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年代小叔文里的恶婆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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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年代小叔文里的恶婆婆。
资本家大小姐出身,因为身子弱、成分差,你嫁给了丧偶带仨娃的部队首长霍耀华。
刚过门的时候,小儿子霍从诫才几个月,你把他从小养大,当成亲骨肉。
年代文女主和霍耀华的长孙有婚约,上辈子,女主强行嫁到霍家,痛苦一生。
重生归来,女主表示:妈宝渣男,我不稀罕,我要嫁给你小叔,当你的小婶婶。
你作为霍从诫的母亲,不想让儿子陷入叔侄相争的丑闻,便不同意这门婚事。
你成了阻挠男主、女主幸福婚姻的恶婆婆,坏事做尽,最后落得众叛亲离、孤独终老的下场。
躺在病床上,望着空无一人的病房,你后悔了:
“如果能够重来一次,我一定不要……”】
“不!我不要重生!这么痛苦的人生,一次就够了,我不想再经历一次!”
透明的魂体,捂着胸口。
它有先天性心脏病,活着的时候,就经常心绞痛。
死了,变成了鬼,她若是感受到痛苦、窒息,哪怕不是心脏的原因,也会习惯性的抚摸胸口。
黑色魂体的南星,似乎能够明白对方的想法:
“你的痛苦,不只是养了一头白眼狼,还因为天生病弱?”
魂体点点头,“是的,先天心疾,以那个年代的医疗根本就无法治愈。”
“我从小就吃药、打针,在医院的时间,比在家里都长。”
“除了身体的病痛外,还必须控制情绪,不能哭、不能笑、不能伤心、不能激动,每天都只能坐着、躺着,不能跑、不能跳……”
提起生前的种种,魂体流下了血泪:“就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易破碎的水晶娃娃,这样的人生,再来一次,也是受罪!”
再加上年代洪流下,她一个资本家大小姐,很难好好生存。
她只是重活一世,又不是能换个身体。
一副破败的身子,根本无法生育。
就算不嫁给霍耀华,也要嫁给其他带着孩子的男人。
“别人的孩子,是养不熟的!”
魂体想到霍从诫,她一手养大的孩子,除了不是亲生,她对这个孩子倾尽了所有。
从小小一团养到180的大男人,她还把自己名下的财产都给了他。
可他呢,又是怎么回报她的?
只是因为她不同意他的婚事,不许他胡闹,他就把她当成了仇人!
“恶婆婆!哈!我居然成了恶婆婆!”
“我是像军属大院里的其他婆婆般,对沈春禾挑三拣四了,还是磋磨她,让她给我当牛做马了?”
“没有!我根本就没有对她做什么!我甚至都不曾骂过他。结婚的时候,我也给了她彩礼,把自己珍藏的玉镯都给了她。”
“可就是因为当初的阻挠,以及劝诫她不要与侄子单独相处,她就恨上了我!”
魂体越说越激动,脸上的血泪流个不停。
“霍从诫是个爱老婆的,为了老婆,不惜跟我这个后娘反目成仇!”
“哈哈哈!后娘!可笑吧!他叫了我二十几年的妈,临了临了,他又当我是恶毒后娘!”
“我如果是他的亲妈,他能这么对我吗?就算娶了媳妇忘了娘,也只是不再恭顺,而不会把我赶出去,让我孤苦无依。”
魂体激动过后,平复下来,缓缓说道:“我的困境,是无解的!”
南星点点头,“所以,你确定,重生的机缘,你放弃了?”
“确定!我不要重生!我要投胎转世,哪怕不做人,当个猫儿狗儿,只要身体康健,不再受病痛折磨,我也愿意!”
魂体坚定的说着。
“好,你的人生是我的了!”
南星与魂体做了交易。
魂体没有迟疑,转身就投入了“轮回”之门。
南星则立在重生门前,靠着与魂体的链接,接收到了它的记忆,以及找到了她过往人生中的几个重要节点!
南星斟酌一番,做出了选择。
它缓缓步入了重生之门。
……
“快!快点儿收拾!趁着城门还没关,我们要尽快出城!”
“那些沉的、笨重的,就不要了!多拿些金银细软!”
盛南星幽幽转醒,只觉得周遭一片嘈杂。
不过,她却顾不得这许多,因为她的心,晃得厉害。
盛南星出于本能,拼命的想要吸收什么。
恐惧!惊慌!贪婪!嫉妒!
