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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恋最难忘的,到底是那个人,还是那个第一次认真喜欢人的自己?

    这个问题,林晚在三十岁这年终于有了答案。

    林晚是在整理旧物时发现那个铁盒的。母亲要把老房子重新装修,让她回来收拾自己房间里的东西,说是“自己的烂摊子自己收拾”。她蹲在书柜前,从最底层翻出这个饼干铁盒,盖子已经锈得有些发涩,用指甲抠了半天才撬开。

    盒子里是一叠信。准确地说,是二十三封没贴邮票的信。信封上的收件人写着“沈屿”,字迹从最初的歪歪扭扭到后来渐渐有了少女的娟秀,每一封都鼓鼓囊囊的,塞着信纸和小东西。她随手拆开一封,掉出一片压平的玉兰花瓣,褐色的脉络像一张微缩的地图。

    林晚捏着那片花瓣,突然想起十七岁的自己。那时她刚转到县一中,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沈屿坐在她前排,总是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蓝校服,后颈处有一道浅浅的疤,像月牙。他喜欢在课间转过来问她:“林晚,你以前在哪个学校?”问了一个月,她都没回答。直到有一天他递过来半块橡皮,说“你写错字了”,她才第一次正眼看他。

    那半块橡皮后来被她放在铁盒最底层。她把它翻出来,橡皮已经硬得像块石头,上面用圆珠笔刻着一个小小的“屿”字。是她刻的,用了一整节晚自习,指尖磨出浅浅的红印。

    信里写的大多是琐碎的事。今天他跑操时摔了一跤,膝盖破了;他借了她的英语笔记,还回来时夹了一张纸条说“字真丑”;他生日那天她偷偷在他课桌里放了一盒牛奶,他喝了一口说“怎么是甜的”,然后笑了。她写这些的时候,总觉得自己是个偷窥者,隔着玻璃看他的一举一动,不敢走得太近,又舍不得离得太远。

    第二十三封信没有封口。她抽出来,只有一行字:“沈屿,你知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

    她没写答案。因为她也不知道。

    林晚坐在地板上,背靠着床沿,把那些信按时间顺序排开。阳光从窗户斜射进来,照在信纸上,那些褪色的字迹像是被重新注入了生命。她看着看着,忽然笑了。那时候的自己,真是笨拙得可爱。为了和他多待一会儿,假装在教室复习到很晚,结果真的把数学题做完了;为了给他买生日礼物,攒了一个月的早餐钱,最后买了个篮球,他抱着球说“你怎么知道我想要这个”,她没说其实她观察了他三个月。

    但那个篮球后来被班主任没收了。因为他在教室里拍球,砸碎了窗玻璃。

    林晚记得那天他站在办公室里,被班主任训得低着头,嘴角却微微翘着。她站在门外,透过玻璃看他,忽然觉得他像个被老师抓住的共犯,而她是那个没被抓住的。那种隐秘的快乐,比考了满分还让她心跳加速。

    信里没有写结局。因为结局早就有了。

    高三那年冬天,沈屿转学了。他父亲工作调动,全家搬去了省城。走之前一天,他在她课桌上放了一本书,是《麦田里的守望者》。扉页上写着:“林晚,你字虽然丑,但作文写得真好。”下面又补了一行:“我走了,你要好好写字。”

    她没去送他。那天早上下着很大的雾,她站在校门口,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雾里。手里攥着那本《麦田里的守望者》,书页被她捏出了皱痕。她想喊他,但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声音。

    后来她写过很多信,都没寄出去。因为她不知道地址。她只知道他去了省城,但省城那么大,她不知道怎么把信送到他手里。她把信塞进铁盒,像是把那些话都封存起来,等有一天能亲手交给他。

    但后来她考上了省城的大学。四年里,她在校园里见过很多像他的人,穿蓝校服,后颈有疤,但走近一看都不是。她渐渐忘了他的样子,只记得他转过来问她“你以前在哪个学校”时的表情,有点好奇,有点笨拙,像一只刚学会问路的鸟。

    大学毕业后,林晚成了一名编辑。她每天看很多稿子,写很多字,却再也没写过信。直到今天,她翻开这个铁盒,像是翻开了一本自己写的书。书里的主角是个十七岁的女孩,她喜欢一个叫沈屿的男孩,喜欢得小心翼翼,喜欢得笨拙又认真。

    她突然想,初恋最难忘的,到底是那个人,还是那个第一次认真喜欢人的自己?

