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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郡王府别宅开门后的次日,京兆府结了李四娘的案。</p>
李四娘带着女儿坐在侧堂,书吏将县库调出的分产旧录摊在旁边,逐项念给她听。</p>
八亩田原由亡夫分得,田册、户籍与历年纳税之名相合。薛氏所交的租簿里,这片田也一直列在她丈夫名下,没有买契,没有受赠文书,只有几年代管、收租的记录。</p>
“薛氏所称族产,与原录不合。”</p>
李四娘听见这句,手指才从女儿的袖口上慢慢松开。</p>
“八亩田仍归亡夫这一户。女儿应受之产另行注明,由你在她未出嫁时主领管护,出嫁后另论。你的居养、母女应得的收益,都照判牍列明。薛氏不得再以族中代管之名收回。代管期间所纳税粮、实出的渠工费用,已经核过。该认的照实认,其余侵收租谷,责令退还。第一笔已解入奉先县仓,你持这份给付牒便可支领。”</p>
书吏将一张文书推到她面前。</p>
她没有伸手,反而将女儿拉近了一点。</p>
“大人,那门婚事……”</p>
女孩垂着头,手指紧紧绞住衣带。</p>
府尹看向母女二人:“薛氏不得再以归还田产为条件逼你们应下婚事。此项已经写进判牍,奉先县须向相关主事者当面宣明。”</p>
李四娘怔了许久:“案结以后,也不能了?”</p>
“不能。”</p>
李四娘低头看女儿,嘴唇动了几次,终于伸手把孩子散下来的头发拢到耳后。</p>
“听见了?”</p>
女孩点了一下头,眼泪却落了下来。</p>
涉及扣契、威逼与侵收租谷的几名主事者,各有处分,另由奉先县照牒执行,三姓此前所递的陈情仍留原卷。</p>
书吏念完,问李四娘可有不明白之处。</p>
她这才拿起给付牒:“我不大识字。”</p>
旁边的女吏道:“我再给你念一遍。”</p>
这一遍念得很慢,哪一张是领粮的,哪一张交县司入籍,哪一张须留在自己手里,都说清楚了。李四娘听完,将三张纸分开折好,又从衣襟里取出一块洗得发白的旧布,仔细包住。</p>
府尹问:“你与女儿往后住在哪里?仍去表姐家?”</p>
“先住几日。”李四娘道,“等县里把屋子交回,我想回奉先。”</p>
女吏看着她:“愿意回去?”</p>
“田在那里。冬麦已经下了地,我得回去看看。”</p>
离开侧堂时,女儿仍牵着她的手,母女走到府门前,女孩忽然问:“阿娘,我们还要再来吗?”</p>
李四娘停了一下:“若有人再欺负我们,就来。”</p>
午后,京兆府将结案节略送入中书。</p>
内史馆里,沈韫和殷亮正在校对前朝旧档。</p>
殷亮读到末尾:“总算有一宗到这里了。”</p>
沈韫翻了两页道:“这一份留在成案目里。往后再有人说只护人便够了,便让他看后面这几项。”</p>
同日,户部又转来襄州所报的周三娘案勘结录副。</p>
虽然田契只是半页残纸,但田界、夫名下的纳税记录与邻证能够相合。夫族所呈族田目录里这片田则是在她丈夫死后才补写进去的。</p>
州县据此判明,周三娘所争田亩依判交还,准按青渠试条另行立户。夫族代纳过的税粮、实出的渠工费用已经扣清,余下代收租谷如数追给。先前将她锁在祠屋之人,也不能只凭一句家法免问。</p>
录副后附有下一期税役登记。</p>
她无丁可亲服渠役,依青渠现行办法折资雇役,由县司记明,不追补此前实际占田者所欠。</p>
沈韫将两份录副并在案上。</p>
一份从奉先来,一份从襄州来。最初只是在争官府肯不肯把她们的名字收进去。到了今日,名字下面终于有了田界、收益、居处,还有下一期应当承担的税役。</p>
门外传来通禀:“河西进奏院陈娘子求见。”</p>
陈娘子这次带来了一份送中书的条议,后面附着两宗已经核过的旧案。</p>
她坐下以后,先报了粮路。</p>
