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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最高山峰之巅下来,诺约和丽娜都累坏了,这是一段相当难忘而又辛苦的旅行。

    两人搭乘汽车,来到当地最有名的一家温泉,美美地泡了两个小时的桑拿,浑身舒泰,却也觉得饥肠辘辘,马上又到当地有名的自助餐厅用餐。

    两人整整吃了一个多小时,一边聊天。丽娜才发现诺约只是不喜欢聊天,却善于理解对方话意,有独特而平凡无奇的话术,也就是说,一句平凡的话里,不是那么平凡,让她第一反应就是蕴含着其它哲理。

    至于独特,是诺约有自己的思维和见解,并不哗众取宠,却闻所未闻。

    从她看来,诺约很绅士,没有多余的动作,没有暧昧举止,没有一点痞气,没有油嘴滑舌,装腔作势,矫揉造作,打情骂俏。—— 像诺约这样的人,她也是平生仅见。

    按理说,男人总是垂涎三尺,极尽殷勤之能事才对。

    她一时也找不到词汇形容他。

    淡素如雅,大器免成,沉稳深厚,丽娜其实也想不出更多的词汇形容他。

    他与尘世所见的任何一人都不相同。

    丽娜突然想起好久没有和家里人报平安了,赶紧打了个国际长途,与妈妈聊了约二十多分钟,愁眉苦脸地回来。

    诺约见状,问:“出了什么事?”

    丽娜说“家里有点急事,马上得回去一趟。”

    诺约说:“那你明天搭飞机回国吧。”

    丽娜说:“可是这里还没逛完。”

    诺约淡淡一笑,说:“钻石王国又不会长脚走,你有时间了照样可以再来。”

    丽娜说:“好像不用花钱的。”

    诺约说:“钱财乃身外之物,何况,穷游的话,也确实不会贵得离谱。”

    丽娜说:“你当真要我回国?”

    诺约说:“处理家里的事要紧。”

    丽娜想了许久,说:“那你呢?”

    诺约稍微把背靠在椅子上,说:“我不知道。等一会再想想。”

    丽娜竖起大拇指,说:“天才!”

    那么,诺约有没有在想呢?她看见他确实很认真地在思索,偶尔静静地眨下睫毛。

    良久,诺约看着她,问:“你自己回去,有没有问题?”

    丽娜说:“还好吧。”

    诺约说:“回去只乘班机,遇到私人飞机顺路的,也不要去坐。”

    丽娜点点头,说:“知道了。”

    诺约离开了一会,不久就回来了,诺约说:“机票已经给你买好了。”

    丽娜要把钱给他。

    诺约说:“不用了。”

    丽娜一再坚持。

    诺约笑着说:“你太不了解东方大国之人做事的风格了。”

    丽娜愣住了,似乎明白了什么,没有再坚持,温柔地说:“谢谢你,匠人。”还摆了摆手。

    诺约说:“不客气,直立人。”

    当夜,丽娜又美滋滋地欣赏了一晚上的极光,虽然明早有飞机,却全然没有睡意。虽然有梦幻的极光,却无心欣赏。

    还不容易捱到天亮,收拾好行囊,诺约也已经起床了,来敲她的门,打开后,两人互相凝视一眼,默默无言。

    来到机场,诺约送别,当她转身离去的时候,诺约说:“别忘了对你说的话。”

    丽娜不解地问:“什么话?”

    诺约说:“回去只乘班机,遇到私人飞机顺路的,也不要去坐。”

    丽娜点点头,说:“没忘。”

    登上飞机,丽娜望向窗外,发现诺约仍站立在飞机下等待,也不知他是如何到那里的。

    穿着羽绒服,戴着毡帽,插着兜,冷风吹过,纹丝未动。

    直到飞机起飞,完全看不见机场,但脑海里始终还浮现着诺约方才的样子。

    丽娜慵懒地望向舱外,来时的景色与此似无不同,却偏偏泛起涟漪,泛起一种寂寞。

    丽娜睁大眼睛,望着机顶上方,脑海里想着,这个奇怪的男人究竟是什么人?

