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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何玲
凤栖路狭小而昏暗的员工宿舍里,何玲正从一个大大的储物箱里把所有的秋装一件件拿出来整齐地摊在了床上,摸着床上堆满了时下最流行的时尚女装,一抹欣慰而满足的微笑便爬上了她美丽的脸庞。她慵懒地伸了个懒腰,然后用内线打了个电话到前台,“喂!小王,让小颖下班后来我房间一下。”
由于晚上要去参加沈明哲儿子的百日宴,她特意请了半天假。考虑到保健推拿行业特殊的工作时间,不少同行会习惯性的把饭局安排到晚上十一点之后,而今天沈明哲也没有例外,但何玲还是想拿出更多的时间来装扮自己。
说起沈明哲,何玲的心绪还是有点复杂的。他俩是大学同学,而且在学校期间两人关系一直很好,多次合作主持了学校的各种联欢会。所以,很多同学认为他们将来可以顺理成章的成为情侣,甚至在他们情窦初开的年代,也对彼此升起过一丝情愫。
然而,因为他俩都来自农村,家境都不好,都是通过金钥匙工程才有缘读书。(金钥匙工程是盲童文学的创始人徐爷爷和他老伴创办的帮助偏远山区视障孩子求学的公益项目)然而他们又同样渴望着美好的生活,所以尽管年少的他们相互暗恋着,但一想到他们的家境便理智地认为对方不是自己理想的伴侣。在何玲的记忆里,她和沈明哲唯一一次的亲密接触就是在大二那年,他俩和几个要好的朋友去公园玩。那天天气突然下起了大雨,而几个人眼神都不好,对地形又不熟,所以跑了半天才找到了一个昏暗的亭子躲雨,然而此时的何玲身上已经被雨水湿透,而沈明哲感觉到她在发抖便把她拥入了怀中,和许多小女孩一样,那一刻何玲激动得心都要蹦到嗓子眼了,可是这种激动还没持续一分钟,他就放开了她,并且好长一段时间都对她敬而远之。
不可否认,这件事发生后何玲的内心起了很大波澜,但她天生不是那种多愁善感的人。在短暂的失落后,她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只是她再也不相信所谓两情相悦的浪漫爱情,她只想找个适合她的人共度一生。
何玲三岁那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高烧导致了视神经萎缩,从此她的世界一片黑暗。而她的父亲,在她失明的第二年就以嫌弃她那双大而无光的眼睛为由和母亲离了婚,但母亲却很坚强地把她养大,并且在金钥匙工程的帮助下还让她上了大学。尽管何玲生在经济较为发达的江东省,但是却在滨海最落后的农村,加之母亲一直体弱多病,所以也算是当地地道的困难户。从小就尝尽人间悲苦的她早就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在这世上只有自己才是最靠得住的人。而多年和母亲相依为命的时光更让她懂得唯有当下对她最有用的事物她才有必要去关注。因此,她很小时就学会了察言观色,虽然她成绩并不突出,但却是全班和老师关系最好的人。
成年后的她思想更加成熟,她很清楚像她这样一个没有任何社会背景的全盲女孩想要过上好日子除了必须具备较高的社交水平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充份了解自身的优劣势,而她最大的优势就是有一双特别适合做推拿的手和一张让无数明眼人都羡慕不已的脸。所以她要好好利用这两大优势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她觉得那些所谓山盟海誓天荒地老之类的故事全都是来哄小女孩的,所以她从来不会读那些爱情小说,更不想读什么中外名着,在她看来这些东西在现实生活中一点也用不上。只有一些描写职场潜规则和营销类的书籍才颇受她的亲赖。她想她的经历使得她必须成为一个坚强而自立的人。她知道自己不是搞学术的那块材料,更没有什么家庭后盾帮衬她去医院,所以她必须自己寻找一条适合她走的路。于是,在读大学期间她就经常利用寒暑假去全国各地打工,最后还是被宁都客户的幽默豪爽和叶氏夫妇的人格魅力所吸引,留在了手道,她觉得在这样一个有着独特企业文化的公司更能体现她的价值。
果然,她在来到手道半年左右就凭借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专业技术得到了很多客户的好评,成为了凤栖路一致公认的店柱,并且和叶世夫妇十分投缘,经常教他们用电脑,逢年过节更会挑选些礼物送给他们,和立雅婷尤其谈得来,叶仲勋夫妇又只有一个儿子索性收她做了干女儿,甚至为了让她生活更为方便还将凤栖路的一个小储藏室给她做了宿舍。在工作中顺风顺水的她,变得更加自信,甚至曾经有段时间,她真的就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真正的白领女性。她最爱听的一句话,也确实是她经常会听到的一句话便是“小姑娘,你的眼睛真大,真漂亮,看上去一点也不像盲人”。所以她择偶的条件也越来越高,她希望有朝一日能在这都市的一角找到同为白领的另一半,而且那个人的眼睛最好是正常的。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她的一个个同学都结婚生子,她知道这种思想似乎太幼稚了,现在的她只能降低要求,那就是找一个低视力的,技术与样貌和自己不相上下的男人。可是,她每天都住在店里,根本没有机会去接触除本门店之外的其他异性,所以她便把今天的宴会当做一个重要机会,据她对沈明哲的了解,他今天一定会请来不少圈内的男士,所以她力争一定要盛装出席。
“我可以进来吗?”听到门外传来一个甜美的女声,何玲知道是小颖来了,急忙收敛心神微笑着打开了房门。
“哇塞!这么多漂亮的衣服啊!”小颖一进门,就看着琳琅满目的女装兴奋地喊道。
“别激动!”何玲说,“帮我看看今天穿什么衣服去赴宴比较合适。”
“像你这样天生丽质的人穿什么都好看。”小颖赞道。
何玲的嘴角挂着一抹淡淡的微笑,对于自己的美貌,她向来很有信心,但今天的宴会她希望能有意外的收获,所以扯了扯嘴唇说道,“那总归要合理搭配一下效果才更好嘛!”