大战在即,大厦将倾,紧急逃亡,这栋三层的西式小洋楼里,不管是主子,还是仆从,心底隐藏的恶念,全都释放出来。
而这些,都化作丝丝缕缕的黑气,在半空中飘荡。
盛南星穿着真丝睡衣,苍白消瘦,尤其是脖颈,纤细得让人心疼。
锁骨处,随着盛南星的醒来,一颗红痣悄然出现。
半空中的黑气,终于找到了目标,竟一股脑的冲向了盛南星。
盛南星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仿佛是以往病发时,心慌、窒息而导致的呼吸困难。
只是过去她这样张大嘴喘息,并不能缓解疼痛。
这一次,似乎老天垂怜,又似乎是危急关头爆发了潜能,盛南星竟觉得自己没有那么难受了。
一颗跳动十分不规律的心脏,得到了安抚,不再心慌,不再绞痛得厉害。
不知过了多久,盛南星躺在西式宫廷床上,她闭着眼睛,看不到自己的变化。
原本羸弱的身体,得到了滋养,瘦,还是瘦的,却不再是皮包骨的病态。
还有她的容貌,也被最大程度的精雕细琢,85分的颜值,直接被拉到了100+!
哪怕只是闭着眼睛,脸上没有血色,依然美得惊心动魄。
“呼!”
心脏不再成为负累,盛南星缓缓睁开眼睛,吐出了一口气。
她慢慢坐起来,左右看了看,发现是自己的卧室。
门外,依然是一片喧闹。
嘈杂的声音中,盛南星隐约听到熟悉的女声:
“老爷,要不要去叫大小姐?”
盛南星勾唇:不愧是我的好姨娘,出了名的温柔善良,全家都要逃命了,也没有忘了我这个正室所出的大小姐。
“……南星身子弱,受不得刺激,也经不起颠簸,就、就不叫她了!”
回应她的是个男声,中年男人,沉稳、有威仪。
盛南星眼底闪过一抹嘲讽:还真是我的好父亲,道貌岸然,伪善无耻。
明明是要抛弃亲骨肉,却还说得这般冠冕堂皇。
仿佛不带着她逃命,把她一个资本家大小姐留在即将被解放的城里,是为了她好!
“老爷,这、不好吧!那边的部队已经打过来了,眼瞅着就要攻城,把大小姐留下,炮火连天的,会不会太危险了?”
一个年轻貌美的病秧子,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很难活下来!
“有什么不好的!洋楼、工厂、医院……还有乡下的地契都留给她,她还有周家给她保存的嫁妆,就算部队打进来,她有钱有地,也不会过得太差!”
盛老爷这话,不知道是说给爱妾听,还是在安慰自己。
他原本是有些心虚的,但说着说着,竟觉得自己的安排没有错——
盛南星本就病弱,跟着他们逃出城,还不如留在城里更安全!
盛南星:……渣爹!既然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
想卷了家产、带着全家逃难,我偏不让你如愿!
【你是年代小叔文里的恶婆婆。
资本家大小姐出身,因为身子弱、成分差,你嫁给了丧偶带仨娃的部队首长霍耀华。
刚过门的时候,小儿子霍从诫才几个月,你把他从小养大,当成亲骨肉。
年代文女主和霍耀华的长孙有婚约,上辈子,女主强行嫁到霍家,痛苦一生。
重生归来,女主表示:妈宝渣男,我不稀罕,我要嫁给你小叔,当你的小婶婶。
你作为霍从诫的母亲,不想让儿子陷入叔侄相争的丑闻,便不同意这门婚事。
你成了阻挠男主、女主幸福婚姻的恶婆婆,坏事做尽,最后落得众叛亲离、孤独终老的下场。
躺在病床上,望着空无一人的病房,你后悔了:
“如果能够重来一次,我一定不要……”】
“不!我不要重生!这么痛苦的人生,一次就够了,我不想再经历一次!”
透明的魂体,捂着胸口。
它有先天性心脏病,活着的时候,就经常心绞痛。
死了,变成了鬼,她若是感受到痛苦、窒息,哪怕不是心脏的原因,也会习惯性的抚摸胸口。
黑色魂体的南星,似乎能够明白对方的想法:
“你的痛苦,不只是养了一头白眼狼,还因为天生病弱?”
魂体点点头,“是的,先天心疾,以那个年代的医疗根本就无法治愈。”
“我从小就吃药、打针,在医院的时间,比在家里都长。”
“除了身体的病痛外,还必须控制情绪,不能哭、不能笑、不能伤心、不能激动,每天都只能坐着、躺着,不能跑、不能跳……”
提起生前的种种,魂体流下了血泪:“就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易破碎的水晶娃娃,这样的人生,再来一次,也是受罪!”
再加上年代洪流下,她一个资本家大小姐,很难好好生存。
她只是重活一世,又不是能换个身体。
一副破败的身子,根本无法生育。
就算不嫁给霍耀华,也要嫁给其他带着孩子的男人。
“别人的孩子,是养不熟的!”
魂体想到霍从诫,她一手养大的孩子,除了不是亲生,她对这个孩子倾尽了所有。
从小小一团养到180的大男人,她还把自己名下的财产都给了他。
可他呢,又是怎么回报她的?
只是因为她不同意他的婚事,不许他胡闹,他就把她当成了仇人!
“恶婆婆!哈!我居然成了恶婆婆!”