“兵部另立了军需转运条陈。常平仓、渭北仓新调的粮,已经起运,按新的转运文书送往河西北线。”</p>
“终于不用再私输军资了。”沈韫点了一下头,“陈姐姐今日带来的是河西女户试行的回应?”</p>
“是。粮有人接着送,我们也该把先前答应补的案子送齐。”</p>
陈娘子取出第一卷。</p>
“安五娘,女商。丈夫生前与她同营一间皮货铺。辨货、雇驼、向柜坊存取,多由她经手,商名却一直挂在丈夫名下。”</p>
丈夫死后,夫兄持户籍凭证去了柜坊,要提走尚未兑付的两笔货款。又向行首说,铺中货物都是亡弟所遗,安五娘不能自行处分。</p>
安五娘拦下了货,却提不出钱。她雇的驼脚等着工钱,订货的商人也等着交割。柜坊怕两边来告,将钱一并留住,拖了二十余日。安五娘已经被迫赔了一笔违期钱。</p>
沈韫翻开后面的核验节略。</p>
铺货里一部分是安五娘以嫁资添置,有当年的入货账与柜坊支钱记录;一部分是夫妻合营所得;还有一批只是旁人寄售。夫兄却将整间铺子写作亡弟遗产,连寄售之货也列了进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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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亮道:“他连别人的货也想顺手领走。”</p>
“县府已经把寄售之货先行发还。安五娘自有的货款和夫妻合营的部分核明后也准她提取。”陈娘子道,“亡夫所遗之份正在立案另核。”</p>
“她想继续开铺?”</p>
“想。”陈娘子取出安五娘的陈词,“她说自己已经做了十几年买卖。税钱可以照交,债也可以查。可若每换一个经手官,就要再找一名男亲替她具名,她这间铺子便永远开不安稳。”</p>
沈韫将这一行看了两遍:“所以河西想请准核明的女商具名经营,凭自己的文书办理收货、兑钱与雇运。”</p>
“是。货权、经营与应负税债分别核定。不能因她是女子便先把柜坊的钱交给夫族。”</p>
沈韫点头:“行首肯认?”</p>
“沙州几家行首已经具了意见。他们也不愿每逢商户死人便将一铺子货全扣到官府。”</p>
第二卷薄得多。</p>
陶二娘,年六十二,丈夫生前贩过皮货,死后留下一处住屋、少量存货与两头驼。她眼睛不好,不能辨账,也没有力气随商队行走,一直托侄子代管。</p>
侄子将存货售出,驼租给商队,按月供她口粮。</p>
先前问验时,书吏见家中诸物都由侄子掌管,便劝她另立户,将财货取回。</p>
陶二娘不肯。</p>
“她说,驼牵回来自己也喂不了。”陈娘子道,“侄子一家这些年待她不薄。她愿意同他住,也愿意让他继续管。”</p>
裴蘅问:“那为何入案?”</p>
“因为侄子想省事,把驼与屋都改到自己名下,答应养她终身。她心里不踏实,又怕一告官,侄子便再不肯养她。”</p>
沈韫翻到末页:“河西准备怎样办?”</p>
“财货仍记陶二娘名下。委托之物、每月实给与代管之酬写明,另留凭据。她愿依亲而居,便不强拆。日后要换代管人,也须听她本人陈说。我们核过,侄子确实给过口粮,照料也不假。所以没有把他作侵吞之人押问。只是告诉他,肯养姑母,可以记;将她的东西全改成自己的名字,却不能只凭一句终身奉养。”</p>
三日后,中书会同户部、兵部、刑部与御史台议女户续行之事。</p>
郑持钧道:“东宫主张,将这些成案正式附入条议。各州再有同类实案,可以据此分辨,不必每遇一户便重新争论女子能否陈诉。”</p>
裴济翻了翻周三娘的录副:“若女子日后婚嫁呢?立嗣呢?夫族仍有需受养舅姑呢?今日准一户,明日便有人援用,朝廷不能只管眼前。”</p>
“所以这些须继续议。”户部尚书谭敬逍道,“夫妻共置、亡夫遗产、女子自有嫁资、未成年子女之产,来处不同,便应分列。不能因尚有难处,把已经核清的一并退回去。”</p>
