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4章 挖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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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几天,王谦都在挖参。
每天天不亮他就起来,天还没亮透就到了那个小土包前面,跪在地上,一棵一棵地挖。从早挖到晚,除了吃饭和短暂的歇息,一整天都跪在那里,腰弯着,手不停地动,骨针和竹签在泥土里穿梭,把一棵棵人参从几十年的沉睡中唤醒,捧在手心里,放进背篓里。
王谦挖参的样子,像是着了魔。跪在那里十几个时辰都不觉得累,手上的骨针一拿起来就放不下,眼睛盯着泥土里的参根,一眨不眨,像是要把那根参的每一个细节都刻进脑子里。他的世界里只剩下参和土,别的东西都消失了,听不见鸟叫,看不见树影,感觉不到风吹,只有手在动,只有参在变大。
王晴每天都跟着他,蹲在旁边,在本子上画画。她把每一棵参都画下来,从出土前到出土后,从不同的角度,仔仔细细地画。她的笔记本又用掉了小半本,页面上密密麻麻地画满了人参的素描,旁边写满了数字和文字——芦碗数量、主根长度和粗细、侧根数量和分布、须根的密度和长度、参皮的色泽和纹路,每一个数据都记录得清清楚楚。
黑皮说她是“参痴”,王晴不反驳,她觉得“参痴”这个词挺好,说明她对人参痴迷,对画画痴迷,对这片山痴迷。人这一辈子,能找到一个让自己痴迷的东西,不容易。
第一棵挖出来的那棵六匹叶,四十三年的,被王晴取了个名字叫“参王”。她给它画了三张图——一张全身像,一张局部特写,一张根须分布图。三张图并排画在同一页上,像是一组展示人参之美的组画。她在图下面写了一行字:“老黑山北坡参窝,六匹叶,芦碗四十三个,主根长两寸六分,最粗处直径一寸二分,侧根三条,须根无数,品相上等。”写完了,她又觉得“无数”这个词不够准确,翻到前一页,重新写:“须根一百三十七根,其中粗须四十一根,细须九十六根。”她一根一根地数过,数了好几遍,每一遍结果都不完全一样,因为有些须根太细了,细得比头发丝还粗不了多少,数着数着就眼花了,数到后来自己也分不清是第二遍还是第三遍。她取了个平均数,写下一百三十七,心里觉得这个数字差不多,再细也差不了几根。
第二棵五匹叶,三十二年的,王晴给它画了两张图。主根没有第一棵粗,但形状更好看,上粗下细的弧度特别流畅,像一座小小的宝塔倒立在泥土里。她把参放在手心里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用铅笔在本子上画了一次又一次,画到第三遍才满意。
第三棵五匹叶,三十五年的,是三棵五匹叶里最大的。它的侧根特别多,比别人多两条,从主根上分出来五条侧根,像一只五根手指的手掌。王晴给它画了一张特写,把五条侧根的形状仔细地画下来,标注了每一条侧根的长度和粗细。
第四天下午,王谦开始挖那棵四匹叶的。四匹叶的参小一些,只有二十来年,主根只有小拇指粗,一寸来长,侧根细而短,须根也稀疏。王谦挖了不到一个时辰就完整地取出来了,捧在手心里看了看,品相一般,但也算完整,须一根没断,根尖上还带着湿泥。
“这棵留着。”王谦把它递给王晴,“给你泡酒喝。”
王晴接过来,捧在手心里,脸笑得像一朵花,“哥,这是给我的?”
“给你的。”王谦说,“你天天在山上跑,身子虚,泡点参酒喝,补补气。”
王晴把参用苔藓包好,小心翼翼地放进背篓里,拍了拍盖子,像是在确认它待得好不好。她的眼眶有点红,但没掉眼泪,低头在笔记本上写了一句:“哥送我的第一棵参,二十年左右的四匹叶,留着泡酒。”
黑皮凑过来看,“晴姐,你哭啥?”
