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帅大叔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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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号,您的奶茶好了,1124号,您的奶茶好了。”闫晓晓最终凭借可爱软萌的外表找到了一份奶茶店小时工的活,这份工作,她做的得心应手,因为前半生,她至少为十个品牌服务过。
这个世界比她前半生所在的空间发展的要更快一点,城市之间的比较也更明显,人与人之间也更陌生,随之而产生的影响就是更具有包容性,在城市里,都是为了生活生存,没人会打听你的来、往。
青城的文化底蕴高,吸引着各地的游客,本地人收入都还不错,外地游客来旅游同样也都带着很好的消费观。
所以,快速消费品的行业,收入都挺高的,闫晓晓一边在奶茶店打工,一边在景区附近卖一些文化创意小玩意,小半个月下来,竟然还小赚了一笔,不用再每天过着抠抠搜搜计划经济的生活!
这天,她照常上了一个晚班,下午五点到晚上十一点,六个小时。十点多快要打烊的时候,收到一个手机自助点单,闫晓晓迅速做好。
但她喊了挺久,也没见1124号的主人来认领,便准备把它放在一边,去收拾工具。
“来了。”在闫晓晓转身的瞬间,传来一声低沉醇厚的男声,低音炮性感的嗓音冲击着闫晓晓的耳膜,“我的1124号。”
闫晓晓是颜控,同时又是个音控,客人既然已经来取餐了,她马上开始微笑服务,在看到对面的脸后,更是沦陷了。闫晓晓将奶茶递给对面好看的中年大叔,为什么强调好看呢,因为长得真的太帅了,特别是喝奶茶的样子,一点也不油腻,透着股飘逸自在的随心所欲。
“大叔,您也喜欢喝奶茶呀?”闫晓晓直勾勾的看着人家,问道。
对面的大叔也大方的回视,微笑的说“香甜可口,好喝,为什么不喜欢呢!”
“大叔您真有见地,奶茶就是人间极品!您,是来旅游的吗?” 闫晓晓一点也不觉得不妥,唠家常似的,一句接着一句。
“小姑娘你真有趣,我暂时住在这边!”帅大叔简洁回应。
“哦哦,那大叔,有空常来哈!我们家的奶茶最美味!”闫晓晓不要脸的推荐、寒暄。
“好的,一定!”
直到对方走过拐角,闫晓晓擦了擦嘴角不存的哈喇子,意犹未尽的开始工作了。
“姑娘,你色眯眯的样子,和你的脸真不匹配。”传颂鬼吐槽道,“那个人哪里好看了,都没有城主十之一二,哼。”
和闫晓晓搭班的是一个青城本地的小姑娘叫费蓉蓉,在这家店工作了几年了,是个老师傅。她挺喜欢闫晓晓,平时没事也爱和她聊天。她听不到传颂鬼的吐槽,但她会自己吐槽。
“晓晓姐,你还能收敛点,那眼神直勾勾的,太吓人了!大叔虽然颜值高,但岁数大,你可不能迷失、放任自己!”蓉蓉痛心疾首,又苦口婆心的说,“你长得这么可爱,好看,一定能找到年轻帅气的小哥哥,就放过大叔吧!”
闫晓晓:······
想的真多!
“你们这是自我意识太过发散了!我只是单纯欣赏,单纯欣赏而已。声音也好听,身上还有股特别的气质,就是放心的熟悉感,这个懂不!”
“不是,很懂!”费蓉蓉摇摇头,但接着说,“姐,你有点危险,一个男人你觉得放心,还熟悉,这就是即将产生什么的预兆。”
在看不见的地方,传颂鬼拼命点头,绝费蓉蓉这小丫头总结的太到位了!
闫晓晓无语了,干脆放弃挣扎解释,“产生个锤子!我还很单纯,还没饥渴到见到好看的男人,就往上扑的程度!”
“干活吧,小姐姐!”闫晓晓催促磨洋工的某个小姑娘。
闫晓晓一方面同费蓉蓉聊天,一方面借着这个氛围挖苦传颂鬼,“不要自欺欺人,说的好像你见过你家城主长什么样子一样!”
费蓉蓉听到闫晓晓嘀咕了一声,但没听清,于是问,“晓晓姐,你说什么?”
