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9章 让唐门再次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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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志平将那柄转轮火铳在手中掂了掂,触手沉甸甸的,铳管与转轮的衔接处打磨得光滑,击锤的弹簧力道恰到好处——不松不紧,扣动扳机时只需三斤左右的力道。
这份做工,便是搁在后世的兵工厂里也算得上精细。
他忽然想起自己在后世看过的一部纪录片的开头——“在人类漫长的战争史上,有一个漫长的时期,被称为‘排队枪毙时代’。那时火枪的装填极为繁琐,每开一枪都要花上大半分钟重新装填火药与弹丸。
于是为了弥补火力不足,便有了转轮。但不知为何,这个比寻常火铳高出好几倍的利器,未能得到大量普及。”
因为这柄转轮火铳的每一个部件都需要高精度的机括加工——转轮的六个弹巢必须在同一圆周上均匀分布,击锤与扳机的联动必须严丝合缝,弹巢与铳管的对接必须在毫厘之间。
若有分毫偏差,轻则漏气炸膛,重则机括卡死、当场哑火。
而在这个没有机床、没有标准化零件、一切都靠工匠双手打磨的时代,能造出这般精密火器的,只有唐门。
只有这个将机括之术钻研了数百年、将每一根弹簧、每一个齿轮都当作艺术品来打磨的隐世门派。
霍昭将火铳收入腰间,目光落在远处的山脊上,“龙兄,你知道我为什么加入唐门吗?”
尹志平看着霍昭。
“我本是岳家军后人。”霍昭的声音在山风中显得格外清晰,“先祖在郾城跟着岳爷爷打过金兀术的铁浮屠。那一仗,岳家军以麻扎刀砍马腿,大破金军的拐子马,杀得金兀术抱头鼠窜。可后来你也知道了——风波亭。”
这三个字从他口中吐出来时,他的喉结剧烈地滚动了一下。
“岳爷爷死后,岳家军被肢解,我祖父流落江湖,一辈子郁郁而终。我爹临终前拉着我的手说——昭儿,咱家世代习武,可光凭一杆枪,杀不了几个鞑子。你要找别的法子。”
他抬起头,那双虎目中亮起一团极灼热极明亮的光。
“后来我遇到了岳父。他说唐门也在找法子。唐门的暗器虽然厉害,可单靠暗器也杀不了几个鞑子。但倘若将唐门的机括之术与火铳的击发之法结合起来,便能造出一种全新的兵器——一个人,一柄铳,六个弹巢,能在数息之间连发六弹。到那时候,便是寻常士卒也能在阵前击杀敌方大将。便是不会武功的平民,也能在巷战中与铁浮屠正面硬撼。倘若这种兵器能大量制造,能武装起一支军队——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吗?”
尹志平当然知道。人类战争史上每一次划时代的变革,都始于一件新兵器的诞生。长弓终结了重装骑士的时代,火枪终结了弓箭手的时代,机关枪终结了骑兵冲锋的时代。而眼下这柄看似粗糙的转轮火铳,若能大量列装,便是冷兵器时代的第一声挽钟。
霍昭将目光从远方收回,落在尹志平手中的转轮火铳上,声音里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我要让唐门再次伟大。”
这句话入耳,尹志平不由得微微一怔。
在后世,这句话是一个金发飘飞的男人在竞选时喊出的口号。那人站在镁光灯下,背后是满墙的星条旗,对着山呼海啸的人群挥舞拳头,将每一个单词都咬得如同锤子砸在铁砧上。
此刻从霍昭口中说出来,没有镁光灯,没有山呼海啸,只有一个岳家军后人在密林深处,握着自己亲手打造的转轮火铳,用最朴素的语气说出最滚烫的执念。
尹志平忽然觉得有些想笑。
不是嘲笑,是一种极其微妙、极其不合时宜的错位感——那个在电视屏幕上挥舞拳头的金发男人,与眼前这个满头大汗、背上背着几十斤机括的唐门工匠,分明活在两个世界,却在这一刻奇妙地重叠在了一起。
他忍住了。
可孙小猴没忍住。“噗——”他嘴里的狗尾草喷了出去,“我说霍大头领,你这话——你这话是跟谁学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去竞选武林盟主呢!”