“谁哭了?”王晴瞪了他一眼,“风迷了眼。”
黑皮看了看天,没风,但他不敢再说了。
第五天,王谦挖了三棵三匹叶的。
三匹叶的参只有十来年,主根只有筷子粗细,半寸来长,侧根只有一两条,须根稀疏。王谦挖得很快,每棵只用了小半个时辰。他把三棵参放在一起看了看,品相都还行,虽然小,但根须完整,没有损伤。
“这些小的留着,泡酒或者炖鸡都行。”王谦把它们递给王晴,“放好了,别压断了。”
王晴接过去,一棵一棵地用苔藓包好,整整齐齐地码在背篓最下层,上面盖上桦树皮,再放上那几棵大参。她码得很仔细,每棵参之间都留了缝隙,用苔藓填满,防止它们在背篓里晃动碰撞。
第六天,王谦看了那几棵两匹叶和一匹叶的小参,蹲在地上看了很久,最后还是没挖。
“太小了。”他站起来,“再长几年吧。一匹叶的才两三年,挖了可惜。两匹叶的也才五六年,根还没长开,挖出来也没多少肉,不如留着。”
他在笔记本上画了一个简易的地图,标注了这个小土包的位置,在山坡上的哪棵树旁边,距离哪条小溪多远,周围有什么标志性的石头和树。他把本子递给王晴,“把这个位置记下来,过几年来看看。”
王晴接过本子,把那页地图仔细地描了一遍,在旁边标注了经纬度——当然不是真的经纬度,是她自己编的一套坐标系统,以老黑山主峰为原点,北偏东多少度,直线距离大约多远。这套坐标系统她编了好几年了,一直在用,虽然不精确,但足够找到大致位置。
王晴蹲在地上看了那些小参好一会儿,用铅笔在本子上画了它们的样子,又写了一行字:“三匹叶三棵,两匹叶两棵,一匹叶一棵,未挖,留种。位置:老黑山北坡参窝,距大松树东北方向约一里。明年再来。”
写完了,她合上笔记本,把铅笔夹在本子里,塞进背篓。
那天下午,王谦坐在石缝门口,把那十二棵参一棵一棵地拿出来,摆在鹿皮上,像摆摊一样。大的小的,粗的细的,白的黄的,排成一排,整整齐齐的,在午后的阳光里泛着温润的光泽。
黑皮蹲在旁边看,嘴里啧啧称奇,“谦哥,你说这些参在山里长了四十多年,怎么就没被人发现呢?”
王谦拿起那棵最大的参,放在手心里,“参这东西,不是你想找就能找到的。它在土里,你不挖出来就看不见。你在它旁边走过一百次,也未必能发现它。得靠缘分,缘分到了,你一眼就看见它了;缘分没到,你从它身上踩过去都不知道。”
栓柱点点头,“我爹也这么说。他说参是有灵性的,它会躲。你要是心不诚,它就不让你看见。”
“心诚则灵。”王谦说,“老辈人的话,有道理。”
大壮蹲在旁边,看着那些参,憨厚地笑了,“谦哥,这回发了。这么多参,得卖多少钱?”
“不好说。”王谦摇摇头,“参这东西,价钱说不准。遇上识货的,一棵能卖几百上千;遇上不识货的,一棵也就几十块。得看运气。”
“那咱们去城里卖还是等人来收?”二柱问。
王谦想了想,“先放着,等秋天。秋天有人来收山货,到时候拿给他们看看。要是价钱合适就卖,不合适就留着,不急着出手。参又不会坏,放几年也没事。”
小顺子插了一句,“谦哥,我听说城里有人专门收老山参,一根能卖好几千呢,是不是真的?”
王谦看了他一眼,“你听谁说的?”
