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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怀章闷闷不乐地坐在院中那棵槐树底下,一边的石桌上摆着那件小衣。
他跟苏廿九夸下海口,三日内破案,眼下人也打了,关也关了,但人家不承认,他总不能学着金三娘那套,严刑逼供,给人脊梁骨打折吧?
他瞧着金三娘背着阿箬弓着身子在菜地里浇水,没心没肺地哼着歌,他更气了,自己在这愁眉苦脸地坐了大半天了,这婆娘也不知道来关心关心自己案子审得怎么样了。
“哼!”
他声音不大不小地抗议了一番。
“扑哧!”
金三娘轻笑一声,不为所动。
菜园子里,黄瓜架上爬满了藤蔓,顶花带刺的黄瓜一根接一根,绿得发亮;冬瓜躺在地上,皮上已经起了一层白霜,一个就有十几斤;茄子紫得发亮,挂在枝头;豇豆一嘟噜一嘟噜地垂下来,细长细长,摘了一茬又长一茬;空心菜绿油油的一片,掐了嫩尖,过两天又长出来;苋菜红的绿的,叶子嫩得能掐出水来。
金三娘扭下一根紫皮茄子在臂弯擦了擦,往背后一递,阿箬抓住茄子咯咯笑起来了。
沿着两面墙,开满了粉色的打碗花,娇嫩可爱。
“哎!坐半天儿了,也没人搭理咱!”
金三娘蓦地转身,朝孟怀章丢了一根绿油油的物什,孟怀章抬手一接,是根黄瓜。
孟怀章撇了撇嘴,在身上蹭了蹭就往嘴里送。
咔哧!清脆多汁。
“晚上吃凉拌黄瓜吧!”
孟怀章喊了一声,金三娘回过身,冲他笑了笑,说:“好啊。”
阳光下,金三娘额头上的每一滴汗珠饱满又泛着光泽,她的双手厚实粗大,承载着托举一个家的力量,她的身段丰腴凹凸,好似七月即将丰收的果树,她将裤腿挽至小腿处,那双腿稳健有力,一双大脚踏实地踩在泥里,孟怀章不由得看怔了,他缓缓起身,鬼使神差地挪动脚步,一步一步走到金三娘跟前。
直勾勾地望着金三娘,眼角含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意。
金三娘不明所以地愣在那,瞧着孟怀章那张太阳晒过的红彤彤的脸颊,忽然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下一刻,孟怀章蹲在地上双手捏住她的脚腕,感慨了一句:“好大的脚啊!”
他把自己的脚怼了过去,对比着:“都快赶上我的脚了!”
“啊!”
然后他就飞出去了。
孟怀章捂着屁股回到牢房对面的空房,那是一间朝西的,在犄角旮旯里晒不着太阳的空房间。
张泽的尸首就在这短暂地停留过。
那具从河里打捞上来的腐尸也停在这。
他一推门,瞧见苏廿九也在里头,最让他意外的莫过于萧七也在里头。
萧七立在苏廿九边上,擒着一把团扇,殷勤地替正在勘验尸体的苏廿九打扇。
“爹来了,先声明,我可没有干预你办案,我只是协助你办案。”
“嗯嗯,”孟怀章直点头,匪夷所思地瞧着萧七,萧七让他盯着不自在,放下团扇,说:“我去看看阿纪的冰块买回来了没有。”
目送萧七离开,孟怀章端着袖袍上前,刚要说话,苏廿九抬手道:“这具尸体不是珍娘的。”
“我知道。”
整间屋子弥漫着腐臭味和醋酸味,方才还想吃凉拌黄瓜的孟怀章,只怕有一段日子都不想吃了。
苏廿九在堂上看见那件小衣的时候,心里就起了疑心,加上小马迁提起风月场所的女子多穿这种绚丽夺目的小衣,她便怀疑起尸体的真实身份。
按说珍娘是渔女,良家子是不会穿这种样式的小衣,且那件小衣的质地也不是寻常人家舍得用的布料,她便决定勘验这具尸首。
尸体在河里泡了少说十几天了,早就烂得不成样子。
指甲早已脱落,皮肤也被河里的鱼虾啃食得露出了森森白骨,尸体鼻梁的骨从中间凹下去,鞍子一样,这不是鱼啃的,鱼啃多在边缘凸处,且边缘有齿痕,是骨本身烂塌的。
胫骨粗大,小腿骨前缘弓起、增厚,摸着粗硬不平。
颅骨蚀斑,额头、顶骨上几处铜钱大的凹陷,边缘像虫蛀过,一圈一圈往里烂。
“这女人生前患着一种烂骨的恶疾,烂了不止几个月。”
苏廿九揭开闷在女人口鼻处的纸,两指轻巧地捏出一枚银针凑在眼前仔细瞧,银针没有变色,她摇了摇头道:“也没有中毒,似乎是死于某种恶疾。”
她的指甲已经脱落,无从判定是否被人推落水中,因挣扎而在指甲缝隙中留有泥沙,可她腹中没有大量河沙,至少可以说明,是死后落的水。
“有一点很奇怪,她身上某些地方的骨骼受过挤压,有些许凹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生病造成的……”
苏廿九把银针丢进冒着白雾的滚水中,脱了手套冲孟怀章道:“我之所以能判断出她不是珍娘,是因为渔妇,整日在河上讨生活,若有这么一身烂到骨头的病,船帮邻里早该传遍了,可她认尸的丈夫一句没提。”
“鼻骨塌陷……烂疮……”
孟怀章若有所思地喃喃自语,忽然他眼角一跳道:“会不会是广疮?”
