    栓柱的眼睛也瞪大了,“人参?”

    “人参。”

    大家的眼睛都亮了,亮得像灯泡,一个个都蹲下来,凑近了看。那几片叶子在十几双眼睛的注视下,似乎变得更绿了,绿得发亮,像是在发光。

    “别碰!”王谦一声喝,把正要伸手去摸叶子的黑皮吓了一跳,手缩回去得比伸出来还快。

    “不能摸?”黑皮问。

    “不能摸。”王谦说,“人参有灵性,你一摸它就知道了,它会跑。”

    “跑?”黑皮瞪大了眼睛,“人参会跑?”

    “老辈人说的。”王谦蹲下来,“人参有灵性,你要挖它,得先用红绳系住,不然它就跑了。”

    黑皮半信半疑地看着王谦,又看了看那几片叶子,“谦哥,你真信这个?”

    王谦看了他一眼,“信不信是一回事,规矩是另一回事。老辈人传下来的规矩,不能破。破了规矩,山神爷不给你饭吃。”

    黑皮闭嘴了。

    王谦从背包里掏出一卷红绳。红绳是用朱砂染的,红得鲜艳,在绿色的林子里格外醒目。这卷红绳是他爹留给他的,用了好多年了,颜色有些褪了,但还能用。他把红绳剪成几段,每段一尺来长,放在手边备用。

    他又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布包,布包是用鹿皮缝的,里面装着挖参的工具。他打开布包,把工具一样一样地摆在铺了鹿皮的平地上。骨针——用鹿腿骨磨成的,一头尖一头钝,尖的一头用来拨土,钝的一头用来压土。竹签——用毛竹削成的,长短粗细不一,最细的比绣花针粗不了多少,用来清理参须之间的泥土。木铲——用柞木削成的,宽一寸,长三寸,用来铲去表层的浮土。刷子——用猪鬃做的,软硬适中,用来刷掉参根上的泥土。

    这些工具他爹传给他,他又用了好多年,每一件都磨得光滑油亮,像是玉做的一样。

    王谦先挖那棵最大的六匹叶。

    他跪在小土包前面,把红绳取出一段,在手里绕了两圈,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红绳系在人参的茎上。他系得很轻,不敢用力,怕勒伤了茎。系好了,他把红绳的两端压在土里,用石头压住,嘴里念叨着:“棒槌棒槌你别跑,红绳系住你的脚。跟我回家享福去,别在山里受苦恼。”

    念完了,他才拿起骨针,开始挖。

    第一针下去,骨针插进土里,碰到了什么东西,发出一声细微的“咔”。不是人参,是土里的小石头。王谦把骨针拔出来,换了个角度,重新插进去。这回没有碰到石头,骨针顺利地插进了土里,他轻轻一撬,一小块土被撬了起来,露出下面白中带黄的人参芦头。

    芦头是人参的根茎,连接着人参的主根和地上的茎。这棵人参的芦头短粗,上面有一圈一圈的疤痕,那是每年春天发芽、秋天枯萎留下的痕迹,一圈代表一年。王谦数了数,四十三个芦碗。

    四十三年。

    这棵人参在山里长了四十三年,比他王谦的岁数还大。他看着那四十三个芦碗,手都在抖。四十三年,这是什么概念?他还没出生的时候,这棵人参就已经在这片山坡上了,它见过多少风雨,多少霜雪,多少野兽从它身边走过,多少猎人从它身边走过,都没有发现它。今天,它被他发现了,这是缘分,是命中注定的。

    王谦深吸了一口气,稳住手,继续挖。

    他用骨针一点一点地拨开芦头周围的泥土,泥土很松软,一拨就开,露出下面白中带黄的人参主根。主根有小孩子的胳膊那么粗,圆滚滚的,胖嘟嘟的,像是一个白胖的娃娃蹲在地里。主根的表面有一圈一圈的横纹,那是人参的年轮,记录着它四十三年来的生长。

    王谦把骨针换成了竹签,开始往下挖。人参的根很深,主根下面还有侧根,侧根下面还有须根,须根密密麻麻的,像一张网,扎在土里。他用竹签一点一点地清理着根周围的泥土,从主根到侧根,从侧根到须根,不能急,不能快,不能用力,一用力就会伤着参须。参须是人参最值钱的部分,一根都不能断。断了,品相就差了,价钱就掉了。

    他挖得很慢,一根须一根须地清理。有的须很粗,比筷子细不了多少,埋在土里很深,得把周围的土全部清掉才能取出来。有的须很细,比头发丝粗不了多少,缠在别的须上,得用最细的竹签一点一点地挑开,不能挑断了。

    挖了将近两个时辰,王谦的腰都直不起来了。他的额头上的汗珠子一颗一颗地往下掉,滴在土里,把人参根上的泥土洇湿了一层又一层。他的手指头酸得发僵,指关节咯吱咯吱地响,像是生了锈的合页。他的膝盖跪得发麻,从膝盖往下,整条腿都没有知觉了,像是别人的腿长在了他身上。但他不敢停手,生怕一停手,就找不回那个感觉了,再接着挖就容易伤着参须。

    黑皮蹲在旁边,想帮忙,但不知道该干啥。他递水递毛巾,王谦不接,他给王谦擦汗,王谦躲开了。他蹲在那儿干着急,像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

    王晴蹲在另一边,手拿着笔记本,一边看一边画。她画得很仔细,把人参的每一个部分都画下来了——芦头、主根、侧根、须根,甚至须根上的细毛都画得清清楚楚。她的笔触很轻,很细,像是在纸上绣花。

    栓柱、大壮、二柱、铁蛋、石头、小顺子、虎子、刘建国、李志刚围成一圈,蹲着看王谦挖人参,大气都不敢出,像是怕惊动了什么人。刘建国的眼睛瞪得溜圆,看着王谦的竹签在泥土里穿梭,像是在看一场魔术表演。李志刚也看得很认真,他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王谦的手,想学会这门手艺。

    又挖了大约半个时辰,人参终于完整地挖出来了。

    王谦把参托在手心里,慢慢地站起来,腰直起来的时候,嘎巴一声响,疼得他咧了咧嘴。他把参举到眼前,仔细端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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