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0章 米拉太太的嘲讽
收藏【零一小说wWw.db229.Com】,热门网络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太太,我们现在需要他。”
陈晋沉声说了一句。
“你们不是已经站起来了吗?怎么还需要他呢?”
米拉太太有些不解。
她是不希望有人去打扰华英雄的,没有其他原因,就是心疼他。
几十年来,华英雄的心灵备受煎熬,在雪山上避世隐居才能求得一丝安宁,她不希望华英雄受到打扰。
陈晋不禁苦笑:“太太,我们虽然现在有很大的改变,但目前也只是局限于我们华夏国内,在国外,还有很多我们的同胞在受苦受难,我从东南亚来到漂亮国,就是想拯救东南亚几百万华夏人的生命。”
“东南亚?就是你们华夏南边的那些岛屿吗?”
米拉太太问道。
“没错,在我们华夏南边,隔着南海,上面还有很多我们华夏人,他们从几百年前就漂洋过海到那里做生意、定居,但是他们现在过得很不好。”
“他们为什么不会回华夏呢?”
“太太,他们就跟十六、十七世纪的英格兰人、爱尔兰人一样,当初是为了生存才来到漂亮国的,他们也在东南亚那里安家落户了,就和你们漂亮国人一样,不是想回去就能回去的了。”
陈晋这么一比喻,米拉太太就明白了,还真的不是一句话就能回去的。
就拿她家里来说,他们家是德意志裔的,当年来到洛克维尔小镇上,也不是来挖矿的,而是来开酒馆的。
要说做生意,他们家是有传承的。
只不过到了她这一代,已经没落了而已。
“你们在东南亚的同胞过得不好?”
米拉太太问了一句,然后笑着说:“你们华夏人很奇怪,政府对自己的侨民不上心,基本上不管不顾,倒是老百姓自己很关心,甚至为了救同胞,自己付出生命的。”
这句话看似在调侃,其实也是在嘲讽。
在她看来,华英雄就是后面那种人,也有和他一样,为了拯救同胞付出生命的,而华英雄付出的更多,付出了亲情,还有自由。
而之前的清朝,在她看来就是漠视自己公民身份的典型代表。
她对华夏的一切了解都是来自华英雄,这个观点不能说有错,但还是停留在以前了,至少几十年前。
现在的华夏,她肯定是不了解的。
就是清朝,它对海外华人的态度也是经过很大变化的。
可以说,鸦片战争以前,清朝视海外华人为弃民,这里面有国力的限制,也有天朝上国的思维在作祟。
清朝入关后,当时海上还有来自南明及郑成功郑氏政权的威胁,所以一直敌视海外,认为这些海外华人都是南明、郑氏政权的支持者,一旦抓到都是严惩的。
这是现实的安全因素。
也有一种视海外华人为弃民的思维,而这背后是天朝上国的观念。
华夏自古以来就视自己为天下的中心,自己是天朝上国,应该万国来朝,周边国家都是蛮夷。
文明的中心在中原天朝,四夷蛮夷仰慕华夏教化,理应前来归附,天子接纳远人,“既来之,则安之”,这是天朝施予的恩惠。
人员流动只能是单向的,只能是四方蛮夷慕圣德而来华夏,才合乎秩序。
而海外华人出国谋生,在清朝朝廷的眼里,就是天朝的子民主动抛弃故土、礼乐、衣冠,跑到蛮夷之国去谋生定居,这在这套价值观里面是完全颠倒的秩序。
有天朝子民投靠番邦蛮夷,真是岂有此理?