“广疮?”
苏廿九一知半解,她对医理不精通,况且从师苏子瑜那几年,能辨得的都是些常见毒物,疑难杂症她不甚了了。
“杨梅疮者,俗谓广疮,先朝末年自岭表泛于江左,古方不载,近世始有。初发如杨梅,其毒深者浸骨蚀髓,鼻梁塌陷如鞍,胫骨粗隆,颅骨虫蚀,是为结毒。”
“这病是枕席上传的,也就是花柳病的一种,多见于……烟花柳巷之地。”
孟怀章一下子就点透了苏廿九想不明白的事,她激动地握着孟怀章手说:“爹欸!您可真神了!我竟不知爹还懂这些呀。”
孟怀章一脸得意,下巴往天上戳,“你爹我博览群书,当真以为我吹牛啊!”
“哈哈!”
苏廿九忽然话锋一转,“对了,爹,方才你说你知道这具尸体不是珍娘的,您怎么知道的?”
“哦!”孟怀章想起自己是来干嘛的,他牵着苏廿九的手腕,走到尸体脚下,指着尸体纤细的脚道:“你看死者的脚,缠过足,寻常人家哪流行这个,况且我大靖朝只有高门大户才会缠足,你看三娘的大脚掌,那才是正常女子的脚,珍娘是渔女,小脚怎么好干活啊!”
他顿了顿,又是一惊一乍地说:“哦哦!我知道了!这具尸首很可能就是一名妓子,大靖朝不提倡女子缠足,但花街柳巷的女子为了自抬身份,私下都是会偷偷缠足的。”
“哦哟……”苏廿九上下打量孟怀章,绕着他转了一圈:“不得了哦,我们家老孟会触类旁通啦!吴下阿蒙今非昔比啦!”
“嘿嘿!”孟怀章让她这么一夸,骄傲得找不着北,他想趁热打铁,牵着苏廿九就往外走,“快快,咱快些。”
“去哪啊?”
“传曹贵受审,他连他老婆的脚都不认识,十分可疑。”
苏廿九不想打击他的积极性,哄小孩一般道:“爹,少安勿躁,曹贵固然可疑,您仅凭这一点问罪曹贵,他大可狡辩说认错了,我瞧着那魏春生似乎知道什么?不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再问问他?”
提起魏春生,孟怀章就来气,他鼻间一哼,不大高兴:“我念他是读书人,未来的国之栋梁,以礼相待,他居然在大堂之上戏弄我!要去你去!我才不去呢!”
哟呵……读书人的气性儿还挺大,苏廿九嗔了他一眼,“不是说要自己查案吗?怎么,又开始打退堂鼓了?”
孟怀章老脸一僵,两手叠在身前,委屈巴巴地说:“读书人欺负读书人,天理难容。”
苏廿九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孟怀章年少求学的日子是他一生不愿提起的噩梦,也是压弯他腰板的一块大石头,那块石头的分量,就如同卡在她喉咙里的野梅子。
“爹,我去。”
她拍了拍孟怀章的肩头,“你叫丁大哥他们走访与曹贵相熟的船工,问问他平日都逛哪间窑子,那些窑子近几个月可有失踪或被赎身的女子。”
曹贵在邻居口中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老实人要么老实本分一辈子,一捧黄土结束潦草的一生;要么活着活着忽然被雷劈了天灵盖,生出些惊世骇俗的想法,做下一鸣惊人的事迹,就好比孟怀章。
“欸,”孟怀章一听,松了口气,正要转身,忽然停住,把攥在手里的那件小衣递给苏廿九,臊得他不好意思看第二眼。
“你让他自己闻闻!”
