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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的,小姐,奴婢心疼你”。欢欢说罢,又要掉金豆子了。
“别啊,你得搞得我像个怨妇似的,以后啊,你家小姐要把他忘了,过自己的生活”。阿宝帮她抹了抹眼泪,说道。
见她只是抽咽,不再掉泪,阿宝才放下手,打量了一下周围。布置十分华丽,但又透着一股子清雅,这不是客栈,阿宝问道:“这是哪儿啊,乐乐哪去了”。
欢欢停止了哭泣,回道:“乐乐帮小姐拿吃的去了,这是尚书府,小姐,听尚书大人说你是镇国府的千金,这是真的吗,怎么小姐以前也不告诉我们?”
阿宝回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啊,我没有想瞒着你,只是遇到你们之前,我就生了一场大病,把之前的事情都忘记了”。阿宝不知道前身的事,也不好与欢欢说自己是异世之魂,只得打定主意说自己是失忆。
“那小姐一定就是镇国公的千金了,难怪小姐这么厉害”,欢欢一脸崇拜。
阿宝眉一挑道:“我厉害和是镇国公有什么关系”?阿宝对已逝的镇国公了解的不多,只知道是个武将。
“虎父无犬女嘛”,欢欢好像对镇国公很是推崇。
“想不到我们的小姐竟是镇国公的千金,以后那些百姓就不会说小姐的坏话了”。阿宝有些疑惑,镇国公的影响这般大吗,问道:“镇国公很厉害吗?”
“小姐,你竟然不知道镇国公,他可是凌国的大英雄,他虽然死去六年了,但在老百姓的心里,他的身影永不磨灭,镇国公的忌日,连皇上都要祈福茹素”。欢欢一副看乡巴佬的样子。
听道这里,阿宝的心里也升起一股不自觉的自豪感来,看来,是原身的情绪影响了。
“你和我说说吧,我想知道他的事情”。阿宝说道。
欢欢立刻绘声绘色的说了起来,阿宝从她口中了解到很多。阿宝的父亲镇国公是凌国大将,妻子是祖皇后的嫡亲妹妹,生有四个儿子,在四十岁才有了阿宝这么一个女儿,他一生忠勇,长年驻守边界,当年国内内乱又加上蛮子入侵,凌国面临着灭国之灾,蛮子高大善战,残暴不仁,镇国公与他们做了长达四年的浴血抗战,他的四个儿子相继死在战场上,蛮子恨他入骨,派人潜入杀他全家,连尸首都未能找到,镇国公悲痛之余,确连亲人的丧礼都未能出席,自己也在最后一站中战死。
阿宝有些唏嘘,心中隐隐有些心痛。对镇国公也是心生向往,崇拜不已。
镇国公府是真正的镇国之家,是宁国的守护神,可惜,哎,就剩下自己了,还是一个来自异世的灵魂。
不管如何,现在的阿宝做为忠良之后,镇国府最后的血脉,确是扬眉吐气。飞上枝头成了凤凰了。她以镇国府千金的名义,从一小村姑变成了一个光辉的,闪亮亮的忠良之后的形象。
这一身份将为她掩盖那另人唾弃的小三形象,她终于要从人家鄙夷的对象变成了人家尊敬的存在,纵使阿宝之前的名声并不好,但因着镇国公,也不会有人看轻她了。
这是阿宝的家人用热血和性命换来的尊敬。
所以说,上帝在关上一扇门的时候还会为你开一扇窗。
醒来,一切又不同了,没有了凌楚,而阿宝也成一个村姑变成了镇国公的千金。
生活中意外和奇迹真是无处不在啊。但是一想到成亲了的凌楚,阿宝又有些辛酸起来,不禁叹了口气。她曾不在意名声的缠着凌楚,现在将她捧得如何高贵也同样没有什么意义。心下又低落了下来。
欢欢察觉到了她情绪的变化。转身安慰道:“小姐,你别难过了,无忆公子已经娶妻了,你要想开点”。
阿宝深吸一口气,放松说道:“我已经放开了,我在婚宴上不是把信物都拿回来了,放心吧,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你不老说小姐我没心没肺,不要担心”。
“不担心才怪,这两天你一直做梦都要他不要离开你,在梦里哭和稀里哗啦的”。欢欢甩了阿宝一个白眼,嘴里嘟嚷道。
“......”
