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驿站构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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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革命让漕运的时间从五天缩短到了两天,从苏城到京城的粮食像流水一样源源不断地运进京城的粮仓。皇上龙颜大悦,周怀仁在朝堂上被同僚们羡慕得眼红,连带着平安商行的声望也水涨船高。
但林逸风坐在办公室里,盯着墙上那张越来越密的地图,眉头紧锁。
老李端着一碗银耳羹进来,放在桌上,忍不住问:“林哥,漕运的事办得这么漂亮,您怎么还不高兴?”
“不是不高兴。”林逸风站起来,走到地图前,手指从省城划到苏城,从苏城划到燕城,从燕城划到广城,“你看,我们的物流网络覆盖了这些大城市,但大城市之间的小城市、县城、乡镇,还是空白。货到了省城,怎么送到下面的县城?货到了县城,怎么送到下面的乡镇?”
老李想了想,说:“用马车送呗。”
“马车太慢,成本太高。”林逸风摇了摇头,“从省城到下面的县城,一百里路,马车要走一天。运费比货还贵,谁买得起?”
老李沉默了。他知道林逸风说得对。平安商行的产品,在省城卖得好,在县城卖得一般,在乡镇几乎没人买。不是因为产品不好,是因为运费太高。一把油伞在省城卖一百文,运到乡镇,运费就要二十文,卖一百二十文,老百姓买不起。
“那怎么办?”
林逸风的目光落在地图上的一个个小圆点上——那是官府的驿站。每隔几十里就有一个驿站,供公文传递和官员换马。驿卒骑着快马,一站接一站地跑,几百里路一天就能到。速度快,成本低,覆盖广。
如果他的货也能像官府的公文一样,通过驿站网络配送呢?
“老李,你说,咱们能不能借用官府的驿站?”
老李愣了一下:“借用官府的驿站?那怎么可能?驿站是朝廷的,不给老百姓用。”
“以前不给,现在不一定。”林逸风笑了,“我们有漕运的功劳,有皇上的信任,有周怀仁的关系。试一试,也许能成。”
老李想了想,觉得有道理。
林逸风当天就去找了周怀仁。
周怀仁正在户部衙门里批公文,看到林逸风来了,放下笔,笑着迎上来。“林老板,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周大人,我想跟您商量一件事。”
“什么事?”
“我想借用官府的驿站,配送平安商行的货。”
周怀仁的笑容僵住了。“借用驿站?林老板,你知道驿站是干什么的吗?驿站是朝廷传递公文、接待官员的地方,不是商行送货的地方。”
“我知道。”林逸风坐下来,“但周大人,您想想,驿站遍布全国,每隔几十里就有一个,驿卒、驿马、驿车都是现成的。如果能在不影响朝廷公务的前提下,让驿站顺便配送一些商货,朝廷能多一笔收入,商行能降低成本,百姓能买到便宜的东西。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
周怀仁沉默了。
林逸风说的有道理,但驿站是朝廷的命脉,轻易动不得。万一出了差错,耽误了军情,谁都担不起。
“林老板,这件事太大了,我做不了主。要上报皇上。”
“那就上报。”
周怀仁上报了皇上。皇上想了三天,召林逸风进宫。
“林逸风,你的奏折朕看了。借用驿站配送商货,这个想法不错。但朕有一个条件。”
“皇上请说。”
“驿站的首要任务,还是传递公文、接待官员。商货配送,只能在公务不忙的时候做。而且,配送的商货,必须经过检查,不能夹带违禁品。”
林逸风叩首:“草民遵旨。”
皇上又想了想,说:“还有一个条件。驿站配送商货的收入,一半归朝廷,一半归平安商行。”
“草民遵旨。”
从皇宫出来,林逸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驿站配送的事,成了。
老李听说后,激动得差点跳起来。“林哥,咱们能用官府的驿站了!全国的驿站!几百个!几千个!”
