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黑社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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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吉米说的有道理,也知道吉米现在不是他能随便拿捏的小弟了。</p>
两年的时间,吉米已经从一个跑腿的变成了官仔森手下最得力的人,官仔森名下的所有生意都靠吉米撑着,如果把吉米逼走了,他官仔森什么都不是。</p>
这就是江湖。</p>
你不狠,就要被人踩。</p>
但你光狠也不行,你还得有用。</p>
吉米让自己变得有用,有用到别人离不开他,有用到想动他的人都要掂量掂量。</p>
……</p>
三年过去了,吉米在和联社的地位稳了,手里管着几条街,几间场子,几十号小弟。</p>
他不算大佬,但也不是随便谁都能欺负的小角色了。</p>
他开了自己的店,卖衣服鞋子包包,正正经经的生意,执照齐全,货源正规,每个月流水不错。</p>
他终于做回了自己想做的那种生意人,只不过现在的他,名片上印的是“李家源”,别人叫他“吉米哥”。</p>
但选举来了。</p>
和联胜每两年选一次话事人,这是社团的规矩,从很早就有了,传到现在,形式没变,但味道变了。</p>
以前是真正选出一个能服众的人来带领社团,现在更像是一场权力的游戏,叔父辈的票成了可以买卖的商品,谁出的价高,谁就能当话事人。</p>
今年的选举有两个热门,大D和阿乐。</p>
大D是荃湾的大佬,手下兄弟最多,势力最大,做事狠辣,从不拖泥带水。</p>
他想要这个话事人的位子,谁都看得出来,他也从来不掩饰。</p>
阿乐性格沉稳,城府深,做事滴水不漏。</p>
他想上位,但嘴上从来不说,只是笑着跟叔父辈们喝茶聊天,说一些“社团的规矩不能坏”之类的话。</p>
这两个人,一个像火,一个像水。</p>
大D明着来,阿乐暗着来。</p>
大D有钱有势,谁找上他帮忙,直接砸钱,简单粗暴。</p>
阿乐不送钱,他送人情,谁家里有事他第一个到,谁有麻烦他帮着摆平,不声不响地把人拉到自己的船上。</p>
警方每年到了这个时候就紧张起来。</p>
O记的探员们加班加点,线人撒出去一大片,监听、跟踪、布控,能用的手段全用上。</p>
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别出大事。</p>
和联胜选话事人,打打杀杀是免不了的,但只要不搞出大新闻,他们就当没看到。</p>
香港这么大,每天要管的事情那么多,没人有精力去管一个黑社会社团的内部选举。</p>
他们要的只是表面上的风平浪静,至于底下的暗潮汹涌,只要不翻到水面上来,就随它去。</p>
……</p>
吉米对选举没什么兴趣。</p>
谁当话事人都一样,他的生意照样做,他的日子照样过。</p>
他唯一担心的是官仔森。官仔森手里没有票,但他的老大龙根有票。</p>
龙根的那一票,现在成了香饽饽。</p>
大D和阿乐一定会来接触。</p>
龙根那个好色的老头,谁给的好处多他就偏向谁,但问题是,官仔森这个中间人靠不住。</p>
吉米站在自己店铺的里间,透过玻璃看着外面的街景,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也许这一次选举,会把所有人都卷进去。包括他。</p>
他想起官仔森三年前对他说的那句话:“你不狠,就要被人踩。”</p>
那时候他还不太懂这句话的真正含义。</p>
现在他懂了。狠不是对别人狠,是对自己狠。</p>
狠到能忍别人不能忍的,狠到能做别人不能做的,狠到能在泥潭里摸爬滚打还能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继续往前走。</p>
江湖就是一条血路。</p>
他走上了这条路,就再也回不了头了。</p>
……</p>
香港的夜从来不是黑的。</p>
霓虹灯管把街道切成一块块血红色和翡翠绿,招牌叠招牌,像这个城市永远撕不完的膏药。</p>
吉米从自己的店里走出来,手里捏着一杯还没打开的冻柠茶。</p>
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polo衫,领口敞开,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的小臂线条干净结实。</p>
路过的女人总会多看他一眼——不是因为认得出他是什么人,而是这个男人实在长得太好看了些,眉骨高,眼窝深,一张脸像是被谁拿刀一笔一笔刻出来的,偏偏嘴唇轮廓又软,带着点天生的无辜。</p>
他走到街角的报摊买了包烟,拆开,点了一根。</p>
烟雾从指间升起来的时候,他的眼睛没有焦点地落在马路对面的人行道上。</p>
