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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雨勒住胯下喷着粗气的沙漠马,观察着眼前这个相当热闹的小镇。
镇中并不宽敞的道路上有些拥挤地停着好几辆拉满了货物的马车。不少行商行贩已经拉开一块粗麻布,将自己的货物摆在布上,就地吆喝了起来。
讨价还价声和争吵声此起彼伏,隐隐约约还能听到哪家商铺又被掀翻了桌子,同时又响起啪的瓷器破碎声和沉闷的击打声。
镇门前不大的招牌牢牢地钉在小镇大门的门柱上。招牌上用新语写着几个大字:
仙人掌小镇
作为西部帝国塔玛斯沙漠里一个规模很小的村镇,仙人掌小镇幸运地位于塔玛斯沙漠通往漠城商道上,所以来来往往的商人都乐意到这个镇上来歇歇脚。
镇面积很小,但每天的都有大量的货物和人员在这里流入流出,这注定了这里的鱼龙混杂。
季雨确定这次的目标就在这个仙人掌小镇上。
从雇主那里接到这个雇佣任务开始,季雨已经跟在铁牙仔阿卡身后追踪了近一个月。
他随着阿卡扎营的痕迹一路跟随深入塔玛斯沙漠,有好几次已经快追上这个价值一百金币的脑袋。
不过季雨并不急着动手,万无一失对他而言是最重要的。阿卡很久以前就已经一个小有名气的佣兵队长,这种滚刀肉往往强大而警觉。
季雨不想打草惊蛇,如果让阿卡溜走。那就会在自己百分百任务完成率的刺客生涯上添上耻辱的一笔。
根据雇主提供的信息,阿卡在经过塔玛斯沙漠的时候,往往会在仙人掌小镇上休息几天,和他在这里的几个亡命之徒朋友喝上几杯。
确定了阿卡常来的就是眼前这个小镇,季雨拉下脸上挡沙的面罩。从沙漠马上翻身而下,将缰绳拉在手里,慢慢地向镇中走去。
季雨确实很有耐心,他是个年轻的杀手,但他从十五岁就开始跟着杰洛特学着怎么杀人,到如今已经十年了。
十年的刺客生活教会季雨耐心的重要性,刺客应该像蛇一样潜伏,慢慢靠近猎物,在阴影里发动致命攻击。
蛇的猎物往往到死也不知道杀死自己的是谁。
季雨装作对摊贩的货物很感兴趣的样子,悄悄观察着这个小镇的建筑格局和地理环境。
这是典型的沙漠风格小镇,房子大多数由黄泥混合西部帝国特有的沙砖制成。这意味着没有地方可以躲开别人的视野,那么最好的选择就是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任务,然后骑马逃走。
心里的计划大概定了下来,季雨才把马留在不远处的马槽,转身踱进一家酒馆。
酒馆里的热闹程度比街道上更胜几筹,两个穿着粗铁胸甲的佣兵在坐在座位上大声地讨论着:
“噢!那个小婊子刚开始是很配合,可是你知道吗!到一半她竟然开始不停地尖叫!还一个劲地放屁!”
“得了吧奥里,你身上的臭味连他妈半兽人闻到了都得几天吃不下东西,更何况那些个只喝高级酒的娘们?”
酒馆吧台边上,也靠着几个来往的行商。讨论着这次行程的收获。他们一边把从森精灵那里挣来的钱币用来买酒,一边大声嘲笑森精灵的愚笨。
季雨走到吧台边上,从长袍的口袋里掏出两枚银币,摆在吧台上。
“来一杯仙人掌酒。”
酒馆的侍者显然很满意季雨这样阔绰的出手。仙人掌酒是镇上的特色酒,其酿制方法特殊,并不是每个来往的人都消费得起。
侍者很快拿出一个玻璃酒杯,将淡绿色带着少许沉淀的浓稠酒液倒进杯子里,又用勺子舀起一勺辣椒腌渍过的青豆盛在盘子里。
他把盘子和酒推给季雨,季雨向他微微点头表示感谢,才端起酒杯小啜了一口。
酒液的味道清冽,入口先是仙人掌花的清香,紧接着就是水果的甜味和淡淡的蜂蜜味道,最后留在舌根的苦味更让这杯酒显得韵味十足。酒液化作一股暖流流入了季雨的腹中,再将几颗青豆丢进嘴里咀嚼。清香的气息又强烈了几分。
“真是让人感到放松的好酒。”睁开眼睛,季雨向侍者夸赞。
侍者讶异于这个俊美年轻人的彬彬有礼。在这里人们对他说过最多的话应该是“去你妈的什么破酒敢要两枚银币?”和“小哥我看你长的不错要不让我们兄弟几个爽爽?”