    她将始末都捋了个遍,发现诸多疑点。

    首先,他明明很年轻,却实际已经四十多岁。其次,相隔数万公里,他说走就走。而且,所至之处,还只不过是自己随口说出的地方而已。

    此时,俯瞰下方,飞机已经驶离了钻石王国的领空,应该再也见不到他了吧。

    不仅此刻,这一生也难以再见到他了吧。

    翻遍记忆,也想不出如何形容他。绅士,君子,勇士,还是匠人?

    那一刻,正当茫无头绪的时候,脑际刹那掠过一种人,不过那种人只有在古籍传说之中才有。

    “奥!”丽娜蓦然喊道:“我知道他是哪种人了!!”

    把旁边的同桌看得一愣一愣的。

    古籍传说之中才有的人物——诺约。

    可惜,她无法喊停飞机,否则有可能会冲回去找他。

    心急如焚地艰难地等到下机,来到中转机场,她窜出机场大门,呼吸下新鲜空气。

    门口走来两个时髦打扮的男人,问:“女士,回哪一个国家?要不要搭乘私人飞机,比专机还快。”

    这时,丽娜蓦然想起诺约的吩咐,连忙摇摇头,她走进机场,思索了好久,才买下飞往洛斯奇国的机票。

    又乘坐一天一夜的飞机,才到达洛斯奇国,她走出机场,匆匆忙忙喊了辆的士,驶往回家的路。

    丽娜离开钻石王国之后,诺约独自一人留在钻石王国,不过他仅仅待了三天。

    钻石王国虽好,已不属于他和雨雪霏。

    诺约用三天的时间,就逛完了钻石王国所有出名的景点,坐在瀑布下想了很久。

    下一站去哪里呢?

    诺约突然有点想体会下苦行僧的生活,于是他去了胤渡。

    千辛万苦来到胤渡,他表明来意,当地人把他带到一个僧陀处,僧陀把他带到一处原始森林,告诫说:“回头尚还不迟,进去,三年才能出来。”

