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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7年12月18日,星期一。
在邓肯?范德比尔特吃早餐之前,他已经去过了六家酒吧和两家妓院。
温斯科尔市总是这样,外表光鲜亮丽,暗地里却又是另外一种世界。可他觉得,这座城市就是吸引人心。每到一个地方,邓肯都有着自己的开场白,一个极好的开场白:“嘿,朋友,今天早上,在我出门的时候…”不管在哪,这个开场白都能引起其他人的注意。他言谈风趣,博人好感。这不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吗?这种有趣的生活,当然,最重要的是要让别人觉得你有意思,大家都是如此。
还有,邓肯不得不承认,人都是堕落的。不过,他的意思是他自己不堕落,他只是想试试自己能有多堕落,男人都懂。
今天他吃早餐的地方是市东区哈雷姆大道上一家叫“泰尔斯”的小餐馆。他并不是那里的常客,可那里的老板娘可真漂亮,成熟的妇人味道,以至于就算白菜炖土豆这种食物并不是他理想中的早餐,他也会在妓院完事后,到那里坐一坐。邓肯总是让老板娘替他续啤酒,然后微笑示谢,接着在她转身的时候,不由盯着她的臀部。屁股挺翘的,他觉得,可他可不能碰她,因为她的丈夫是个有纹身的家伙,看着就不是很好惹。
在这间小餐馆,邓肯一坐就是数个小时,直到上午九点,他才重新起身,往着哈雷姆大道截然相反的街道走去,他的家在那边,应该说是曾经的家。毕竟,现在那个地方已经被她的前妻所占据,他的前妻是只猪,她住的地方自然是猪窝。
当然,这么说有点夸张。屋里还没有脏到那种地步。他每三天就来帮她清理一次,一般来说,家里的状况大多时候不错,偶尔才会惨不忍睹。
今天便是惨不忍睹。烟灰缸里,尽是烟头,有的烟嘴上有口红印,有的烟嘴上没有,邓肯相信这些没有口红印的烟头是男人的。他的前妻是个该死的妓女,他之所以跟她结婚,是因为她肚子大了,他跑不了。不过全是因为这点也不尽然,可情感这种东西难免磨损。这种东西邓肯早就看开了,就像身上有个伤疤,像动物一样舔一舔,然后,你就好了。
昨天的报纸散落在四周,许多版面乱七八糟,就像一个又一个蜘蛛网,在各个角落,上面有着男人都懂得东西,谁也不知道昨天她玩得有多疯狂,邓肯不知道,他也不在乎,他轻车熟路的收拾着屋子。胸罩、短裤,还有一些奇怪的粉末,这同样是邓肯跟她离婚的原因,她太堕落了,比他还要堕落,不过邓肯并不怪她。
因为生活就是这样,就跟没钱就得赚钱差不多,不然你生存不下去。不过他得尽快整理,因为他可不希望自己的女儿看见这样的环境。
整理完毕,邓肯掏出钥匙,悄悄打开一扇紧闭的门。这是一个很干净的房间,除了一张床和一张桌子外,几乎什么都没有。当然,床上的娃娃倒是很多,这都是邓肯的买的,他不知道该买些什么,就会问妓女,妓女们就会说出一些小女孩喜欢的玩意,他便从善如流。来到桌子旁,邓肯从内衬口袋取出一个信封,将它放进了抽屉里。他虽然将女儿送到了教堂学院住读,可上帝也需要钱,他希望上帝对自己的孩子好些。不要让她像自己和前妻一样。
突然——外面传来了声音。
天啊,她回来了吗?
邓肯冷静地从窗户爬了下去。落在地面上,邓肯望着繁华的街道,一时之间不知道去哪儿。
他想,去酒吧吧。那里他熟悉,所以他就去了酒吧。
邓肯去了特雷恩加尔俱乐部。这是他每天都要造访的酒吧之一,他总吸入这里馊啤酒的酸臭和一种男人的腐臭味——这很正常,他觉得。毕竟,人就是动物,像动物一样生活,没什么不对。
进入俱乐部内,他紧了紧自己的黑色大衣,戴着一顶宽檐黑帽走到了吧台前,又为自己搬了一把吧台凳,接着,坐下。
“嘿,朋友,今天早上,在我出门的时候…”酒保认识邓肯,他听着这个风趣幽默的男人说话,默默擦拭着杯子。他转着眼珠,一点都不为自己感到羞愧,他望着周边,看着每一个人,直到有些阴暗的天空,变得晴朗了许多,他才停下滔滔不绝的讲话声,问,“朋友,今天有没有什么报酬高的任务?”