季雨又喝了两口,直到小杯里的酒液只剩底了,才放下酒杯,向侍者缓缓开口问道:
“你认识阿卡·利奇吗?”
侍者擦拭酒杯的手猛地停了下来,抬起头,用诧异的眼神看向季雨。
“你知道他在哪吗?”季雨似乎没有注意侍者惊恐的目光,语气悠然。
侍者没有回答季雨,而是拿起酒杯继续擦拭。同时抬头看了一眼二楼,紧接着又把头低下,盯着眼前的酒杯,仿佛这普通的玻璃酒杯是什么珍稀宝物一般。
“谢谢。”季雨把剩下的酒一饮而尽,转身向着二楼走去。
酒馆二楼的格局和一楼截然不同。
地面上贴着塔玛斯沙漠并不常见的木质地板。地板上摆着几张木桌,正中间的桌子周围坐着一圈浑身酒气的佣兵,木桌上面摆着纸牌和一小堆一小堆的金币银币。
稍环顾了一下,季雨朝着那个背对着自己坐着的壮汉走去,他站定在这个壮汉的身后,微笑着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
“请问是铁牙仔阿卡·利奇吗?”
气氛凝固了一瞬,木桌上的所有人同时抬起了头,用一种极其不善的眼神盯着季雨,看看是哪个胆大包天的小子觉得人间生活太无聊想早日回归沙漠之神的怀抱。
壮汉回过头来,脸上带着笑容:
“是我是我,找我有什么事?”
阿卡·利奇笑容挂在嘴角,露出一嘴不知道是银质的还是钢质的牙,背在身后的左手已经悄然拿起桌子上的匕首。
可那脸上的笑忽然消失了,阿卡感觉颈部透过一丝冰凉,有什么鲜红的东西正从自己的脖子上喷出,自己的力量、生命也随着这鲜红的液体快速飞逝。
季雨在确定他的身份后没有半分的犹豫,猎杀就在瞬息之间完成,他以看不清的速度拔出腰间的猎刀,刀刃划过阿卡的咽喉,锋利的刃口轻松地切开了阿卡的皮肤和皮肤下面的颈动脉。
眩晕感来的很快,阿卡沾满鲜血的脸上是难以置信的表情,他从来没见过问完名字就直接杀人的刺客。
可是阿卡现在后悔已经没有用了,颈动脉断开的阿卡已经失去了一切能用来反抗的力量。他会在十几秒内完全失去意识然后彻底失去生命。
在阿卡看向人间的最后一眼里,最耀眼的,是季雨那燃烧的黄金瞳和狭长尖细的黑色瞳孔。
同在一张木桌的都是阿卡从新兵时起就在一起摸爬滚打的狐朋狗友,他们愣愣地站在原地,看着阿卡倒下血泊里。
直到他们看到季雨从倒下的阿卡脖子上扯下来那块象征身份的佣兵铭牌,才反应过来他们兄长一般的老大已经死在了这个看起来俊美的年轻人手里。
“...我操你妈的!砍死他!”