裴济道:“朝廷若准女户长行,地方便会以为凡女子出面争产,都该使她自立。”</p>
陈娘子起身,将陶二娘的节略呈上:“河西这宗,恰好不愿自立。”</p>
元衡命书吏读了几行。</p>
堂中渐渐安静下来。</p>
裴济又问:“她既愿意由侄子照管,官府又何必插手?”</p>
“因为她没有把握侄子得了钱财房屋之后会不会翻脸弃养。”陈娘子道,“人心如晴雨,她自然不肯冒这个险。”</p>
裴济低头,翻到下一页,没有再问。</p>
安五娘的案子随后入议。</p>
户部所问最细的是商名与税债。</p>
盐引与其他另有专法的货物,仍循原制,不因女商试条一并放开。</p>
陆观棋翻过两宗河西节略:“沙州可以先试。但要看一轮生意、一季兑钱是否顺畅。田户也须过一回收成,才能知道所定税役和代管办法是否可行。若仍只给三十日,地方来不及验出什么。”</p>
郑持钧抬眼:“魏王府主张试多久?”</p>
“先行一年,按季报验。哪些可续,哪些须改,逐项写明。”</p>
“东宫无异议。”郑持钧道,“但不能一年以后又退回一句尚待核查。女户能否具名、能否守有核明之产,应当成为朝廷此后持续议定的事。”</p>
沈韫道:“季报里还须有执行之数,契交了没有,粮钱实给多少,是否仍在原处居住。代管之案,至少问一次本人实际所得。只有判牍,没有交付,便仍旧只是案上结清。”</p>
谭敬逍点头:“户部加一项执行回报。”</p>
郑持钧接道:“报核不以添立多少女户、结多少案为功。隐匿不报、假作已给,御史台照实纠问。”</p>
裴济道:“地方若办不过来?”</p>
“便具明缺多少书吏、多少验田与问案之人,送中书议处。”元衡道,“这也记进去。朝廷既要它长行,便不能年年只催下面快些办。”</p>
中书舍人一一落笔。</p>
窗外风吹过廊柱,案上几份纸轻轻动了一下。</p>
沈韫低头看着新写出的议稿。</p>
青渠最初送来的,不过是一卷田额少了近半的薄册。这半年,所有人争过原册留在哪里,争过女子的名字能不能写进去,又争过护到案结以后,官府究竟还管不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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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户部开始问,往后一年需要多少人来办。</p>
议稿经门下覆审,送入禁中。</p>
两日后,御批下来。</p>
准依所议试行一年,按季具报。已断田产及受领之分,不因试期而废。其余令户部会相关诸司续议,有不便于民者,据实奏改。</p>
中书据此发牒。</p>
女户之议留在了户部此后须持续办理的事项中。</p>
不是每一个问题都有了答案。可下一季、下一年,朝廷仍须收到地方的回报,也须继续回答。</p>
那日傍晚,沈韫回到山南东道进奏院,韩璋的私信已经到了。</p>
前面说庞充终于肯按时交入庄经手的具状,写得很不耐烦,被退回两次。又说青渠入冬,州县正在查漏屋与粥棚的柴草。</p>
最后才提周三娘。</p>
“她已搬出县廨外舍。赁的是村西一间旧屋,离田不远,主人是一对老夫妇。租期写到来年秋后,她自己按的印。”</p>
“交粮那日,她领了两袋回去,余下暂存县仓。问她为何不一并取,她说屋里潮,须先垫高地,修好囤。”</p>
“我问她还有何处不放心。她说,县里来一个书吏把来年税役说清便好,不必再叫庞将军带人来。”</p>
沈韫终于笑了一下。</p>
“先前她问我,案结以后如何。我一直记着。今日去时,她忙着同邻人抬木板垫粮囤,见我站在门前,叫我让一让。等木板抬进去,才想起请我喝水。”</p>
沈韫看了许久,将信放在灯下。</p>
