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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那股味道,像极了夏天烂在沟里的死耗子,死死往人鼻孔里钻。
“志强,你听,是不是有动静?”
陈招娣光着身子缩在薄被里,手死死抓着我的胳膊,声音抖得像筛糠。她那指甲盖掐进我肉里,生疼。
我没吭声,只是睁大眼睛盯着招待所那扇掉了漆的木门。
一九九七年的夏天,热得让人骨头缝里都冒着黏糊糊的汗。这间新风招待所是县城里最便宜的顶楼拐角房,头顶的吊扇“吱呀——吱呀——”地转着,每转一圈,那声音就钝刀子割肉一样,让人心里发毛。
“沙……”
“沙……”
声音又响了。不是在屋里,是在门外的走廊上。
那声音特别怪,不像是活人的脚步声,倒像是大冬天里,有人穿着极厚、极长、拖到地面的硬布衣服,在水泥地上一点点往前挪。那布料擦着粗糙的地面,发出一阵阵让人牙酸的摩擦声。
“志强……是她,肯定是她……她来找你了……”陈招娣带着哭腔,整个人彻底钻进了被窝,连头都不敢露出来。
“闭嘴!拍你妈的斜!”
我压着嗓子骂了一句,狠狠啐了一口唾沫。可我自己知道,我藏在毛毯底下的两条腿,抖得比她还厉害。
我叫何志强。这一年,我三十二岁。
在修水县城里,提起我何志强的名字,去摩托车维修铺打听打听,谁不知道我?我长得不算魁梧,但胜在白净、斯文,常年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在这个出门靠两条腿、进城靠班车的九十年代末,我有一辆擦得锃亮的嘉陵125摩托车。
光是这辆车,再加上我那张能把死人说活的嘴,就足够让那些一辈子没出过大山的农村姑娘,把心掏出来给我。
她们懂什么叫爱情?她们只是想逃,想离开那个连电灯泡都经常拉闸的穷山沟。
而我,就是带她们进城的“救世主”。
事情是从三天前开始不对劲的。
三天前,是林雪的头七。
林雪死在离我铺子不远的“迎宾旅馆”里,是用一根浸了水的麻绳,把自己挂在房梁上的。听说被服务员发现的时候,舌头吐出来老长,身上还穿着那件红得刺眼的婚纱。
真是个晦气娘们。
我当时听修车铺隔壁的王瘸子说起这事,心里还啐了一口,骂了句“没福气的死脑筋”。那几天,我刚把从林雪家骗来的两万块钱彩礼钱存进信用社,正琢磨着去市里换辆新摩托,根本没把这死人的事往心里放。
毕竟,这种事我干得多了。
九六年在李家村,有个叫秀兰的姑娘,为了跟我进城,逼着她爹把家里的两头大水牛卖了。钱一到手,我连夜跨上摩托车回了县城,把铺子门一关,歇了半个月。秀兰她爹气得在村口骂了三天三夜,最后吐血瘫在床上。那姑娘名声臭了,在村里抬不起头,听说后来远嫁到了大西北,跟个瘸子过了。
还有前年那个,叫小梅。更傻。人都跟我睡了,怀了娃娃,拉着我的手哭着说只要我娶她,她哥结婚的彩礼钱全给我。我把钱拿了,带她去小诊所把娃娃刮了,扔在医院长椅上就再也没回去。
这能怪我吗?
这年头,一个愿打一个愿愿挨。我何志强一不偷二不抢,结婚?结婚得担多大责任?得养活一大家子,还得被个女人管着。我傻啊?
彩礼是他们自愿给的,订婚酒也是他们自己要办的。这年头,派出所都管不着这事,这叫民间纠纷,叫作作风问题。顶多被老百姓吐几口唾沫,可唾沫星子能淹死人,能换来信用社里那白花花的百元大钞?