一个佣兵怒吼着掀翻桌子,拿起靠在椅子边上的马刀,起身飞奔去追已经下楼的季雨。
一击得手后季雨并没有停留,他冲出酒馆,将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放在嘴唇上,吹出一声嘹亮的哨响。沙漠马很快就从一旁的马槽中冲出。季雨飞身跃起骑上马背,甩动手里的缰绳,马一声嘶鸣,全力向前奔去。
佣兵们手忙脚乱的踹开酒馆的门,却看到那个可恶的黄金瞳已经骑上马准备逃跑,一个佣兵急忙端起铁弩。
季雨冷笑着回过头来,他的手捏成一个奇怪的手印,一片黑色带着火星的黑烟突然从佣兵们站立的地方冒出。
黑烟突如其来,熏的佣兵们咳嗽不断眼睛通红,再也看不清逃跑的季雨。
大陆上任何一个懂得真正魔法的魔法师看到这一幕都一定会惊讶。这带着火星的黑烟分明是最正统的黑塔魔法。
刚刚的一幕中,季雨甚至不需要吟唱的动作就能够释放,这说明他在黑塔都应该拥有不低的水平。
问题是他明明是刺客,有哪个高贵的魔法师会想不开要去当一名刺客。
其实季雨并没有学过魔法,也不是黑塔的魔法师,他从小到大只在杰洛特那里学过刺客的技巧。
他学会的第一个魔法是在他六岁的时候,那时候漠城的广场上有一个老魔法师来表演。大街小巷挤满了来观看的人。
杰洛特也带着季雨去看表演,他把季雨举起来,季雨远远看到魔法师操纵着手里的烟雾、光线和火焰,一种清晰的解构不由自主地在季雨眼中呈现。
他能看见各种各样的魔法能量在空气中流动,灰色、青色、暗红。然后汇聚到魔法师的手里。季雨随着这些能量推导,不仅分辨出魔法的种类,还将魔法师施展的魔法的缺陷看得一清二楚。
一些晦涩又深奥的文字出现在季雨的脑海里,季雨能读懂这些文字,他知道这些文字就是施展魔法的咒文。而季雨只需要在心里默念这些咒文,配合一些简单的肢体动作,就可以施展魔法。
季雨不知道的是,他看着老魔法师操纵魔法时,那名魔法师却被在远处不断闪烁的黄金瞳盯得浑身冷汗。只觉得有至邪的目光从身后看向他,让他汗毛竖起。
后来季雨在卧室偷偷试了试偷学而来的魔法,发现威力大得惊人。巨大的烟雾让睡在二楼的杰洛特误以为家里失火了,推开季雨的房门抱起季雨就往外逃。
从那以后,季雨只需要看到一种魔法,就能学会并且完善这种魔法。
可惜的是世界上三塔之外的地方的魔法师实在是太过于稀少,季雨从六岁到现在十九年了,依然只学会了不到二十种魔法,比起真正的魔法师,这个魔法的数量简直少的可怜。
降低马速,季雨将一张棕色的烟纸摊开在手掌,又从怀里掏出一撮静心凉草制成的烟丝放在烟纸上。
卷起烟纸,指尖冒起一簇火焰。季雨深吸一口,然后闭上眼睛,感受冰凉的气体从咽喉一直穿梭到肺部。
这种魔法药草制成的烟叶对于常人来说味道简直无法接受。但对于季雨,静心凉草可以很好地抑制自己体内沸腾暴动的血液。
冰凉的气体透过肺部穿到全身,抚慰着季雨体内流速极快的躁动的血液,因为杀戮而狂跳的心脏也逐渐恢复正常。
季雨睁开眼睛,吐出烟雾,眼里的的黄金瞳色已经褪去,恢复了深黑,月光下季雨的脸没有了黄金瞳的映衬,少了几分狰狞,变得相当柔美。
脸上止不住地露出笑容。这次的任务相当顺利,他很快就能够得到一笔一百金币的巨款。这是雇主答应给他的报酬。同时阿卡·利奇的名字也会被写进刺客榜单中黄金眼的击杀名单里,让季雨的排名再升上一两名,成为前二十。
这个时代已经不再是刺客们的鼎盛时代了。和平稳定的局面已经维持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每个国家的法律也在长久的和平中得以完善。