苏廿九攥着小衣,摇头笑了笑,这老东西,真记仇。
牢房里,魏春生站在窗户底下,他捧着一本《公羊传》,借着窗户漏进来的光,聚精会神地念着。
“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
苏廿九见他的双手红肿,料想孟怀章打的不重,他还有心思读书。
她小声问一旁的狱卒,“他哪来的书?进来的时候没搜他吗?”
那名狱卒道:“他进来前找大人要的,大人怕耽误他学业,就给他了。”
啧啧,苏廿九摇了摇头,这孟怀章哪适合做官啊,他分明更适合坐莲花座啊。
“嗯!咳!”
苏廿九清了清嗓子,站在牢房外头:“魏春生,你与珍娘到底是什么关系?”
“……”
魏春生念书的声音戛然而止,他缓缓抬头,波澜不惊地注视着苏廿九,道:“凡民有丧,匍匐救之。”
苏廿九愣住了,偷偷瞥一旁的狱卒,那狱卒也是一脸茫然地摇了摇头。
魏春生轻笑一声,道:“若是邻居出事,爬着也要去救。”
苏廿九一脸“这不是会说人话吗?”
“我问你与珍娘的关系,你扯旁人作甚。”
魏春生合上书,站起身来,走近苏廿九道:“珍娘也是邻居。”
“就没点……别的了?”
魏春生颇有些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自古以来,君子与女子当遵守孔孟之道,非礼不往,非亲不密,魏某向来识大体,懂分寸,好比眼下,我与姑娘该保持距离,可魏某身陷囹圄,方寸之间已是最大限度的礼法之距,那么姑娘呢?岂有不避之礼?”
嘿?他倒是说教上了?
苏廿九微微蹙眉,眼神不善地盯着魏春生:“你若是知礼晓义,怎么会给了曹贵可乘之机?无从辩驳?”
魏春生眼底一滞,后退半步,微微俯身揖礼道:“姑娘深明大义,是个明事理的人,那么姑娘也该知道,有时候辩,是为了自保,不辩,是为了他人。”
苏廿九拿出那件小衣,递到魏春生面前,“这件小衣,是你故意放的吧?”
魏春生闻言,不可置信地望着苏廿九,嘴唇微张,半晌没有说话。
孟怀章不好意思闻的小衣,苏廿九闻了。她第一眼瞧魏春生就觉得,此人虽是腹有诗书气自华,但绝非傲慢无礼之人,否则,以读书人不可一世的性子,大可择邻而居,就算囊中羞涩,也会选择偏居,可他呢?选择与那些以各种低等劳力为生的百姓比邻而居。
他让孟怀章闻一闻那件小衣,绝非为了羞辱他。
这件小衣款式料子看似出自风尘女子,上头却没有浓重的脂粉味,反而附着着淡淡的书墨味。
就是说,这件小衣藏在魏春生家中许久了。
“你想引着周大人调查这件事,所以,故意让人搜到这件小衣,对吗?”
苏廿九见他微微蹙眉,笑了笑说:“读书人就这毛病吗?喜欢故弄玄虚?显得自己比别人聪明?”
“你又知道什么!”
魏春生勃然大怒,温润的气质散了个一干二净,“若周大人连这么一件案子都理不清,他也不配让人喊他周青天!”
“嘶……”
苏廿九抱着胳膊,饶有兴味地盯着魏春生那张因激动而涨红的脸:“你配?怎么,是觉得自己今年一定会蟾宫折桂,步上青云大道吗?”
“何谓青云大道?”
魏春生冷哼一声:“所谓青云大道,是布衣百姓,青衫白袍甘愿铺就的大道,而不是你们以为的登云天梯!”
苏廿九闭了闭眼,满口仁义道德的人,真的很烦!
“我就问你一件事,珍娘是不是已经死了?”
魏春生喉头滚动,面色沉了下来,不说话,等于默认。
“是曹贵杀的?尸体在哪?”