小颖闻言仔细打量着何玲,然后又翻了翻摊在床上的衣服,最后视线落在了一条大红色的长裙上,“来,穿给我看看!”
何玲迅速脱下身上的针织衫换上了那条颇有点性感的长裙。
小颖一看连忙称赞道,”不错,既显身材又趁皮肤,还非常性感,就它吧,再配上一双高跟鞋绝对迷倒一片。”
何玲想小颖说得固然有道理,可是自己如果穿着高跟鞋去饭店,而对方订的包间在楼上或者那边地板比较滑的话就会很容易摔跤,那样不但吸引不了别人,反而容易闹笑话,便坚定地摇了摇头说,“不行,我今晚不能穿高跟鞋,你再帮我看看什么衣服穿运动鞋比较合适。”
小颖怪笑道,“你不会是晚上要去相亲吧,竟这么在乎衣着。”
“哪里有!”何玲立即否认,“我是怕去陌生的地方穿高跟鞋会不方便,毕竟咱眼神不好,在外面即便是碰到点小意外也会很尴尬的。”
“好吧,那我再帮你找找。”小颖说着又不厌其烦地挨个打量起那堆对于打工者而言价值不菲的女装,“咦,这件红色风衣看上去不错,你穿穿看。”
当一款伊芙丽的中长款风衣披在何玲身上的时候,小颖忍不住惊呼,“太漂亮了,这件衣服特别能彰显你的气质,再配上一条蓝色牛仔裤,穿上白色运动鞋简直就是个女神。”
“好吧,就按照你说的,我穿给你看看。”何玲说着穿上了李维斯的牛仔裤和耐克的运动鞋。
“就这样,很有女人味。”小颖回答。
何玲这才满意地请她去吃了顿面条,回来之后先去洗了个澡,然后贴了片面膜,又涂了点素颜霜,感觉打扮得差不多了,又戴上了流行美的发卡,并且在两耳尖下方和两只手的动脉搏动处分别喷了点香水,才背着个Gucci的包包自信满满地出了门。
因为和林念初已经约好,何玲一出店门就坐上了她和邵亦峰打的出租车。
邵亦峰见何玲打扮得十分端庄便调侃道,“你打扮得这么漂亮,是不是想趁机多认识点帅哥啊?”
“我不过随便穿穿,总不能穿工作服去吧。”何玲故作轻松地说,心里暗想我就是要引起众人的注意,只是我的目的不光是要吸引他们的眼球,还要选出其中的精品。
邵亦峰淡淡一笑,“随便穿穿都这么漂亮,这就是品位啊!念初你要多向何玲学着点,你瞧你这身卫衣牛仔裤,哪里像要参加宴会的样子。”
“这样好啊,休闲舒适,清纯可爱,不像我已经老了。”没等林念初回答,何玲就打趣道。
“就是嘛,我这卫衣好歹是今年小熊的新款,牛仔裤也是李维斯的,哪里随意了?再说了,衣服是穿给自己看的,又不是穿给别人看的。”林念初不以为然地说。
“是是是,的确是我不识货,不过你这样子也挺可爱的。”邵亦峰打去道,于是三人便在说笑中来到了沈明哲订的江之原大酒店。
望着眼前这个富丽堂皇的建筑,邵亦峰不由地感叹道,“沈总这两年果然发达了,这一桌酒至少也得几千块吧!”
