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古惑仔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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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p>
靓坤花了半年时间,只做了一件事——让王瑷习惯他的存在。</p>
不是接受,是习惯。</p>
接受太远了,他不敢想。习惯就够了。</p>
习惯的意思是,他出现在糖水铺的时候,她不会抬头看他。</p>
他坐在老位置上,她不会刻意绕开。</p>
他说话的时候,她偶尔会应一声,虽然大多数时候只有一个字——“嗯”。</p>
但这个“嗯”从冬天嗯到了春天,从春天嗯到了夏天,语调从平的变成了微微上扬的,像是在问“你今天怎么又来了”,又像是在说“我知道了”。</p>
靓坤用了半年时间,才把那个“嗯”的语调听明白。</p>
他每天下午来,坐一个小时,喝一碗糖水,有时候加一碗双皮奶。</p>
他不怎么说话,但也不是完全不说。</p>
他会说“今天红豆沙甜了”或者“今天的姜汁撞奶姜味不够”,王瑷不理他,但他知道她在听。</p>
因为第二天,红豆沙的甜度就会回到刚刚好的那个点,姜汁撞奶的姜味也会浓一些。</p>
她听了他的话。</p>
不是因为他说的对,是因为她自己也在调整。</p>
但他宁愿相信,她是因为听了他的话。</p>
……</p>
半年的时间,足够一个人从陌生变成熟悉。</p>
靓坤不再是一进店就让气氛紧绷的存在,他变成了糖水铺里的一件家具——不太好看,但摆在那里,你不会特意去注意它,但它不在的时候你会觉得少了点什么。</p>
王瑷没有说过他不在的时候她会觉得少了什么。</p>
但靓坤有一次连着三天没去——湾仔那边出了点事,他忙着处理——第四天他去的时候,王瑷看了他一眼。</p>
不是平时那种扫一眼就移开的看,是多看了零点几秒的看。</p>
那零点几秒里,她的目光在他脸上停了一下,像是在确认他是不是完整无缺。</p>
靓坤捕捉到了那零点几秒。他在心里把它存了起来,放在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地方。</p>
……</p>
秋天的时候,他开始陪她做她喜欢的事。</p>
不是刻意的“陪”,是“恰好也在”。</p>
她逛街的时候他恰好也在逛街,她看电影的时候他恰好也在看电影,她吃饭的时候他恰好也在吃饭。</p>
半年下来,他对她的喜好了如指掌——她喜欢的餐厅、常去的商场、爱看的电影类型、逛书店的顺序。</p>
他知道她每次去Page One都会先到漫画区,再到时装杂志区,最后到文学区。</p>
他在文学区“偶遇”她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本他自己绝对不会看的村上春树。</p>
“你也看这个?”王瑷看了一眼他手里的书,语气里有一丝怀疑。</p>
“不行吗?”靓坤反问,表情无辜得像一只偷了鱼但死不承认的猫。</p>
王瑷没再说什么,但她嘴角那个微微的弧度出卖了她。</p>
不是笑,是那种“你装什么装”的无奈。</p>
靓坤把那本村上春树买了下来,放在车里,后来再也没有翻过。</p>
但他记住了那本书的封面,白色的,上面有一只猫。</p>
她在铜锣湾的诚品书店里能待两个小时。</p>
她看书的时候很安静,站着,一只手托着书底,另一只手翻页,身体微微前倾,头发垂下来遮住半边脸。</p>
靓坤站在几米外,假装在看别的书,实际上一直在看她。书店的光线是暖黄色的,照在她身上,把她的轮廓柔化成了一幅水彩画。</p>
她翻页的动作很轻,指尖划过纸面发出细微的沙沙声,那声音在安静的书店里几乎听不到,但靓坤的耳朵捕捉得到。</p>
他发现自己喜欢看她看书的样子。</p>
不是因为好看——虽然确实好看——而是因为她在看书的时候,整个人是打开的。</p>
不设防,不收敛,不把自己裹在那层冷冷的壳里。</p>
她会因为书里的内容微微皱眉,会因为某个句子嘴角上扬,会在一页纸上停留很久,像是在反复品味什么。</p>
这些表情,她从来不会对着他做。</p>
但他能看到,就够了。</p>
她喜欢去铜锣湾的一家小咖啡馆,在二楼,靠窗的位置。</p>
每次去都点同样的东西——拿铁,不要糖,奶泡要厚。</p>
她坐在那里,看着楼下的街景,有时候发呆,有时候看书,有时候什么都不做,就是喝咖啡。</p>
靓坤有一次“恰好”也去了那家咖啡馆,“恰好”坐在了她隔壁桌。</p>
他点了黑咖啡,苦的,不加糖不加奶。</p>
两个人隔着半米的距离,各自喝各自的,谁也不说话。</p>
窗外的阳光照进来,落在桌面上,把咖啡杯的影子拉得很长。</p>