酒保默默推了一个笔记本给他。邓肯一边翻阅,一边考虑着女儿学费的问题。马上新的一年了,学费要五千基尔,她还得吃饭呢,还得跟同学出去玩,不然会受欺负。而他现在有多少钱?好像没多少了,租的旅馆地毯底下压着两千基尔左右。
要挑个风险大的。
在笔记本上,邓肯看中了一个找停职警备员聊天的任务。上面没有写报酬多少,可他的直觉告诉他肯定不低,他默默推了回去,用手指点了点。
酒保看了一眼,意味深长地说:
“雇主有两个要求。”
“什么要求?”
“第一个,要看得清背后。”
“很巧,我脑袋就长在屁眼上。”
“第二个,记得写遗言。”
“很巧,我天天都写。”
酒保没有再多说,直接撕下那张纸,交给了他。
“写上你的期望报酬,我们会联系。”
对于这一切,邓肯早就熟练的不能再熟练了。他计算着女儿的学费、开销以及自己可能身死的损失。最终,他写上了——八千基尔,这是抽完成他必须拿到的。当然,这倒不是他不想写再多。但想想,自己的前妻吹多少个喇叭,才能赚到这些钱呀,他还是不要太贪婪了。而且,他相信做这种任务最后都有得谈的,不急于一时。
做完这一切,邓肯又在街上闲逛,就像个无业游民,他也确实是无业游民。可他喜欢这座城市,他曾经在许多城市都待过,那些地方天天阳光媚明,可待久了就很腻。
原因很简单,如果天气天天都很好,你又怎么能感觉到好天气会如此让人舒服呢?就像现在,休息时间总是美好的,有这个时间,他就得好好珍惜。
邓肯觉得自己的内心在唱歌。
对吗?
不知道,可他就是这么觉得。因为他只是个普通人,可不像大人物总想那么多。
1897年12月18日,星期一。
在邓肯?范德比尔特吃早餐之前,他已经去过了六家酒吧和两家妓院。
温斯科尔市总是这样,外表光鲜亮丽,暗地里却又是另外一种世界。可他觉得,这座城市就是吸引人心。每到一个地方,邓肯都有着自己的开场白,一个极好的开场白:“嘿,朋友,今天早上,在我出门的时候…”不管在哪,这个开场白都能引起其他人的注意。他言谈风趣,博人好感。这不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吗?这种有趣的生活,当然,最重要的是要让别人觉得你有意思,大家都是如此。
还有,邓肯不得不承认,人都是堕落的。不过,他的意思是他自己不堕落,他只是想试试自己能有多堕落,男人都懂。
今天他吃早餐的地方是市东区哈雷姆大道上一家叫“泰尔斯”的小餐馆。他并不是那里的常客,可那里的老板娘可真漂亮,成熟的妇人味道,以至于就算白菜炖土豆这种食物并不是他理想中的早餐,他也会在妓院完事后,到那里坐一坐。邓肯总是让老板娘替他续啤酒,然后微笑示谢,接着在她转身的时候,不由盯着她的臀部。屁股挺翘的,他觉得,可他可不能碰她,因为她的丈夫是个有纹身的家伙,看着就不是很好惹。
在这间小餐馆,邓肯一坐就是数个小时,直到上午九点,他才重新起身,往着哈雷姆大道截然相反的街道走去,他的家在那边,应该说是曾经的家。毕竟,现在那个地方已经被她的前妻所占据,他的前妻是只猪,她住的地方自然是猪窝。
当然,这么说有点夸张。屋里还没有脏到那种地步。他每三天就来帮她清理一次,一般来说,家里的状况大多时候不错,偶尔才会惨不忍睹。
今天便是惨不忍睹。烟灰缸里,尽是烟头,有的烟嘴上有口红印,有的烟嘴上没有,邓肯相信这些没有口红印的烟头是男人的。他的前妻是个该死的妓女,他之所以跟她结婚,是因为她肚子大了,他跑不了。不过全是因为这点也不尽然,可情感这种东西难免磨损。这种东西邓肯早就看开了,就像身上有个伤疤,像动物一样舔一舔,然后,你就好了。