可我没想到,林雪这个女人,脾气会这么烈。
她是乡下小学的代课老师,字写得好看,人也长得干净。我追了她半年,天天骑着嘉陵125在她们学校门口等她,买最时兴的的确良衬衫,买城里才有的蛤蟆镜。
那天晚上,在她们村后面的麦田垛子旁,我跪在地上,指着天发誓:“阿雪,我何志强要是这辈子不娶你,天打雷劈。我带你去城里住楼房,看彩色电视,再也不用吃这山沟沟里的土。”
林雪哭了,哭得稀里哗啦的。她把头埋进我怀里,说她信我。
其实,她爹早就病得快不行了。两万块钱,是全家准备留给老头子去市里做手术的救命钱,也是准备给林雪当陪嫁的。
订婚前一晚,我拉着她的手,装出要哭出来的样子,说:“阿雪,我店里压了一批货,外面欠账周转不开,要是这笔彩礼钱顶不上,县城的商铺就要被法院查封了。我们的婚房……就没了。”
林雪是个孝顺姑娘,也是个傻姑娘。她回去跟她爹跪了一夜。第二天天还没亮,她爹颤着手,把一叠用塑料袋裹得严严实实、还带着泥土腥味的票子递到了我手上。
拿到钱的当天晚上,我就把修车铺的东西收拾干净,把门锁死,彻底消失了。
原本以为,这又是一桩能让我逍遥小半年的“买卖”。
可林雪的头七那天,我开始做梦。
梦里黑漆漆的,到处都是下不完的暴雨。
我站在修车铺的门口,看见远远的地方,走过来一个人。
那人穿着一身红。
在九十年代,乡下姑娘结婚买不起城里那种白色的西洋婚纱,都是去镇上的成衣铺子买红色的缎子,自己照着画报上的样子改。林雪身上那件就是。
她走得很慢,裙摆在泥水里拖着,发出“沙……沙……”的声音。
梦里的我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走到我跟前。她一直低着头,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上,让人看不清五官。
“志强……你为什么不来接我……”
那声音不像是在嘴里发出来的,倒像是从她那没有起伏的胸腔里震出来的,冷得像冰渣子。
“滚!滚开!”
我在梦里大喊,可喉咙像被水泥堵死了一样,只能发出“呃呃”的怪声。
就在她抬起头的那一瞬,我吓得猛地睁开了眼。梦醒了,我浑身是汗,可最让我毛骨悚然的是,我的后背突然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
那痛感很清晰,就像是家里做被子用的粗钢针,狠狠扎进了肉里。
我反手去摸,却什么也没摸到。
“妈的,肯定是这床上有跳蚤。”我骂了一句,翻个身想继续睡。
可从那天起,事情就彻底变了。
第二天早上,我穿鞋的时候,脚心刚踩进去,就听见“噗嗤”一声。
“嗷——!”
我疼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把右脚的皮鞋脱下来用力一抖。一根约摸三寸长的缝衣针,带着黑色的铁锈,从鞋帮子的缝隙里掉了出来。
那针尖上,还带着一抹新鲜的红血。
“谁他妈恶作剧?!”
我冲着空无一人的房间大吼。可还没等我缓过神来,我就觉得裤裆里一阵刺痛。我颤抖着手解开裤带,拉开内裤一看,整个人都傻了。
我的大腿内侧,不知道什么时候,密密麻麻地扎了五六根细针。
那些针不是插在衣服上的,它们是……它们是从我的皮肉里硬生生“长”出来的!
针屁股还埋在肉里,只有半截针尖露在外面,随着我的呼吸,一点点往外渗着黑红色的血。
我吓疯了,用指甲掐住一根针,用力往外一拔。
“啊——!”
那感觉,就像是连着我皮肉下面的筋一样,疼得我眼泪鼻涕一起往下流。拔出来的针上,带着一缕黏糊糊的碎肉。
那天下午,我去了县医院。
外科的大夫是个戴着深度老花镜的老头,他拿着镊子,把我后背、脖子、大腿上的针一根根拔下来,装在一个铁盘子里。
“叮当、叮当……”
听着针落在铁盘里的声音,我整个人都在发抖。
“小伙子,你这是得罪什么人了吧?”老医生推了推眼镜,看我的眼神怪怪的,“这针,怎么瞧着像是生前被人一根根顺着毛孔缝进去的?而且这走线……”
老医生没往下说,把一面镜子递给我。
我扭过头,顺着镜子往自己后背看去。只看了一眼,我的胃里就一阵翻江倒海,差点当场吐出来。
我后背上那些被拔掉针的孔洞,并不是乱七八糟排列的。它们挨得很紧,密密麻麻,一开一合,正好在我的脊梁骨上,排成了一条笔直的、歪歪扭扭的……
线脚。
就像是有人把我的皮当成了布料,用针线在上面做了一件衣服。
“操他妈的,有鬼……有鬼!”