现在的西部帝国,大多数人更乐意去法院决断和别人的恩怨,而不是花上一大笔钱找刺客。
但毕竟不是所有的仇恨都能靠法官的锤子和律师的说辞洗刷。同样,也不是所有的交易都能够摆上台面讨价还价地完成。
刺客是从人性的负面产生的职业,而刺客的繁盛也由人的恶念支撑。只要人心中还有着贪婪、愤怒、嫉妒。那么哪怕法律再完善,刺客们也绝对不会消失。
等季雨到达漠城的大门时,太阳已经悄悄升了起来。火红的日轮照耀着这座矗立在大漠中的城市,漠城是主大陆上三大人类帝国之一西部帝国的首都。西部帝国是一个相当重视武力的国度,这一点在它的都城的建造上体现地淋漓尽致。
季雨已经在漠城生活了二十多年,但每次从漠城的大门进入,依然会为漠城的雄伟和威严而惊叹。
近五十米高的城门,每次开关都要用成群的马拉动巨大的绞盘才能让这两扇沉重的门动起来。城门的内部是坚硬的白铁木,而城门的外面则包裹着一层厚厚的精金。
这是一种极其贵重的炼金材料,只有魔法师会炼制这种材料,而炼制精金必须用到的就是纯金。这种韧性和坚硬度都极佳的材料往往会作为镀层镀在宫廷骑士的铠甲上,但在漠城却成了城门的材料。
为了建造这个城门,西部帝国连续两任皇帝邀请了大量阿尔曼多斯之塔的魔法师,开出高额的薪水请求他们帮忙炼制精金。而炼制精金所需要的纯金,则全部由西部帝国提供。
若非西部帝国的沙漠底下埋藏着巨量的黄金,同时沙地还盛产值钱的香料和宝石,恐怕城门都还没建完国库就被掏空了。
而漠城的城墙,则是由大块削切整齐的金砂石垒砌而成。这种石料往往和金矿伴生,不仅坚硬,在阳光的照耀下还会反射亮光。所以远远望去,漠城就像是一座黄金铸造的巨城。
季雨下马走进城门,将马拴在马厩里,转身便走入了人流穿梭的街巷,不理会那些商店老板的吆喝声,拐了几个弯,到了一个中型宅邸的门口。
一个正在宅邸前院吃着葡萄乘凉的老贵族看到季雨,赶紧起身走来,他就是这次任务的雇主,这位名为利斯顿的老贵族之前从祖树那里进口来一大批狮鹫羽毛想用来装饰他的卧室。结果那批羽毛被阿卡给打劫了,据说阿卡还抢走了一个很漂亮的半精灵奴隶。
这样的事情自然是让这名老贵族勃然大怒,于是他开出一百金币找到黄金眼,要买下阿卡的人头。
利斯顿走到了季雨的面前,隔着铁栅门看向季雨,目光颇有几分不耐。
季雨从怀里掏出一串浸透了血渍的铭牌,递给利斯顿。
利斯顿有些嫌恶地借过铭牌,看了看铭牌上的名字和铭牌的样式,在确定没有造假之后就扔在一旁。
他从腰间解下一个绣着蓝色女神蝶的布袋,扔给季雨,然后向季雨厌恶地拜拜手。
“你要的一百金币都在里面,赶紧走开,不要让我再见到你。”
季雨掂量了一下手里袋子的重量,确认无误后,他颇有风度地向这个老贵族鞠了一躬,便转身离开了。
他一点都不介意这个老贵族的恶意。刺客嘛,被人鄙视,尤其是被雇主鄙视,很正常。
毕竟是手沾血干脏活的职业,收入再高也得遭白眼,不过遭白眼不是重点,收入高才是。
季雨要的只有钱,老贵族对季雨态度在恶劣季雨也会笑脸相迎嘻嘻哈哈,但如果老贵族抵赖不认账,甚至扬言要把季雨告到法庭,那么季雨就会考虑切下他的一只手,然后让他用两倍的价格买下另一只手。
收到钱的季雨轻松惬意,把钱袋塞进荷包,快步走向已经一个月没回去的家里。
季雨勒住胯下喷着粗气的沙漠马,观察着眼前这个相当热闹的小镇。
镇中并不宽敞的道路上有些拥挤地停着好几辆拉满了货物的马车。不少行商行贩已经拉开一块粗麻布,将自己的货物摆在布上,就地吆喝了起来。