她们终于争到了自己的新生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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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郡王府别宅开门后的次日,京兆府结了李四娘的案。</p>
李四娘带着女儿坐在侧堂,书吏将县库调出的分产旧录摊在旁边,逐项念给她听。</p>
八亩田原由亡夫分得,田册、户籍与历年纳税之名相合。薛氏所交的租簿里,这片田也一直列在她丈夫名下,没有买契,没有受赠文书,只有几年代管、收租的记录。</p>
“薛氏所称族产,与原录不合。”</p>
李四娘听见这句,手指才从女儿的袖口上慢慢松开。</p>
“八亩田仍归亡夫这一户。女儿应受之产另行注明,由你在她未出嫁时主领管护,出嫁后另论。你的居养、母女应得的收益,都照判牍列明。薛氏不得再以族中代管之名收回。代管期间所纳税粮、实出的渠工费用,已经核过。该认的照实认,其余侵收租谷,责令退还。第一笔已解入奉先县仓,你持这份给付牒便可支领。”</p>
书吏将一张文书推到她面前。</p>
她没有伸手,反而将女儿拉近了一点。</p>
“大人,那门婚事……”</p>
女孩垂着头,手指紧紧绞住衣带。</p>
府尹看向母女二人:“薛氏不得再以归还田产为条件逼你们应下婚事。此项已经写进判牍,奉先县须向相关主事者当面宣明。”</p>
李四娘怔了许久:“案结以后,也不能了?”</p>
“不能。”</p>
李四娘低头看女儿,嘴唇动了几次,终于伸手把孩子散下来的头发拢到耳后。</p>
“听见了?”</p>
女孩点了一下头,眼泪却落了下来。</p>
涉及扣契、威逼与侵收租谷的几名主事者,各有处分,另由奉先县照牒执行,三姓此前所递的陈情仍留原卷。</p>
书吏念完,问李四娘可有不明白之处。</p>
她这才拿起给付牒:“我不大识字。”</p>
旁边的女吏道:“我再给你念一遍。”</p>
这一遍念得很慢,哪一张是领粮的,哪一张交县司入籍,哪一张须留在自己手里,都说清楚了。李四娘听完,将三张纸分开折好,又从衣襟里取出一块洗得发白的旧布,仔细包住。</p>
府尹问:“你与女儿往后住在哪里?仍去表姐家?”</p>
“先住几日。”李四娘道,“等县里把屋子交回,我想回奉先。”</p>
女吏看着她:“愿意回去?”</p>
“田在那里。冬麦已经下了地,我得回去看看。”</p>
离开侧堂时,女儿仍牵着她的手,母女走到府门前,女孩忽然问:“阿娘,我们还要再来吗?”</p>
李四娘停了一下:“若有人再欺负我们,就来。”</p>
午后,京兆府将结案节略送入中书。</p>
内史馆里,沈韫和殷亮正在校对前朝旧档。</p>
殷亮读到末尾:“总算有一宗到这里了。”</p>
沈韫翻了两页道:“这一份留在成案目里。往后再有人说只护人便够了,便让他看后面这几项。”</p>
同日,户部又转来襄州所报的周三娘案勘结录副。</p>
虽然田契只是半页残纸,但田界、夫名下的纳税记录与邻证能够相合。夫族所呈族田目录里这片田则是在她丈夫死后才补写进去的。</p>
州县据此判明,周三娘所争田亩依判交还,准按青渠试条另行立户。夫族代纳过的税粮、实出的渠工费用已经扣清,余下代收租谷如数追给。先前将她锁在祠屋之人,也不能只凭一句家法免问。</p>
录副后附有下一期税役登记。</p>
她无丁可亲服渠役,依青渠现行办法折资雇役,由县司记明,不追补此前实际占田者所欠。</p>
沈韫将两份录副并在案上。</p>
一份从奉先来,一份从襄州来。最初只是在争官府肯不肯把她们的名字收进去。到了今日,名字下面终于有了田界、收益、居处,还有下一期应当承担的税役。</p>
门外传来通禀:“河西进奏院陈娘子求见。”</p>
陈娘子这次带来了一份送中书的条议,后面附着两宗已经核过的旧案。</p>
她坐下以后,先报了粮路。</p>