“人家娶了个富二代,这点又能算得了什么呢?”何玲不屑地说,“再说了,这家酒店的老板好像和他老丈人是朋友。”
“咱们快点进去吧!”林念初催道,“好像沈总订的包间在三楼,看上去这酒店挺大,不知道好不好找。” 邵亦峰笑,“放心,有我在,不会找不到的。”说着率先走进了酒店大堂,接着一个熟悉的声音就传入了耳中。
“兄弟,这边!”邵亦峰闻言连忙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就看到了一个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男人,“沈总,你这身打扮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咱兄弟还是直接喊名字吧,不然总觉得怪怪的。”沈明哲说着爽快地笑了起来。
这时,何玲和林念出也走到了二人的身边,于是三个人一起把红包递给了沈明哲。而沈明哲在昏暗的灯光下用微弱地视力看了看何玲,当她那华丽的衣装和姣好的面容映入眼帘时,他竟然有片刻的愣神,但很快他就镇定下来笑着对众人说,“咱们快上去吧,人都来得差不多了。”
“沈总今天请了几桌啊?”电梯里,何玲故作随意地问,其实她对他请多少客人并没兴趣,她只是想他请的人越多,她的机会就越多。
“没多少人,这两年和许多同学都很少联系了,主要就是我两个店的员工还有以前在南方和手道打工时的一些同事。”沈明哲说。
随着一声“三楼到了”的声音响起,三人同时走出了电梯。
“锦绣,何玲和亦峰他们来了。”一下电梯,沈明哲便朝正在三楼大厅守候的妻子介绍道。
此时的苏锦绣脸上洋溢着满满的幸福,虽然她眼睛看不见,长得也并不算漂亮,但初为人母的喜悦和一身名牌的服装却把她衬托得有种别样的韵味。听到老公的话,她微微一笑,“欢迎,欢迎,对了,林念初来了吗?”
“师姐,我在这里。”其实,林念初对这个师姐是比较陌生的,她只知道这个女人比何玲和沈明哲低一届,刚才在路上听何玲说她家里好像挺有钱,这几年因为父亲生意的关系才举家来到了宁都,而沈明哲也在他父亲的帮助下开了两家推拿店。但她还真不知道这个师姐为什么对自己这么热情。
苏锦绣听到林念初的声音立刻和她握了握手,“早就听说你来宁都了,只是因为最近宝宝刚出生,没有时间和你联系,等我弟弟寒假回来,请你来我家玩好吗?”
“你弟弟?”林念初不解地问。
“苏锦睿。”
“喔,我想起来了,他比我低一届。”林念初说。
邵亦峰想这个苏锦睿估计又是林念初众多追求者中的一个吧,她可不想让她在这个问题上和林念初有过多的纠缠,于是笑着说,“师姐,你生完孩子后可是越来越漂亮了呢!”
“你呀,嘴皮子还是那么溜。”苏锦绣说,“人也来得差不多了,你们赶紧进去吧,咱们订的那个快乐厅,正好只能容纳三桌,里面全都是自己人,你们不要拘谨,何玲咱俩有空再聊啊!”
“亦峰你带他们进去吧。”沈明哲补充道,“对了,你们坐第二张桌子,就和几个手道同事坐在一起好吗?”
何玲闻言,心中感到一阵失望。据他所之,沈明哲在手道只在上海路呆过几个月,而上海路那边的推拿师大多都是中年人,虽然他后来又去了苏城分布,但是仅呆了两个月就辞职了,哪能认识什么优秀的人,哎,看来今晚自己又是白忙活了。不过,她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毕竟宴会还没开始,说不定等下有什么意外发现也未可知。思及此,她便带着一抹淡淡的微笑随着林念初走向了他们的座位。
“帅哥,你起来一下让两位女士坐到里面去好吗?这边好像还开着空调,怕她们女孩子会冷。”邵亦峰见林念初穿得有点单薄,便对一个同事说道。
随着邵亦峰彬彬有礼的声音传入耳中,正在顺着圆桌往里走的何玲就感觉前方突然有个高大身影似乎要站起来让她们,一时间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她竟然有意识地加快了脚步,然而命运有时候的确会眷顾这些有胆量的人,就在她迈开脚步的那一瞬间她的人生就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只见那个本来要给她们让路的帅哥在刚要站起来的一刻竟然被她撞了一下,而他手中拿着的茶水也被她撞翻,只听得“哐啷”一声响,瓶子落地的同时茶水也洒到了何玲的风衣上。
“哎呀,真不好意思美女,我是想给你们让路的,哪知道……你这衣服是不是挺贵呀,要不我明天给你拿到干洗店去洗。”大概是事发突然,那人竟然紧张得说话都语无伦次了。
何玲想这人能看出她衣服上赃了,应该是个能看得见的,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是明眼人还是半盲,于是露出一个浅笑试探性地说,“你不用这么客气,大家眼神都不好,出点意外在所难免。”
“你不是墨湛吗!”邵亦峰听到他的声音又用仅有的视力看了看他的脸才认出了对方,“我是邵亦峰,那天和胖子还有蒋凌云送张远回宿舍的。”
“哦,我想起来了。”墨湛说着连忙和邵亦峰握了握手,“那天太晚了,都没来得及谢谢你。”
“不要这么客气,墨冉也是我们的朋友。”邵亦峰说着又转向了林念初,“念初,这是墨冉的哥哥。”
“幸会!”林念初说着主动伸出了右手,“我叫林念初,和墨冉一个宿舍的。”因为对方是墨冉的哥哥,林念初本能地多看了他两眼,见眼前这个人个子挺高,看上去斯斯文文的,但他比墨冉要幸运,因为他的眼睛还有一点视力。
就在林念初细细打量墨湛的同时,何玲的大脑也在高速运转,她想墨冉那么聪明,她哥哥一定不会太差,只是不知道他还是不是单身,也不知道他的眼神到底怎么样,更不知道他对自己有没有兴趣。然而就在她盘算着如何进一步了解他时,对方的声音却响了起来,“林念初的名字我早就听冉冉说起过,那这位美女也是你们店里的吗?”