讨价还价声和争吵声此起彼伏,隐隐约约还能听到哪家商铺又被掀翻了桌子,同时又响起啪的瓷器破碎声和沉闷的击打声。
镇门前不大的招牌牢牢地钉在小镇大门的门柱上。招牌上用新语写着几个大字:
仙人掌小镇
作为西部帝国塔玛斯沙漠里一个规模很小的村镇,仙人掌小镇幸运地位于塔玛斯沙漠通往漠城商道上,所以来来往往的商人都乐意到这个镇上来歇歇脚。
镇面积很小,但每天的都有大量的货物和人员在这里流入流出,这注定了这里的鱼龙混杂。
季雨确定这次的目标就在这个仙人掌小镇上。
从雇主那里接到这个雇佣任务开始,季雨已经跟在铁牙仔阿卡身后追踪了近一个月。
他随着阿卡扎营的痕迹一路跟随深入塔玛斯沙漠,有好几次已经快追上这个价值一百金币的脑袋。
不过季雨并不急着动手,万无一失对他而言是最重要的。阿卡很久以前就已经一个小有名气的佣兵队长,这种滚刀肉往往强大而警觉。
季雨不想打草惊蛇,如果让阿卡溜走。那就会在自己百分百任务完成率的刺客生涯上添上耻辱的一笔。
根据雇主提供的信息,阿卡在经过塔玛斯沙漠的时候,往往会在仙人掌小镇上休息几天,和他在这里的几个亡命之徒朋友喝上几杯。
确定了阿卡常来的就是眼前这个小镇,季雨拉下脸上挡沙的面罩。从沙漠马上翻身而下,将缰绳拉在手里,慢慢地向镇中走去。
季雨确实很有耐心,他是个年轻的杀手,但他从十五岁就开始跟着杰洛特学着怎么杀人,到如今已经十年了。
十年的刺客生活教会季雨耐心的重要性,刺客应该像蛇一样潜伏,慢慢靠近猎物,在阴影里发动致命攻击。
蛇的猎物往往到死也不知道杀死自己的是谁。
季雨装作对摊贩的货物很感兴趣的样子,悄悄观察着这个小镇的建筑格局和地理环境。
这是典型的沙漠风格小镇,房子大多数由黄泥混合西部帝国特有的沙砖制成。这意味着没有地方可以躲开别人的视野,那么最好的选择就是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任务,然后骑马逃走。
心里的计划大概定了下来,季雨才把马留在不远处的马槽,转身踱进一家酒馆。
酒馆里的热闹程度比街道上更胜几筹,两个穿着粗铁胸甲的佣兵在坐在座位上大声地讨论着:
“噢!那个小婊子刚开始是很配合,可是你知道吗!到一半她竟然开始不停地尖叫!还一个劲地放屁!”
“得了吧奥里,你身上的臭味连他妈半兽人闻到了都得几天吃不下东西,更何况那些个只喝高级酒的娘们?”
酒馆吧台边上,也靠着几个来往的行商。讨论着这次行程的收获。他们一边把从森精灵那里挣来的钱币用来买酒,一边大声嘲笑森精灵的愚笨。
季雨走到吧台边上,从长袍的口袋里掏出两枚银币,摆在吧台上。
“来一杯仙人掌酒。”
酒馆的侍者显然很满意季雨这样阔绰的出手。仙人掌酒是镇上的特色酒,其酿制方法特殊,并不是每个来往的人都消费得起。
侍者很快拿出一个玻璃酒杯,将淡绿色带着少许沉淀的浓稠酒液倒进杯子里,又用勺子舀起一勺辣椒腌渍过的青豆盛在盘子里。
他把盘子和酒推给季雨,季雨向他微微点头表示感谢,才端起酒杯小啜了一口。
酒液的味道清冽,入口先是仙人掌花的清香,紧接着就是水果的甜味和淡淡的蜂蜜味道,最后留在舌根的苦味更让这杯酒显得韵味十足。酒液化作一股暖流流入了季雨的腹中,再将几颗青豆丢进嘴里咀嚼。清香的气息又强烈了几分。
“真是让人感到放松的好酒。”睁开眼睛,季雨向侍者夸赞。
侍者讶异于这个俊美年轻人的彬彬有礼。在这里人们对他说过最多的话应该是“去你妈的什么破酒敢要两枚银币?”和“小哥我看你长的不错要不让我们兄弟几个爽爽?”
