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叫金三顺之cp玄振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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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的四个女儿,长相各不相同。
大姐金英美随了父亲,圆脸宽额,敦厚温婉,笑起来像一团揉好的面团,看着就让人觉得踏实。二姐金二英随了母亲,细眉窄颌,精明干练,一双眼睛总是滴溜溜地转,算计着柴米油盐的价格。三姐金三顺则像是父母基因打了个平手的结果——不算丑,但也绝对算不上漂亮,胜在皮肤白净、笑容讨喜,是那种让人看着就觉得舒服的长相,像是冬天早晨冒着热气的一碗粥,不惊艳,但熨帖。
唯独老幺金晓晓,像是老天爷在金家投胎的时候忽然心情大好,随手多给了几分偏爱。
她继承了母亲年轻时的好底子,却又比母亲多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灵气。眉眼之间有一种介于东方古典和现代锋利之间的韵味,不说话的时候像一幅工笔画,安安静静地挂在那里就很好看;一开口却破功,那双微微上挑的眼睛里会露出狡黠的光,像是一只发现了猎物踪迹的猫,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两眼。她的鼻梁很高挺,下颌线条干净利落,笑起来的时候嘴角会微微上扬,带着一点坏,又带着一点甜。
金家在首尔麻浦区经营着一家小小的碾米店,店面不大,门头上挂着一块褪了色的招牌,写着“金山碾米店”四个字。店面里常年弥漫着米糠的味道,地上总是铺着一层薄薄的白色粉尘,踩上去会有细微的沙沙声。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四个女儿的学费全靠母亲一勺一勺地从米缸里舀出来。但就是在这样的家境下,金晓晓愣是靠着自己的成绩拿到了法国蓝带厨艺学院的奖学金,飞去了巴黎。
“咱们家晓晓啊,”金妈妈逢人就夸,一边给人称米一边眉飞色舞地说,“脑子最好使,长得也最俊,以后肯定不用我操心。她小时候我就看出来了,这孩子跟别的孩子不一样,学什么都快,记什么都牢。她二姐小时候学九九乘法表背了一个月都背不全,她三天就会了,还能倒着背。”
这话说得没错。金晓晓从小就知道自己要什么,也知道该怎么得到。她去巴黎学的是餐饮管理与甜点设计,不是单纯地去镀一层金粉,而是真的想把东西学到手。入学半年,她的甜点作品就已经被教授拿去当了教学案例。她的教授,一位在法国甜点界摸爬滚打了三十年的老先生,曾经在课堂上指着她的作品说:“这个亚洲女孩的手,是被上帝吻过的。”
但金妈妈不知道的是,她那个“最让人省心”的小女儿,此刻正坐在巴黎飞往首尔的飞机上,脸色冷得像冰箱里冻了三天的法棍面包。
事情要从六个小时前说起。
巴黎时间凌晨两点,金晓晓正在宿舍里对着烤箱发呆——她在试验一款新的抹茶千层,已经失败了三次。厨房的台面上堆满了面粉、黄油、糖霜和抹茶粉,到处都是一片狼藉。烤箱发出嗡嗡的低响,整个房间弥漫着黄油和糖浆混合的甜腻气味。窗外的巴黎下着小雨,灰蒙蒙的天色透过玻璃窗洒进来,把整个厨房染成一幅水彩画。
手机突然震了起来。
屏幕上跳动着“姐姐”两个字。金晓晓看了一眼时间,巴黎凌晨两点,对应首尔的时间是上午九点。这个时间三顺应该在做蛋糕才对,怎么会打电话来?