“他叫何玲,手道的大美女。”没等林、邵二人回答,刚刚进来的沈明哲便介绍道,“人都到齐了,你们都就坐吧,亦峰小林还有墨湛,你们辛苦下把几个全盲的朋友照顾好。”
何玲听了沈明哲的话,美丽的脸上更添了几分喜色,既然他能在酒席上照顾别人,想必视力不会很差,因此当林念初打算让她坐到里面的时候,她却以让她用右手给她夹菜为由坐到了墨湛的旁边。
墨湛在看到何玲的第一眼就觉得眼前这女子特别漂亮,虽然只是简单的扎了一个高高的马尾辫,却身材高挑气质非凡,加之搭配得体的穿着,以及那一双看似明亮的大眼睛,顿时就让他眼前一亮,不知不觉就被她那华丽的外表和优雅的举止深深吸引了,特别是当他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股诱人的迪奥香水的味道时,竟然有了片刻的恍惚。
就在墨湛与何玲都沉浸在初见的喜悦中时,沈明折的声音又一次响了起来,不过这次他是拿着话筒站到了大厅的中央,“各位同人朋友们晚上好!今天是小儿一百天的好日子,但由于宝宝太小,我们没把他带到现场,另外,我和锦绣想借此机会让平时埋头工作的各位同人朋友们聚在一起乐呵乐呵!我们这个厅是一个综合性的餐厅,大家不但可以品尝美酒佳肴还可以一展歌喉,所以,希望大家今晚玩得开心,喝得尽兴!谢谢!”
“让我们共同举杯,祝沈明哲师兄和苏锦绣师姐的宝宝健康快乐的成长!”随着邵亦峰的声音响起,众人都端起了酒杯,纷纷对他们表示祝贺。
沈明哲夫妇出手果然大方,酒宴上不仅有独具风格的酒店招牌菜,还有不少特色海鲜和精致点心,更是配备了梦之蓝张玉解百纳这样的好酒。而工作了一天的推拿师们面对这样的美酒佳肴,自然是各个都吃得津津有味。
然而,何玲却没有什么兴致品尝美酒佳肴,她只想通过这次的宴会结识更多的人,虽然与墨湛的相遇已经让她觉得不枉此行了,但她还是想用一些特殊的细节来加深他对她的印象。本着这样的目的她大方地上台唱了一首《城里的月光》。当一个柔婉而甜美的歌声传入墨湛的耳朵时,这个临近三十岁的男人身体里的某一根神经终于触动了。因此,何玲再次踩着细碎的步伐坐到他身边的时候,他便主动向她要了qq号。
然而不是所有人都像何玲这样盼望在这宴会上获得什么偶遇的,更多人还是想趁此机会大吃一顿。比如邵亦峰,自打去了手道就没有吃过一顿丰盛的晚餐,更是许久不曾喝过好酒。上次在KtV点了瓶洋酒还被张远搅和了,今天这个机会他自然免不了要大吃大喝一顿。于是开席之后,他不但肆无忌惮地和桌上每个人碰杯。而且还和别的桌上的人愉快地对饮,以至于到了别人酒足饭饱的时候,他早已醉得说话支支吾吾,走路歪歪倒倒了。
“小林,等下我给你们叫辆车,麻烦你路上多照顾着他一点。”沈明哲见邵亦峰糊里糊涂的模样便对林念初道。
“我不……不要……要他送呀!我……带她回去还……还差不多。”邵亦峰断断续续地说。
林念初见状还真的有点不想和这个人一起,便说,“我要送何玲呢!”