霍昭被他笑得莫名其妙,那张英武的脸上浮起几分窘迫。孙小猴又笑了一阵,摆了摆手,一副见惯不惯的模样。
尹志平没有理会孙小猴的笑声。他将转轮火铳收入腰间,对霍昭抱拳,“霍兄,你这铳我试过了,岳家军的魂还在你身上,唐门的未来也在你肩上。旁的不用多想,往前走便是。”
霍昭沉默了一瞬,然后重重点了点头。
日头越升越高,山林间的温度便如同被泼了滚油的炭火般骤然窜了起来。
头顶的树冠遮天蔽日,将天光切割成无数细碎的金斑,洒在泥泞的林地上。
那些金斑本该是好看的,可此刻却如同无数根烧红的铁钉,钉在人的皮肤上便是一阵灼痛。
空气湿热得如同蒸笼。
昨夜的暴雨在林中积了不知多少水洼,水汽被烈日蒸腾起来,混着腐烂落叶的酸腐气息、树脂的粘腻气味、以及不知名野花被晒蔫之后散发的甜腻香气,搅成一团浓稠的、几乎能用刀切开的热浪。
霍昭走在最前面。他背上的鹿皮囊早已被汗水浸透,墨绿色的劲装紧紧贴在背上,勾勒出肩胛骨的轮廓。
他的额上汗珠密布,顺着眉骨往下淌,滴进眼睛里涩得发疼,他只是用袖口胡乱抹一把,便继续朝前走。
孙小猴走在最后。他依旧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嘴里叼着一根新扯的狗尾草,草茎被他嚼得咯吱作响。
他的额上也有汗,可他的呼吸依旧平稳,脚步依旧轻快,仿佛这能把人蒸熟的暑气于他而言不过是多穿了一件衣裳。
尹志平走在中间。他的内功最为深厚,寒焰真气的冰劲在丹田中缓缓流转,将体内的燥热一丝丝化解。
可他依旧能感觉到那股无处不在的、黏腻湿热的暑气正从四面八方朝人身上扑——被晒得滚烫的腐叶层透过靴底将热量源源不断地往上灌,仿佛整片大地都在无声地燃烧。
他前世学物理,人的体温是三十七度,而皮肤是这座熔炉的外壁。在寻常天气里,躯干的体表不过三十三四度,手足有时甚至只有二十七八度。
正是这几度的温差,让体内的热能顺着血液流向四肢百骸,再从皮肤表面悄然散入空气中——这便是人体的散热之道。
可当外界气温冲破三十度,散热便成了奢望。空气本该从较冷的地方向较热的地方流动,带走皮肤上那层被体温烘暖的薄气。但若连空气都是热的,人门就只能靠出汗来苟延残喘——每一滴汗珠蒸发,便带走一分热量。
可当空气湿度也大到极限,汗水便再也蒸不出去,只能顺着皮肤往下淌,将衣衫浸得透湿,身体便成了一座密闭的熔炉,无处可逃。
这便是为何德里苏丹的盛夏会热死人。那片土地上,每年都有成百上千的穷苦人在四十度的高温中倒下。
他们的汗腺拼命分泌,汗水却无法蒸发,体温便一路飙升,直到大脑被自身的炽热煮熟。
而对于行军的人,这更是致命的。快速行军让肌肉如同熊熊燃烧的炭火,产生数倍于静坐时的热量。若在四十度的湿热中急行军,便是最强壮的汉子也撑不过半个时辰。
好在他们都有内功。真气在经脉中流转,能将体内的热毒一丝丝逼出,能将心跳压得极缓极慢,能用最少的消耗维持最长的耐力。
所以他们还能在密林中穿行,还能咬着牙继续赶路。若换了寻常人,早已倒在这片蒸笼般的林子里,再也爬不起来。
尹志平侧目,见霍昭嘴唇泛白,每一步都像从泥泞里往外拔,却硬是咬着牙,腰杆不曾弯折半分。这人确有毅力,不愧是跟着唐森磨出来的性子。
再看孙小猴,依旧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嘴里叼着根狗尾草,还有闲心去逗路边晒蔫的蜥蜴。可尹志平的灵觉分明捕捉到——他呼吸绵长沉稳,每一息都深达丹田,浊气尽数排出,额头连汗都没出几滴。
尹志平心中暗暗称奇。这孙小猴能在金国高手环伺之下三进三出,绝非侥幸。
“霍兄,”尹志平开口道,“前面那片岩架下有阴凉,先歇一歇。”
霍昭回头看了他一眼,嘴唇翕动了一下,似乎想说“不必”,可终究只是点了点头。他的倔强不允许他在人前示弱,可他的身体已快撑不住了。
三人在岩架下寻了处干燥的石面坐下。霍昭解下鹿皮囊,从中取出一只牛皮水囊,仰头灌了几口,又将水囊递给尹志平。尹志平接过,只抿了一小口,便递给了孙小猴。
孙小猴接过水囊,却没急着喝。他歪着头看了尹志平一眼,忽然咧嘴一笑:“龙大哥,你是不是想去找水?”