“兵部另立了军需转运条陈。常平仓、渭北仓新调的粮,已经起运,按新的转运文书送往河西北线。”</p>
“终于不用再私输军资了。”沈韫点了一下头,“陈姐姐今日带来的是河西女户试行的回应?”</p>
“是。粮有人接着送,我们也该把先前答应补的案子送齐。”</p>
陈娘子取出第一卷。</p>
“安五娘,女商。丈夫生前与她同营一间皮货铺。辨货、雇驼、向柜坊存取,多由她经手,商名却一直挂在丈夫名下。”</p>
丈夫死后,夫兄持户籍凭证去了柜坊,要提走尚未兑付的两笔货款。又向行首说,铺中货物都是亡弟所遗,安五娘不能自行处分。</p>
安五娘拦下了货,却提不出钱。她雇的驼脚等着工钱,订货的商人也等着交割。柜坊怕两边来告,将钱一并留住,拖了二十余日。安五娘已经被迫赔了一笔违期钱。</p>
沈韫翻开后面的核验节略。</p>
铺货里一部分是安五娘以嫁资添置,有当年的入货账与柜坊支钱记录;一部分是夫妻合营所得;还有一批只是旁人寄售。夫兄却将整间铺子写作亡弟遗产,连寄售之货也列了进去。</p>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p>
殷亮道:“他连别人的货也想顺手领走。”</p>
“县府已经把寄售之货先行发还。安五娘自有的货款和夫妻合营的部分核明后也准她提取。”陈娘子道,“亡夫所遗之份正在立案另核。”</p>
“她想继续开铺?”</p>
“想。”陈娘子取出安五娘的陈词,“她说自己已经做了十几年买卖。税钱可以照交,债也可以查。可若每换一个经手官,就要再找一名男亲替她具名,她这间铺子便永远开不安稳。”</p>
沈韫将这一行看了两遍:“所以河西想请准核明的女商具名经营,凭自己的文书办理收货、兑钱与雇运。”</p>
“是。货权、经营与应负税债分别核定。不能因她是女子便先把柜坊的钱交给夫族。”</p>
沈韫点头:“行首肯认?”</p>
“沙州几家行首已经具了意见。他们也不愿每逢商户死人便将一铺子货全扣到官府。”</p>
第二卷薄得多。</p>
陶二娘,年六十二,丈夫生前贩过皮货,死后留下一处住屋、少量存货与两头驼。她眼睛不好,不能辨账,也没有力气随商队行走,一直托侄子代管。</p>
侄子将存货售出,驼租给商队,按月供她口粮。</p>
先前问验时,书吏见家中诸物都由侄子掌管,便劝她另立户,将财货取回。</p>
陶二娘不肯。</p>
“她说,驼牵回来自己也喂不了。”陈娘子道,“侄子一家这些年待她不薄。她愿意同他住,也愿意让他继续管。”</p>
裴蘅问:“那为何入案?”</p>
“因为侄子想省事,把驼与屋都改到自己名下,答应养她终身。她心里不踏实,又怕一告官,侄子便再不肯养她。”</p>
沈韫翻到末页:“河西准备怎样办?”</p>
“财货仍记陶二娘名下。委托之物、每月实给与代管之酬写明,另留凭据。她愿依亲而居,便不强拆。日后要换代管人,也须听她本人陈说。我们核过,侄子确实给过口粮,照料也不假。所以没有把他作侵吞之人押问。只是告诉他,肯养姑母,可以记;将她的东西全改成自己的名字,却不能只凭一句终身奉养。”</p>
三日后,中书会同户部、兵部、刑部与御史台议女户续行之事。</p>
郑持钧道:“东宫主张,将这些成案正式附入条议。各州再有同类实案,可以据此分辨,不必每遇一户便重新争论女子能否陈诉。”</p>
裴济翻了翻周三娘的录副:“若女子日后婚嫁呢?立嗣呢?夫族仍有需受养舅姑呢?今日准一户,明日便有人援用,朝廷不能只管眼前。”</p>
“所以这些须继续议。”户部尚书谭敬逍道,“夫妻共置、亡夫遗产、女子自有嫁资、未成年子女之产,来处不同,便应分列。不能因尚有难处,把已经核清的一并退回去。”</p>
裴济道:“朝廷若准女户长行,地方便会以为凡女子出面争产,都该使她自立。”</p>
陈娘子起身,将陶二娘的节略呈上:“河西这宗,恰好不愿自立。”</p>