街上的人来来往往,有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妈妈,有牵着狗的老人,有手牵手的情侣。</p>
王瑷看着那些人,表情很平静,像是在看一幅永远不会结束的画。</p>
靓坤看着她看街景的样子,忽然觉得,这个画面他可以看一辈子。</p>
不是因为她好看,是因为她安静。</p>
她安静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安静了。</p>
那些打打杀杀、尔虞我诈、争地盘抢生意的事情,在这一刻全都变得不重要了。</p>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p>
重要的只有这半米的距离,和这杯苦得要命的黑咖啡。</p>
……</p>
她偶尔会跟他说几句话。不是聊天,是说事。</p>
比如“帮我把那箱芒果搬进来”,或者“把那边的桌子擦一下”。</p>
靓坤第一次被她使唤的时候愣了一下,然后笑了。</p>
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有光,不是那种算计的光,是那种“你终于肯用我了”的光。</p>
他帮她把芒果搬进来,帮她把桌子擦了,帮她把后门的垃圾倒了。</p>
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王瑷就在柜台后面看杂志,头都不抬,好像他是她雇的杂工。</p>
但他不介意。他在洪兴是堂主,在这里是杂工,这两个身份在他身上并不矛盾。</p>
因为他知道,王瑷不是把他当杂工,她只是——终于把他当成了一个可以用的人。</p>
这比什么都重要。</p>
有一次她让他帮忙搬一箱榴莲。</p>
榴莲很重,刺很扎手,靓坤搬的时候被扎了一下,手指上扎了个小洞,渗出血来。</p>
他没吭声,把榴莲搬进厨房,出来的时候手指上全是血。</p>
王瑷看了一眼,放下杂志,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创可贴,放在柜台上。</p>
“贴上。”她说。</p>
靓坤看着那张创可贴,又看了看自己流血的手指,心里头有什么东西在翻涌。</p>
他拿起创可贴,撕开包装,贴在了手指上。</p>
创可贴是肤色的,上面有一个小小的卡通猫,跟他这个人完全不搭。</p>
“谢谢。”他说。</p>
王瑷已经低下头继续看杂志了,没有应他。</p>
但靓坤注意到,她翻页的时候,手指在页角停了一下。</p>
冬天的时候,她</p>
半年。</p>
靓坤花了半年时间,只做了一件事——让王瑷习惯他的存在。</p>
不是接受,是习惯。</p>
接受太远了,他不敢想。习惯就够了。</p>
习惯的意思是,他出现在糖水铺的时候,她不会抬头看他。</p>
他坐在老位置上,她不会刻意绕开。</p>
他说话的时候,她偶尔会应一声,虽然大多数时候只有一个字——“嗯”。</p>
但这个“嗯”从冬天嗯到了春天,从春天嗯到了夏天,语调从平的变成了微微上扬的,像是在问“你今天怎么又来了”,又像是在说“我知道了”。</p>
靓坤用了半年时间,才把那个“嗯”的语调听明白。</p>
他每天下午来,坐一个小时,喝一碗糖水,有时候加一碗双皮奶。</p>
他不怎么说话,但也不是完全不说。</p>
他会说“今天红豆沙甜了”或者“今天的姜汁撞奶姜味不够”,王瑷不理他,但他知道她在听。</p>
因为第二天,红豆沙的甜度就会回到刚刚好的那个点,姜汁撞奶的姜味也会浓一些。</p>
她听了他的话。</p>
不是因为他说的对,是因为她自己也在调整。</p>
但他宁愿相信,她是因为听了他的话。</p>
……</p>
半年的时间,足够一个人从陌生变成熟悉。</p>
靓坤不再是一进店就让气氛紧绷的存在,他变成了糖水铺里的一件家具——不太好看,但摆在那里,你不会特意去注意它,但它不在的时候你会觉得少了点什么。</p>
王瑷没有说过他不在的时候她会觉得少了什么。</p>
但靓坤有一次连着三天没去——湾仔那边出了点事,他忙着处理——第四天他去的时候,王瑷看了他一眼。</p>
不是平时那种扫一眼就移开的看,是多看了零点几秒的看。</p>
那零点几秒里,她的目光在他脸上停了一下,像是在确认他是不是完整无缺。</p>
靓坤捕捉到了那零点几秒。他在心里把它存了起来,放在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地方。</p>
……</p>
秋天的时候,他开始陪她做她喜欢的事。</p>
不是刻意的“陪”,是“恰好也在”。</p>
她逛街的时候他恰好也在逛街,她看电影的时候他恰好也在看电影,她吃饭的时候他恰好也在吃饭。</p>
半年下来,他对她的喜好了如指掌——她喜欢的餐厅、常去的商场、爱看的电影类型、逛书店的顺序。</p>
他知道她每次去Page One都会先到漫画区,再到时装杂志区,最后到文学区。</p>