“哦,没什么,我是说时间差不多了,你先走吧,剩下的我来收拾。”为什么费蓉蓉喜欢闫晓晓,因为她做事麻利,做人善良厚道。
每次和闫晓晓搭班,她都照顾费蓉蓉小姑娘一个,住的远,让她先下班,自己收拾残局。所以费蓉蓉也会在上班的时候,帮闫晓晓很多忙。
相互帮助,源于相互给与帮助。
“那谢谢你了,晓晓姐,我先走啦!”费蓉蓉欢快的答应,麻利的换下工作服,穿上她可爱的小裙子走了。
店里没有其他人,传颂鬼得到特许,飘了出来,他蹲在闫晓晓肩膀上,看着她洗洗刷刷,各个小瓶瓶罐罐分门别类放好。
劈山为了进入琉璃瓶可以缩小身子,但他一旦出来,一定是现出本体,高壮结实的体块,手中大刀虽然被他收起来了,但威武的身姿,依然英气逼人。
如果把劈山摆在现实世界,那必定是特别的存在,颇具阳刚之气,男友力爆棚,万千女孩喜欢的具有安全感的对象。
此时他也从琉璃瓶中出来,站在街边活动身体。他一个鬼将,天天躺平,实在憋得慌。
每次闫晓晓晚班的时候,他们便会现出原身,出来活动,顺便看看外面的生活烟火气。
关掉电脑,盘好账单,闫晓晓快速的收拾好,准备下班。
“小可爱们,我们下班啦,走吧。”闫晓晓关灯,关卷帘门,和传颂鬼唠着嗑往家的方向走去。劈山沉默的跟在他们身边,一边呈保护的姿态,一边观察四周。
闫晓晓工作的奶茶店,距离梦乐城只有两条街的距离,步行十分钟,但中间要穿过一条小巷,黑咕隆咚没有路灯的暗巷,很容易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所以每次走到这里,闫晓晓都会不自觉的加快脚步。
“姑娘,不用怕,这里没鬼。”传颂鬼出声提醒。
闫晓晓的双脚倒腾的速度没减,依然快速,无奈的说“我怕鬼吗,你们两只鬼天天跟着我,我能怕鬼,我怕的是人!小哥!”
“万一遇到劫色劫财的,你们又帮不了我,我可咋整!”
传颂鬼:······
劈山:······
他们这是被嫌弃了吗!
“姑娘,没鬼,也没人!”劈山补充,大概想挽回一下自己的形象接着说,“即使有不轨之人,我不用亡城力量,也能处理!”
言外之意,我武力值还可以,闫晓晓你大可以放心。
但是,闫晓晓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怕黑,怕走夜路,这是正常的生理反应呀,即便她知道没有危险,小心脏也颤抖。
“今天晚上那位1124号,我好像在哪里见过,身上有种熟悉的气息。”劈山略作思考,决定还是拿出来和闫晓晓讨论一下,毕竟被他见过的人,一般不该出现在这里。
那真是巧了,和闫晓晓那‘放心的熟悉感’殊途同归了!
“1124号,您的奶茶好了,1124号,您的奶茶好了。”闫晓晓最终凭借可爱软萌的外表找到了一份奶茶店小时工的活,这份工作,她做的得心应手,因为前半生,她至少为十个品牌服务过。
这个世界比她前半生所在的空间发展的要更快一点,城市之间的比较也更明显,人与人之间也更陌生,随之而产生的影响就是更具有包容性,在城市里,都是为了生活生存,没人会打听你的来、往。
青城的文化底蕴高,吸引着各地的游客,本地人收入都还不错,外地游客来旅游同样也都带着很好的消费观。
所以,快速消费品的行业,收入都挺高的,闫晓晓一边在奶茶店打工,一边在景区附近卖一些文化创意小玩意,小半个月下来,竟然还小赚了一笔,不用再每天过着抠抠搜搜计划经济的生活!
这天,她照常上了一个晚班,下午五点到晚上十一点,六个小时。十点多快要打烊的时候,收到一个手机自助点单,闫晓晓迅速做好。
但她喊了挺久,也没见1124号的主人来认领,便准备把它放在一边,去收拾工具。
“来了。”在闫晓晓转身的瞬间,传来一声低沉醇厚的男声,低音炮性感的嗓音冲击着闫晓晓的耳膜,“我的1124号。”
闫晓晓是颜控,同时又是个音控,客人既然已经来取餐了,她马上开始微笑服务,在看到对面的脸后,更是沦陷了。闫晓晓将奶茶递给对面好看的中年大叔,为什么强调好看呢,因为长得真的太帅了,特别是喝奶茶的样子,一点也不油腻,透着股飘逸自在的随心所欲。
“大叔,您也喜欢喝奶茶呀?”闫晓晓直勾勾的看着人家,问道。
对面的大叔也大方的回视,微笑的说“香甜可口,好喝,为什么不喜欢呢!”
“大叔您真有见地,奶茶就是人间极品!您,是来旅游的吗?” 闫晓晓一点也不觉得不妥,唠家常似的,一句接着一句。
“小姑娘你真有趣,我暂时住在这边!”帅大叔简洁回应。
“哦哦,那大叔,有空常来哈!我们家的奶茶最美味!”闫晓晓不要脸的推荐、寒暄。
“好的,一定!”