元衡命书吏读了几行。</p>
堂中渐渐安静下来。</p>
裴济又问:“她既愿意由侄子照管,官府又何必插手?”</p>
“因为她没有把握侄子得了钱财房屋之后会不会翻脸弃养。”陈娘子道,“人心如晴雨,她自然不肯冒这个险。”</p>
裴济低头,翻到下一页,没有再问。</p>
安五娘的案子随后入议。</p>
户部所问最细的是商名与税债。</p>
盐引与其他另有专法的货物,仍循原制,不因女商试条一并放开。</p>
陆观棋翻过两宗河西节略:“沙州可以先试。但要看一轮生意、一季兑钱是否顺畅。田户也须过一回收成,才能知道所定税役和代管办法是否可行。若仍只给三十日,地方来不及验出什么。”</p>
郑持钧抬眼:“魏王府主张试多久?”</p>
“先行一年,按季报验。哪些可续,哪些须改,逐项写明。”</p>
“东宫无异议。”郑持钧道,“但不能一年以后又退回一句尚待核查。女户能否具名、能否守有核明之产,应当成为朝廷此后持续议定的事。”</p>
沈韫道:“季报里还须有执行之数,契交了没有,粮钱实给多少,是否仍在原处居住。代管之案,至少问一次本人实际所得。只有判牍,没有交付,便仍旧只是案上结清。”</p>
谭敬逍点头:“户部加一项执行回报。”</p>
郑持钧接道:“报核不以添立多少女户、结多少案为功。隐匿不报、假作已给,御史台照实纠问。”</p>
裴济道:“地方若办不过来?”</p>
“便具明缺多少书吏、多少验田与问案之人,送中书议处。”元衡道,“这也记进去。朝廷既要它长行,便不能年年只催下面快些办。”</p>
中书舍人一一落笔。</p>
窗外风吹过廊柱,案上几份纸轻轻动了一下。</p>
沈韫低头看着新写出的议稿。</p>
青渠最初送来的,不过是一卷田额少了近半的薄册。这半年,所有人争过原册留在哪里,争过女子的名字能不能写进去,又争过护到案结以后,官府究竟还管不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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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户部开始问,往后一年需要多少人来办。</p>
议稿经门下覆审,送入禁中。</p>
两日后,御批下来。</p>
准依所议试行一年,按季具报。已断田产及受领之分,不因试期而废。其余令户部会相关诸司续议,有不便于民者,据实奏改。</p>
中书据此发牒。</p>
女户之议留在了户部此后须持续办理的事项中。</p>
不是每一个问题都有了答案。可下一季、下一年,朝廷仍须收到地方的回报,也须继续回答。</p>
那日傍晚,沈韫回到山南东道进奏院,韩璋的私信已经到了。</p>
前面说庞充终于肯按时交入庄经手的具状,写得很不耐烦,被退回两次。又说青渠入冬,州县正在查漏屋与粥棚的柴草。</p>
最后才提周三娘。</p>
“她已搬出县廨外舍。赁的是村西一间旧屋,离田不远,主人是一对老夫妇。租期写到来年秋后,她自己按的印。”</p>
“交粮那日,她领了两袋回去,余下暂存县仓。问她为何不一并取,她说屋里潮,须先垫高地,修好囤。”</p>
“我问她还有何处不放心。她说,县里来一个书吏把来年税役说清便好,不必再叫庞将军带人来。”</p>
沈韫终于笑了一下。</p>
“先前她问我,案结以后如何。我一直记着。今日去时,她忙着同邻人抬木板垫粮囤,见我站在门前,叫我让一让。等木板抬进去,才想起请我喝水。”</p>
沈韫看了许久,将信放在灯下。</p>
她们终于争到了自己的新生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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