“我表哥,他在城里干活,听说的。”小顺子说。
“好几千的参不是没有,但那都是七八十年上百年的老参,咱们这四十多年的,够不上那个价。”王谦把参一棵一棵地收起来,“咱们别想那些,踏踏实实干自己的活,该卖多少卖多少,不贪。”
小顺子哦了一声,没再问了。
刘建国蹲在鹿皮旁边,看着那些参,眼睛亮晶晶的。他伸出手,想摸那棵最小的三匹叶,伸到一半又缩回去了,怕摸坏了。王谦看见了,拿起那棵三匹叶,递给他,“摸摸看,没事。”
刘建国接过来,捧在手心里,手指头轻轻地摸着参皮,光滑细腻,带着微微的凉意。他把参凑近鼻子闻了闻,一股淡淡的清香钻进鼻孔,清冽而醇厚,像陈年的老酒。他的眼眶红了,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又没说出来。
“咋了?”王谦问。
刘建国摇摇头,“没事,谦哥。我就是……就是觉得这东西真好,长了几十年,不容易。”
王谦拍了拍他的肩膀,“等你学会了,你自己也能挖到。”
刘建国使劲点了点头,把那棵参还给王谦,转过身去,偷偷擦了一下眼睛。
李志刚蹲在旁边,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他的心里很复杂,有羡慕,有敬佩,也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他想起自己以前觉得王谦的规矩是老黄历,觉得打猎就是靠枪法好胆子大,觉得挖参就是靠运气。现在他才知道,挖参靠的不是运气,是耐心,是细致,是敬畏。一棵参在地里长了几十年,你把它挖出来,不能伤一根须,不能破一点皮,这不是运气能做到的,这是本事,是功夫,是对山神爷的敬畏。
他忽然觉得,王谦这个人,不只是个好猎手,他还是个好人,一个懂得敬畏、懂得感恩、懂得留后路的好人。跟着这样的人,不会错。
王谦把参一棵一棵地收起来,用苔藓包好,整整齐齐地码在背篓里,盖上盖子,系好绳子。他站起来,活动了一下酸痛的腰,走到石缝门口,看了看天色。
太阳快落山了,天边的云被染成了橘红色,一层一层的,像是有人拿刷子在天上刷了几道。远处的山梁黑黢黢的,像一头趴着的大兽。风从山那边吹过来,带着松脂的香味和雪水的味道,凉丝丝的,很舒服。
大家围坐在火堆旁边吃晚饭。今天的晚饭是野猪肉炖干豆角,干豆角是去年秋天晒的,豆角是自家菜园子里种的,摘下来焯水晒干,存着冬天吃。野猪肉的油水渗进干豆角里,豆角吸饱了肉汤,又软又有嚼头,好吃得让人停不下筷子。
刘建国吃了一碗,又添了一碗,吃完了还把碗底舔了舔,意犹未尽。李志刚吃得也很多,吃了两碗肉,三块饼子,喝了两缸子热水,吃饱了,靠在石壁上,摸着肚子,打了个饱嗝。
王谦吃得不多,他蹲在火堆旁边,手里拿着烟袋锅子,吧嗒吧嗒地抽着,眼睛看着火光,心里盘算着明天的计划。
参挖完了,药材还没采。王晴说这附近有黄芩、党参、黄芪,还有一些稀罕药,明天得去找找。肉也打了,一头野猪够了,不够再打。皮子还没打,紫貂、猞猁、狐狸,得让三只鹰显显身手了。
王谦在心里把明天的路线过了一遍。从营地往东走,翻过一道山梁,有一条小溪,溪边的山坡上长满了黄芩和党参。再往北走,有一片柞树林,柞树林里常有狍子出没。再往西走,有一片石砬子,石砬子里有紫貂和猞猁。三只鹰正好派上用场。
他抽完一袋烟,把烟灰在鞋底上磕了磕,站起来,走到石缝里面,躺进松枝铺里。松枝铺软软的,带着松脂的香味,躺上去很舒服。白狐趴在他脚边,下巴搁在他鞋上,眯着眼睛。黑风、闪电、雷霆挤在白狐旁边,四条狗挤成一团,呼呼地睡。三只鹰蹲在石缝上方的岩石上,戴着眼罩,安安静静的。