我连医药费都没付,抓起衣服就往外跑。
我不敢回修车铺,也不敢回租的屋子。
我想到了陈招娣。
陈招娣是县城里发廊的女工,老家也是乡下的,心思多,但也贪财。我之前送过她一条金项链(其实是黄铜镀金的),她就死心塌地地跟着我。
我带着她,连夜搬进了这家新风招待所。这里地处偏僻,人流量大,阳气重,我觉得那死娘们肯定找不到我。
可现在,是林雪死后的第九天。
那“沙沙”的声音,就在门外,停下了。
“志强……志强……”
陈招娣在被子里掐着我,声音带着绝望的哭腔:“门缝……你看门缝下面……”
我硬着头皮,顺着月光朝门缝看去。
新风招待所的木门年头久了,门板和地面之间有一道指头宽的缝隙。
此时,那道缝隙里,正有一股股暗红色的液体,像是有生命一样,顺着门板缓缓渗透进来。
那不是水。
那是血,带着浓重腥味的、还没凝固的活人血。
而在那摊血水里,正有一件红色的粗布裙摆,一点点挤过那道狭窄的门缝,像是一条巨大的、红色的水蛭,蠕动着往屋里钻。
“志强……他说会来接我……好看吗……”
门外,林雪的声音又响了。这次,那声音不像是从走廊传来的,倒像是贴在门板上,对着锁眼,一下一下地往屋里吹着凉气。
我的头皮炸开了。
我突然想起来,林雪死的时候,留下的那件遗物。
那是她自杀前叠得整整齐齐的红嫁衣。
修车铺的王瘸子跟我喝酒时提起过,说林雪家穷,买不起新娘子的衣裳。这件红嫁衣,是她去镇上扯了最便宜的红棉布,一个人躲在煤油灯下,一针一线缝出来的。
为了赶在婚礼前做好,她整整一个月没合眼。
她底子薄,不常做针线活,那双手被钢针扎得千疮百孔,手指头上全是密密麻麻的血眼子。她爹说,林雪缝衣服的时候,经常一边缝,一边对着油灯笑,说:
“等志强骑着大摩托来接我,我就是全县城最漂亮的新娘子。”
她是用自己的血,把那件衣服缝起来的。
“志强,你说话呀……你来看看……我缝得好不好看……”
门板开始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像是有人在外面,用长长的指甲,在用力抓挠着木头。
“砰!”
突然,一声巨响。
门没开。
但屋里的电灯泡“啪”的一声碎了。碎片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整个房间陷入了一片死寂的黑暗。
月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把屋里的一切都拉出诡异的长影。
“啊——!”
陈招娣突然发出一声惨叫。
我猛地转过头,只见月光下,陈招娣盖着的那床棉被上,突然冒出了无数个细小的白点。
不对!那不是白点!
是针!
成百上千根白亮亮的缝衣针,正从棉被的棉絮里、从床单的纤维里,密密麻麻地往外攒动。
它们就像是地里刚冒尖的春笋,带着尖锐的破空声,“噗嗤、噗嗤”地尽数扎进了陈招娣的身体里。
陈招娣连挣扎都没来得及,整个人瞬间被扎成了个刺猬。鲜血像喷泉一样从棉被里漫了出来,把整张床都染成了黑紫色。
她圆睁着眼睛,嘴巴张得老大,可嗓子里只能发出“咕噜咕噜”的血泡声。
“招娣!招娣!”
我吓得连滚带爬地跌下床,脚底板踩在那些碎灯泡片上,玻璃扎进肉里,可我根本顾不上疼。
我连看都不敢再看床上一眼,连滚带爬地冲向房间唯一能逃命的地方——那扇通往三楼走廊的窗户。
然而,当我爬到窗台边,借着月光往玻璃上一看时,我整个人彻底瘫软在地上。
玻璃窗上,倒映出来的不是我的脸。
而是一个穿着红嫁衣、没有五官的面孔。
她就贴在窗户外面,隔着一层薄薄的玻璃,正死死地盯着我。
“志强……”
窗户玻璃上,凭空出现了一道道血淋淋的字迹,歪歪扭扭,像是一行行拙劣的针脚:
“你。说。过。要。娶。我。的。”
屋里那股味道,像极了夏天烂在沟里的死耗子,死死往人鼻孔里钻。
“志强,你听,是不是有动静?”
