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0章 大魔头:回归,曾成回道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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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挑来挑去,都没有一个人入钟君的法眼。当然,钟君最喜欢的还是毛小方,来相亲,也是想气一气毛小方。如果能激发毛小方的占有欲,和她结婚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但是,很显然,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在骂完最后一个相亲对象后,钟君气愤地离开,回到香岛道堂后,钟君的气都没有消下来。
只是,让人想不到的是,一回来,钟君的屁股还没有坐热乎呢,紫薇就跑了过来,说道:
“师父,师父,有一个人回来了,你绝对意想不到!”
正说着呢,紫薇就跑了出来,兴奋地说道。
众人一脸懵,钟邦和余碧心有些好奇,看了过去,并没有看到什么人。钟君闻言,回头一望,不耐烦道:
“什么人,什么人都不能把我的气消下来。”
闻言,紫薇一愣,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显然,她不想在这个时候触及钟君的霉头。
就在这时,毛小方的声音从后堂传了出来:
“这回你回来应该不会走了吧?”
说着,毛小方背着手,和一个年轻人从后堂走了出来,年轻人摇了摇头:
“不行啊,师父,我是请假回来的。等这边的事情完了,我还要回去呢。不过,我离开了这么久,道堂还没有什么变化,真的好怀念啊。”
年轻人,正是离开有一两年的曾成。曾成在把道堂搞得乌烟瘴气,又借了一大笔高利贷后,连夜乘船离开了港城,去到了南洋。
这一次之所以回来,就是听到了港城的电台,在寻找余碧心。他放心不下,这才回来的,只是没想到,这一回来就听到了钟邦和余碧心快要结婚的消息。
这让他十分开心,感慨,有情人终成眷属。
当然,他面对毛小方,尤其是何带金的时候,是有很强的愧疚心情的。虽然刚刚说的话不是什么推口话,而是事实。但是他也只不过是个小角色,早点回去,晚点回去,甚至不回去都没有什么关系。
而他并没有这么选择,就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脸留在这里。除非,在外面闯荡出成绩来,不然他没有那么厚的脸皮,留在道堂。
对于这一点,毛小方没有强求。曾成在想什么他十分清楚,而且他也没有责怪曾成。他很清楚,曾成后面会变成那个样子,完全是因为自己大意了,没有把残留的诅咒清除干净导致的。
在刚见面的那一会儿,他也特意地查看过曾成的身体,发现体内一点诅咒之气都没有了。通过只言片语,他断定,是天心清除干净的。
至于怀疑曾成体内根本就没有残存的诅咒?毛小方可不会这么认为,他自己做的事情,他自己比谁都清楚。
看到曾成,何带金眼神一凝,双目都要喷火。一旁的阿帆捏了捏何带金的手,后者这才放轻松下来。
钟邦皱了皱眉,询问道:
“你怎么还好意思回来?”
曾成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然而始终没有开口。而这时,毛小方站了出来,替曾成解释道:
“阿邦,道堂的事,不能怪阿成。阿成当时也是被诅咒控制了,这才干出这样的事情来。”
众人一听,惊讶地问道:
“诅咒?”
曾成也是一愣,他身上的诅咒不是已经清除干净了吗?怎么还会被诅咒控制?
见众人疑惑,毛小方解释道:
“是,阿成的诅咒的确被我清除了,但是没有清除干净。当时我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所以诅咒在阿成的体内重新壮大了。
正常来说,一个从小被诅咒,被剥夺灵智的人,心灵是格外的纯洁的。我虽不自认为的教育能力超过古往圣贤,但是我还是有教书育人的经验的。
所以,正常情况下,阿成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但现实上,出现了这个情况,所以我就断定,是我没有把阿成身上的诅咒去除干净。
而阿成也说,他在离开港城后,感受到了无边的悔恨与恐惧,这一点我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他没有骗我。
我也第一时间查看了他的身体,发现诅咒已经清除干净了。我顿时就明白,这是师父的手笔,之所以没有提前清除,就是想让我自己发现这件事。只是可惜,我辜负了师父他老人家的一番苦心,直到阿成离开港城,我都没有发现。”
说着说着,毛小方叹了口气。
众人闻言,半信半疑,却也没有最开始的那种气愤。钟邦便询问道:
“对了阿成,你这会儿回来还要走吗?”