直到对方走过拐角,闫晓晓擦了擦嘴角不存的哈喇子,意犹未尽的开始工作了。
“姑娘,你色眯眯的样子,和你的脸真不匹配。”传颂鬼吐槽道,“那个人哪里好看了,都没有城主十之一二,哼。”
和闫晓晓搭班的是一个青城本地的小姑娘叫费蓉蓉,在这家店工作了几年了,是个老师傅。她挺喜欢闫晓晓,平时没事也爱和她聊天。她听不到传颂鬼的吐槽,但她会自己吐槽。
“晓晓姐,你还能收敛点,那眼神直勾勾的,太吓人了!大叔虽然颜值高,但岁数大,你可不能迷失、放任自己!”蓉蓉痛心疾首,又苦口婆心的说,“你长得这么可爱,好看,一定能找到年轻帅气的小哥哥,就放过大叔吧!”
闫晓晓:······
想的真多!
“你们这是自我意识太过发散了!我只是单纯欣赏,单纯欣赏而已。声音也好听,身上还有股特别的气质,就是放心的熟悉感,这个懂不!”
“不是,很懂!”费蓉蓉摇摇头,但接着说,“姐,你有点危险,一个男人你觉得放心,还熟悉,这就是即将产生什么的预兆。”
在看不见的地方,传颂鬼拼命点头,绝费蓉蓉这小丫头总结的太到位了!
闫晓晓无语了,干脆放弃挣扎解释,“产生个锤子!我还很单纯,还没饥渴到见到好看的男人,就往上扑的程度!”
“干活吧,小姐姐!”闫晓晓催促磨洋工的某个小姑娘。
闫晓晓一方面同费蓉蓉聊天,一方面借着这个氛围挖苦传颂鬼,“不要自欺欺人,说的好像你见过你家城主长什么样子一样!”
费蓉蓉听到闫晓晓嘀咕了一声,但没听清,于是问,“晓晓姐,你说什么?”
“哦,没什么,我是说时间差不多了,你先走吧,剩下的我来收拾。”为什么费蓉蓉喜欢闫晓晓,因为她做事麻利,做人善良厚道。
每次和闫晓晓搭班,她都照顾费蓉蓉小姑娘一个,住的远,让她先下班,自己收拾残局。所以费蓉蓉也会在上班的时候,帮闫晓晓很多忙。
相互帮助,源于相互给与帮助。
“那谢谢你了,晓晓姐,我先走啦!”费蓉蓉欢快的答应,麻利的换下工作服,穿上她可爱的小裙子走了。
店里没有其他人,传颂鬼得到特许,飘了出来,他蹲在闫晓晓肩膀上,看着她洗洗刷刷,各个小瓶瓶罐罐分门别类放好。
劈山为了进入琉璃瓶可以缩小身子,但他一旦出来,一定是现出本体,高壮结实的体块,手中大刀虽然被他收起来了,但威武的身姿,依然英气逼人。
如果把劈山摆在现实世界,那必定是特别的存在,颇具阳刚之气,男友力爆棚,万千女孩喜欢的具有安全感的对象。
此时他也从琉璃瓶中出来,站在街边活动身体。他一个鬼将,天天躺平,实在憋得慌。
每次闫晓晓晚班的时候,他们便会现出原身,出来活动,顺便看看外面的生活烟火气。
关掉电脑,盘好账单,闫晓晓快速的收拾好,准备下班。
“小可爱们,我们下班啦,走吧。”闫晓晓关灯,关卷帘门,和传颂鬼唠着嗑往家的方向走去。劈山沉默的跟在他们身边,一边呈保护的姿态,一边观察四周。
闫晓晓工作的奶茶店,距离梦乐城只有两条街的距离,步行十分钟,但中间要穿过一条小巷,黑咕隆咚没有路灯的暗巷,很容易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所以每次走到这里,闫晓晓都会不自觉的加快脚步。
“姑娘,不用怕,这里没鬼。”传颂鬼出声提醒。
闫晓晓的双脚倒腾的速度没减,依然快速,无奈的说“我怕鬼吗,你们两只鬼天天跟着我,我能怕鬼,我怕的是人!小哥!”
“万一遇到劫色劫财的,你们又帮不了我,我可咋整!”
传颂鬼:······
劈山:······
他们这是被嫌弃了吗!
“姑娘,没鬼,也没人!”劈山补充,大概想挽回一下自己的形象接着说,“即使有不轨之人,我不用亡城力量,也能处理!”
言外之意,我武力值还可以,闫晓晓你大可以放心。
但是,闫晓晓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怕黑,怕走夜路,这是正常的生理反应呀,即便她知道没有危险,小心脏也颤抖。
“今天晚上那位1124号,我好像在哪里见过,身上有种熟悉的气息。”劈山略作思考,决定还是拿出来和闫晓晓讨论一下,毕竟被他见过的人,一般不该出现在这里。
那真是巧了,和闫晓晓那‘放心的熟悉感’殊途同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