月光从石缝的缝隙里漏进来,细细的一线,照在石壁上,白惨惨的。王谦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他梦见自己又在挖参。那是一片一望无际的人参地,人参像萝卜一样密密麻麻地长着,大的有萝卜那么大,小的有手指头那么小,一眼望不到头。他蹲下来挖参,挖了一棵又一棵,背篓装满了,背包也装满了,怀里还抱着两棵。他回头一看,杜小荷站在他身后,怀里抱着一个胖娃娃,王小山拉着她的衣角,一家人都在笑。他把人参递给杜小荷,杜小荷接过去,看了看,说:“当家的,你真本事。”
王谦在梦里笑了。
接下来几天,王谦都在挖参。
每天天不亮他就起来,天还没亮透就到了那个小土包前面,跪在地上,一棵一棵地挖。从早挖到晚,除了吃饭和短暂的歇息,一整天都跪在那里,腰弯着,手不停地动,骨针和竹签在泥土里穿梭,把一棵棵人参从几十年的沉睡中唤醒,捧在手心里,放进背篓里。
王谦挖参的样子,像是着了魔。跪在那里十几个时辰都不觉得累,手上的骨针一拿起来就放不下,眼睛盯着泥土里的参根,一眨不眨,像是要把那根参的每一个细节都刻进脑子里。他的世界里只剩下参和土,别的东西都消失了,听不见鸟叫,看不见树影,感觉不到风吹,只有手在动,只有参在变大。
王晴每天都跟着他,蹲在旁边,在本子上画画。她把每一棵参都画下来,从出土前到出土后,从不同的角度,仔仔细细地画。她的笔记本又用掉了小半本,页面上密密麻麻地画满了人参的素描,旁边写满了数字和文字——芦碗数量、主根长度和粗细、侧根数量和分布、须根的密度和长度、参皮的色泽和纹路,每一个数据都记录得清清楚楚。
黑皮说她是“参痴”,王晴不反驳,她觉得“参痴”这个词挺好,说明她对人参痴迷,对画画痴迷,对这片山痴迷。人这一辈子,能找到一个让自己痴迷的东西,不容易。
第一棵挖出来的那棵六匹叶,四十三年的,被王晴取了个名字叫“参王”。她给它画了三张图——一张全身像,一张局部特写,一张根须分布图。三张图并排画在同一页上,像是一组展示人参之美的组画。她在图下面写了一行字:“老黑山北坡参窝,六匹叶,芦碗四十三个,主根长两寸六分,最粗处直径一寸二分,侧根三条,须根无数,品相上等。”写完了,她又觉得“无数”这个词不够准确,翻到前一页,重新写:“须根一百三十七根,其中粗须四十一根,细须九十六根。”她一根一根地数过,数了好几遍,每一遍结果都不完全一样,因为有些须根太细了,细得比头发丝还粗不了多少,数着数着就眼花了,数到后来自己也分不清是第二遍还是第三遍。她取了个平均数,写下一百三十七,心里觉得这个数字差不多,再细也差不了几根。
第二棵五匹叶,三十二年的,王晴给它画了两张图。主根没有第一棵粗,但形状更好看,上粗下细的弧度特别流畅,像一座小小的宝塔倒立在泥土里。她把参放在手心里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用铅笔在本子上画了一次又一次,画到第三遍才满意。
第三棵五匹叶,三十五年的,是三棵五匹叶里最大的。它的侧根特别多,比别人多两条,从主根上分出来五条侧根,像一只五根手指的手掌。王晴给它画了一张特写,把五条侧根的形状仔细地画下来,标注了每一条侧根的长度和粗细。
第四天下午,王谦开始挖那棵四匹叶的。四匹叶的参小一些,只有二十来年,主根只有小拇指粗,一寸来长,侧根细而短,须根也稀疏。王谦挖了不到一个时辰就完整地取出来了,捧在手心里看了看,品相一般,但也算完整,须一根没断,根尖上还带着湿泥。
“这棵留着。”王谦把它递给王晴,“给你泡酒喝。”
王晴接过来,捧在手心里,脸笑得像一朵花,“哥,这是给我的?”
“给你的。”王谦说,“你天天在山上跑,身子虚,泡点参酒喝,补补气。”
王晴把参用苔藓包好,小心翼翼地放进背篓里,拍了拍盖子,像是在确认它待得好不好。她的眼眶有点红,但没掉眼泪,低头在笔记本上写了一句:“哥送我的第一棵参,二十年左右的四匹叶,留着泡酒。”
黑皮凑过来看,“晴姐,你哭啥?”