“小林,你送小邵回去吧,我可以送一下何玲美女,我们正好顺路。”墨湛说完又转身征求何玲的意见,“美女你看行吗?邵兄弟喝得太多了。”他对男女之事没什么经验,可又很想抓住这个与美女独处的机会,甚至在说完这番话之后还紧张地挠了挠头。
林念初闻言非常无奈,但何玲却喜出望外,“念初你就送邵亦峰回男生宿舍吧,我就麻烦墨湛了,毕竟邵亦峰醉成了这样,总不能让他一个人回去吧!你上车后赶紧给你们男生宿舍的人打电话,让他们派人出来接应你。”
“就这么定了,我给你们打车。”沈明哲说着便在林念初无奈的表情中拉着邵亦峰和几人一起走出了酒店。
第二十一章 何玲
凤栖路狭小而昏暗的员工宿舍里,何玲正从一个大大的储物箱里把所有的秋装一件件拿出来整齐地摊在了床上,摸着床上堆满了时下最流行的时尚女装,一抹欣慰而满足的微笑便爬上了她美丽的脸庞。她慵懒地伸了个懒腰,然后用内线打了个电话到前台,“喂!小王,让小颖下班后来我房间一下。”
由于晚上要去参加沈明哲儿子的百日宴,她特意请了半天假。考虑到保健推拿行业特殊的工作时间,不少同行会习惯性的把饭局安排到晚上十一点之后,而今天沈明哲也没有例外,但何玲还是想拿出更多的时间来装扮自己。
说起沈明哲,何玲的心绪还是有点复杂的。他俩是大学同学,而且在学校期间两人关系一直很好,多次合作主持了学校的各种联欢会。所以,很多同学认为他们将来可以顺理成章的成为情侣,甚至在他们情窦初开的年代,也对彼此升起过一丝情愫。
然而,因为他俩都来自农村,家境都不好,都是通过金钥匙工程才有缘读书。(金钥匙工程是盲童文学的创始人徐爷爷和他老伴创办的帮助偏远山区视障孩子求学的公益项目)然而他们又同样渴望着美好的生活,所以尽管年少的他们相互暗恋着,但一想到他们的家境便理智地认为对方不是自己理想的伴侣。在何玲的记忆里,她和沈明哲唯一一次的亲密接触就是在大二那年,他俩和几个要好的朋友去公园玩。那天天气突然下起了大雨,而几个人眼神都不好,对地形又不熟,所以跑了半天才找到了一个昏暗的亭子躲雨,然而此时的何玲身上已经被雨水湿透,而沈明哲感觉到她在发抖便把她拥入了怀中,和许多小女孩一样,那一刻何玲激动得心都要蹦到嗓子眼了,可是这种激动还没持续一分钟,他就放开了她,并且好长一段时间都对她敬而远之。
不可否认,这件事发生后何玲的内心起了很大波澜,但她天生不是那种多愁善感的人。在短暂的失落后,她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只是她再也不相信所谓两情相悦的浪漫爱情,她只想找个适合她的人共度一生。
何玲三岁那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高烧导致了视神经萎缩,从此她的世界一片黑暗。而她的父亲,在她失明的第二年就以嫌弃她那双大而无光的眼睛为由和母亲离了婚,但母亲却很坚强地把她养大,并且在金钥匙工程的帮助下还让她上了大学。尽管何玲生在经济较为发达的江东省,但是却在滨海最落后的农村,加之母亲一直体弱多病,所以也算是当地地道的困难户。从小就尝尽人间悲苦的她早就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在这世上只有自己才是最靠得住的人。而多年和母亲相依为命的时光更让她懂得唯有当下对她最有用的事物她才有必要去关注。因此,她很小时就学会了察言观色,虽然她成绩并不突出,但却是全班和老师关系最好的人。
成年后的她思想更加成熟,她很清楚像她这样一个没有任何社会背景的全盲女孩想要过上好日子除了必须具备较高的社交水平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充份了解自身的优劣势,而她最大的优势就是有一双特别适合做推拿的手和一张让无数明眼人都羡慕不已的脸。所以她要好好利用这两大优势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她觉得那些所谓山盟海誓天荒地老之类的故事全都是来哄小女孩的,所以她从来不会读那些爱情小说,更不想读什么中外名着,在她看来这些东西在现实生活中一点也用不上。只有一些描写职场潜规则和营销类的书籍才颇受她的亲赖。她想她的经历使得她必须成为一个坚强而自立的人。她知道自己不是搞学术的那块材料,更没有什么家庭后盾帮衬她去医院,所以她必须自己寻找一条适合她走的路。于是,在读大学期间她就经常利用寒暑假去全国各地打工,最后还是被宁都客户的幽默豪爽和叶氏夫妇的人格魅力所吸引,留在了手道,她觉得在这样一个有着独特企业文化的公司更能体现她的价值。
果然,她在来到手道半年左右就凭借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专业技术得到了很多客户的好评,成为了凤栖路一致公认的店柱,并且和叶世夫妇十分投缘,经常教他们用电脑,逢年过节更会挑选些礼物送给他们,和立雅婷尤其谈得来,叶仲勋夫妇又只有一个儿子索性收她做了干女儿,甚至为了让她生活更为方便还将凤栖路的一个小储藏室给她做了宿舍。在工作中顺风顺水的她,变得更加自信,甚至曾经有段时间,她真的就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真正的白领女性。她最爱听的一句话,也确实是她经常会听到的一句话便是“小姑娘,你的眼睛真大,真漂亮,看上去一点也不像盲人”。所以她择偶的条件也越来越高,她希望有朝一日能在这都市的一角找到同为白领的另一半,而且那个人的眼睛最好是正常的。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她的一个个同学都结婚生子,她知道这种思想似乎太幼稚了,现在的她只能降低要求,那就是找一个低视力的,技术与样貌和自己不相上下的男人。可是,她每天都住在店里,根本没有机会去接触除本门店之外的其他异性,所以她便把今天的宴会当做一个重要机会,据她对沈明哲的了解,他今天一定会请来不少圈内的男士,所以她力争一定要盛装出席。
“我可以进来吗?”听到门外传来一个甜美的女声,何玲知道是小颖来了,急忙收敛心神微笑着打开了房门。
“哇塞!这么多漂亮的衣服啊!”小颖一进门,就看着琳琅满目的女装兴奋地喊道。
“别激动!”何玲说,“帮我看看今天穿什么衣服去赴宴比较合适。”
“像你这样天生丽质的人穿什么都好看。”小颖赞道。
何玲的嘴角挂着一抹淡淡的微笑,对于自己的美貌,她向来很有信心,但今天的宴会她希望能有意外的收获,所以扯了扯嘴唇说道,“那总归要合理搭配一下效果才更好嘛!”