东南亚多次发生西方殖民者联合土着人屠戮华人的惨案,明清朝廷不是没有能力管,而是不想管,背后就是这种天朝上国的观念在起作用。
两次鸦片战争之后,华夏的海防形同虚设,十五个通商口岸像筛子一样,让西方国家的势力长驱直入,他们开始大规模在东南沿海掳掠、契约贩卖华工(猪仔贸易),大量华人被卖到东南亚、美洲、古巴、秘鲁做苦力,死亡率极高,大量虐杀华工事件曝光,国内舆论震动。
朝廷虽然还有弃民思维,但事关国家尊严和现实利益,清朝也开始重视海外华人的问题。
1868年的《蒲安臣条约》,正式允许华人到漂亮国打工,契约华工大规模涌向漂亮国。
《蒲安臣条约》,又称《天津条约续增条约》,是清朝与漂亮国政府于1868年7月签订的外交条约,由清朝特使蒲安臣与漂亮国国务卿西华德签署,此条约是对华夏和漂亮国《天津条约》的修订,确立了两国对等外交地位,主要内容包括互设领事机构、保障公民自由移民与贸易、互享最惠国待遇、允许进入对方官办学校就读,并明确漂亮国不干涉华夏内政及铁路电报等事务。
条约签订后,清政府于1872年启动首批官派幼童赴漂亮国留学的计划。
1875年以后,清朝开始重视海外华人的保护问题,不再把海外华人当成 “背弃天朝的奸民”,承认他们是大清子民。
这里面有一个推动因素就是钱。
洋务运动需要钱,海外华侨手里有资本,可以回国投资建厂(华夏改开后吸引的第一批外资投资,主力也是来自海外华人华侨)。
1877年,清朝在新加坡设立第一个海外领事馆,之后在漂亮国、古巴、秘鲁陆续设立领事馆,这些地方都是海外华人比较多的地方,领事馆核心职责之一就是保护华人。
只不过因为国力不足,这保护力度就不好说了,领事馆多是口头交涉,遇到排华浪潮,很难真正挡住所在国的排华法案。
1911年以后,民国历届政府对于海外华人华侨的积极作用有了充分重视,对于保护海外华人华侨也是尽心尽力,不仅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如侨工事务局、侨务委员会等,还曾经专门出兵护侨。
如1918年的西伯利亚武装护侨。
当时S国内乱,几十万华工在西伯利亚遭到劫掠屠杀,国内还在军阀混战,但依然派军舰、陆军出兵海参崴,接回大量被困华工。
这是华夏几千年,第一次主动出动军事力量,跑到海外救本国侨民。
只是护侨的最重要依靠是国力,而当时华夏国力贫弱,只能反复外交照会抗议,没有反制筹码,改变不了大局。
到了1965年,实际情况还是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如果不是有陈晋的介入,这次爪哇的事情,华夏政府能做的最多也就是接回一些华侨,仅此而已。
“太太,我们现在需要他。”
陈晋沉声说了一句。
“你们不是已经站起来了吗?怎么还需要他呢?”
米拉太太有些不解。
她是不希望有人去打扰华英雄的,没有其他原因,就是心疼他。
几十年来,华英雄的心灵备受煎熬,在雪山上避世隐居才能求得一丝安宁,她不希望华英雄受到打扰。
陈晋不禁苦笑:“太太,我们虽然现在有很大的改变,但目前也只是局限于我们华夏国内,在国外,还有很多我们的同胞在受苦受难,我从东南亚来到漂亮国,就是想拯救东南亚几百万华夏人的生命。”
“东南亚?就是你们华夏南边的那些岛屿吗?”
米拉太太问道。
“没错,在我们华夏南边,隔着南海,上面还有很多我们华夏人,他们从几百年前就漂洋过海到那里做生意、定居,但是他们现在过得很不好。”
“他们为什么不会回华夏呢?”
“太太,他们就跟十六、十七世纪的英格兰人、爱尔兰人一样,当初是为了生存才来到漂亮国的,他们也在东南亚那里安家落户了,就和你们漂亮国人一样,不是想回去就能回去的了。”
陈晋这么一比喻,米拉太太就明白了,还真的不是一句话就能回去的。
就拿她家里来说,他们家是德意志裔的,当年来到洛克维尔小镇上,也不是来挖矿的,而是来开酒馆的。
要说做生意,他们家是有传承的。
只不过到了她这一代,已经没落了而已。
“你们在东南亚的同胞过得不好?”