太丢脸了,阿宝觉得自己在欢欢乐乐眼里的光辉形象全都没了。
“小姐,你醒了,太好了,正好奴婢熬了粥,起来吃点东西吧,你两天没吃东西,肯定很饿了”。乐乐进门,看到阿宝已经醒了,开心的道。
及时雨乐乐啊,阿宝心道。
“乐乐,你真是太可爱了”。阿宝打着呵呵说道。自己也确实饿得狠了,就着乐乐的手,一口一口的喝着粥。
乐乐一边喂着阿宝,一边安慰的说道:“小姐,你别不开心了,你要是还喜欢他,我们想办法把他绑了来,免得你作梦抱着我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呃——”阿宝满头黑线,暗道自己形象真毁了。哎,就知道乐乐是这样的人,都不给自己留点面子。
“我晕倒后,发生什么了”,阿宝喝着粥,有些心虚的转移话题。
“小姐晕倒后,尚书大人就叫人把你带回了府里,现在楚王成亲了,你住在楚王府也不合适,楚王爷派人将你的东西送到了尚书府”。欢欢小心亦亦的看了看阿宝说道。
阿宝给了她一笑容,示意自己没事,接着问道:“之后呢”?
欢欢看了乐乐一眼,乐乐接着说道:“婚宴还在继续,什么影响都没有,然后皇上知道你是镇国府千金后,说要为你设宴,款待你这个忠良之后,就没有什么”。
“哦,这样啊”。阿宝了然,心中最后的一丝期待也没有了。
“小姐,你的武功那么高,怎么会受了伤,还失血过多脱力了,难道是苦肉计”?欢欢问道。
哎,阿宝看了看紧盯着自己的两双一模一模的凤眼,抚额,心道,难道真是我这一个月缠着凌楚无所不用其极的想恢复他的记忆,将她的人品否定了,竟然连欢欢乐乐都觉得自己在施展苦肉计。
叹了一口气,说道:“凌楚成亲两天前,我原本想将凌楚带回乡下去看看能不能刺激他恢复记忆,凌楚拒绝了,我在离开楚王府的路上遭到了绝杀组织的追杀,他们人数众多,虽然最后他们损失惨重,但我也被逼跳崖,幸好崖中有一棵树挂住了我的衣服,我在崖中的一棵树上挂了半天后醒来。
怕错过他们的婚宴,就努力往下爬,在崖上爬了半天才上来,衣服也破烂不堪,找了一位大婶借了件衣服就一路跑回来,伤口也就没来得急处理,最后出现在现场,因为跑得太久,这才有些脱力了”。阿宝尽量平静的说着她这两天的经历,但看到欢欢乐乐两人的红眼,阿宝还是有些感动的。这两个丫头还是很关心她的。
“我就知道,一个被蜜峰蜇了一口都哭的丫头,怎么会对自己下狠手”。欢欢边擦着眼泪,边甩着白眼说道。
“......”