她接起来,还没来得及说“喂”,就听到了电话那头压抑不住的哭声。
那哭声不大,像是捂着嘴拼命忍着的,断断续续的,伴随着抽气和颤抖,像是一只受了伤的小动物躲在角落里舔舐伤口。金晓晓认识三顺二十六年了,从来没有听过她这样哭过。即使是当年高考落榜、被第一志愿的烘焙学院拒之门外的时候,三顺也只是红着眼眶说了一句“没关系,我再考一年”,然后把眼泪咽进了肚子里。即使是被顾客刁难、被老板骂得狗血淋头的时候,她也只是回到家默默地做了一整盘马卡龙,然后一个人吃完,第二天照常上班。
能让金三顺哭成这样的人,全世界只有一个。
“闵贤佑又怎么了?”金晓晓直接问,语气里没有疑问,只有确认。她一边说着,一边把烤箱关掉,把沾满黄油的手在围裙上擦了擦。
三顺在电话那头抽噎了好一会儿,才勉强挤出几句完整的话。事情并不复杂:她今天去闵贤佑的公寓想给他一个惊喜——他最近说工作太忙,她已经一个星期没见过他了,想给他做一顿好吃的——结果在玄关的鞋柜上看到了一只不属于她的女式高跟鞋。
christian Louboutin的红底鞋,经典款,限量色,整个首尔都不一定有几个人穿得起的那种。那只鞋歪歪扭扭地躺在鞋柜旁边,像是被主人匆忙踢掉的,鞋面上镶着细碎的水晶,在玄关的灯光下折射出刺眼的光芒。
三顺说她当时站在玄关,盯着那只鞋看了整整三分钟。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像是一台死机的电脑,所有的思绪都在那一瞬间凝固了。她想告诉自己这可能是误会——也许是闵贤佑的同事来家里做客忘了带走,也许是他的妹妹买了新鞋放在这里——但她心里清楚,这些借口连她自己都说服不了。
她当时没有声张,默默地退了出来,坐在楼下的便利店里等了两个小时。她买了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喝了一口,然后就再也没有动过。她就那样坐在便利店靠窗的位置上,盯着对面公寓楼的入口,一动不动地等了两个小时。
然后她看到闵贤佑搂着一个女人走出了公寓楼。
那个女人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风衣,长发披散,戴着一副墨镜,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从时尚杂志封面上走下来的。两个人有说有笑地钻进了一辆白色保时捷,闵贤佑还殷勤地为她拉开了车门。
三顺说她认得那个女人。张彩莉,张氏集团的小女儿,最近刚在一部热门电视剧里饰演女二号,风头正劲。她在网上看过关于张彩莉的报道——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豪门千金,从小就读贵族学校,大学读的是纽约大学的电影专业,毕业后回国进军演艺圈,第一部戏就拿到了不小的角色。媒体评价她“不仅家世显赫,而且美貌与才华并存”。
“晓晓,你说她那么有钱又那么漂亮,为什么要抢我的男朋友……”三顺的声音在电话里抖得不成样子,像是一片在秋风中瑟瑟发抖的树叶,“我到底哪里比不上她……是因为我没有她漂亮吗?是因为我没有她有钱吗?还是因为我只是一个做蛋糕的……”
金家的四个女儿,长相各不相同。
大姐金英美随了父亲,圆脸宽额,敦厚温婉,笑起来像一团揉好的面团,看着就让人觉得踏实。二姐金二英随了母亲,细眉窄颌,精明干练,一双眼睛总是滴溜溜地转,算计着柴米油盐的价格。三姐金三顺则像是父母基因打了个平手的结果——不算丑,但也绝对算不上漂亮,胜在皮肤白净、笑容讨喜,是那种让人看着就觉得舒服的长相,像是冬天早晨冒着热气的一碗粥,不惊艳,但熨帖。
唯独老幺金晓晓,像是老天爷在金家投胎的时候忽然心情大好,随手多给了几分偏爱。
她继承了母亲年轻时的好底子,却又比母亲多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灵气。眉眼之间有一种介于东方古典和现代锋利之间的韵味,不说话的时候像一幅工笔画,安安静静地挂在那里就很好看;一开口却破功,那双微微上挑的眼睛里会露出狡黠的光,像是一只发现了猎物踪迹的猫,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两眼。她的鼻梁很高挺,下颌线条干净利落,笑起来的时候嘴角会微微上扬,带着一点坏,又带着一点甜。
金家在首尔麻浦区经营着一家小小的碾米店,店面不大,门头上挂着一块褪了色的招牌,写着“金山碾米店”四个字。店面里常年弥漫着米糠的味道,地上总是铺着一层薄薄的白色粉尘,踩上去会有细微的沙沙声。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四个女儿的学费全靠母亲一勺一勺地从米缸里舀出来。但就是在这样的家境下,金晓晓愣是靠着自己的成绩拿到了法国蓝带厨艺学院的奖学金,飞去了巴黎。
“咱们家晓晓啊,”金妈妈逢人就夸,一边给人称米一边眉飞色舞地说,“脑子最好使,长得也最俊,以后肯定不用我操心。她小时候我就看出来了,这孩子跟别的孩子不一样,学什么都快,记什么都牢。她二姐小时候学九九乘法表背了一个月都背不全,她三天就会了,还能倒着背。”
这话说得没错。金晓晓从小就知道自己要什么,也知道该怎么得到。她去巴黎学的是餐饮管理与甜点设计,不是单纯地去镀一层金粉,而是真的想把东西学到手。入学半年,她的甜点作品就已经被教授拿去当了教学案例。她的教授,一位在法国甜点界摸爬滚打了三十年的老先生,曾经在课堂上指着她的作品说:“这个亚洲女孩的手,是被上帝吻过的。”
但金妈妈不知道的是,她那个“最让人省心”的小女儿,此刻正坐在巴黎飞往首尔的飞机上,脸色冷得像冰箱里冻了三天的法棍面包。
事情要从六个小时前说起。
巴黎时间凌晨两点,金晓晓正在宿舍里对着烤箱发呆——她在试验一款新的抹茶千层,已经失败了三次。厨房的台面上堆满了面粉、黄油、糖霜和抹茶粉,到处都是一片狼藉。烤箱发出嗡嗡的低响,整个房间弥漫着黄油和糖浆混合的甜腻气味。窗外的巴黎下着小雨,灰蒙蒙的天色透过玻璃窗洒进来,把整个厨房染成一幅水彩画。
手机突然震了起来。
屏幕上跳动着“姐姐”两个字。金晓晓看了一眼时间,巴黎凌晨两点,对应首尔的时间是上午九点。这个时间三顺应该在做蛋糕才对,怎么会打电话来?