昨天的报纸散落在四周,许多版面乱七八糟,就像一个又一个蜘蛛网,在各个角落,上面有着男人都懂得东西,谁也不知道昨天她玩得有多疯狂,邓肯不知道,他也不在乎,他轻车熟路的收拾着屋子。胸罩、短裤,还有一些奇怪的粉末,这同样是邓肯跟她离婚的原因,她太堕落了,比他还要堕落,不过邓肯并不怪她。
因为生活就是这样,就跟没钱就得赚钱差不多,不然你生存不下去。不过他得尽快整理,因为他可不希望自己的女儿看见这样的环境。
整理完毕,邓肯掏出钥匙,悄悄打开一扇紧闭的门。这是一个很干净的房间,除了一张床和一张桌子外,几乎什么都没有。当然,床上的娃娃倒是很多,这都是邓肯的买的,他不知道该买些什么,就会问妓女,妓女们就会说出一些小女孩喜欢的玩意,他便从善如流。来到桌子旁,邓肯从内衬口袋取出一个信封,将它放进了抽屉里。他虽然将女儿送到了教堂学院住读,可上帝也需要钱,他希望上帝对自己的孩子好些。不要让她像自己和前妻一样。
突然——外面传来了声音。
天啊,她回来了吗?
邓肯冷静地从窗户爬了下去。落在地面上,邓肯望着繁华的街道,一时之间不知道去哪儿。
他想,去酒吧吧。那里他熟悉,所以他就去了酒吧。
邓肯去了特雷恩加尔俱乐部。这是他每天都要造访的酒吧之一,他总吸入这里馊啤酒的酸臭和一种男人的腐臭味——这很正常,他觉得。毕竟,人就是动物,像动物一样生活,没什么不对。
进入俱乐部内,他紧了紧自己的黑色大衣,戴着一顶宽檐黑帽走到了吧台前,又为自己搬了一把吧台凳,接着,坐下。
“嘿,朋友,今天早上,在我出门的时候…”酒保认识邓肯,他听着这个风趣幽默的男人说话,默默擦拭着杯子。他转着眼珠,一点都不为自己感到羞愧,他望着周边,看着每一个人,直到有些阴暗的天空,变得晴朗了许多,他才停下滔滔不绝的讲话声,问,“朋友,今天有没有什么报酬高的任务?”
酒保默默推了一个笔记本给他。邓肯一边翻阅,一边考虑着女儿学费的问题。马上新的一年了,学费要五千基尔,她还得吃饭呢,还得跟同学出去玩,不然会受欺负。而他现在有多少钱?好像没多少了,租的旅馆地毯底下压着两千基尔左右。
要挑个风险大的。
在笔记本上,邓肯看中了一个找停职警备员聊天的任务。上面没有写报酬多少,可他的直觉告诉他肯定不低,他默默推了回去,用手指点了点。
酒保看了一眼,意味深长地说:
“雇主有两个要求。”
“什么要求?”
“第一个,要看得清背后。”
“很巧,我脑袋就长在屁眼上。”
“第二个,记得写遗言。”
“很巧,我天天都写。”
酒保没有再多说,直接撕下那张纸,交给了他。
“写上你的期望报酬,我们会联系。”
对于这一切,邓肯早就熟练的不能再熟练了。他计算着女儿的学费、开销以及自己可能身死的损失。最终,他写上了——八千基尔,这是抽完成他必须拿到的。当然,这倒不是他不想写再多。但想想,自己的前妻吹多少个喇叭,才能赚到这些钱呀,他还是不要太贪婪了。而且,他相信做这种任务最后都有得谈的,不急于一时。
做完这一切,邓肯又在街上闲逛,就像个无业游民,他也确实是无业游民。可他喜欢这座城市,他曾经在许多城市都待过,那些地方天天阳光媚明,可待久了就很腻。
原因很简单,如果天气天天都很好,你又怎么能感觉到好天气会如此让人舒服呢?就像现在,休息时间总是美好的,有这个时间,他就得好好珍惜。
邓肯觉得自己的内心在唱歌。
对吗?
不知道,可他就是这么觉得。因为他只是个普通人,可不像大人物总想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