    那个人,她已经记不清了。她甚至想不起他的声音,只记得他后颈的疤。但那个自己,她记得很清楚。她记得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记得那种偷偷观察的快乐,记得那种不敢说出口的紧张。那种感觉,像是第一次学会骑自行车,摇摇晃晃,随时可能摔倒,但就是不想停下来。

    她想起去年同学聚会,有人提到沈屿,说他在省城开了家公司,结了婚,生了孩子。她听着,心里没什么波澜。像是听一个陌生人的消息,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但那天晚上,她梦见了十七岁的自己,站在校门口,看着雾里消失的背影,手里攥着一本书。

    她醒来时,枕头有点湿。但她说不上来是为什么。

    林晚把信重新装进铁盒,盖好盖子。她站起来,把铁盒放进要带走的纸箱里。纸箱里还有那本《麦田里的守望者》,扉页上的字还在:“林晚,你字虽然丑,但作文写得真好。”她翻开书,发现里面夹了一张纸条,是她没见过的。

    纸条上写着:“其实我早就知道你喜欢我。因为我也喜欢你。”

    她愣住。这张纸条是什么时候夹进去的?她从来没发现过。她翻来覆去地看那张纸条,字迹是沈屿的,有点潦草,像是匆忙写下的。她突然想起一件事,那本书是他在走之前一天给她的。他是不是在最后一刻,把这张纸条夹了进去?他是不是在等她发现?

    但她没发现。她把书带回家,放在书架上,再也没翻开过。直到今天,她才看到这张纸条。十二年后。

    林晚坐回地板上,手里捏着那张纸条。她忽然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了下来。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觉得命运像是在开玩笑。但她也知道,就算当年她发现了这张纸条,又能怎么样呢?他还是走了。她还是没去送他。他们还是会在不同的城市里,过着不同的生活。

    她拿起手机,翻到同学群。沈屿的头像是一个孩子的照片,圆脸,笑得很开心。她没有点开他的对话框。她把手机放下,把纸条重新夹回书里,把书放进纸箱。

    她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阳光很好,楼下的玉兰花开得正盛。她想起十七岁那年,县一中的操场上也有玉兰树。每到春天,花瓣落了一地,她走在上面,觉得像是踩在云上。那时候她喜欢一个人,喜欢得笨拙又认真。她不知道那是初恋,只知道那是她第一次认真喜欢一个人。

    现在她知道了。初恋最难忘的,是那个第一次认真喜欢人的自己。那个自己,笨拙、勇敢、小心翼翼,像是刚学会走路的孩子,摇摇晃晃,但每一步都踩在自己的心上。

    那个人,她已经忘了。但那个自己,她永远记得。

    林晚把纸箱封好,抱起来。铁盒在里面,信在里面,那本书也在里面。她走出房间,母亲在客厅里喊:“都收拾好了吗?要走了。”

    “好了。”她回答。

    她抱着纸箱下楼,阳光照在她身上。她忽然觉得,这个纸箱很轻,像是装着一整个青春。但也很重,因为里面装着一个十七岁的自己。

    她走到车旁,把纸箱放进后备箱。她坐进驾驶座,发动车子。后视镜里,老房子渐渐变小,最后消失在视野里。她打开收音机,里面在放一首老歌:“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她跟着哼了两句,然后笑了。她想,这首歌里唱的,不是她。她没有可惜,也没有遗憾。她只是觉得,那个第一次认真喜欢人的自己,真好。

    她开着车,驶入车流。阳光透过车窗,照在她脸上。她忽然想起一件事,那半块橡皮上的“屿”字,是她刻的,但“屿”字的偏旁,她刻错了。她刻成了“与”。所以那半块橡皮上,是一个错误的“屿”字。

    但她当时不知道。她只知道,她刻了一个名字,那是她第一次把一个人的名字刻在东西上。

    现在她知道了。那个名字,刻错了。但那个自己,没错。

    林晚把车停在路边,从后备箱里拿出那个纸箱,打开,拿出铁盒,打开,拿出那半块橡皮。她看着上面那个错误的“屿”字,忽然觉得,这可能是整个故事里最完美的部分。因为那个错误,让她记得更久。

    她把橡皮放回铁盒,把铁盒放回纸箱,把纸箱放回后备箱。她重新坐进驾驶座,发动车子。她决定不把纸箱带回家了。她要把它捐给一个博物馆,一个专门收藏初恋的博物馆。如果真有这样的博物馆的话。

    如果没有,她就自己建一个。在里面放一个铁盒,一叠信,一本书,和半块刻错名字的橡皮。

    博物馆的名字,就叫“第一次认真喜欢人的自己”。

    林晚开着车,驶向远方。阳光很好,风很轻。她忽然觉得,那个十七岁的自己,正坐在副驾驶座上,看着她笑。

    她也笑了。然后她踩下油门,向前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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