    诺约想也不想,朝森林深处走去。

    僧陀追上来,在他脖颈上挂上一条红带,上面有寺庙的标识,这样,当地人就不会伤害他。

    诺约点头道谢,消失在森林深处。

    诺约走了很久,来到一处山谷,有山泉,有洞穴,有悬崖,也有鸟窝,还有许多野果树,他觉得很满意,就在洞穴觉悟。

    人生种种,执着求之不得,放下一无是处。看尽炎凉,尝尽冷暖。

    生实梦死,心亡身在,譬如红尘,朝露依然。

    日影渐渐移动,诺约孤独地在山谷中觉悟,饥则摘果实,渴则饮泉水。三天潭水中洗一次澡,日复一日,不知世外世上,光阴几何。

    凡心中所知,脑中所想,都过了一遍。直至心无所想,脑无所知。

    岁月流逝,他长满胡渣,头发很长,形如野人,赤脚破鞋,衣衫褴褛。

    照见水中容颜,他发现尽管形态已变,容颜仍然未变。某种东西使他永葆青春。

    山中岁月不知过了多久,他一无所知。

    鸟来筑巢,他才隐约知道,可能已经过去一年。

    鸟巢就筑在他的脚下。

    他纹丝未动,像一块石头入定。鸟居然看不出他是一个大活人,虽然有些警觉,依然叼着树枝不停地忙碌建巢。

    十几天之后,鸟巢建好,雌雄芦苇莺开始旁若无人地交配,又过了一段时间,在鸟巢里下了五颗蛋。

    诺约自觉地往后躲了一点,让自己完全隐没在黑暗中,互不影响。

    但是三天以后,趁着芦苇莺不在,一只雌布谷鸟飞来,将巢里的一颗蛋叼走,不久后又飞来,跳上巢沿,下了一颗蛋后飞走。

    雌布谷鸟离开后,芦苇莺又回来继续孵蛋。

    不知道过了多久,蛋壳有了动静,雌布谷鸟下的蛋竟然率先孵化,破壳而出。

    仅仅过了一天,刚出生的布谷鸟,趁着芦苇莺外出觅食,就不停地用背脊,撑直腿爪,将其余的蛋都推出鸟巢之外。

    芦苇莺回来,它就停止动作,不停地张大嘴巴,讨要食物。

    芦苇莺似乎有所察觉,不断打量鸟巢,观察了半天,又蹲下身继续孵蛋。

    原来五颗蛋,被叼走一颗,被推出巢外两颗,还剩下两颗。

    雌芦苇莺寸步不离,天天蹲在巢窝孵蛋,看不见刚出生不久的布谷鸟有新的动作,剩下的两颗蛋,不久顺利孵出雏鸟。

    觅食的工作由雄芦苇莺负责。

    但是雌芦苇莺也需要外出为自己觅食,它一旦离巢,诡异的事情又发生了。

    布谷雏鸟开始挺起背脊,不断地要将两只芦苇莺雏鸟推出巢穴。

    诺约从黑暗中静静观察了所有,布谷雏鸟一出生就学会“谋杀”,仿佛天生刻着诡异的邪恶基因。

    布谷雏鸟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终于成功将两只雏鸟推出巢外。

    而后,芦苇莺回来时,叼着虫子,打量巢外的芦苇莺雏鸟半天,却不肯喂它们,反而只喂巢里不停张着嘴巴讨食的布谷雏鸟。

    不久,两只芦苇莺雏鸟已经饿得无法动弹,芦苇莺始终也再未喂过那两只巢外的幼雏,很快,幼雏就饿死了。

    雌雄芦苇莺开始不停地喂养布谷雏鸟,日子一天天过去,布谷雏鸟很快长得比鸟巢还大,已经装不下,也比芦苇莺要大许多。

    即使如此,布谷雏鸟依然食欲更大,不停讨要食物,两只芦苇莺只得不停地外出捕食。

    又过了一段时间,布谷雏鸟似乎已经学会飞翔,飞出谷外去了,芦苇莺也一起飞走,再也没有回来。

    见鸟去巢空,诺约重新来到洞口,沐浴阳光,继续觉悟。

    远处树枝,又有两只布谷鸟在约会,雄布谷鸟交配后,就飞走不见了。

    剩下那只雌布谷鸟到处寻找其它鸟类的巢窝,叼走其中一枚鸟蛋,继续飞回来下一枚。

    诺约望见它不停地来回飞翔,直至约莫把肚里的十几颗蛋都产完。

    诺约若有所思,似乎布谷雏鸟的天生的邪恶基因,就是从父母始乱终弃而来的。

    一如既往,诺约开始无所拘束,偶尔在洞口觉悟,偶尔在潭边的石头上,偶尔在大树的枝干上。

    鱼影过潭,他也纹丝未动。

    诺约相信,世上多他一个,少他一个,无关紧要。那些生荣死哀,受世人趋之若鹜的人,另当别论。

    尘世的价值观,很早已经制定。