尹志平微微一怔。他确实有这个打算。他的武功最高,体力消耗最少,在这片密林中穿行找水的速度也最快。可他还没开口,孙小猴便已看穿了他的心思。
“我跟你去。”孙小猴将水囊塞回霍昭怀中,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土,“霍大头领你在这儿歇着,我跟龙大哥去找水。放心,我虽然嘴贱,找水的本事还是有的——当年在秦岭里头被金兵追了三天三夜,全靠我找水才活下来的。”
霍昭看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尹志平与孙小猴一前一后钻进了密林。脚下的腐叶层厚达数寸,踩上去软绵绵的,如同踏在烂泥里。头顶的树冠遮天蔽日,只有几点细碎的金斑洒在落叶上。
空气中的湿气越来越重,尹志平的灵觉捕捉到了一丝极细微的水声——不是溪流,不是瀑布,而是山泉从岩缝中渗出的、若有若无的叮咚声。
他正要朝那个方向走,孙小猴却忽然开口了。
“龙大哥,”他不紧不慢地踩着腐叶往前走,“你是个聪明人,有些事我不妨跟你说说。不是传小话,是有些事情你早晚得知道,但早知道比晚知道好。”
尹志平没有停步。他只是微微侧头,看了孙小猴一眼。那张娃娃脸上依旧挂着那种吊儿郎当的笑,可那双骨碌碌转的眼睛里却多了一丝尹志平从未见过的郑重。
“你说。”
孙小猴将嘴里那根狗尾草啐在地上,右手一翻,短刀已落入掌中。他边走边挥刀劈开前方拦路的荆棘,断枝碎叶纷纷扬扬落在肩头,他浑不在意,只是用拇指随意刮去刀刃上的草汁,仿佛在抚摸一只驯服的猫。
“唐门主——就是唐森。”他开口了,每一个字都像是经过反复掂量,“他从前不是内门弟子。他是外门的,外门弟子在唐门的地位,比烧火的杂役高不了多少。可他野心大,胆子也大,偷学了内门的武功,被长老发现,差点被打死在刑堂里。”
“后来呢?”尹志平问。
“后来他跑了。跑的时候什么也没带,只带了那本偷来的秘籍。他躲进大巴山里,靠着那本秘籍硬生生练到了最高境界。等他从山里出来的时候,那些当年要杀他的长老,已没有一个能接他十招。”
孙小猴说到这里,嘴角浮起一丝说不清是嘲讽还是感慨的笑意,“于是长老们便换了副面孔。说他是唐门百年不遇的奇才,是天降大任于唐门的人物。不但不追究他偷学武功的事,反而让他入了内门。”
尹志平静静地听着。
“入了内门之后,他便开始经营。先是与六个人结拜,其中有一个女子,后来嫁给了他。那女子在精忠社刚成立时,在一次行动中为了保护他和孩子,死在了金兵的箭下。”
孙小猴说到这里,语气忽然变得微妙起来,“从那以后,唐森便以忠贞不渝的深情丈夫自居。在人前提起妻子时总是眼眶泛红,在酒后总要对着妻子的遗物喃喃自语。这副姿态打动了不少人——有好多武林同道便是冲着他这份深情,才加入了精忠社。”
尹志平将那柄转轮火铳在手中掂了掂,触手沉甸甸的,铳管与转轮的衔接处打磨得光滑,击锤的弹簧力道恰到好处——不松不紧,扣动扳机时只需三斤左右的力道。
这份做工,便是搁在后世的兵工厂里也算得上精细。
他忽然想起自己在后世看过的一部纪录片的开头——“在人类漫长的战争史上,有一个漫长的时期,被称为‘排队枪毙时代’。那时火枪的装填极为繁琐,每开一枪都要花上大半分钟重新装填火药与弹丸。