小颖闻言仔细打量着何玲,然后又翻了翻摊在床上的衣服,最后视线落在了一条大红色的长裙上,“来,穿给我看看!”
何玲迅速脱下身上的针织衫换上了那条颇有点性感的长裙。
小颖一看连忙称赞道,”不错,既显身材又趁皮肤,还非常性感,就它吧,再配上一双高跟鞋绝对迷倒一片。”
何玲想小颖说得固然有道理,可是自己如果穿着高跟鞋去饭店,而对方订的包间在楼上或者那边地板比较滑的话就会很容易摔跤,那样不但吸引不了别人,反而容易闹笑话,便坚定地摇了摇头说,“不行,我今晚不能穿高跟鞋,你再帮我看看什么衣服穿运动鞋比较合适。”
小颖怪笑道,“你不会是晚上要去相亲吧,竟这么在乎衣着。”
“哪里有!”何玲立即否认,“我是怕去陌生的地方穿高跟鞋会不方便,毕竟咱眼神不好,在外面即便是碰到点小意外也会很尴尬的。”
“好吧,那我再帮你找找。”小颖说着又不厌其烦地挨个打量起那堆对于打工者而言价值不菲的女装,“咦,这件红色风衣看上去不错,你穿穿看。”
当一款伊芙丽的中长款风衣披在何玲身上的时候,小颖忍不住惊呼,“太漂亮了,这件衣服特别能彰显你的气质,再配上一条蓝色牛仔裤,穿上白色运动鞋简直就是个女神。”
“好吧,就按照你说的,我穿给你看看。”何玲说着穿上了李维斯的牛仔裤和耐克的运动鞋。
“就这样,很有女人味。”小颖回答。
何玲这才满意地请她去吃了顿面条,回来之后先去洗了个澡,然后贴了片面膜,又涂了点素颜霜,感觉打扮得差不多了,又戴上了流行美的发卡,并且在两耳尖下方和两只手的动脉搏动处分别喷了点香水,才背着个Gucci的包包自信满满地出了门。
因为和林念初已经约好,何玲一出店门就坐上了她和邵亦峰打的出租车。
邵亦峰见何玲打扮得十分端庄便调侃道,“你打扮得这么漂亮,是不是想趁机多认识点帅哥啊?”
“我不过随便穿穿,总不能穿工作服去吧。”何玲故作轻松地说,心里暗想我就是要引起众人的注意,只是我的目的不光是要吸引他们的眼球,还要选出其中的精品。
邵亦峰淡淡一笑,“随便穿穿都这么漂亮,这就是品位啊!念初你要多向何玲学着点,你瞧你这身卫衣牛仔裤,哪里像要参加宴会的样子。”
“这样好啊,休闲舒适,清纯可爱,不像我已经老了。”没等林念初回答,何玲就打趣道。
“就是嘛,我这卫衣好歹是今年小熊的新款,牛仔裤也是李维斯的,哪里随意了?再说了,衣服是穿给自己看的,又不是穿给别人看的。”林念初不以为然地说。
“是是是,的确是我不识货,不过你这样子也挺可爱的。”邵亦峰打去道,于是三人便在说笑中来到了沈明哲订的江之原大酒店。
望着眼前这个富丽堂皇的建筑,邵亦峰不由地感叹道,“沈总这两年果然发达了,这一桌酒至少也得几千块吧!”