魏春生沉默半晌,道:“是曹贵,也不是曹贵。”
孟怀章闷闷不乐地坐在院中那棵槐树底下,一边的石桌上摆着那件小衣。
他跟苏廿九夸下海口,三日内破案,眼下人也打了,关也关了,但人家不承认,他总不能学着金三娘那套,严刑逼供,给人脊梁骨打折吧?
他瞧着金三娘背着阿箬弓着身子在菜地里浇水,没心没肺地哼着歌,他更气了,自己在这愁眉苦脸地坐了大半天了,这婆娘也不知道来关心关心自己案子审得怎么样了。
“哼!”
他声音不大不小地抗议了一番。
“扑哧!”
金三娘轻笑一声,不为所动。
菜园子里,黄瓜架上爬满了藤蔓,顶花带刺的黄瓜一根接一根,绿得发亮;冬瓜躺在地上,皮上已经起了一层白霜,一个就有十几斤;茄子紫得发亮,挂在枝头;豇豆一嘟噜一嘟噜地垂下来,细长细长,摘了一茬又长一茬;空心菜绿油油的一片,掐了嫩尖,过两天又长出来;苋菜红的绿的,叶子嫩得能掐出水来。
金三娘扭下一根紫皮茄子在臂弯擦了擦,往背后一递,阿箬抓住茄子咯咯笑起来了。
沿着两面墙,开满了粉色的打碗花,娇嫩可爱。
“哎!坐半天儿了,也没人搭理咱!”
金三娘蓦地转身,朝孟怀章丢了一根绿油油的物什,孟怀章抬手一接,是根黄瓜。
孟怀章撇了撇嘴,在身上蹭了蹭就往嘴里送。
咔哧!清脆多汁。
“晚上吃凉拌黄瓜吧!”
孟怀章喊了一声,金三娘回过身,冲他笑了笑,说:“好啊。”
阳光下,金三娘额头上的每一滴汗珠饱满又泛着光泽,她的双手厚实粗大,承载着托举一个家的力量,她的身段丰腴凹凸,好似七月即将丰收的果树,她将裤腿挽至小腿处,那双腿稳健有力,一双大脚踏实地踩在泥里,孟怀章不由得看怔了,他缓缓起身,鬼使神差地挪动脚步,一步一步走到金三娘跟前。
直勾勾地望着金三娘,眼角含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意。
金三娘不明所以地愣在那,瞧着孟怀章那张太阳晒过的红彤彤的脸颊,忽然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下一刻,孟怀章蹲在地上双手捏住她的脚腕,感慨了一句:“好大的脚啊!”
他把自己的脚怼了过去,对比着:“都快赶上我的脚了!”
“啊!”
然后他就飞出去了。
孟怀章捂着屁股回到牢房对面的空房,那是一间朝西的,在犄角旮旯里晒不着太阳的空房间。
张泽的尸首就在这短暂地停留过。
那具从河里打捞上来的腐尸也停在这。
他一推门,瞧见苏廿九也在里头,最让他意外的莫过于萧七也在里头。
萧七立在苏廿九边上,擒着一把团扇,殷勤地替正在勘验尸体的苏廿九打扇。
“爹来了,先声明,我可没有干预你办案,我只是协助你办案。”
“嗯嗯,”孟怀章直点头,匪夷所思地瞧着萧七,萧七让他盯着不自在,放下团扇,说:“我去看看阿纪的冰块买回来了没有。”
目送萧七离开,孟怀章端着袖袍上前,刚要说话,苏廿九抬手道:“这具尸体不是珍娘的。”
“我知道。”
整间屋子弥漫着腐臭味和醋酸味,方才还想吃凉拌黄瓜的孟怀章,只怕有一段日子都不想吃了。
苏廿九在堂上看见那件小衣的时候,心里就起了疑心,加上小马迁提起风月场所的女子多穿这种绚丽夺目的小衣,她便怀疑起尸体的真实身份。
按说珍娘是渔女,良家子是不会穿这种样式的小衣,且那件小衣的质地也不是寻常人家舍得用的布料,她便决定勘验这具尸首。
尸体在河里泡了少说十几天了,早就烂得不成样子。
指甲早已脱落,皮肤也被河里的鱼虾啃食得露出了森森白骨,尸体鼻梁的骨从中间凹下去,鞍子一样,这不是鱼啃的,鱼啃多在边缘凸处,且边缘有齿痕,是骨本身烂塌的。
胫骨粗大,小腿骨前缘弓起、增厚,摸着粗硬不平。
颅骨蚀斑,额头、顶骨上几处铜钱大的凹陷,边缘像虫蛀过,一圈一圈往里烂。
“这女人生前患着一种烂骨的恶疾,烂了不止几个月。”
苏廿九揭开闷在女人口鼻处的纸,两指轻巧地捏出一枚银针凑在眼前仔细瞧,银针没有变色,她摇了摇头道:“也没有中毒,似乎是死于某种恶疾。”
她的指甲已经脱落,无从判定是否被人推落水中,因挣扎而在指甲缝隙中留有泥沙,可她腹中没有大量河沙,至少可以说明,是死后落的水。
“有一点很奇怪,她身上某些地方的骨骼受过挤压,有些许凹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生病造成的……”
苏廿九把银针丢进冒着白雾的滚水中,脱了手套冲孟怀章道:“我之所以能判断出她不是珍娘,是因为渔妇,整日在河上讨生活,若有这么一身烂到骨头的病,船帮邻里早该传遍了,可她认尸的丈夫一句没提。”
“鼻骨塌陷……烂疮……”
孟怀章若有所思地喃喃自语,忽然他眼角一跳道:“会不会是广疮?”