她接起来,还没来得及说“喂”,就听到了电话那头压抑不住的哭声。
那哭声不大,像是捂着嘴拼命忍着的,断断续续的,伴随着抽气和颤抖,像是一只受了伤的小动物躲在角落里舔舐伤口。金晓晓认识三顺二十六年了,从来没有听过她这样哭过。即使是当年高考落榜、被第一志愿的烘焙学院拒之门外的时候,三顺也只是红着眼眶说了一句“没关系,我再考一年”,然后把眼泪咽进了肚子里。即使是被顾客刁难、被老板骂得狗血淋头的时候,她也只是回到家默默地做了一整盘马卡龙,然后一个人吃完,第二天照常上班。
能让金三顺哭成这样的人,全世界只有一个。
“闵贤佑又怎么了?”金晓晓直接问,语气里没有疑问,只有确认。她一边说着,一边把烤箱关掉,把沾满黄油的手在围裙上擦了擦。
三顺在电话那头抽噎了好一会儿,才勉强挤出几句完整的话。事情并不复杂:她今天去闵贤佑的公寓想给他一个惊喜——他最近说工作太忙,她已经一个星期没见过他了,想给他做一顿好吃的——结果在玄关的鞋柜上看到了一只不属于她的女式高跟鞋。
christian Louboutin的红底鞋,经典款,限量色,整个首尔都不一定有几个人穿得起的那种。那只鞋歪歪扭扭地躺在鞋柜旁边,像是被主人匆忙踢掉的,鞋面上镶着细碎的水晶,在玄关的灯光下折射出刺眼的光芒。
三顺说她当时站在玄关,盯着那只鞋看了整整三分钟。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像是一台死机的电脑,所有的思绪都在那一瞬间凝固了。她想告诉自己这可能是误会——也许是闵贤佑的同事来家里做客忘了带走,也许是他的妹妹买了新鞋放在这里——但她心里清楚,这些借口连她自己都说服不了。
她当时没有声张,默默地退了出来,坐在楼下的便利店里等了两个小时。她买了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喝了一口,然后就再也没有动过。她就那样坐在便利店靠窗的位置上,盯着对面公寓楼的入口,一动不动地等了两个小时。
然后她看到闵贤佑搂着一个女人走出了公寓楼。
那个女人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风衣,长发披散,戴着一副墨镜,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从时尚杂志封面上走下来的。两个人有说有笑地钻进了一辆白色保时捷,闵贤佑还殷勤地为她拉开了车门。
三顺说她认得那个女人。张彩莉,张氏集团的小女儿,最近刚在一部热门电视剧里饰演女二号,风头正劲。她在网上看过关于张彩莉的报道——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豪门千金,从小就读贵族学校,大学读的是纽约大学的电影专业,毕业后回国进军演艺圈,第一部戏就拿到了不小的角色。媒体评价她“不仅家世显赫,而且美貌与才华并存”。
“晓晓,你说她那么有钱又那么漂亮,为什么要抢我的男朋友……”三顺的声音在电话里抖得不成样子,像是一片在秋风中瑟瑟发抖的树叶,“我到底哪里比不上她……是因为我没有她漂亮吗?是因为我没有她有钱吗?还是因为我只是一个做蛋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