那里有一个女人正从便利店里出来,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里面大概装着几罐饮料和一份杂志。</p>
她穿着一件很普通的白色T恤,下面是条深色的长裤,头发随意地扎在脑后,露出整张脸。</p>
吉米认出了她。</p>
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去年夏天,在旺角的一家茶餐厅里。</p>
那时候她坐在靠窗的位置,面前放着一碗还没动过的云吞面,手里翻着一本杂志,偶尔抬头看一眼前面的电视。</p>
茶餐厅里那么多人,吵得跟打仗似的,可她坐在那里,就好像自成一个世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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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米坐在角落里跟人谈事,目光不经意地扫过去,然后就停住了。</p>
他说不上来是哪里好看——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可这些五官长在她脸上就是不一样,像是老天爷那天心情特别好,认认真真地捏了一个,捏完还舍不得送下来,在手里把玩了好一阵。</p>
第二次是在中环的一个路口。</p>
红灯,她站在斑马线前,手里抱着一摞书,风把她的头发吹起来,她偏了偏头,把一缕头发别到耳后。</p>
就这一个动作,旁边等灯的几个男人都在看她。</p>
绿灯亮了,她走得很快,步子又稳又轻,像是踩在自己的节奏上,人群自动从她两边分开。</p>
吉米站在马路对面,看着她从自己身边走过去,近得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不是香水,是洗衣液那种干干净净的皂香。</p>
他没有回头。</p>
第三次是在电影院里。</p>
散场的时候灯一亮,他就看到了她,坐在前面第三排的中间位置,正慢慢地把可乐杯里的冰块倒进杯盖里,一颗一颗地数。</p>
她旁边坐着一个男人,一直在跟她说什么,她偶尔点点头,表情淡淡的,既不是不耐烦,也不是开心,就是那种“我知道了”的样子。</p>
吉米看着她站起来,把垃圾收好,走出影厅。</p>
那个男人跟在她后面,殷勤得有点过头,替她推门,替她挡人,她接受了,但也没有多说一个谢字。</p>
吉米那时候想,这个女人不好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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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吉米说的有道理,也知道吉米现在不是他能随便拿捏的小弟了。</p>
两年的时间,吉米已经从一个跑腿的变成了官仔森手下最得力的人,官仔森名下的所有生意都靠吉米撑着,如果把吉米逼走了,他官仔森什么都不是。</p>
这就是江湖。</p>
你不狠,就要被人踩。</p>
但你光狠也不行,你还得有用。</p>
吉米让自己变得有用,有用到别人离不开他,有用到想动他的人都要掂量掂量。</p>
……</p>
三年过去了,吉米在和联社的地位稳了,手里管着几条街,几间场子,几十号小弟。</p>
他不算大佬,但也不是随便谁都能欺负的小角色了。</p>
他开了自己的店,卖衣服鞋子包包,正正经经的生意,执照齐全,货源正规,每个月流水不错。</p>
他终于做回了自己想做的那种生意人,只不过现在的他,名片上印的是“李家源”,别人叫他“吉米哥”。</p>
但选举来了。</p>
和联胜每两年选一次话事人,这是社团的规矩,从很早就有了,传到现在,形式没变,但味道变了。</p>
以前是真正选出一个能服众的人来带领社团,现在更像是一场权力的游戏,叔父辈的票成了可以买卖的商品,谁出的价高,谁就能当话事人。</p>
今年的选举有两个热门,大D和阿乐。</p>
大D是荃湾的大佬,手下兄弟最多,势力最大,做事狠辣,从不拖泥带水。</p>
他想要这个话事人的位子,谁都看得出来,他也从来不掩饰。</p>
阿乐性格沉稳,城府深,做事滴水不漏。</p>
他想上位,但嘴上从来不说,只是笑着跟叔父辈们喝茶聊天,说一些“社团的规矩不能坏”之类的话。</p>
这两个人,一个像火,一个像水。</p>
大D明着来,阿乐暗着来。</p>
大D有钱有势,谁找上他帮忙,直接砸钱,简单粗暴。</p>
阿乐不送钱,他送人情,谁家里有事他第一个到,谁有麻烦他帮着摆平,不声不响地把人拉到自己的船上。</p>
警方每年到了这个时候就紧张起来。</p>
O记的探员们加班加点,线人撒出去一大片,监听、跟踪、布控,能用的手段全用上。</p>
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别出大事。</p>