钟邦的语气缓和了下来,看向曾成。虽然毛小方说的话他信了一大半,但终究不是自己观察出来的。
曾成摇了摇头:
“我在南洋听到了广播,说碧心出走了,所以这次我是请了假回来帮忙找碧心的,等过段时间还要回去。
结果刚见到师父,就听师父说,你们快要结婚了。这一下子也没有准备什么礼物,这样吧,我用我拿得出手的,来表示我的心意。”
听到这话,钟邦和众人这才确定了毛小方的说辞,一下子变得热情起来。
“回来就回来,准备什么。先说好,别背着我们离开,至少也要喝了阿邦和碧心的喜酒才行。”
见气氛回暖,曾成别说有多高兴了,重重地点了点头。只是,这些人里,终究有一个异类,那便是钟君。
到现在,钟君还在生闷气呢,什么话也没说,搞得曾成以为对方还在生他气呢。
至于曾成有什么拿得出手,自然是他从小练到大的毛笔字了。尤其是这回去南洋找到了一个很是特殊的职业,这让曾成不仅手写的毛笔字漂亮有力,就连脚写出来的都可以入得大师门槛。
于是,在众人的期待下,曾成开始在宣纸上留下墨宝。
先是用手写下夫妻同心四个大字,然后又用脚写下百年好合。两幅墨宝得到了众人的认可与赞美:
“阿成你这脚真厉害,感觉比手写的还要漂亮很多。”
曾成挠了挠头:
“我这会从事的活计特殊,需要用到脚,不能用到手,所以我用脚苦练毛笔字很久。”
钟邦在接过墨宝后,点了点头,满眼喜欢。
“喜欢吗?”
“阿成,谢谢你的礼物,我和碧心很喜欢。等过一会儿,我就找人裱起来,以后我和碧心有了自己的家,我就把这两幅字挂在书房里。”
钟邦的赞誉,让曾成十分开心,又有些不好意思。
最后挑来挑去,都没有一个人入钟君的法眼。当然,钟君最喜欢的还是毛小方,来相亲,也是想气一气毛小方。如果能激发毛小方的占有欲,和她结婚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但是,很显然,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在骂完最后一个相亲对象后,钟君气愤地离开,回到香岛道堂后,钟君的气都没有消下来。
只是,让人想不到的是,一回来,钟君的屁股还没有坐热乎呢,紫薇就跑了过来,说道:
“师父,师父,有一个人回来了,你绝对意想不到!”
正说着呢,紫薇就跑了出来,兴奋地说道。
众人一脸懵,钟邦和余碧心有些好奇,看了过去,并没有看到什么人。钟君闻言,回头一望,不耐烦道:
“什么人,什么人都不能把我的气消下来。”
闻言,紫薇一愣,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显然,她不想在这个时候触及钟君的霉头。
就在这时,毛小方的声音从后堂传了出来:
“这回你回来应该不会走了吧?”
说着,毛小方背着手,和一个年轻人从后堂走了出来,年轻人摇了摇头:
“不行啊,师父,我是请假回来的。等这边的事情完了,我还要回去呢。不过,我离开了这么久,道堂还没有什么变化,真的好怀念啊。”
年轻人,正是离开有一两年的曾成。曾成在把道堂搞得乌烟瘴气,又借了一大笔高利贷后,连夜乘船离开了港城,去到了南洋。
这一次之所以回来,就是听到了港城的电台,在寻找余碧心。他放心不下,这才回来的,只是没想到,这一回来就听到了钟邦和余碧心快要结婚的消息。
这让他十分开心,感慨,有情人终成眷属。
当然,他面对毛小方,尤其是何带金的时候,是有很强的愧疚心情的。虽然刚刚说的话不是什么推口话,而是事实。但是他也只不过是个小角色,早点回去,晚点回去,甚至不回去都没有什么关系。
而他并没有这么选择,就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脸留在这里。除非,在外面闯荡出成绩来,不然他没有那么厚的脸皮,留在道堂。
对于这一点,毛小方没有强求。曾成在想什么他十分清楚,而且他也没有责怪曾成。他很清楚,曾成后面会变成那个样子,完全是因为自己大意了,没有把残留的诅咒清除干净导致的。
在刚见面的那一会儿,他也特意地查看过曾成的身体,发现体内一点诅咒之气都没有了。通过只言片语,他断定,是天心清除干净的。
至于怀疑曾成体内根本就没有残存的诅咒?毛小方可不会这么认为,他自己做的事情,他自己比谁都清楚。
看到曾成,何带金眼神一凝,双目都要喷火。一旁的阿帆捏了捏何带金的手,后者这才放轻松下来。
钟邦皱了皱眉,询问道:
“你怎么还好意思回来?”