陈招娣光着身子缩在薄被里,手死死抓着我的胳膊,声音抖得像筛糠。她那指甲盖掐进我肉里,生疼。
我没吭声,只是睁大眼睛盯着招待所那扇掉了漆的木门。
一九九七年的夏天,热得让人骨头缝里都冒着黏糊糊的汗。这间新风招待所是县城里最便宜的顶楼拐角房,头顶的吊扇“吱呀——吱呀——”地转着,每转一圈,那声音就钝刀子割肉一样,让人心里发毛。
“沙……”
“沙……”
声音又响了。不是在屋里,是在门外的走廊上。
那声音特别怪,不像是活人的脚步声,倒像是大冬天里,有人穿着极厚、极长、拖到地面的硬布衣服,在水泥地上一点点往前挪。那布料擦着粗糙的地面,发出一阵阵让人牙酸的摩擦声。
“志强……是她,肯定是她……她来找你了……”陈招娣带着哭腔,整个人彻底钻进了被窝,连头都不敢露出来。
“闭嘴!拍你妈的斜!”
我压着嗓子骂了一句,狠狠啐了一口唾沫。可我自己知道,我藏在毛毯底下的两条腿,抖得比她还厉害。
我叫何志强。这一年,我三十二岁。
在修水县城里,提起我何志强的名字,去摩托车维修铺打听打听,谁不知道我?我长得不算魁梧,但胜在白净、斯文,常年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在这个出门靠两条腿、进城靠班车的九十年代末,我有一辆擦得锃亮的嘉陵125摩托车。
光是这辆车,再加上我那张能把死人说活的嘴,就足够让那些一辈子没出过大山的农村姑娘,把心掏出来给我。
她们懂什么叫爱情?她们只是想逃,想离开那个连电灯泡都经常拉闸的穷山沟。
而我,就是带她们进城的“救世主”。
事情是从三天前开始不对劲的。
三天前,是林雪的头七。
林雪死在离我铺子不远的“迎宾旅馆”里,是用一根浸了水的麻绳,把自己挂在房梁上的。听说被服务员发现的时候,舌头吐出来老长,身上还穿着那件红得刺眼的婚纱。
真是个晦气娘们。
我当时听修车铺隔壁的王瘸子说起这事,心里还啐了一口,骂了句“没福气的死脑筋”。那几天,我刚把从林雪家骗来的两万块钱彩礼钱存进信用社,正琢磨着去市里换辆新摩托,根本没把这死人的事往心里放。
毕竟,这种事我干得多了。
九六年在李家村,有个叫秀兰的姑娘,为了跟我进城,逼着她爹把家里的两头大水牛卖了。钱一到手,我连夜跨上摩托车回了县城,把铺子门一关,歇了半个月。秀兰她爹气得在村口骂了三天三夜,最后吐血瘫在床上。那姑娘名声臭了,在村里抬不起头,听说后来远嫁到了大西北,跟个瘸子过了。
还有前年那个,叫小梅。更傻。人都跟我睡了,怀了娃娃,拉着我的手哭着说只要我娶她,她哥结婚的彩礼钱全给我。我把钱拿了,带她去小诊所把娃娃刮了,扔在医院长椅上就再也没回去。
这能怪我吗?
这年头,一个愿打一个愿愿挨。我何志强一不偷二不抢,结婚?结婚得担多大责任?得养活一大家子,还得被个女人管着。我傻啊?
彩礼是他们自愿给的,订婚酒也是他们自己要办的。这年头,派出所都管不着这事,这叫民间纠纷,叫作作风问题。顶多被老百姓吐几口唾沫,可唾沫星子能淹死人,能换来信用社里那白花花的百元大钞?