“广疮?”
苏廿九一知半解,她对医理不精通,况且从师苏子瑜那几年,能辨得的都是些常见毒物,疑难杂症她不甚了了。
“杨梅疮者,俗谓广疮,先朝末年自岭表泛于江左,古方不载,近世始有。初发如杨梅,其毒深者浸骨蚀髓,鼻梁塌陷如鞍,胫骨粗隆,颅骨虫蚀,是为结毒。”
“这病是枕席上传的,也就是花柳病的一种,多见于……烟花柳巷之地。”
孟怀章一下子就点透了苏廿九想不明白的事,她激动地握着孟怀章手说:“爹欸!您可真神了!我竟不知爹还懂这些呀。”
孟怀章一脸得意,下巴往天上戳,“你爹我博览群书,当真以为我吹牛啊!”
“哈哈!”
苏廿九忽然话锋一转,“对了,爹,方才你说你知道这具尸体不是珍娘的,您怎么知道的?”
“哦!”孟怀章想起自己是来干嘛的,他牵着苏廿九的手腕,走到尸体脚下,指着尸体纤细的脚道:“你看死者的脚,缠过足,寻常人家哪流行这个,况且我大靖朝只有高门大户才会缠足,你看三娘的大脚掌,那才是正常女子的脚,珍娘是渔女,小脚怎么好干活啊!”
他顿了顿,又是一惊一乍地说:“哦哦!我知道了!这具尸首很可能就是一名妓子,大靖朝不提倡女子缠足,但花街柳巷的女子为了自抬身份,私下都是会偷偷缠足的。”
“哦哟……”苏廿九上下打量孟怀章,绕着他转了一圈:“不得了哦,我们家老孟会触类旁通啦!吴下阿蒙今非昔比啦!”
“嘿嘿!”孟怀章让她这么一夸,骄傲得找不着北,他想趁热打铁,牵着苏廿九就往外走,“快快,咱快些。”
“去哪啊?”
“传曹贵受审,他连他老婆的脚都不认识,十分可疑。”
苏廿九不想打击他的积极性,哄小孩一般道:“爹,少安勿躁,曹贵固然可疑,您仅凭这一点问罪曹贵,他大可狡辩说认错了,我瞧着那魏春生似乎知道什么?不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再问问他?”
提起魏春生,孟怀章就来气,他鼻间一哼,不大高兴:“我念他是读书人,未来的国之栋梁,以礼相待,他居然在大堂之上戏弄我!要去你去!我才不去呢!”
哟呵……读书人的气性儿还挺大,苏廿九嗔了他一眼,“不是说要自己查案吗?怎么,又开始打退堂鼓了?”
孟怀章老脸一僵,两手叠在身前,委屈巴巴地说:“读书人欺负读书人,天理难容。”
苏廿九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孟怀章年少求学的日子是他一生不愿提起的噩梦,也是压弯他腰板的一块大石头,那块石头的分量,就如同卡在她喉咙里的野梅子。
“爹,我去。”
她拍了拍孟怀章的肩头,“你叫丁大哥他们走访与曹贵相熟的船工,问问他平日都逛哪间窑子,那些窑子近几个月可有失踪或被赎身的女子。”
曹贵在邻居口中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老实人要么老实本分一辈子,一捧黄土结束潦草的一生;要么活着活着忽然被雷劈了天灵盖,生出些惊世骇俗的想法,做下一鸣惊人的事迹,就好比孟怀章。
“欸,”孟怀章一听,松了口气,正要转身,忽然停住,把攥在手里的那件小衣递给苏廿九,臊得他不好意思看第二眼。
“你让他自己闻闻!”