米拉太太问了一句,然后笑着说:“你们华夏人很奇怪,政府对自己的侨民不上心,基本上不管不顾,倒是老百姓自己很关心,甚至为了救同胞,自己付出生命的。”
这句话看似在调侃,其实也是在嘲讽。
在她看来,华英雄就是后面那种人,也有和他一样,为了拯救同胞付出生命的,而华英雄付出的更多,付出了亲情,还有自由。
而之前的清朝,在她看来就是漠视自己公民身份的典型代表。
她对华夏的一切了解都是来自华英雄,这个观点不能说有错,但还是停留在以前了,至少几十年前。
现在的华夏,她肯定是不了解的。
就是清朝,它对海外华人的态度也是经过很大变化的。
可以说,鸦片战争以前,清朝视海外华人为弃民,这里面有国力的限制,也有天朝上国的思维在作祟。
清朝入关后,当时海上还有来自南明及郑成功郑氏政权的威胁,所以一直敌视海外,认为这些海外华人都是南明、郑氏政权的支持者,一旦抓到都是严惩的。
这是现实的安全因素。
也有一种视海外华人为弃民的思维,而这背后是天朝上国的观念。
华夏自古以来就视自己为天下的中心,自己是天朝上国,应该万国来朝,周边国家都是蛮夷。
文明的中心在中原天朝,四夷蛮夷仰慕华夏教化,理应前来归附,天子接纳远人,“既来之,则安之”,这是天朝施予的恩惠。
人员流动只能是单向的,只能是四方蛮夷慕圣德而来华夏,才合乎秩序。
而海外华人出国谋生,在清朝朝廷的眼里,就是天朝的子民主动抛弃故土、礼乐、衣冠,跑到蛮夷之国去谋生定居,这在这套价值观里面是完全颠倒的秩序。
有天朝子民投靠番邦蛮夷,真是岂有此理?
东南亚多次发生西方殖民者联合土着人屠戮华人的惨案,明清朝廷不是没有能力管,而是不想管,背后就是这种天朝上国的观念在起作用。
两次鸦片战争之后,华夏的海防形同虚设,十五个通商口岸像筛子一样,让西方国家的势力长驱直入,他们开始大规模在东南沿海掳掠、契约贩卖华工(猪仔贸易),大量华人被卖到东南亚、美洲、古巴、秘鲁做苦力,死亡率极高,大量虐杀华工事件曝光,国内舆论震动。
朝廷虽然还有弃民思维,但事关国家尊严和现实利益,清朝也开始重视海外华人的问题。
1868年的《蒲安臣条约》,正式允许华人到漂亮国打工,契约华工大规模涌向漂亮国。
《蒲安臣条约》,又称《天津条约续增条约》,是清朝与漂亮国政府于1868年7月签订的外交条约,由清朝特使蒲安臣与漂亮国国务卿西华德签署,此条约是对华夏和漂亮国《天津条约》的修订,确立了两国对等外交地位,主要内容包括互设领事机构、保障公民自由移民与贸易、互享最惠国待遇、允许进入对方官办学校就读,并明确漂亮国不干涉华夏内政及铁路电报等事务。
条约签订后,清政府于1872年启动首批官派幼童赴漂亮国留学的计划。
1875年以后,清朝开始重视海外华人的保护问题,不再把海外华人当成 “背弃天朝的奸民”,承认他们是大清子民。
这里面有一个推动因素就是钱。
洋务运动需要钱,海外华侨手里有资本,可以回国投资建厂(华夏改开后吸引的第一批外资投资,主力也是来自海外华人华侨)。
1877年,清朝在新加坡设立第一个海外领事馆,之后在漂亮国、古巴、秘鲁陆续设立领事馆,这些地方都是海外华人比较多的地方,领事馆核心职责之一就是保护华人。
只不过因为国力不足,这保护力度就不好说了,领事馆多是口头交涉,遇到排华浪潮,很难真正挡住所在国的排华法案。
1911年以后,民国历届政府对于海外华人华侨的积极作用有了充分重视,对于保护海外华人华侨也是尽心尽力,不仅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如侨工事务局、侨务委员会等,还曾经专门出兵护侨。
如1918年的西伯利亚武装护侨。
当时S国内乱,几十万华工在西伯利亚遭到劫掠屠杀,国内还在军阀混战,但依然派军舰、陆军出兵海参崴,接回大量被困华工。
这是华夏几千年,第一次主动出动军事力量,跑到海外救本国侨民。
只是护侨的最重要依靠是国力,而当时华夏国力贫弱,只能反复外交照会抗议,没有反制筹码,改变不了大局。
到了1965年,实际情况还是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如果不是有陈晋的介入,这次爪哇的事情,华夏政府能做的最多也就是接回一些华侨,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