曾成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然而始终没有开口。而这时,毛小方站了出来,替曾成解释道:
“阿邦,道堂的事,不能怪阿成。阿成当时也是被诅咒控制了,这才干出这样的事情来。”
众人一听,惊讶地问道:
“诅咒?”
曾成也是一愣,他身上的诅咒不是已经清除干净了吗?怎么还会被诅咒控制?
见众人疑惑,毛小方解释道:
“是,阿成的诅咒的确被我清除了,但是没有清除干净。当时我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所以诅咒在阿成的体内重新壮大了。
正常来说,一个从小被诅咒,被剥夺灵智的人,心灵是格外的纯洁的。我虽不自认为的教育能力超过古往圣贤,但是我还是有教书育人的经验的。
所以,正常情况下,阿成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但现实上,出现了这个情况,所以我就断定,是我没有把阿成身上的诅咒去除干净。
而阿成也说,他在离开港城后,感受到了无边的悔恨与恐惧,这一点我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他没有骗我。
我也第一时间查看了他的身体,发现诅咒已经清除干净了。我顿时就明白,这是师父的手笔,之所以没有提前清除,就是想让我自己发现这件事。只是可惜,我辜负了师父他老人家的一番苦心,直到阿成离开港城,我都没有发现。”
说着说着,毛小方叹了口气。
众人闻言,半信半疑,却也没有最开始的那种气愤。钟邦便询问道:
“对了阿成,你这会儿回来还要走吗?”
钟邦的语气缓和了下来,看向曾成。虽然毛小方说的话他信了一大半,但终究不是自己观察出来的。
曾成摇了摇头:
“我在南洋听到了广播,说碧心出走了,所以这次我是请了假回来帮忙找碧心的,等过段时间还要回去。
结果刚见到师父,就听师父说,你们快要结婚了。这一下子也没有准备什么礼物,这样吧,我用我拿得出手的,来表示我的心意。”
听到这话,钟邦和众人这才确定了毛小方的说辞,一下子变得热情起来。
“回来就回来,准备什么。先说好,别背着我们离开,至少也要喝了阿邦和碧心的喜酒才行。”
见气氛回暖,曾成别说有多高兴了,重重地点了点头。只是,这些人里,终究有一个异类,那便是钟君。
到现在,钟君还在生闷气呢,什么话也没说,搞得曾成以为对方还在生他气呢。
至于曾成有什么拿得出手,自然是他从小练到大的毛笔字了。尤其是这回去南洋找到了一个很是特殊的职业,这让曾成不仅手写的毛笔字漂亮有力,就连脚写出来的都可以入得大师门槛。
于是,在众人的期待下,曾成开始在宣纸上留下墨宝。
先是用手写下夫妻同心四个大字,然后又用脚写下百年好合。两幅墨宝得到了众人的认可与赞美:
“阿成你这脚真厉害,感觉比手写的还要漂亮很多。”
曾成挠了挠头:
“我这会从事的活计特殊,需要用到脚,不能用到手,所以我用脚苦练毛笔字很久。”
钟邦在接过墨宝后,点了点头,满眼喜欢。
“喜欢吗?”
“阿成,谢谢你的礼物,我和碧心很喜欢。等过一会儿,我就找人裱起来,以后我和碧心有了自己的家,我就把这两幅字挂在书房里。”
钟邦的赞誉,让曾成十分开心,又有些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