    三百万年只是一瞬间,自己只是智人微不足道的一员。

    诺约此时的心境已经不求自己觉悟什么,无论觉悟什么,风依然是风,水依然是水。

    诺约觉悟起初度日如年,一个人在山谷之中修行,百无聊赖。后来,他自己放下,视为甘之若饴,久而久之,就再无苦恼。

    因为他看见无数雏鸟,艰难痛苦地为了生存,吞咽着过大的食物,被直接噎死的也有。它若不争抢,同样也会饿死。

    从巢穴掉到外面也有,母鸟就不再喂养它了。自然界以无比冷酷的法则周始不息地运行。

    诺约也看见,母鸟非常爱整洁,通常会把自己修理得羽毛光滑,很少看见邋遢的鸟。

    杜鹃(布谷)鸟,时常出现在诗歌中,古人为这种鸟作诗填词,也许是因为它的叫声,会一直鸣叫,嘴喙鲜红,古人错误地以为啼血。

    又有望帝传说,化身杜鹃,劝诫从帝,因此杜鹃(布谷、子规)鸟一跃登上神坛。

    名声极佳,披上神衣,杜鹃似乎一下神圣无比。再看雏鸟的所为,天生就会寄巢“谋杀”,邪恶基因与生俱来。

    诺约蓦然内心震动,这不正是尘世真实的样子?神圣就是邪恶,邪恶也是神圣,两者同为自然的法则。

    神圣是名神圣,邪恶是性邪恶,一个是名,一个是本性,同属于自然生存法则。

    没有神圣之名加持,邪恶作用微乎其微;所以,邪恶必然寻求神圣庇护。

    诺约略有所悟,并非今天才始,自然界孵化文明开始,这种法则就已经存在。

    第二年,喜鹊又来洞口筑巢,它没有发现洞穴中的诺约。

    此时的诺约像缠满藤蔓的野人,纹丝未动,小鸟都时常栖息在他身上。

    喜鹊只顾着秀恩爱,完全无视诺约。每天忙碌地衔枝筑巢,终于筑起一个温暖的爱情小宇宙。

    两只喜鹊情投意合,卿卿我我,不久后就繁殖了六颗蛋。

    风雨来时,雌喜鹊会蜷缩覆盖身下的蛋,任凭风雨吹打。

    晴天来了,雌喜鹊飞出去觅食,这一小会工夫,雌布谷鸟就飞到巢边,迅速叼起一枚蛋,扔到石头上,碎成蛋黄。

    继而蹲在巢边,产下一枚蛋,随后马上飞走了。

    喜鹊飞回来,似乎发现异样,盯着那枚颜色明显不一样的杜鹃蛋打量了许久。最后才耸起羽毛,蹲下去孵蛋。

    不出意外,意外还是发生了。后产的杜鹃蛋率先破壳而出。

    杜鹃雏鸟一出生,眼睛还未睁开,毛还未长出,就开始弓起身子,不断推挤喜鹊蛋,虽然杜鹃雏鸟瘦弱,力气却十分惊人。

    意志力也超级顽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由于雀巢比较深,推挤几次,眼看成功,喜鹊蛋又从边缘滑入巢心。

    但是杜鹃雏鸟,仍然精力充沛,乐此不疲,不断地推挤喜鹊蛋,终于成功推掉两枚。

    喜鹊飞回来,似乎发现蛋少了两枚,每次都要观察一翻,小脑袋转来转去,才跳入巢中,蹲下来继续孵蛋。

    早先出生的杜鹃鸟受到喜鹊父母的喂养,很快比还未孵化的喜鹊雏鸟体型更大。

    就是当着喜鹊的面,杜鹃雏鸟依然不停地推挤喜鹊蛋,喜鹊蹲下来孵蛋时,它的动作才停止。

    不久后,其余的喜鹊雏鸟先后破壳而出,两只喜鹊父母忙碌坏了,终日奔波,却总是喂不饱喜鹊雏鸟,只因巢中有一只胃口更大的杜鹃雏鸟。

    去年的悲剧如今再度重演。

    毫无意外,所有喜鹊雏鸟最后都被杜鹃雏鸟推出巢外,一人独享了两只喜鹊的豢养。

    杜鹃雏鸟不断长大,速度惊人,已经比喜鹊养父母大了一圈,但是喜鹊依然只能忙碌不停地觅食,叼来喂养它。

    不久后,喜鹊和布谷雏鸟都飞走了,留下空空如也的鸟巢。

    诺约觉悟,了解到制定尘世间一切法则的并非人,而仍然是自然界。

    尘世间的一切法则,也是自然所界定。

    人类制定的任何规则,永远超不出自然界定的范畴。

    看着空空如也的雀巢,喜鹊从头到末,就未曾发现这是一场悲剧。它们或许只是以为,自己尽到了人事。

    诺约觉得,喜鹊不知道悲剧,或者知道悲剧,其实都是悲剧。

    不知为何,似乎骤然解开一条心头无形的锁链,诺约顿时感到轻松。内心积久的抑郁一扫而光。

    如果一切都是天意,对谁都是如此,那又有何遗憾?