他在文学区“偶遇”她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本他自己绝对不会看的村上春树。</p>
“你也看这个?”王瑷看了一眼他手里的书,语气里有一丝怀疑。</p>
“不行吗?”靓坤反问,表情无辜得像一只偷了鱼但死不承认的猫。</p>
王瑷没再说什么,但她嘴角那个微微的弧度出卖了她。</p>
不是笑,是那种“你装什么装”的无奈。</p>
靓坤把那本村上春树买了下来,放在车里,后来再也没有翻过。</p>
但他记住了那本书的封面,白色的,上面有一只猫。</p>
她在铜锣湾的诚品书店里能待两个小时。</p>
她看书的时候很安静,站着,一只手托着书底,另一只手翻页,身体微微前倾,头发垂下来遮住半边脸。</p>
靓坤站在几米外,假装在看别的书,实际上一直在看她。书店的光线是暖黄色的,照在她身上,把她的轮廓柔化成了一幅水彩画。</p>
她翻页的动作很轻,指尖划过纸面发出细微的沙沙声,那声音在安静的书店里几乎听不到,但靓坤的耳朵捕捉得到。</p>
他发现自己喜欢看她看书的样子。</p>
不是因为好看——虽然确实好看——而是因为她在看书的时候,整个人是打开的。</p>
不设防,不收敛,不把自己裹在那层冷冷的壳里。</p>
她会因为书里的内容微微皱眉,会因为某个句子嘴角上扬,会在一页纸上停留很久,像是在反复品味什么。</p>
这些表情,她从来不会对着他做。</p>
但他能看到,就够了。</p>
她喜欢去铜锣湾的一家小咖啡馆,在二楼,靠窗的位置。</p>
每次去都点同样的东西——拿铁,不要糖,奶泡要厚。</p>
她坐在那里,看着楼下的街景,有时候发呆,有时候看书,有时候什么都不做,就是喝咖啡。</p>
靓坤有一次“恰好”也去了那家咖啡馆,“恰好”坐在了她隔壁桌。</p>
他点了黑咖啡,苦的,不加糖不加奶。</p>
两个人隔着半米的距离,各自喝各自的,谁也不说话。</p>
窗外的阳光照进来,落在桌面上,把咖啡杯的影子拉得很长。</p>
街上的人来来往往,有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妈妈,有牵着狗的老人,有手牵手的情侣。</p>
王瑷看着那些人,表情很平静,像是在看一幅永远不会结束的画。</p>
靓坤看着她看街景的样子,忽然觉得,这个画面他可以看一辈子。</p>
不是因为她好看,是因为她安静。</p>
她安静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安静了。</p>
那些打打杀杀、尔虞我诈、争地盘抢生意的事情,在这一刻全都变得不重要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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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她偶尔会跟他说几句话。不是聊天,是说事。</p>
比如“帮我把那箱芒果搬进来”,或者“把那边的桌子擦一下”。</p>
靓坤第一次被她使唤的时候愣了一下,然后笑了。</p>
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有光,不是那种算计的光,是那种“你终于肯用我了”的光。</p>
他帮她把芒果搬进来,帮她把桌子擦了,帮她把后门的垃圾倒了。</p>
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王瑷就在柜台后面看杂志,头都不抬,好像他是她雇的杂工。</p>
但他不介意。他在洪兴是堂主,在这里是杂工,这两个身份在他身上并不矛盾。</p>
因为他知道,王瑷不是把他当杂工,她只是——终于把他当成了一个可以用的人。</p>
这比什么都重要。</p>
有一次她让他帮忙搬一箱榴莲。</p>
榴莲很重,刺很扎手,靓坤搬的时候被扎了一下,手指上扎了个小洞,渗出血来。</p>
他没吭声,把榴莲搬进厨房,出来的时候手指上全是血。</p>
王瑷看了一眼,放下杂志,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创可贴,放在柜台上。</p>
“贴上。”她说。</p>
靓坤看着那张创可贴,又看了看自己流血的手指,心里头有什么东西在翻涌。</p>
他拿起创可贴,撕开包装,贴在了手指上。</p>
创可贴是肤色的,上面有一个小小的卡通猫,跟他这个人完全不搭。</p>
“谢谢。”他说。</p>
王瑷已经低下头继续看杂志了,没有应他。</p>
但靓坤注意到,她翻页的时候,手指在页角停了一下。</p>
冬天的时候,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