“谁哭了?”王晴瞪了他一眼,“风迷了眼。”
黑皮看了看天,没风,但他不敢再说了。
第五天,王谦挖了三棵三匹叶的。
三匹叶的参只有十来年,主根只有筷子粗细,半寸来长,侧根只有一两条,须根稀疏。王谦挖得很快,每棵只用了小半个时辰。他把三棵参放在一起看了看,品相都还行,虽然小,但根须完整,没有损伤。
“这些小的留着,泡酒或者炖鸡都行。”王谦把它们递给王晴,“放好了,别压断了。”
王晴接过去,一棵一棵地用苔藓包好,整整齐齐地码在背篓最下层,上面盖上桦树皮,再放上那几棵大参。她码得很仔细,每棵参之间都留了缝隙,用苔藓填满,防止它们在背篓里晃动碰撞。
第六天,王谦看了那几棵两匹叶和一匹叶的小参,蹲在地上看了很久,最后还是没挖。
“太小了。”他站起来,“再长几年吧。一匹叶的才两三年,挖了可惜。两匹叶的也才五六年,根还没长开,挖出来也没多少肉,不如留着。”
他在笔记本上画了一个简易的地图,标注了这个小土包的位置,在山坡上的哪棵树旁边,距离哪条小溪多远,周围有什么标志性的石头和树。他把本子递给王晴,“把这个位置记下来,过几年来看看。”
王晴接过本子,把那页地图仔细地描了一遍,在旁边标注了经纬度——当然不是真的经纬度,是她自己编的一套坐标系统,以老黑山主峰为原点,北偏东多少度,直线距离大约多远。这套坐标系统她编了好几年了,一直在用,虽然不精确,但足够找到大致位置。
王晴蹲在地上看了那些小参好一会儿,用铅笔在本子上画了它们的样子,又写了一行字:“三匹叶三棵,两匹叶两棵,一匹叶一棵,未挖,留种。位置:老黑山北坡参窝,距大松树东北方向约一里。明年再来。”
写完了,她合上笔记本,把铅笔夹在本子里,塞进背篓。
那天下午,王谦坐在石缝门口,把那十二棵参一棵一棵地拿出来,摆在鹿皮上,像摆摊一样。大的小的,粗的细的,白的黄的,排成一排,整整齐齐的,在午后的阳光里泛着温润的光泽。
黑皮蹲在旁边看,嘴里啧啧称奇,“谦哥,你说这些参在山里长了四十多年,怎么就没被人发现呢?”
王谦拿起那棵最大的参,放在手心里,“参这东西,不是你想找就能找到的。它在土里,你不挖出来就看不见。你在它旁边走过一百次,也未必能发现它。得靠缘分,缘分到了,你一眼就看见它了;缘分没到,你从它身上踩过去都不知道。”
栓柱点点头,“我爹也这么说。他说参是有灵性的,它会躲。你要是心不诚,它就不让你看见。”
“心诚则灵。”王谦说,“老辈人的话,有道理。”
大壮蹲在旁边,看着那些参,憨厚地笑了,“谦哥,这回发了。这么多参,得卖多少钱?”
“不好说。”王谦摇摇头,“参这东西,价钱说不准。遇上识货的,一棵能卖几百上千;遇上不识货的,一棵也就几十块。得看运气。”
“那咱们去城里卖还是等人来收?”二柱问。
王谦想了想,“先放着,等秋天。秋天有人来收山货,到时候拿给他们看看。要是价钱合适就卖,不合适就留着,不急着出手。参又不会坏,放几年也没事。”
小顺子插了一句,“谦哥,我听说城里有人专门收老山参,一根能卖好几千呢,是不是真的?”
王谦看了他一眼,“你听谁说的?”