苏廿九攥着小衣,摇头笑了笑,这老东西,真记仇。
牢房里,魏春生站在窗户底下,他捧着一本《公羊传》,借着窗户漏进来的光,聚精会神地念着。
“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
苏廿九见他的双手红肿,料想孟怀章打的不重,他还有心思读书。
她小声问一旁的狱卒,“他哪来的书?进来的时候没搜他吗?”
那名狱卒道:“他进来前找大人要的,大人怕耽误他学业,就给他了。”
啧啧,苏廿九摇了摇头,这孟怀章哪适合做官啊,他分明更适合坐莲花座啊。
“嗯!咳!”
苏廿九清了清嗓子,站在牢房外头:“魏春生,你与珍娘到底是什么关系?”
“……”
魏春生念书的声音戛然而止,他缓缓抬头,波澜不惊地注视着苏廿九,道:“凡民有丧,匍匐救之。”
苏廿九愣住了,偷偷瞥一旁的狱卒,那狱卒也是一脸茫然地摇了摇头。
魏春生轻笑一声,道:“若是邻居出事,爬着也要去救。”
苏廿九一脸“这不是会说人话吗?”
“我问你与珍娘的关系,你扯旁人作甚。”
魏春生合上书,站起身来,走近苏廿九道:“珍娘也是邻居。”
“就没点……别的了?”
魏春生颇有些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自古以来,君子与女子当遵守孔孟之道,非礼不往,非亲不密,魏某向来识大体,懂分寸,好比眼下,我与姑娘该保持距离,可魏某身陷囹圄,方寸之间已是最大限度的礼法之距,那么姑娘呢?岂有不避之礼?”
嘿?他倒是说教上了?
苏廿九微微蹙眉,眼神不善地盯着魏春生:“你若是知礼晓义,怎么会给了曹贵可乘之机?无从辩驳?”
魏春生眼底一滞,后退半步,微微俯身揖礼道:“姑娘深明大义,是个明事理的人,那么姑娘也该知道,有时候辩,是为了自保,不辩,是为了他人。”
苏廿九拿出那件小衣,递到魏春生面前,“这件小衣,是你故意放的吧?”
魏春生闻言,不可置信地望着苏廿九,嘴唇微张,半晌没有说话。
孟怀章不好意思闻的小衣,苏廿九闻了。她第一眼瞧魏春生就觉得,此人虽是腹有诗书气自华,但绝非傲慢无礼之人,否则,以读书人不可一世的性子,大可择邻而居,就算囊中羞涩,也会选择偏居,可他呢?选择与那些以各种低等劳力为生的百姓比邻而居。
他让孟怀章闻一闻那件小衣,绝非为了羞辱他。
这件小衣款式料子看似出自风尘女子,上头却没有浓重的脂粉味,反而附着着淡淡的书墨味。
就是说,这件小衣藏在魏春生家中许久了。
“你想引着周大人调查这件事,所以,故意让人搜到这件小衣,对吗?”
苏廿九见他微微蹙眉,笑了笑说:“读书人就这毛病吗?喜欢故弄玄虚?显得自己比别人聪明?”
“你又知道什么!”
魏春生勃然大怒,温润的气质散了个一干二净,“若周大人连这么一件案子都理不清,他也不配让人喊他周青天!”
“嘶……”
苏廿九抱着胳膊,饶有兴味地盯着魏春生那张因激动而涨红的脸:“你配?怎么,是觉得自己今年一定会蟾宫折桂,步上青云大道吗?”
“何谓青云大道?”
魏春生冷哼一声:“所谓青云大道,是布衣百姓,青衫白袍甘愿铺就的大道,而不是你们以为的登云天梯!”
苏廿九闭了闭眼,满口仁义道德的人,真的很烦!
“我就问你一件事,珍娘是不是已经死了?”
魏春生喉头滚动,面色沉了下来,不说话,等于默认。
“是曹贵杀的?尸体在哪?”
魏春生沉默半晌,道:“是曹贵,也不是曹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