    洞口不知何时,长出藤蔓,还开出一朵嫩黄色的小花。

    诺约学着喜鹊筑巢,也给自己筑了一个巢,时常倚靠在藤蔓后面,默默地沉思。

    诺约蓦然感觉自然无比伟大。——从喜鹊身上就可以看出。

    喜鹊感受不到自然的存在?其实多多少少是有感受的。只是与人类的概念不同。

    喜鹊察觉不出悲剧?其实也是多多少少察觉得出来的。因为每一次,喜鹊都小心谨慎地观察。

    但喜鹊自始至终没有表现出任何出格的举动,也没有受任何影响。

    喜鹊是一夫一妻终身制。

    诺约心想,喜鹊也许是因为彼此还在,待到明年春暖花开,依旧还可以再生一窝。

    喜鹊名声也佳,自食其力,忠贞不渝。但是比不上杜鹃帝神之名。

    邪不胜正,是并不成立的。

    在尘世,自然界,乃至整个宇宙,都不可能成立。

    可是,诺约隐约地感觉到,自然界以一己之力,将一切存在,都拉升至自我极限,一手毁灭,一手保存,所有物种,既是掠食者,也是寄生者。既是扞卫者,也是破坏者。

    诺约知道,对喜鹊来说,失去配偶或许才是真正致命的灾难。

    月亮升上山谷,皎洁的月光清冷地照耀在洞口的藤蔓之上。

    诺约捧来一丘潭沙,平铺在洞口前,用一个手指写字,然后抹掉,然后再写,不知疲倦。

    转眼第三年。

    为何知道第三年?因为又有鸟来筑巢了。

    一对黑额伯劳前来筑巢,头一天,就吸引了诺约。黑额伯劳虽然体型偏小,眼睛却像极了鹰眼,透露出捕食者的雄风。

    它俩——黑额伯劳筑巢的方式无比细致。

    不仅会衔来树枝,树叶,还会铺上羽毛,更神奇的是,会叼来芳香气味的蒿草,铺在巢穴中。

    那不是一般的鸟巢,也不是温暖爱情小宇宙,那简直是鸟中别墅。

    黑额伯劳日夜忙碌,把巢穴打扮得高大上,像有强迫症一般,不停地挑挑捡捡。

    雌黑额伯劳似乎很满意,没有再对雄黑额伯劳发飙。

    诺约这时才发现,女权主义在自然界更为普遍。

    与以往一样,鸟类极少邋遢,它们总是把自己打扮得干净整洁,一尘不染。

    巢筑好后,一对鸟情侣开始没羞没臊地秀恩爱,尾巴扑棱,男上女下,折腾半宿。

    雌鸟才安安静静地开始趴在巢上,等待产卵。总之,待诺约真正发觉,黑额伯劳已经把蛋产好。一数,五枚。

    不出意外的话,意外还是来了。

    等黑额伯劳离巢觅食,一只杜鹃鸟又飞来了,习惯了无法无天,衔起一枚黑额伯劳蛋,飞起高空,然后放下,黑额伯劳蛋瞬间摔个粉碎。

    然后,故伎重演,在黑额伯劳别墅巢产下一枚杜鹃蛋。从此远走高飞,再未出现。

    黑额伯劳回来后,继续轮流孵蛋,不时秀着恩爱,日子充实而美满。

    与此前一样,杜鹃雏鸟率先破壳而出。但是雌黑额伯劳飞回巢后,不停地打量半天。

    过了不久,雄黑额伯劳也飞回来了,两只黑额伯劳鸟不停鸣叫,仿佛交流。雄黑额伯劳并不多加犹豫,竟叼起杜鹃雏鸟,轻轻放在巢外。

    无论杜鹃雏鸟如何张大嘴巴哀鸣,讨食,黑额伯劳都无动于衷。

    它俩对杜鹃雏鸟置之不理,但是杜鹃雏鸟生命力还是很顽强,饿了许多天,依然还没有饿死,一见到黑额伯劳,就拼命张嘴要食。

    也许是黑额伯劳分辨出杜鹃鸟并非亲生,但也没有进一步伤害,只是任由它自生自灭,不久后,杜鹃雏鸟终于撑不住了,在饥饿中死去。

    死去之后,雄黑额伯劳立刻将它分食。

    看到此情此景,诺约蓦然觉悟,往事所谓对错,是非,得失,正邪,顷刻间全部化为浮云。

    黑额伯劳的所作所为,完全符合自然界的“要求”。作为捕食者,它完全可以杀死,虐待杜鹃雏鸟,然而它宁肯受尽吵扰,也不愿意如此,而是交还给自然裁决,任其自生自灭。

    那时,等黑额伯劳离开,诺约独自浸在潭水中觉悟。

    情深不寿。

    在物竞天择之中,所有物种都会遵循自然刻在基因之中的命令。哪怕寿命极其短暂,它们依旧保持深情。

    哪怕情深不寿,它们依旧朝夕与共。

    诺约缓缓地回头,那对黑额伯劳鸟又开始情不自禁地秀起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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