于是为了弥补火力不足,便有了转轮。但不知为何,这个比寻常火铳高出好几倍的利器,未能得到大量普及。”
因为这柄转轮火铳的每一个部件都需要高精度的机括加工——转轮的六个弹巢必须在同一圆周上均匀分布,击锤与扳机的联动必须严丝合缝,弹巢与铳管的对接必须在毫厘之间。
若有分毫偏差,轻则漏气炸膛,重则机括卡死、当场哑火。
而在这个没有机床、没有标准化零件、一切都靠工匠双手打磨的时代,能造出这般精密火器的,只有唐门。
只有这个将机括之术钻研了数百年、将每一根弹簧、每一个齿轮都当作艺术品来打磨的隐世门派。
霍昭将火铳收入腰间,目光落在远处的山脊上,“龙兄,你知道我为什么加入唐门吗?”
尹志平看着霍昭。
“我本是岳家军后人。”霍昭的声音在山风中显得格外清晰,“先祖在郾城跟着岳爷爷打过金兀术的铁浮屠。那一仗,岳家军以麻扎刀砍马腿,大破金军的拐子马,杀得金兀术抱头鼠窜。可后来你也知道了——风波亭。”
这三个字从他口中吐出来时,他的喉结剧烈地滚动了一下。
“岳爷爷死后,岳家军被肢解,我祖父流落江湖,一辈子郁郁而终。我爹临终前拉着我的手说——昭儿,咱家世代习武,可光凭一杆枪,杀不了几个鞑子。你要找别的法子。”
他抬起头,那双虎目中亮起一团极灼热极明亮的光。
“后来我遇到了岳父。他说唐门也在找法子。唐门的暗器虽然厉害,可单靠暗器也杀不了几个鞑子。但倘若将唐门的机括之术与火铳的击发之法结合起来,便能造出一种全新的兵器——一个人,一柄铳,六个弹巢,能在数息之间连发六弹。到那时候,便是寻常士卒也能在阵前击杀敌方大将。便是不会武功的平民,也能在巷战中与铁浮屠正面硬撼。倘若这种兵器能大量制造,能武装起一支军队——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吗?”
尹志平当然知道。人类战争史上每一次划时代的变革,都始于一件新兵器的诞生。长弓终结了重装骑士的时代,火枪终结了弓箭手的时代,机关枪终结了骑兵冲锋的时代。而眼下这柄看似粗糙的转轮火铳,若能大量列装,便是冷兵器时代的第一声挽钟。
霍昭将目光从远方收回,落在尹志平手中的转轮火铳上,声音里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我要让唐门再次伟大。”
这句话入耳,尹志平不由得微微一怔。
在后世,这句话是一个金发飘飞的男人在竞选时喊出的口号。那人站在镁光灯下,背后是满墙的星条旗,对着山呼海啸的人群挥舞拳头,将每一个单词都咬得如同锤子砸在铁砧上。
此刻从霍昭口中说出来,没有镁光灯,没有山呼海啸,只有一个岳家军后人在密林深处,握着自己亲手打造的转轮火铳,用最朴素的语气说出最滚烫的执念。
尹志平忽然觉得有些想笑。
不是嘲笑,是一种极其微妙、极其不合时宜的错位感——那个在电视屏幕上挥舞拳头的金发男人,与眼前这个满头大汗、背上背着几十斤机括的唐门工匠,分明活在两个世界,却在这一刻奇妙地重叠在了一起。
他忍住了。
可孙小猴没忍住。“噗——”他嘴里的狗尾草喷了出去,“我说霍大头领,你这话——你这话是跟谁学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去竞选武林盟主呢!”