阿宝有些无话可说,心道这丫头咋不直接点说心疼我呢,嘴硬心软,而且拜托那不是蜜蜂,那是毒峰。
“小姐,我们这两天听说尚书大人想要自己的公子娶你,但尚书公子不怎么愿意,尚书大人还为此罚了他”。乐乐在一旁说着。在她的眼中,她的小姐是最好的,那尚书公子竟然还不愿意,有些愤怒,但想到他受了罚,又有些幸灾乐祸了。
“不愿意是正常的,我也不愿意”。阿宝知道付尚书为什么要这样,想是为了照顾她,她现在的名声也真是无人想娶了,所以就想着牺牲自己儿子以身相许。看来,这位尚书大人还是真心关心她的。
“小姐,你不知道,那位付公子长得可好看了,而且是宁国第一才子呢,听说他三岁能诗,五岁能文,十五岁就中了状元”。乐乐一脸向往的说道。
“哦,那不是天才吗?不过天才总有些不正常的”。阿宝见她一脸花痴样,打击她道。
“小姐,你怎么这么说,听说他洁身自好,连高贵美丽的安平公主喜欢他,他都没有动心,为人彬彬有礼,没有丝毫清高孤傲的样子,和他相处让人如沐春风,就像仙人一样”。欢欢不同意阿宝的说法。
看着欢欢一脸向往的样子,阿宝不禁有些黑线,她们两个人花痴的样子一点都没改,见到长得好看的就这样一副模样,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真心倾慕呢。
“欢欢,像这样如仙的人,你认为他离你很近,其实他离你很远,真正清高孤傲的人是有傲骨,不是有傲气,这样的男人,你爱他,如果他也爱你,那么你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可是如果他不爱你,那么你就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人。你要是爱上他,他不爱你的话,你会纠结死的,欢欢乐乐,你们可得悠着点,千万别把一颗心搭上,最后伤得稀碎,哭都没处哭。你想想,他连安平公主都看不上,只有两个原因第一,就是安平公主真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他有傲气,想娶自己喜欢的人”。
阿宝说到这里,又喝了口粥,让她们自己慢慢体会。
欢欢乐乐一阵沉思后问道:“那另一个原因呢?”
看着她们两期待的样子,阿宝又喝了口粥,嘴角一扬,眼一挑,才神神秘秘,凑近她们的耳边,慢条思理的说道:“另一种就是,他不喜欢女人,喜欢男人,也就是断袖”。最后一句话声音拔高了些,说了看了她们两如同吃了苍蝇的表情,阿宝使劲憋住笑,装着一脸正经的样子。
“啊,不会吧”。两人一阵恶寒。各自打了一个激灵。
欢欢比较简单,突口而出道:“那小姐千万别嫁他”。
听到这里,阿宝再也忍不住抱着被子哈哈大笑。
“咳咳——”
付珩听到那女子对自己的评价,满脸黑线,不过他还是有风度的。
“没想到阿宝姑娘对我竟是这么的清楚明白”。
“我知道的,小姐,奴婢心疼你”。欢欢说罢,又要掉金豆子了。
“别啊,你得搞得我像个怨妇似的,以后啊,你家小姐要把他忘了,过自己的生活”。阿宝帮她抹了抹眼泪,说道。
见她只是抽咽,不再掉泪,阿宝才放下手,打量了一下周围。布置十分华丽,但又透着一股子清雅,这不是客栈,阿宝问道:“这是哪儿啊,乐乐哪去了”。
欢欢停止了哭泣,回道:“乐乐帮小姐拿吃的去了,这是尚书府,小姐,听尚书大人说你是镇国府的千金,这是真的吗,怎么小姐以前也不告诉我们?”
阿宝回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啊,我没有想瞒着你,只是遇到你们之前,我就生了一场大病,把之前的事情都忘记了”。阿宝不知道前身的事,也不好与欢欢说自己是异世之魂,只得打定主意说自己是失忆。
“那小姐一定就是镇国公的千金了,难怪小姐这么厉害”,欢欢一脸崇拜。
阿宝眉一挑道:“我厉害和是镇国公有什么关系”?阿宝对已逝的镇国公了解的不多,只知道是个武将。
“虎父无犬女嘛”,欢欢好像对镇国公很是推崇。
“想不到我们的小姐竟是镇国公的千金,以后那些百姓就不会说小姐的坏话了”。阿宝有些疑惑,镇国公的影响这般大吗,问道:“镇国公很厉害吗?”