“别高兴得太早。”林逸风摆了摆手,“驿站只是载体,真正的难点在管理。几百个驿站,几千个驿卒,怎么协调?怎么调度?怎么结算?没有一套好的管理系统,再多驿站也是白搭。”
林逸风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设计了一套“驿站配送管理系统”。
这套系统的核心,是一张“配送单”。
每一批货,都附上一张配送单。单子上写着发货地、收货地、货物名称、货物数量、发货时间、预计到达时间。每一个经手的驿站,都要在单子上签章。货到了,收货人在单子上签字,寄回发货地。发货地核对无误,结算运费。
这套系统,跟货运单系统类似,但规模更大、更复杂。因为驿站不是平安商行的,是朝廷的。驿卒不是平安商行的员工,是朝廷的公务员。管理起来,难度大了好几倍。
“林哥,驿卒不是咱们的人,能听话吗?”老李担心地问。
“不听话就不给钱。”林逸风笑了,“驿站配送的收入,一半归朝廷。朝廷的钱,不是白给的。驿卒不好好干,朝廷会扣他们的俸禄。他们比咱们更怕。”
老李想了想,觉得有道理。
驿站配送的试运行,选在了省城到县城这条线。
这条线上有五个驿站,每隔五十里一个。以前从省城到县城,马车要走一天。现在用驿站配送,驿卒骑着快马,一站接一站地跑,半天就能到。
第一批货,是五百块香皂、二百把油伞、一千斤盐。从省城出发,经过五个驿站,半天后到达县城。货完好无损,时间缩短了一半,成本降低了一半。
老李捧着报告,手都在抖:“林哥,成了!”
林逸风接过报告,看了一眼,笑了。“成了。但还不够快。”
“还不够快?”
“不够。”林逸风放下报告,“半天还是太长。我要让省城到县城的配送时间,缩短到两个时辰。”
老李倒吸一口凉气。两个时辰,那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速度。
“林哥,怎么缩短?”
“换马。”
“换马?驿站用的已经是好马了。”
“还不够好。”林逸风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图纸,“这是我从北方草原买来的汗血宝马,一天能跑八百里。普通马跑五十里要换一次,汗血宝马跑一百里都不用换。驿站数量可以减半,速度可以加倍。”
老李看着那张图纸,眼睛都直了。汗血宝马,一匹要五百两,是普通马的十倍。
“林哥,太贵了。”
“贵不怕。”林逸风笑了,“速度快,效率高。一匹汗血宝马顶五匹普通马。算下来,反而便宜。”
老李咬了咬牙,签了字。
效率革命让漕运的时间从五天缩短到了两天,从苏城到京城的粮食像流水一样源源不断地运进京城的粮仓。皇上龙颜大悦,周怀仁在朝堂上被同僚们羡慕得眼红,连带着平安商行的声望也水涨船高。
但林逸风坐在办公室里,盯着墙上那张越来越密的地图,眉头紧锁。
老李端着一碗银耳羹进来,放在桌上,忍不住问:“林哥,漕运的事办得这么漂亮,您怎么还不高兴?”
“不是不高兴。”林逸风站起来,走到地图前,手指从省城划到苏城,从苏城划到燕城,从燕城划到广城,“你看,我们的物流网络覆盖了这些大城市,但大城市之间的小城市、县城、乡镇,还是空白。货到了省城,怎么送到下面的县城?货到了县城,怎么送到下面的乡镇?”
老李想了想,说:“用马车送呗。”
“马车太慢,成本太高。”林逸风摇了摇头,“从省城到下面的县城,一百里路,马车要走一天。运费比货还贵,谁买得起?”
老李沉默了。他知道林逸风说得对。平安商行的产品,在省城卖得好,在县城卖得一般,在乡镇几乎没人买。不是因为产品不好,是因为运费太高。一把油伞在省城卖一百文,运到乡镇,运费就要二十文,卖一百二十文,老百姓买不起。
“那怎么办?”
林逸风的目光落在地图上的一个个小圆点上——那是官府的驿站。每隔几十里就有一个驿站,供公文传递和官员换马。驿卒骑着快马,一站接一站地跑,几百里路一天就能到。速度快,成本低,覆盖广。
如果他的货也能像官府的公文一样,通过驿站网络配送呢?
“老李,你说,咱们能不能借用官府的驿站?”
老李愣了一下:“借用官府的驿站?那怎么可能?驿站是朝廷的,不给老百姓用。”
“以前不给,现在不一定。”林逸风笑了,“我们有漕运的功劳,有皇上的信任,有周怀仁的关系。试一试,也许能成。”
老李想了想,觉得有道理。
林逸风当天就去找了周怀仁。
周怀仁正在户部衙门里批公文,看到林逸风来了,放下笔,笑着迎上来。“林老板,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周大人,我想跟您商量一件事。”
“什么事?”