季雨又喝了两口,直到小杯里的酒液只剩底了,才放下酒杯,向侍者缓缓开口问道:
“你认识阿卡·利奇吗?”
侍者擦拭酒杯的手猛地停了下来,抬起头,用诧异的眼神看向季雨。
“你知道他在哪吗?”季雨似乎没有注意侍者惊恐的目光,语气悠然。
侍者没有回答季雨,而是拿起酒杯继续擦拭。同时抬头看了一眼二楼,紧接着又把头低下,盯着眼前的酒杯,仿佛这普通的玻璃酒杯是什么珍稀宝物一般。
“谢谢。”季雨把剩下的酒一饮而尽,转身向着二楼走去。
酒馆二楼的格局和一楼截然不同。
地面上贴着塔玛斯沙漠并不常见的木质地板。地板上摆着几张木桌,正中间的桌子周围坐着一圈浑身酒气的佣兵,木桌上面摆着纸牌和一小堆一小堆的金币银币。
稍环顾了一下,季雨朝着那个背对着自己坐着的壮汉走去,他站定在这个壮汉的身后,微笑着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
“请问是铁牙仔阿卡·利奇吗?”
气氛凝固了一瞬,木桌上的所有人同时抬起了头,用一种极其不善的眼神盯着季雨,看看是哪个胆大包天的小子觉得人间生活太无聊想早日回归沙漠之神的怀抱。
壮汉回过头来,脸上带着笑容:
“是我是我,找我有什么事?”
阿卡·利奇笑容挂在嘴角,露出一嘴不知道是银质的还是钢质的牙,背在身后的左手已经悄然拿起桌子上的匕首。
可那脸上的笑忽然消失了,阿卡感觉颈部透过一丝冰凉,有什么鲜红的东西正从自己的脖子上喷出,自己的力量、生命也随着这鲜红的液体快速飞逝。
季雨在确定他的身份后没有半分的犹豫,猎杀就在瞬息之间完成,他以看不清的速度拔出腰间的猎刀,刀刃划过阿卡的咽喉,锋利的刃口轻松地切开了阿卡的皮肤和皮肤下面的颈动脉。
眩晕感来的很快,阿卡沾满鲜血的脸上是难以置信的表情,他从来没见过问完名字就直接杀人的刺客。
可是阿卡现在后悔已经没有用了,颈动脉断开的阿卡已经失去了一切能用来反抗的力量。他会在十几秒内完全失去意识然后彻底失去生命。
在阿卡看向人间的最后一眼里,最耀眼的,是季雨那燃烧的黄金瞳和狭长尖细的黑色瞳孔。
同在一张木桌的都是阿卡从新兵时起就在一起摸爬滚打的狐朋狗友,他们愣愣地站在原地,看着阿卡倒下血泊里。
直到他们看到季雨从倒下的阿卡脖子上扯下来那块象征身份的佣兵铭牌,才反应过来他们兄长一般的老大已经死在了这个看起来俊美的年轻人手里。
“...我操你妈的!砍死他!”