“小姐,你竟然不知道镇国公,他可是凌国的大英雄,他虽然死去六年了,但在老百姓的心里,他的身影永不磨灭,镇国公的忌日,连皇上都要祈福茹素”。欢欢一副看乡巴佬的样子。
听道这里,阿宝的心里也升起一股不自觉的自豪感来,看来,是原身的情绪影响了。
“你和我说说吧,我想知道他的事情”。阿宝说道。
欢欢立刻绘声绘色的说了起来,阿宝从她口中了解到很多。阿宝的父亲镇国公是凌国大将,妻子是祖皇后的嫡亲妹妹,生有四个儿子,在四十岁才有了阿宝这么一个女儿,他一生忠勇,长年驻守边界,当年国内内乱又加上蛮子入侵,凌国面临着灭国之灾,蛮子高大善战,残暴不仁,镇国公与他们做了长达四年的浴血抗战,他的四个儿子相继死在战场上,蛮子恨他入骨,派人潜入杀他全家,连尸首都未能找到,镇国公悲痛之余,确连亲人的丧礼都未能出席,自己也在最后一站中战死。
阿宝有些唏嘘,心中隐隐有些心痛。对镇国公也是心生向往,崇拜不已。
镇国公府是真正的镇国之家,是宁国的守护神,可惜,哎,就剩下自己了,还是一个来自异世的灵魂。
不管如何,现在的阿宝做为忠良之后,镇国府最后的血脉,确是扬眉吐气。飞上枝头成了凤凰了。她以镇国府千金的名义,从一小村姑变成了一个光辉的,闪亮亮的忠良之后的形象。
这一身份将为她掩盖那另人唾弃的小三形象,她终于要从人家鄙夷的对象变成了人家尊敬的存在,纵使阿宝之前的名声并不好,但因着镇国公,也不会有人看轻她了。
这是阿宝的家人用热血和性命换来的尊敬。
所以说,上帝在关上一扇门的时候还会为你开一扇窗。
醒来,一切又不同了,没有了凌楚,而阿宝也成一个村姑变成了镇国公的千金。
生活中意外和奇迹真是无处不在啊。但是一想到成亲了的凌楚,阿宝又有些辛酸起来,不禁叹了口气。她曾不在意名声的缠着凌楚,现在将她捧得如何高贵也同样没有什么意义。心下又低落了下来。
欢欢察觉到了她情绪的变化。转身安慰道:“小姐,你别难过了,无忆公子已经娶妻了,你要想开点”。
阿宝深吸一口气,放松说道:“我已经放开了,我在婚宴上不是把信物都拿回来了,放心吧,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你不老说小姐我没心没肺,不要担心”。
“不担心才怪,这两天你一直做梦都要他不要离开你,在梦里哭和稀里哗啦的”。欢欢甩了阿宝一个白眼,嘴里嘟嚷道。
“......”
太丢脸了,阿宝觉得自己在欢欢乐乐眼里的光辉形象全都没了。
“小姐,你醒了,太好了,正好奴婢熬了粥,起来吃点东西吧,你两天没吃东西,肯定很饿了”。乐乐进门,看到阿宝已经醒了,开心的道。
及时雨乐乐啊,阿宝心道。
“乐乐,你真是太可爱了”。阿宝打着呵呵说道。自己也确实饿得狠了,就着乐乐的手,一口一口的喝着粥。
乐乐一边喂着阿宝,一边安慰的说道:“小姐,你别不开心了,你要是还喜欢他,我们想办法把他绑了来,免得你作梦抱着我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呃——”阿宝满头黑线,暗道自己形象真毁了。哎,就知道乐乐是这样的人,都不给自己留点面子。
“我晕倒后,发生什么了”,阿宝喝着粥,有些心虚的转移话题。
“小姐晕倒后,尚书大人就叫人把你带回了府里,现在楚王成亲了,你住在楚王府也不合适,楚王爷派人将你的东西送到了尚书府”。欢欢小心亦亦的看了看阿宝说道。
阿宝给了她一笑容,示意自己没事,接着问道:“之后呢”?