“我想借用官府的驿站,配送平安商行的货。”
周怀仁的笑容僵住了。“借用驿站?林老板,你知道驿站是干什么的吗?驿站是朝廷传递公文、接待官员的地方,不是商行送货的地方。”
“我知道。”林逸风坐下来,“但周大人,您想想,驿站遍布全国,每隔几十里就有一个,驿卒、驿马、驿车都是现成的。如果能在不影响朝廷公务的前提下,让驿站顺便配送一些商货,朝廷能多一笔收入,商行能降低成本,百姓能买到便宜的东西。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
周怀仁沉默了。
林逸风说的有道理,但驿站是朝廷的命脉,轻易动不得。万一出了差错,耽误了军情,谁都担不起。
“林老板,这件事太大了,我做不了主。要上报皇上。”
“那就上报。”
周怀仁上报了皇上。皇上想了三天,召林逸风进宫。
“林逸风,你的奏折朕看了。借用驿站配送商货,这个想法不错。但朕有一个条件。”
“皇上请说。”
“驿站的首要任务,还是传递公文、接待官员。商货配送,只能在公务不忙的时候做。而且,配送的商货,必须经过检查,不能夹带违禁品。”
林逸风叩首:“草民遵旨。”
皇上又想了想,说:“还有一个条件。驿站配送商货的收入,一半归朝廷,一半归平安商行。”
“草民遵旨。”
从皇宫出来,林逸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驿站配送的事,成了。
老李听说后,激动得差点跳起来。“林哥,咱们能用官府的驿站了!全国的驿站!几百个!几千个!”
“别高兴得太早。”林逸风摆了摆手,“驿站只是载体,真正的难点在管理。几百个驿站,几千个驿卒,怎么协调?怎么调度?怎么结算?没有一套好的管理系统,再多驿站也是白搭。”
林逸风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设计了一套“驿站配送管理系统”。
这套系统的核心,是一张“配送单”。
每一批货,都附上一张配送单。单子上写着发货地、收货地、货物名称、货物数量、发货时间、预计到达时间。每一个经手的驿站,都要在单子上签章。货到了,收货人在单子上签字,寄回发货地。发货地核对无误,结算运费。
这套系统,跟货运单系统类似,但规模更大、更复杂。因为驿站不是平安商行的,是朝廷的。驿卒不是平安商行的员工,是朝廷的公务员。管理起来,难度大了好几倍。
“林哥,驿卒不是咱们的人,能听话吗?”老李担心地问。
“不听话就不给钱。”林逸风笑了,“驿站配送的收入,一半归朝廷。朝廷的钱,不是白给的。驿卒不好好干,朝廷会扣他们的俸禄。他们比咱们更怕。”
老李想了想,觉得有道理。
驿站配送的试运行,选在了省城到县城这条线。
这条线上有五个驿站,每隔五十里一个。以前从省城到县城,马车要走一天。现在用驿站配送,驿卒骑着快马,一站接一站地跑,半天就能到。
第一批货,是五百块香皂、二百把油伞、一千斤盐。从省城出发,经过五个驿站,半天后到达县城。货完好无损,时间缩短了一半,成本降低了一半。
老李捧着报告,手都在抖:“林哥,成了!”
林逸风接过报告,看了一眼,笑了。“成了。但还不够快。”
“还不够快?”
“不够。”林逸风放下报告,“半天还是太长。我要让省城到县城的配送时间,缩短到两个时辰。”
老李倒吸一口凉气。两个时辰,那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速度。
“林哥,怎么缩短?”
“换马。”
“换马?驿站用的已经是好马了。”
“还不够好。”林逸风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图纸,“这是我从北方草原买来的汗血宝马,一天能跑八百里。普通马跑五十里要换一次,汗血宝马跑一百里都不用换。驿站数量可以减半,速度可以加倍。”
老李看着那张图纸,眼睛都直了。汗血宝马,一匹要五百两,是普通马的十倍。
“林哥,太贵了。”
“贵不怕。”林逸风笑了,“速度快,效率高。一匹汗血宝马顶五匹普通马。算下来,反而便宜。”
老李咬了咬牙,签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