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情圣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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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他坐直了身体,眼睛里闪着光,“我们现在要做的,不是改变你,而是让王小姐看到真实的你。你不需要变成另外一个人,你只需要让她看到——你是一个值得她喜欢的人。”</p>
……</p>
程胜的新策略很简单:不演了。</p>
不是不演了的意思,而是不刻意去演了。</p>
程胜告诉贵利王,之前那些英雄救美、雨中送伞、养猫追女之类的招数,虽然出发点是好,但本质上都是在“演”。而王小姐这种人,什么都看得明白。</p>
“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程胜说,“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要想着‘这样做她会怎么想’,你就做你自己。”</p>
贵利王皱了皱眉:“做我自己?我自己就是放高利贷的,难道我带她去收债?”</p>
程胜想了想,觉得这个画面太美,不敢想象。</p>
“也不是让你完全放飞自我,”程胜赶紧往回找补,“我的意思是,你不用刻意去讨好她。你已经过了需要讨好的阶段了。你现在要做的是——让她习惯你的存在。”</p>
“习惯?”</p>
“对。让她觉得你就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但又不会让她窒息。”程胜说,“你每天出现在她的生活里,陪她做她喜欢的事,但不要给她压力。慢慢地,她就会习惯有你。等她习惯了,你再突然消失一下——”</p>
“为什么要消失?”贵利王不解。</p>
“让她想你啊!”程胜一拍大腿,“你天天在她面前晃,她不会觉得你有什么特别的。但你突然不出现了,她就会想——‘咦,那个人今天怎么没来?’这一想,你就赢了。”</p>
贵利王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p>
排骨在旁边嘟囔:“这不还是演吗?假装消失。”</p>
程胜和贵利王同时看向排骨。</p>
排骨立刻低下头,专心致志地啃鸡腿,鸡骨头啃得咯吱咯吱响。</p>
“行,”贵利王站起来,整了整西装领子,“那就按你说的办。”</p>
“等等,”程胜叫住他,“老板,我还有最后一个建议。”</p>
“说。”</p>
“你穿衣服的风格——”程胜上下打量了一下贵利王的白西装和金戒指,“能不能稍微……低调一点?”</p>
贵利王低头看了看自己,又抬头看程胜:“不好看吗?”</p>
“好看,好看。”程胜违心地说,“但是王小姐那个人,你知道的,她不在乎这些。你穿白西装和金戒指,在她眼里跟穿白T恤和塑料戒指没有区别。既然如此,你不如穿得舒服一点,你自己舒服,她也看着舒服。”</p>
贵利王想了想,觉得好像有点道理。</p>
“那你说穿什么?”</p>
“就……”程胜想了想,“随便穿。她穿什么你就穿什么。”</p>
“她穿裙子。”</p>
“不是让你穿裙子!”程胜差点崩溃,“我的意思是,穿跟她风格差不多的。她穿得随意,你也穿得随意。她穿得正式,你也穿得正式。这样你们站在一起的时候,看起来就像一对。”</p>
贵利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白西装,又想了想王瑷的亚麻衬衫和牛仔裤。</p>
“去给我买几件亚麻衬衫。”他对阿刚说。</p>
阿刚愣了一下:“老大,亚麻衬衫是什么?”</p>
“就是……就是那种皱皱巴巴的衬衫!”</p>
“哦,那种啊,”阿刚恍然大悟,“我爷爷有。”</p>
贵利王深吸一口气:“去买新的!”</p>
……</p>
从那天开始,贵利王变了。</p>
他不再穿那身扎眼的白西装,而是换了一件浅灰色的亚麻衬衫,袖子卷到手肘,扣子解开两颗,露出一点锁骨。</p>
裤子也换成了深色的休闲裤,脚上蹬着一双棕色的乐福鞋。</p>
金戒指还戴着,但只戴了一个,没那么扎眼了。</p>
头发也不再梳得油光锃亮,而是随意地往后拢了拢,有几缕碎发垂在额前。</p>
排骨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嘴里的茶喷了阿强一脸。</p>
“老二,你咋了?你是不是生病了?”排骨伸手去摸贵利王的额头。</p>
贵利王一把拍开他的手:“我没事。”</p>
“你没事你穿成这样?你的白西装呢?你的金戒指呢?你的发胶呢?”</p>
“换风格了。”</p>
排骨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三遍,然后转头对阿刚说:“快去叫医生,我弟弟脑子出问题了。”</p>
阿刚没动,因为他也被贵利王的新造型震撼了。</p>
说实话,贵利王穿成这样确实好看。</p>
他的底子本来就好——高个子,宽肩窄腰,五官端正,只是以前那身白西装和金戒指太浮夸了,把人的注意力全吸引到衣服和首饰上去了,反而忽略了他这个人本身。</p>
现在换了低调的打扮,他这个人本身反而突显出来了。</p>
阿强忍不住说了一句:“老大,你这样还挺帅的。”</p>
贵利王看了他一眼:“我以前不帅吗?”</p>
阿强张了张嘴,想说“以前也帅,但是像暴发户”,想了想还是把话咽了回去。</p>
贵利王没再理他们,拿起车钥匙出了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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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去接王瑷。</p>