一个佣兵怒吼着掀翻桌子,拿起靠在椅子边上的马刀,起身飞奔去追已经下楼的季雨。
一击得手后季雨并没有停留,他冲出酒馆,将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放在嘴唇上,吹出一声嘹亮的哨响。沙漠马很快就从一旁的马槽中冲出。季雨飞身跃起骑上马背,甩动手里的缰绳,马一声嘶鸣,全力向前奔去。
佣兵们手忙脚乱的踹开酒馆的门,却看到那个可恶的黄金瞳已经骑上马准备逃跑,一个佣兵急忙端起铁弩。
季雨冷笑着回过头来,他的手捏成一个奇怪的手印,一片黑色带着火星的黑烟突然从佣兵们站立的地方冒出。
黑烟突如其来,熏的佣兵们咳嗽不断眼睛通红,再也看不清逃跑的季雨。
大陆上任何一个懂得真正魔法的魔法师看到这一幕都一定会惊讶。这带着火星的黑烟分明是最正统的黑塔魔法。
刚刚的一幕中,季雨甚至不需要吟唱的动作就能够释放,这说明他在黑塔都应该拥有不低的水平。
问题是他明明是刺客,有哪个高贵的魔法师会想不开要去当一名刺客。
其实季雨并没有学过魔法,也不是黑塔的魔法师,他从小到大只在杰洛特那里学过刺客的技巧。
他学会的第一个魔法是在他六岁的时候,那时候漠城的广场上有一个老魔法师来表演。大街小巷挤满了来观看的人。
杰洛特也带着季雨去看表演,他把季雨举起来,季雨远远看到魔法师操纵着手里的烟雾、光线和火焰,一种清晰的解构不由自主地在季雨眼中呈现。
他能看见各种各样的魔法能量在空气中流动,灰色、青色、暗红。然后汇聚到魔法师的手里。季雨随着这些能量推导,不仅分辨出魔法的种类,还将魔法师施展的魔法的缺陷看得一清二楚。
一些晦涩又深奥的文字出现在季雨的脑海里,季雨能读懂这些文字,他知道这些文字就是施展魔法的咒文。而季雨只需要在心里默念这些咒文,配合一些简单的肢体动作,就可以施展魔法。
季雨不知道的是,他看着老魔法师操纵魔法时,那名魔法师却被在远处不断闪烁的黄金瞳盯得浑身冷汗。只觉得有至邪的目光从身后看向他,让他汗毛竖起。
后来季雨在卧室偷偷试了试偷学而来的魔法,发现威力大得惊人。巨大的烟雾让睡在二楼的杰洛特误以为家里失火了,推开季雨的房门抱起季雨就往外逃。
从那以后,季雨只需要看到一种魔法,就能学会并且完善这种魔法。
可惜的是世界上三塔之外的地方的魔法师实在是太过于稀少,季雨从六岁到现在十九年了,依然只学会了不到二十种魔法,比起真正的魔法师,这个魔法的数量简直少的可怜。
降低马速,季雨将一张棕色的烟纸摊开在手掌,又从怀里掏出一撮静心凉草制成的烟丝放在烟纸上。
卷起烟纸,指尖冒起一簇火焰。季雨深吸一口,然后闭上眼睛,感受冰凉的气体从咽喉一直穿梭到肺部。
这种魔法药草制成的烟叶对于常人来说味道简直无法接受。但对于季雨,静心凉草可以很好地抑制自己体内沸腾暴动的血液。
冰凉的气体透过肺部穿到全身,抚慰着季雨体内流速极快的躁动的血液,因为杀戮而狂跳的心脏也逐渐恢复正常。
季雨睁开眼睛,吐出烟雾,眼里的的黄金瞳色已经褪去,恢复了深黑,月光下季雨的脸没有了黄金瞳的映衬,少了几分狰狞,变得相当柔美。
脸上止不住地露出笑容。这次的任务相当顺利,他很快就能够得到一笔一百金币的巨款。这是雇主答应给他的报酬。同时阿卡·利奇的名字也会被写进刺客榜单中黄金眼的击杀名单里,让季雨的排名再升上一两名,成为前二十。
这个时代已经不再是刺客们的鼎盛时代了。和平稳定的局面已经维持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每个国家的法律也在长久的和平中得以完善。