可我没想到,林雪这个女人,脾气会这么烈。
她是乡下小学的代课老师,字写得好看,人也长得干净。我追了她半年,天天骑着嘉陵125在她们学校门口等她,买最时兴的的确良衬衫,买城里才有的蛤蟆镜。
那天晚上,在她们村后面的麦田垛子旁,我跪在地上,指着天发誓:“阿雪,我何志强要是这辈子不娶你,天打雷劈。我带你去城里住楼房,看彩色电视,再也不用吃这山沟沟里的土。”
林雪哭了,哭得稀里哗啦的。她把头埋进我怀里,说她信我。
其实,她爹早就病得快不行了。两万块钱,是全家准备留给老头子去市里做手术的救命钱,也是准备给林雪当陪嫁的。
订婚前一晚,我拉着她的手,装出要哭出来的样子,说:“阿雪,我店里压了一批货,外面欠账周转不开,要是这笔彩礼钱顶不上,县城的商铺就要被法院查封了。我们的婚房……就没了。”
林雪是个孝顺姑娘,也是个傻姑娘。她回去跟她爹跪了一夜。第二天天还没亮,她爹颤着手,把一叠用塑料袋裹得严严实实、还带着泥土腥味的票子递到了我手上。
拿到钱的当天晚上,我就把修车铺的东西收拾干净,把门锁死,彻底消失了。
原本以为,这又是一桩能让我逍遥小半年的“买卖”。
可林雪的头七那天,我开始做梦。
梦里黑漆漆的,到处都是下不完的暴雨。
我站在修车铺的门口,看见远远的地方,走过来一个人。
那人穿着一身红。
在九十年代,乡下姑娘结婚买不起城里那种白色的西洋婚纱,都是去镇上的成衣铺子买红色的缎子,自己照着画报上的样子改。林雪身上那件就是。
她走得很慢,裙摆在泥水里拖着,发出“沙……沙……”的声音。
梦里的我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走到我跟前。她一直低着头,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上,让人看不清五官。
“志强……你为什么不来接我……”
那声音不像是在嘴里发出来的,倒像是从她那没有起伏的胸腔里震出来的,冷得像冰渣子。
“滚!滚开!”
我在梦里大喊,可喉咙像被水泥堵死了一样,只能发出“呃呃”的怪声。
就在她抬起头的那一瞬,我吓得猛地睁开了眼。梦醒了,我浑身是汗,可最让我毛骨悚然的是,我的后背突然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
那痛感很清晰,就像是家里做被子用的粗钢针,狠狠扎进了肉里。
我反手去摸,却什么也没摸到。
“妈的,肯定是这床上有跳蚤。”我骂了一句,翻个身想继续睡。
可从那天起,事情就彻底变了。
第二天早上,我穿鞋的时候,脚心刚踩进去,就听见“噗嗤”一声。
“嗷——!”
我疼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把右脚的皮鞋脱下来用力一抖。一根约摸三寸长的缝衣针,带着黑色的铁锈,从鞋帮子的缝隙里掉了出来。
那针尖上,还带着一抹新鲜的红血。
“谁他妈恶作剧?!”
我冲着空无一人的房间大吼。可还没等我缓过神来,我就觉得裤裆里一阵刺痛。我颤抖着手解开裤带,拉开内裤一看,整个人都傻了。
我的大腿内侧,不知道什么时候,密密麻麻地扎了五六根细针。
那些针不是插在衣服上的,它们是……它们是从我的皮肉里硬生生“长”出来的!
针屁股还埋在肉里,只有半截针尖露在外面,随着我的呼吸,一点点往外渗着黑红色的血。
我吓疯了,用指甲掐住一根针,用力往外一拔。
“啊——!”
那感觉,就像是连着我皮肉下面的筋一样,疼得我眼泪鼻涕一起往下流。拔出来的针上,带着一缕黏糊糊的碎肉。
那天下午,我去了县医院。
外科的大夫是个戴着深度老花镜的老头,他拿着镊子,把我后背、脖子、大腿上的针一根根拔下来,装在一个铁盘子里。
“叮当、叮当……”
听着针落在铁盘里的声音,我整个人都在发抖。
“小伙子,你这是得罪什么人了吧?”老医生推了推眼镜,看我的眼神怪怪的,“这针,怎么瞧着像是生前被人一根根顺着毛孔缝进去的?而且这走线……”
老医生没往下说,把一面镜子递给我。
我扭过头,顺着镜子往自己后背看去。只看了一眼,我的胃里就一阵翻江倒海,差点当场吐出来。
我后背上那些被拔掉针的孔洞,并不是乱七八糟排列的。它们挨得很紧,密密麻麻,一开一合,正好在我的脊梁骨上,排成了一条笔直的、歪歪扭扭的……
线脚。
就像是有人把我的皮当成了布料,用针线在上面做了一件衣服。
“操他妈的,有鬼……有鬼!”