……</p>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了。</p>
贵利王不再刻意安排什么“浪漫惊喜”,也不再绞尽脑汁地想“她</p>
“老板,”他坐直了身体,眼睛里闪着光,“我们现在要做的,不是改变你,而是让王小姐看到真实的你。你不需要变成另外一个人,你只需要让她看到——你是一个值得她喜欢的人。”</p>
……</p>
程胜的新策略很简单:不演了。</p>
不是不演了的意思,而是不刻意去演了。</p>
程胜告诉贵利王,之前那些英雄救美、雨中送伞、养猫追女之类的招数,虽然出发点是好,但本质上都是在“演”。而王小姐这种人,什么都看得明白。</p>
“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程胜说,“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要想着‘这样做她会怎么想’,你就做你自己。”</p>
贵利王皱了皱眉:“做我自己?我自己就是放高利贷的,难道我带她去收债?”</p>
程胜想了想,觉得这个画面太美,不敢想象。</p>
“也不是让你完全放飞自我,”程胜赶紧往回找补,“我的意思是,你不用刻意去讨好她。你已经过了需要讨好的阶段了。你现在要做的是——让她习惯你的存在。”</p>
“习惯?”</p>
“对。让她觉得你就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但又不会让她窒息。”程胜说,“你每天出现在她的生活里,陪她做她喜欢的事,但不要给她压力。慢慢地,她就会习惯有你。等她习惯了,你再突然消失一下——”</p>
“为什么要消失?”贵利王不解。</p>
“让她想你啊!”程胜一拍大腿,“你天天在她面前晃,她不会觉得你有什么特别的。但你突然不出现了,她就会想——‘咦,那个人今天怎么没来?’这一想,你就赢了。”</p>
贵利王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p>
排骨在旁边嘟囔:“这不还是演吗?假装消失。”</p>
程胜和贵利王同时看向排骨。</p>
排骨立刻低下头,专心致志地啃鸡腿,鸡骨头啃得咯吱咯吱响。</p>
“行,”贵利王站起来,整了整西装领子,“那就按你说的办。”</p>
“等等,”程胜叫住他,“老板,我还有最后一个建议。”</p>
“说。”</p>
“你穿衣服的风格——”程胜上下打量了一下贵利王的白西装和金戒指,“能不能稍微……低调一点?”</p>
贵利王低头看了看自己,又抬头看程胜:“不好看吗?”</p>
“好看,好看。”程胜违心地说,“但是王小姐那个人,你知道的,她不在乎这些。你穿白西装和金戒指,在她眼里跟穿白T恤和塑料戒指没有区别。既然如此,你不如穿得舒服一点,你自己舒服,她也看着舒服。”</p>
贵利王想了想,觉得好像有点道理。</p>
“那你说穿什么?”</p>
“就……”程胜想了想,“随便穿。她穿什么你就穿什么。”</p>
“她穿裙子。”</p>
“不是让你穿裙子!”程胜差点崩溃,“我的意思是,穿跟她风格差不多的。她穿得随意,你也穿得随意。她穿得正式,你也穿得正式。这样你们站在一起的时候,看起来就像一对。”</p>
贵利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白西装,又想了想王瑷的亚麻衬衫和牛仔裤。</p>
“去给我买几件亚麻衬衫。”他对阿刚说。</p>
阿刚愣了一下:“老大,亚麻衬衫是什么?”</p>
“就是……就是那种皱皱巴巴的衬衫!”</p>
“哦,那种啊,”阿刚恍然大悟,“我爷爷有。”</p>
贵利王深吸一口气:“去买新的!”</p>
……</p>
从那天开始,贵利王变了。</p>
他不再穿那身扎眼的白西装,而是换了一件浅灰色的亚麻衬衫,袖子卷到手肘,扣子解开两颗,露出一点锁骨。</p>
裤子也换成了深色的休闲裤,脚上蹬着一双棕色的乐福鞋。</p>
金戒指还戴着,但只戴了一个,没那么扎眼了。</p>
头发也不再梳得油光锃亮,而是随意地往后拢了拢,有几缕碎发垂在额前。</p>
排骨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嘴里的茶喷了阿强一脸。</p>
“老二,你咋了?你是不是生病了?”排骨伸手去摸贵利王的额头。</p>
贵利王一把拍开他的手:“我没事。”</p>
“你没事你穿成这样?你的白西装呢?你的金戒指呢?你的发胶呢?”</p>
“换风格了。”</p>
排骨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三遍,然后转头对阿刚说:“快去叫医生,我弟弟脑子出问题了。”</p>
阿刚没动,因为他也被贵利王的新造型震撼了。</p>
说实话,贵利王穿成这样确实好看。</p>
他的底子本来就好——高个子,宽肩窄腰,五官端正,只是以前那身白西装和金戒指太浮夸了,把人的注意力全吸引到衣服和首饰上去了,反而忽略了他这个人本身。</p>
现在换了低调的打扮,他这个人本身反而突显出来了。</p>
阿强忍不住说了一句:“老大,你这样还挺帅的。”</p>
贵利王看了他一眼:“我以前不帅吗?”</p>
阿强张了张嘴,想说“以前也帅,但是像暴发户”,想了想还是把话咽了回去。</p>
贵利王没再理他们,拿起车钥匙出了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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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去接王瑷。</p>
……</p>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了。</p>
贵利王不再刻意安排什么“浪漫惊喜”,也不再绞尽脑汁地想“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