和联胜选话事人,打打杀杀是免不了的,但只要不搞出大新闻,他们就当没看到。</p>
香港这么大,每天要管的事情那么多,没人有精力去管一个黑社会社团的内部选举。</p>
他们要的只是表面上的风平浪静,至于底下的暗潮汹涌,只要不翻到水面上来,就随它去。</p>
……</p>
吉米对选举没什么兴趣。</p>
谁当话事人都一样,他的生意照样做,他的日子照样过。</p>
他唯一担心的是官仔森。官仔森手里没有票,但他的老大龙根有票。</p>
龙根的那一票,现在成了香饽饽。</p>
大D和阿乐一定会来接触。</p>
龙根那个好色的老头,谁给的好处多他就偏向谁,但问题是,官仔森这个中间人靠不住。</p>
吉米站在自己店铺的里间,透过玻璃看着外面的街景,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也许这一次选举,会把所有人都卷进去。包括他。</p>
他想起官仔森三年前对他说的那句话:“你不狠,就要被人踩。”</p>
那时候他还不太懂这句话的真正含义。</p>
现在他懂了。狠不是对别人狠,是对自己狠。</p>
狠到能忍别人不能忍的,狠到能做别人不能做的,狠到能在泥潭里摸爬滚打还能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继续往前走。</p>
江湖就是一条血路。</p>
他走上了这条路,就再也回不了头了。</p>
……</p>
香港的夜从来不是黑的。</p>
霓虹灯管把街道切成一块块血红色和翡翠绿,招牌叠招牌,像这个城市永远撕不完的膏药。</p>
吉米从自己的店里走出来,手里捏着一杯还没打开的冻柠茶。</p>
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polo衫,领口敞开,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的小臂线条干净结实。</p>
路过的女人总会多看他一眼——不是因为认得出他是什么人,而是这个男人实在长得太好看了些,眉骨高,眼窝深,一张脸像是被谁拿刀一笔一笔刻出来的,偏偏嘴唇轮廓又软,带着点天生的无辜。</p>
他走到街角的报摊买了包烟,拆开,点了一根。</p>
烟雾从指间升起来的时候,他的眼睛没有焦点地落在马路对面的人行道上。</p>
那里有一个女人正从便利店里出来,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里面大概装着几罐饮料和一份杂志。</p>
她穿着一件很普通的白色T恤,下面是条深色的长裤,头发随意地扎在脑后,露出整张脸。</p>
吉米认出了她。</p>
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去年夏天,在旺角的一家茶餐厅里。</p>
那时候她坐在靠窗的位置,面前放着一碗还没动过的云吞面,手里翻着一本杂志,偶尔抬头看一眼前面的电视。</p>
茶餐厅里那么多人,吵得跟打仗似的,可她坐在那里,就好像自成一个世界。</p>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p>
吉米坐在角落里跟人谈事,目光不经意地扫过去,然后就停住了。</p>
他说不上来是哪里好看——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可这些五官长在她脸上就是不一样,像是老天爷那天心情特别好,认认真真地捏了一个,捏完还舍不得送下来,在手里把玩了好一阵。</p>
第二次是在中环的一个路口。</p>
红灯,她站在斑马线前,手里抱着一摞书,风把她的头发吹起来,她偏了偏头,把一缕头发别到耳后。</p>
就这一个动作,旁边等灯的几个男人都在看她。</p>
绿灯亮了,她走得很快,步子又稳又轻,像是踩在自己的节奏上,人群自动从她两边分开。</p>
吉米站在马路对面,看着她从自己身边走过去,近得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不是香水,是洗衣液那种干干净净的皂香。</p>
他没有回头。</p>
第三次是在电影院里。</p>
散场的时候灯一亮,他就看到了她,坐在前面第三排的中间位置,正慢慢地把可乐杯里的冰块倒进杯盖里,一颗一颗地数。</p>
她旁边坐着一个男人,一直在跟她说什么,她偶尔点点头,表情淡淡的,既不是不耐烦,也不是开心,就是那种“我知道了”的样子。</p>
吉米看着她站起来,把垃圾收好,走出影厅。</p>
那个男人跟在她后面,殷勤得有点过头,替她推门,替她挡人,她接受了,但也没有多说一个谢字。</p>
吉米那时候想,这个女人不好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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