霍昭被他笑得莫名其妙,那张英武的脸上浮起几分窘迫。孙小猴又笑了一阵,摆了摆手,一副见惯不惯的模样。
尹志平没有理会孙小猴的笑声。他将转轮火铳收入腰间,对霍昭抱拳,“霍兄,你这铳我试过了,岳家军的魂还在你身上,唐门的未来也在你肩上。旁的不用多想,往前走便是。”
霍昭沉默了一瞬,然后重重点了点头。
日头越升越高,山林间的温度便如同被泼了滚油的炭火般骤然窜了起来。
头顶的树冠遮天蔽日,将天光切割成无数细碎的金斑,洒在泥泞的林地上。
那些金斑本该是好看的,可此刻却如同无数根烧红的铁钉,钉在人的皮肤上便是一阵灼痛。
空气湿热得如同蒸笼。
昨夜的暴雨在林中积了不知多少水洼,水汽被烈日蒸腾起来,混着腐烂落叶的酸腐气息、树脂的粘腻气味、以及不知名野花被晒蔫之后散发的甜腻香气,搅成一团浓稠的、几乎能用刀切开的热浪。
霍昭走在最前面。他背上的鹿皮囊早已被汗水浸透,墨绿色的劲装紧紧贴在背上,勾勒出肩胛骨的轮廓。
他的额上汗珠密布,顺着眉骨往下淌,滴进眼睛里涩得发疼,他只是用袖口胡乱抹一把,便继续朝前走。
孙小猴走在最后。他依旧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嘴里叼着一根新扯的狗尾草,草茎被他嚼得咯吱作响。
他的额上也有汗,可他的呼吸依旧平稳,脚步依旧轻快,仿佛这能把人蒸熟的暑气于他而言不过是多穿了一件衣裳。
尹志平走在中间。他的内功最为深厚,寒焰真气的冰劲在丹田中缓缓流转,将体内的燥热一丝丝化解。
可他依旧能感觉到那股无处不在的、黏腻湿热的暑气正从四面八方朝人身上扑——被晒得滚烫的腐叶层透过靴底将热量源源不断地往上灌,仿佛整片大地都在无声地燃烧。
他前世学物理,人的体温是三十七度,而皮肤是这座熔炉的外壁。在寻常天气里,躯干的体表不过三十三四度,手足有时甚至只有二十七八度。
正是这几度的温差,让体内的热能顺着血液流向四肢百骸,再从皮肤表面悄然散入空气中——这便是人体的散热之道。
可当外界气温冲破三十度,散热便成了奢望。空气本该从较冷的地方向较热的地方流动,带走皮肤上那层被体温烘暖的薄气。但若连空气都是热的,人门就只能靠出汗来苟延残喘——每一滴汗珠蒸发,便带走一分热量。
可当空气湿度也大到极限,汗水便再也蒸不出去,只能顺着皮肤往下淌,将衣衫浸得透湿,身体便成了一座密闭的熔炉,无处可逃。
这便是为何德里苏丹的盛夏会热死人。那片土地上,每年都有成百上千的穷苦人在四十度的高温中倒下。
他们的汗腺拼命分泌,汗水却无法蒸发,体温便一路飙升,直到大脑被自身的炽热煮熟。
而对于行军的人,这更是致命的。快速行军让肌肉如同熊熊燃烧的炭火,产生数倍于静坐时的热量。若在四十度的湿热中急行军,便是最强壮的汉子也撑不过半个时辰。
好在他们都有内功。真气在经脉中流转,能将体内的热毒一丝丝逼出,能将心跳压得极缓极慢,能用最少的消耗维持最长的耐力。
所以他们还能在密林中穿行,还能咬着牙继续赶路。若换了寻常人,早已倒在这片蒸笼般的林子里,再也爬不起来。
尹志平侧目,见霍昭嘴唇泛白,每一步都像从泥泞里往外拔,却硬是咬着牙,腰杆不曾弯折半分。这人确有毅力,不愧是跟着唐森磨出来的性子。
再看孙小猴,依旧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嘴里叼着根狗尾草,还有闲心去逗路边晒蔫的蜥蜴。可尹志平的灵觉分明捕捉到——他呼吸绵长沉稳,每一息都深达丹田,浊气尽数排出,额头连汗都没出几滴。
尹志平心中暗暗称奇。这孙小猴能在金国高手环伺之下三进三出,绝非侥幸。
“霍兄,”尹志平开口道,“前面那片岩架下有阴凉,先歇一歇。”
霍昭回头看了他一眼,嘴唇翕动了一下,似乎想说“不必”,可终究只是点了点头。他的倔强不允许他在人前示弱,可他的身体已快撑不住了。
三人在岩架下寻了处干燥的石面坐下。霍昭解下鹿皮囊,从中取出一只牛皮水囊,仰头灌了几口,又将水囊递给尹志平。尹志平接过,只抿了一小口,便递给了孙小猴。
孙小猴接过水囊,却没急着喝。他歪着头看了尹志平一眼,忽然咧嘴一笑:“龙大哥,你是不是想去找水?”