欢欢看了乐乐一眼,乐乐接着说道:“婚宴还在继续,什么影响都没有,然后皇上知道你是镇国府千金后,说要为你设宴,款待你这个忠良之后,就没有什么”。
“哦,这样啊”。阿宝了然,心中最后的一丝期待也没有了。
“小姐,你的武功那么高,怎么会受了伤,还失血过多脱力了,难道是苦肉计”?欢欢问道。
哎,阿宝看了看紧盯着自己的两双一模一模的凤眼,抚额,心道,难道真是我这一个月缠着凌楚无所不用其极的想恢复他的记忆,将她的人品否定了,竟然连欢欢乐乐都觉得自己在施展苦肉计。
叹了一口气,说道:“凌楚成亲两天前,我原本想将凌楚带回乡下去看看能不能刺激他恢复记忆,凌楚拒绝了,我在离开楚王府的路上遭到了绝杀组织的追杀,他们人数众多,虽然最后他们损失惨重,但我也被逼跳崖,幸好崖中有一棵树挂住了我的衣服,我在崖中的一棵树上挂了半天后醒来。
怕错过他们的婚宴,就努力往下爬,在崖上爬了半天才上来,衣服也破烂不堪,找了一位大婶借了件衣服就一路跑回来,伤口也就没来得急处理,最后出现在现场,因为跑得太久,这才有些脱力了”。阿宝尽量平静的说着她这两天的经历,但看到欢欢乐乐两人的红眼,阿宝还是有些感动的。这两个丫头还是很关心她的。
“我就知道,一个被蜜峰蜇了一口都哭的丫头,怎么会对自己下狠手”。欢欢边擦着眼泪,边甩着白眼说道。
“......”
阿宝有些无话可说,心道这丫头咋不直接点说心疼我呢,嘴硬心软,而且拜托那不是蜜蜂,那是毒峰。
“小姐,我们这两天听说尚书大人想要自己的公子娶你,但尚书公子不怎么愿意,尚书大人还为此罚了他”。乐乐在一旁说着。在她的眼中,她的小姐是最好的,那尚书公子竟然还不愿意,有些愤怒,但想到他受了罚,又有些幸灾乐祸了。
“不愿意是正常的,我也不愿意”。阿宝知道付尚书为什么要这样,想是为了照顾她,她现在的名声也真是无人想娶了,所以就想着牺牲自己儿子以身相许。看来,这位尚书大人还是真心关心她的。
“小姐,你不知道,那位付公子长得可好看了,而且是宁国第一才子呢,听说他三岁能诗,五岁能文,十五岁就中了状元”。乐乐一脸向往的说道。
“哦,那不是天才吗?不过天才总有些不正常的”。阿宝见她一脸花痴样,打击她道。
“小姐,你怎么这么说,听说他洁身自好,连高贵美丽的安平公主喜欢他,他都没有动心,为人彬彬有礼,没有丝毫清高孤傲的样子,和他相处让人如沐春风,就像仙人一样”。欢欢不同意阿宝的说法。
看着欢欢一脸向往的样子,阿宝不禁有些黑线,她们两个人花痴的样子一点都没改,见到长得好看的就这样一副模样,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真心倾慕呢。
“欢欢,像这样如仙的人,你认为他离你很近,其实他离你很远,真正清高孤傲的人是有傲骨,不是有傲气,这样的男人,你爱他,如果他也爱你,那么你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可是如果他不爱你,那么你就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人。你要是爱上他,他不爱你的话,你会纠结死的,欢欢乐乐,你们可得悠着点,千万别把一颗心搭上,最后伤得稀碎,哭都没处哭。你想想,他连安平公主都看不上,只有两个原因第一,就是安平公主真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他有傲气,想娶自己喜欢的人”。
阿宝说到这里,又喝了口粥,让她们自己慢慢体会。
欢欢乐乐一阵沉思后问道:“那另一个原因呢?”
看着她们两期待的样子,阿宝又喝了口粥,嘴角一扬,眼一挑,才神神秘秘,凑近她们的耳边,慢条思理的说道:“另一种就是,他不喜欢女人,喜欢男人,也就是断袖”。最后一句话声音拔高了些,说了看了她们两如同吃了苍蝇的表情,阿宝使劲憋住笑,装着一脸正经的样子。
“啊,不会吧”。两人一阵恶寒。各自打了一个激灵。
欢欢比较简单,突口而出道:“那小姐千万别嫁他”。
听到这里,阿宝再也忍不住抱着被子哈哈大笑。
“咳咳——”
付珩听到那女子对自己的评价,满脸黑线,不过他还是有风度的。
“没想到阿宝姑娘对我竟是这么的清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