“人家娶了个富二代,这点又能算得了什么呢?”何玲不屑地说,“再说了,这家酒店的老板好像和他老丈人是朋友。”
“咱们快点进去吧!”林念初催道,“好像沈总订的包间在三楼,看上去这酒店挺大,不知道好不好找。” 邵亦峰笑,“放心,有我在,不会找不到的。”说着率先走进了酒店大堂,接着一个熟悉的声音就传入了耳中。
“兄弟,这边!”邵亦峰闻言连忙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就看到了一个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男人,“沈总,你这身打扮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咱兄弟还是直接喊名字吧,不然总觉得怪怪的。”沈明哲说着爽快地笑了起来。
这时,何玲和林念出也走到了二人的身边,于是三个人一起把红包递给了沈明哲。而沈明哲在昏暗的灯光下用微弱地视力看了看何玲,当她那华丽的衣装和姣好的面容映入眼帘时,他竟然有片刻的愣神,但很快他就镇定下来笑着对众人说,“咱们快上去吧,人都来得差不多了。”
“沈总今天请了几桌啊?”电梯里,何玲故作随意地问,其实她对他请多少客人并没兴趣,她只是想他请的人越多,她的机会就越多。
“没多少人,这两年和许多同学都很少联系了,主要就是我两个店的员工还有以前在南方和手道打工时的一些同事。”沈明哲说。
随着一声“三楼到了”的声音响起,三人同时走出了电梯。
“锦绣,何玲和亦峰他们来了。”一下电梯,沈明哲便朝正在三楼大厅守候的妻子介绍道。
此时的苏锦绣脸上洋溢着满满的幸福,虽然她眼睛看不见,长得也并不算漂亮,但初为人母的喜悦和一身名牌的服装却把她衬托得有种别样的韵味。听到老公的话,她微微一笑,“欢迎,欢迎,对了,林念初来了吗?”
“师姐,我在这里。”其实,林念初对这个师姐是比较陌生的,她只知道这个女人比何玲和沈明哲低一届,刚才在路上听何玲说她家里好像挺有钱,这几年因为父亲生意的关系才举家来到了宁都,而沈明哲也在他父亲的帮助下开了两家推拿店。但她还真不知道这个师姐为什么对自己这么热情。
苏锦绣听到林念初的声音立刻和她握了握手,“早就听说你来宁都了,只是因为最近宝宝刚出生,没有时间和你联系,等我弟弟寒假回来,请你来我家玩好吗?”
“你弟弟?”林念初不解地问。
“苏锦睿。”
“喔,我想起来了,他比我低一届。”林念初说。
邵亦峰想这个苏锦睿估计又是林念初众多追求者中的一个吧,她可不想让她在这个问题上和林念初有过多的纠缠,于是笑着说,“师姐,你生完孩子后可是越来越漂亮了呢!”
“你呀,嘴皮子还是那么溜。”苏锦绣说,“人也来得差不多了,你们赶紧进去吧,咱们订的那个快乐厅,正好只能容纳三桌,里面全都是自己人,你们不要拘谨,何玲咱俩有空再聊啊!”
“亦峰你带他们进去吧。”沈明哲补充道,“对了,你们坐第二张桌子,就和几个手道同事坐在一起好吗?”
何玲闻言,心中感到一阵失望。据他所之,沈明哲在手道只在上海路呆过几个月,而上海路那边的推拿师大多都是中年人,虽然他后来又去了苏城分布,但是仅呆了两个月就辞职了,哪能认识什么优秀的人,哎,看来今晚自己又是白忙活了。不过,她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毕竟宴会还没开始,说不定等下有什么意外发现也未可知。思及此,她便带着一抹淡淡的微笑随着林念初走向了他们的座位。
“帅哥,你起来一下让两位女士坐到里面去好吗?这边好像还开着空调,怕她们女孩子会冷。”邵亦峰见林念初穿得有点单薄,便对一个同事说道。
随着邵亦峰彬彬有礼的声音传入耳中,正在顺着圆桌往里走的何玲就感觉前方突然有个高大身影似乎要站起来让她们,一时间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她竟然有意识地加快了脚步,然而命运有时候的确会眷顾这些有胆量的人,就在她迈开脚步的那一瞬间她的人生就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只见那个本来要给她们让路的帅哥在刚要站起来的一刻竟然被她撞了一下,而他手中拿着的茶水也被她撞翻,只听得“哐啷”一声响,瓶子落地的同时茶水也洒到了何玲的风衣上。
“哎呀,真不好意思美女,我是想给你们让路的,哪知道……你这衣服是不是挺贵呀,要不我明天给你拿到干洗店去洗。”大概是事发突然,那人竟然紧张得说话都语无伦次了。
何玲想这人能看出她衣服上赃了,应该是个能看得见的,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是明眼人还是半盲,于是露出一个浅笑试探性地说,“你不用这么客气,大家眼神都不好,出点意外在所难免。”
“你不是墨湛吗!”邵亦峰听到他的声音又用仅有的视力看了看他的脸才认出了对方,“我是邵亦峰,那天和胖子还有蒋凌云送张远回宿舍的。”
“哦,我想起来了。”墨湛说着连忙和邵亦峰握了握手,“那天太晚了,都没来得及谢谢你。”
“不要这么客气,墨冉也是我们的朋友。”邵亦峰说着又转向了林念初,“念初,这是墨冉的哥哥。”
“幸会!”林念初说着主动伸出了右手,“我叫林念初,和墨冉一个宿舍的。”因为对方是墨冉的哥哥,林念初本能地多看了他两眼,见眼前这个人个子挺高,看上去斯斯文文的,但他比墨冉要幸运,因为他的眼睛还有一点视力。
就在林念初细细打量墨湛的同时,何玲的大脑也在高速运转,她想墨冉那么聪明,她哥哥一定不会太差,只是不知道他还是不是单身,也不知道他的眼神到底怎么样,更不知道他对自己有没有兴趣。然而就在她盘算着如何进一步了解他时,对方的声音却响了起来,“林念初的名字我早就听冉冉说起过,那这位美女也是你们店里的吗?”