现在的西部帝国,大多数人更乐意去法院决断和别人的恩怨,而不是花上一大笔钱找刺客。
但毕竟不是所有的仇恨都能靠法官的锤子和律师的说辞洗刷。同样,也不是所有的交易都能够摆上台面讨价还价地完成。
刺客是从人性的负面产生的职业,而刺客的繁盛也由人的恶念支撑。只要人心中还有着贪婪、愤怒、嫉妒。那么哪怕法律再完善,刺客们也绝对不会消失。
等季雨到达漠城的大门时,太阳已经悄悄升了起来。火红的日轮照耀着这座矗立在大漠中的城市,漠城是主大陆上三大人类帝国之一西部帝国的首都。西部帝国是一个相当重视武力的国度,这一点在它的都城的建造上体现地淋漓尽致。
季雨已经在漠城生活了二十多年,但每次从漠城的大门进入,依然会为漠城的雄伟和威严而惊叹。
近五十米高的城门,每次开关都要用成群的马拉动巨大的绞盘才能让这两扇沉重的门动起来。城门的内部是坚硬的白铁木,而城门的外面则包裹着一层厚厚的精金。
这是一种极其贵重的炼金材料,只有魔法师会炼制这种材料,而炼制精金必须用到的就是纯金。这种韧性和坚硬度都极佳的材料往往会作为镀层镀在宫廷骑士的铠甲上,但在漠城却成了城门的材料。
为了建造这个城门,西部帝国连续两任皇帝邀请了大量阿尔曼多斯之塔的魔法师,开出高额的薪水请求他们帮忙炼制精金。而炼制精金所需要的纯金,则全部由西部帝国提供。
若非西部帝国的沙漠底下埋藏着巨量的黄金,同时沙地还盛产值钱的香料和宝石,恐怕城门都还没建完国库就被掏空了。
而漠城的城墙,则是由大块削切整齐的金砂石垒砌而成。这种石料往往和金矿伴生,不仅坚硬,在阳光的照耀下还会反射亮光。所以远远望去,漠城就像是一座黄金铸造的巨城。
季雨下马走进城门,将马拴在马厩里,转身便走入了人流穿梭的街巷,不理会那些商店老板的吆喝声,拐了几个弯,到了一个中型宅邸的门口。
一个正在宅邸前院吃着葡萄乘凉的老贵族看到季雨,赶紧起身走来,他就是这次任务的雇主,这位名为利斯顿的老贵族之前从祖树那里进口来一大批狮鹫羽毛想用来装饰他的卧室。结果那批羽毛被阿卡给打劫了,据说阿卡还抢走了一个很漂亮的半精灵奴隶。
这样的事情自然是让这名老贵族勃然大怒,于是他开出一百金币找到黄金眼,要买下阿卡的人头。
利斯顿走到了季雨的面前,隔着铁栅门看向季雨,目光颇有几分不耐。
季雨从怀里掏出一串浸透了血渍的铭牌,递给利斯顿。
利斯顿有些嫌恶地借过铭牌,看了看铭牌上的名字和铭牌的样式,在确定没有造假之后就扔在一旁。
他从腰间解下一个绣着蓝色女神蝶的布袋,扔给季雨,然后向季雨厌恶地拜拜手。
“你要的一百金币都在里面,赶紧走开,不要让我再见到你。”
季雨掂量了一下手里袋子的重量,确认无误后,他颇有风度地向这个老贵族鞠了一躬,便转身离开了。
他一点都不介意这个老贵族的恶意。刺客嘛,被人鄙视,尤其是被雇主鄙视,很正常。
毕竟是手沾血干脏活的职业,收入再高也得遭白眼,不过遭白眼不是重点,收入高才是。
季雨要的只有钱,老贵族对季雨态度在恶劣季雨也会笑脸相迎嘻嘻哈哈,但如果老贵族抵赖不认账,甚至扬言要把季雨告到法庭,那么季雨就会考虑切下他的一只手,然后让他用两倍的价格买下另一只手。
收到钱的季雨轻松惬意,把钱袋塞进荷包,快步走向已经一个月没回去的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