我连医药费都没付,抓起衣服就往外跑。
我不敢回修车铺,也不敢回租的屋子。
我想到了陈招娣。
陈招娣是县城里发廊的女工,老家也是乡下的,心思多,但也贪财。我之前送过她一条金项链(其实是黄铜镀金的),她就死心塌地地跟着我。
我带着她,连夜搬进了这家新风招待所。这里地处偏僻,人流量大,阳气重,我觉得那死娘们肯定找不到我。
可现在,是林雪死后的第九天。
那“沙沙”的声音,就在门外,停下了。
“志强……志强……”
陈招娣在被子里掐着我,声音带着绝望的哭腔:“门缝……你看门缝下面……”
我硬着头皮,顺着月光朝门缝看去。
新风招待所的木门年头久了,门板和地面之间有一道指头宽的缝隙。
此时,那道缝隙里,正有一股股暗红色的液体,像是有生命一样,顺着门板缓缓渗透进来。
那不是水。
那是血,带着浓重腥味的、还没凝固的活人血。
而在那摊血水里,正有一件红色的粗布裙摆,一点点挤过那道狭窄的门缝,像是一条巨大的、红色的水蛭,蠕动着往屋里钻。
“志强……他说会来接我……好看吗……”
门外,林雪的声音又响了。这次,那声音不像是从走廊传来的,倒像是贴在门板上,对着锁眼,一下一下地往屋里吹着凉气。
我的头皮炸开了。
我突然想起来,林雪死的时候,留下的那件遗物。
那是她自杀前叠得整整齐齐的红嫁衣。
修车铺的王瘸子跟我喝酒时提起过,说林雪家穷,买不起新娘子的衣裳。这件红嫁衣,是她去镇上扯了最便宜的红棉布,一个人躲在煤油灯下,一针一线缝出来的。
为了赶在婚礼前做好,她整整一个月没合眼。
她底子薄,不常做针线活,那双手被钢针扎得千疮百孔,手指头上全是密密麻麻的血眼子。她爹说,林雪缝衣服的时候,经常一边缝,一边对着油灯笑,说:
“等志强骑着大摩托来接我,我就是全县城最漂亮的新娘子。”
她是用自己的血,把那件衣服缝起来的。
“志强,你说话呀……你来看看……我缝得好不好看……”
门板开始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像是有人在外面,用长长的指甲,在用力抓挠着木头。
“砰!”
突然,一声巨响。
门没开。
但屋里的电灯泡“啪”的一声碎了。碎片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整个房间陷入了一片死寂的黑暗。
月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把屋里的一切都拉出诡异的长影。
“啊——!”
陈招娣突然发出一声惨叫。
我猛地转过头,只见月光下,陈招娣盖着的那床棉被上,突然冒出了无数个细小的白点。
不对!那不是白点!
是针!
成百上千根白亮亮的缝衣针,正从棉被的棉絮里、从床单的纤维里,密密麻麻地往外攒动。
它们就像是地里刚冒尖的春笋,带着尖锐的破空声,“噗嗤、噗嗤”地尽数扎进了陈招娣的身体里。
陈招娣连挣扎都没来得及,整个人瞬间被扎成了个刺猬。鲜血像喷泉一样从棉被里漫了出来,把整张床都染成了黑紫色。
她圆睁着眼睛,嘴巴张得老大,可嗓子里只能发出“咕噜咕噜”的血泡声。
“招娣!招娣!”
我吓得连滚带爬地跌下床,脚底板踩在那些碎灯泡片上,玻璃扎进肉里,可我根本顾不上疼。
我连看都不敢再看床上一眼,连滚带爬地冲向房间唯一能逃命的地方——那扇通往三楼走廊的窗户。
然而,当我爬到窗台边,借着月光往玻璃上一看时,我整个人彻底瘫软在地上。
玻璃窗上,倒映出来的不是我的脸。
而是一个穿着红嫁衣、没有五官的面孔。
她就贴在窗户外面,隔着一层薄薄的玻璃,正死死地盯着我。
“志强……”
窗户玻璃上,凭空出现了一道道血淋淋的字迹,歪歪扭扭,像是一行行拙劣的针脚:
“你。说。过。要。娶。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