“我表哥,他在城里干活,听说的。”小顺子说。
“好几千的参不是没有,但那都是七八十年上百年的老参,咱们这四十多年的,够不上那个价。”王谦把参一棵一棵地收起来,“咱们别想那些,踏踏实实干自己的活,该卖多少卖多少,不贪。”
小顺子哦了一声,没再问了。
刘建国蹲在鹿皮旁边,看着那些参,眼睛亮晶晶的。他伸出手,想摸那棵最小的三匹叶,伸到一半又缩回去了,怕摸坏了。王谦看见了,拿起那棵三匹叶,递给他,“摸摸看,没事。”
刘建国接过来,捧在手心里,手指头轻轻地摸着参皮,光滑细腻,带着微微的凉意。他把参凑近鼻子闻了闻,一股淡淡的清香钻进鼻孔,清冽而醇厚,像陈年的老酒。他的眼眶红了,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又没说出来。
“咋了?”王谦问。
刘建国摇摇头,“没事,谦哥。我就是……就是觉得这东西真好,长了几十年,不容易。”
王谦拍了拍他的肩膀,“等你学会了,你自己也能挖到。”
刘建国使劲点了点头,把那棵参还给王谦,转过身去,偷偷擦了一下眼睛。
李志刚蹲在旁边,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他的心里很复杂,有羡慕,有敬佩,也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他想起自己以前觉得王谦的规矩是老黄历,觉得打猎就是靠枪法好胆子大,觉得挖参就是靠运气。现在他才知道,挖参靠的不是运气,是耐心,是细致,是敬畏。一棵参在地里长了几十年,你把它挖出来,不能伤一根须,不能破一点皮,这不是运气能做到的,这是本事,是功夫,是对山神爷的敬畏。
他忽然觉得,王谦这个人,不只是个好猎手,他还是个好人,一个懂得敬畏、懂得感恩、懂得留后路的好人。跟着这样的人,不会错。
王谦把参一棵一棵地收起来,用苔藓包好,整整齐齐地码在背篓里,盖上盖子,系好绳子。他站起来,活动了一下酸痛的腰,走到石缝门口,看了看天色。
太阳快落山了,天边的云被染成了橘红色,一层一层的,像是有人拿刷子在天上刷了几道。远处的山梁黑黢黢的,像一头趴着的大兽。风从山那边吹过来,带着松脂的香味和雪水的味道,凉丝丝的,很舒服。
大家围坐在火堆旁边吃晚饭。今天的晚饭是野猪肉炖干豆角,干豆角是去年秋天晒的,豆角是自家菜园子里种的,摘下来焯水晒干,存着冬天吃。野猪肉的油水渗进干豆角里,豆角吸饱了肉汤,又软又有嚼头,好吃得让人停不下筷子。
刘建国吃了一碗,又添了一碗,吃完了还把碗底舔了舔,意犹未尽。李志刚吃得也很多,吃了两碗肉,三块饼子,喝了两缸子热水,吃饱了,靠在石壁上,摸着肚子,打了个饱嗝。
王谦吃得不多,他蹲在火堆旁边,手里拿着烟袋锅子,吧嗒吧嗒地抽着,眼睛看着火光,心里盘算着明天的计划。
参挖完了,药材还没采。王晴说这附近有黄芩、党参、黄芪,还有一些稀罕药,明天得去找找。肉也打了,一头野猪够了,不够再打。皮子还没打,紫貂、猞猁、狐狸,得让三只鹰显显身手了。
王谦在心里把明天的路线过了一遍。从营地往东走,翻过一道山梁,有一条小溪,溪边的山坡上长满了黄芩和党参。再往北走,有一片柞树林,柞树林里常有狍子出没。再往西走,有一片石砬子,石砬子里有紫貂和猞猁。三只鹰正好派上用场。
他抽完一袋烟,把烟灰在鞋底上磕了磕,站起来,走到石缝里面,躺进松枝铺里。松枝铺软软的,带着松脂的香味,躺上去很舒服。白狐趴在他脚边,下巴搁在他鞋上,眯着眼睛。黑风、闪电、雷霆挤在白狐旁边,四条狗挤成一团,呼呼地睡。三只鹰蹲在石缝上方的岩石上,戴着眼罩,安安静静的。
月光从石缝的缝隙里漏进来,细细的一线,照在石壁上,白惨惨的。王谦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他梦见自己又在挖参。那是一片一望无际的人参地,人参像萝卜一样密密麻麻地长着,大的有萝卜那么大,小的有手指头那么小,一眼望不到头。他蹲下来挖参,挖了一棵又一棵,背篓装满了,背包也装满了,怀里还抱着两棵。他回头一看,杜小荷站在他身后,怀里抱着一个胖娃娃,王小山拉着她的衣角,一家人都在笑。他把人参递给杜小荷,杜小荷接过去,看了看,说:“当家的,你真本事。”
王谦在梦里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