尹志平微微一怔。他确实有这个打算。他的武功最高,体力消耗最少,在这片密林中穿行找水的速度也最快。可他还没开口,孙小猴便已看穿了他的心思。
“我跟你去。”孙小猴将水囊塞回霍昭怀中,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土,“霍大头领你在这儿歇着,我跟龙大哥去找水。放心,我虽然嘴贱,找水的本事还是有的——当年在秦岭里头被金兵追了三天三夜,全靠我找水才活下来的。”
霍昭看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尹志平与孙小猴一前一后钻进了密林。脚下的腐叶层厚达数寸,踩上去软绵绵的,如同踏在烂泥里。头顶的树冠遮天蔽日,只有几点细碎的金斑洒在落叶上。
空气中的湿气越来越重,尹志平的灵觉捕捉到了一丝极细微的水声——不是溪流,不是瀑布,而是山泉从岩缝中渗出的、若有若无的叮咚声。
他正要朝那个方向走,孙小猴却忽然开口了。
“龙大哥,”他不紧不慢地踩着腐叶往前走,“你是个聪明人,有些事我不妨跟你说说。不是传小话,是有些事情你早晚得知道,但早知道比晚知道好。”
尹志平没有停步。他只是微微侧头,看了孙小猴一眼。那张娃娃脸上依旧挂着那种吊儿郎当的笑,可那双骨碌碌转的眼睛里却多了一丝尹志平从未见过的郑重。
“你说。”
孙小猴将嘴里那根狗尾草啐在地上,右手一翻,短刀已落入掌中。他边走边挥刀劈开前方拦路的荆棘,断枝碎叶纷纷扬扬落在肩头,他浑不在意,只是用拇指随意刮去刀刃上的草汁,仿佛在抚摸一只驯服的猫。
“唐门主——就是唐森。”他开口了,每一个字都像是经过反复掂量,“他从前不是内门弟子。他是外门的,外门弟子在唐门的地位,比烧火的杂役高不了多少。可他野心大,胆子也大,偷学了内门的武功,被长老发现,差点被打死在刑堂里。”
“后来呢?”尹志平问。
“后来他跑了。跑的时候什么也没带,只带了那本偷来的秘籍。他躲进大巴山里,靠着那本秘籍硬生生练到了最高境界。等他从山里出来的时候,那些当年要杀他的长老,已没有一个能接他十招。”
孙小猴说到这里,嘴角浮起一丝说不清是嘲讽还是感慨的笑意,“于是长老们便换了副面孔。说他是唐门百年不遇的奇才,是天降大任于唐门的人物。不但不追究他偷学武功的事,反而让他入了内门。”
尹志平静静地听着。
“入了内门之后,他便开始经营。先是与六个人结拜,其中有一个女子,后来嫁给了他。那女子在精忠社刚成立时,在一次行动中为了保护他和孩子,死在了金兵的箭下。”
孙小猴说到这里,语气忽然变得微妙起来,“从那以后,唐森便以忠贞不渝的深情丈夫自居。在人前提起妻子时总是眼眶泛红,在酒后总要对着妻子的遗物喃喃自语。这副姿态打动了不少人——有好多武林同道便是冲着他这份深情,才加入了精忠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