“他叫何玲,手道的大美女。”没等林、邵二人回答,刚刚进来的沈明哲便介绍道,“人都到齐了,你们都就坐吧,亦峰小林还有墨湛,你们辛苦下把几个全盲的朋友照顾好。”
何玲听了沈明哲的话,美丽的脸上更添了几分喜色,既然他能在酒席上照顾别人,想必视力不会很差,因此当林念初打算让她坐到里面的时候,她却以让她用右手给她夹菜为由坐到了墨湛的旁边。
墨湛在看到何玲的第一眼就觉得眼前这女子特别漂亮,虽然只是简单的扎了一个高高的马尾辫,却身材高挑气质非凡,加之搭配得体的穿着,以及那一双看似明亮的大眼睛,顿时就让他眼前一亮,不知不觉就被她那华丽的外表和优雅的举止深深吸引了,特别是当他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股诱人的迪奥香水的味道时,竟然有了片刻的恍惚。
就在墨湛与何玲都沉浸在初见的喜悦中时,沈明折的声音又一次响了起来,不过这次他是拿着话筒站到了大厅的中央,“各位同人朋友们晚上好!今天是小儿一百天的好日子,但由于宝宝太小,我们没把他带到现场,另外,我和锦绣想借此机会让平时埋头工作的各位同人朋友们聚在一起乐呵乐呵!我们这个厅是一个综合性的餐厅,大家不但可以品尝美酒佳肴还可以一展歌喉,所以,希望大家今晚玩得开心,喝得尽兴!谢谢!”
“让我们共同举杯,祝沈明哲师兄和苏锦绣师姐的宝宝健康快乐的成长!”随着邵亦峰的声音响起,众人都端起了酒杯,纷纷对他们表示祝贺。
沈明哲夫妇出手果然大方,酒宴上不仅有独具风格的酒店招牌菜,还有不少特色海鲜和精致点心,更是配备了梦之蓝张玉解百纳这样的好酒。而工作了一天的推拿师们面对这样的美酒佳肴,自然是各个都吃得津津有味。
然而,何玲却没有什么兴致品尝美酒佳肴,她只想通过这次的宴会结识更多的人,虽然与墨湛的相遇已经让她觉得不枉此行了,但她还是想用一些特殊的细节来加深他对她的印象。本着这样的目的她大方地上台唱了一首《城里的月光》。当一个柔婉而甜美的歌声传入墨湛的耳朵时,这个临近三十岁的男人身体里的某一根神经终于触动了。因此,何玲再次踩着细碎的步伐坐到他身边的时候,他便主动向她要了qq号。
然而不是所有人都像何玲这样盼望在这宴会上获得什么偶遇的,更多人还是想趁此机会大吃一顿。比如邵亦峰,自打去了手道就没有吃过一顿丰盛的晚餐,更是许久不曾喝过好酒。上次在KtV点了瓶洋酒还被张远搅和了,今天这个机会他自然免不了要大吃大喝一顿。于是开席之后,他不但肆无忌惮地和桌上每个人碰杯。而且还和别的桌上的人愉快地对饮,以至于到了别人酒足饭饱的时候,他早已醉得说话支支吾吾,走路歪歪倒倒了。
“小林,等下我给你们叫辆车,麻烦你路上多照顾着他一点。”沈明哲见邵亦峰糊里糊涂的模样便对林念初道。
“我不……不要……要他送呀!我……带她回去还……还差不多。”邵亦峰断断续续地说。
林念初见状还真的有点不想和这个人一起,便说,“我要送何玲呢!”
“小林,你送小邵回去吧,我可以送一下何玲美女,我们正好顺路。”墨湛说完又转身征求何玲的意见,“美女你看行吗?邵兄弟喝得太多了。”他对男女之事没什么经验,可又很想抓住这个与美女独处的机会,甚至在说完这番话之后还紧张地挠了挠头。
林念初闻言非常无奈,但何玲却喜出望外,“念初你就送邵亦峰回男生宿舍吧,我就麻烦墨湛了,毕竟邵亦峰醉成了这样,总不能让他一个人回去吧!你上车后赶紧给你们男生宿舍的人打电话,让他们派人出来接应你。”
“就这么定了,我给你们打车。”沈明哲说着便在林念初无奈的表情中拉着邵亦峰和几人一起走出了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