“我是像军属大院里的其他婆婆般,对沈春禾挑三拣四了,还是磋磨她,让她给我当牛做马了?”
“没有!我根本就没有对她做什么!我甚至都不曾骂过他。结婚的时候,我也给了她彩礼,把自己珍藏的玉镯都给了她。”
“可就是因为当初的阻挠,以及劝诫她不要与侄子单独相处,她就恨上了我!”
魂体越说越激动,脸上的血泪流个不停。
“霍从诫是个爱老婆的,为了老婆,不惜跟我这个后娘反目成仇!”
“哈哈哈!后娘!可笑吧!他叫了我二十几年的妈,临了临了,他又当我是恶毒后娘!”
“我如果是他的亲妈,他能这么对我吗?就算娶了媳妇忘了娘,也只是不再恭顺,而不会把我赶出去,让我孤苦无依。”
魂体激动过后,平复下来,缓缓说道:“我的困境,是无解的!”
南星点点头,“所以,你确定,重生的机缘,你放弃了?”
“确定!我不要重生!我要投胎转世,哪怕不做人,当个猫儿狗儿,只要身体康健,不再受病痛折磨,我也愿意!”
魂体坚定的说着。
“好,你的人生是我的了!”
南星与魂体做了交易。
魂体没有迟疑,转身就投入了“轮回”之门。
南星则立在重生门前,靠着与魂体的链接,接收到了它的记忆,以及找到了她过往人生中的几个重要节点!
南星斟酌一番,做出了选择。
它缓缓步入了重生之门。
……
“快!快点儿收拾!趁着城门还没关,我们要尽快出城!”
“那些沉的、笨重的,就不要了!多拿些金银细软!”
盛南星幽幽转醒,只觉得周遭一片嘈杂。
不过,她却顾不得这许多,因为她的心,晃得厉害。
盛南星出于本能,拼命的想要吸收什么。
恐惧!惊慌!贪婪!嫉妒!
大战在即,大厦将倾,紧急逃亡,这栋三层的西式小洋楼里,不管是主子,还是仆从,心底隐藏的恶念,全都释放出来。
而这些,都化作丝丝缕缕的黑气,在半空中飘荡。
盛南星穿着真丝睡衣,苍白消瘦,尤其是脖颈,纤细得让人心疼。
锁骨处,随着盛南星的醒来,一颗红痣悄然出现。
半空中的黑气,终于找到了目标,竟一股脑的冲向了盛南星。
盛南星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仿佛是以往病发时,心慌、窒息而导致的呼吸困难。
只是过去她这样张大嘴喘息,并不能缓解疼痛。
这一次,似乎老天垂怜,又似乎是危急关头爆发了潜能,盛南星竟觉得自己没有那么难受了。
一颗跳动十分不规律的心脏,得到了安抚,不再心慌,不再绞痛得厉害。
不知过了多久,盛南星躺在西式宫廷床上,她闭着眼睛,看不到自己的变化。
原本羸弱的身体,得到了滋养,瘦,还是瘦的,却不再是皮包骨的病态。
还有她的容貌,也被最大程度的精雕细琢,85分的颜值,直接被拉到了100+!
哪怕只是闭着眼睛,脸上没有血色,依然美得惊心动魄。
“呼!”
心脏不再成为负累,盛南星缓缓睁开眼睛,吐出了一口气。
她慢慢坐起来,左右看了看,发现是自己的卧室。
门外,依然是一片喧闹。
嘈杂的声音中,盛南星隐约听到熟悉的女声:
“老爷,要不要去叫大小姐?”
盛南星勾唇:不愧是我的好姨娘,出了名的温柔善良,全家都要逃命了,也没有忘了我这个正室所出的大小姐。
“……南星身子弱,受不得刺激,也经不起颠簸,就、就不叫她了!”
回应她的是个男声,中年男人,沉稳、有威仪。
盛南星眼底闪过一抹嘲讽:还真是我的好父亲,道貌岸然,伪善无耻。
明明是要抛弃亲骨肉,却还说得这般冠冕堂皇。
仿佛不带着她逃命,把她一个资本家大小姐留在即将被解放的城里,是为了她好!
“老爷,这、不好吧!那边的部队已经打过来了,眼瞅着就要攻城,把大小姐留下,炮火连天的,会不会太危险了?”
一个年轻貌美的病秧子,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很难活下来!
“有什么不好的!洋楼、工厂、医院……还有乡下的地契都留给她,她还有周家给她保存的嫁妆,就算部队打进来,她有钱有地,也不会过得太差!”
盛老爷这话,不知道是说给爱妾听,还是在安慰自己。
他原本是有些心虚的,但说着说着,竟觉得自己的安排没有错——
盛南星本就病弱,跟着他们逃出城,还不如留在城里更安全!
盛南星:……渣爹!既然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
想卷了家产、带着全家逃难,我偏不让你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