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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之用三天时间确定了一件事:
她穿越了。
三天前,她在一个铺满干草的山洞中醒来,她第一反应是被毒贩子抓了,已被俘虏。可山洞里除了她连个鬼影都没有,只有一个包裹,里面装着些干粮和......银子?
她很惊讶,除了在银行的金银库,她还从没见过这么大坨的银子。
再看看她自己,一身白衣,穿的跟唱戏的似的。
她当时严重怀疑自己被整蛊了,因为她明明记得是和缉毒大队的精英们聚餐拼酒来着,为了庆祝捣毁了一个制毒窝点,她喝得七荤八素,拒绝了要送她回家的同事,自己走回公寓。
她记得自己正站在门前开门,手机突然响了。她接起来听了一会儿,却没有声音,然后便感觉后背一痛,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她估计是同事们在联合整蛊她!这一定是个拍戏用的布景点!
可当她走出山洞,慢慢爬下山,穿过一片小树林,进入了繁华的城池之后,望着古风古韵的建筑和百姓,她惊得嘴都合不拢。
在所有人惊奇的注视下,她像只猴子似的上蹿下跳,却没有在任何屋宇上找到一个监视器。
望着这一眼看不到尽头的城,她感觉这不像是个布景点。就是把整个警局十年的工资和经费全拿来买道具布景,也弄不出眼前这样的逼真细致的雕梁画栋。
紧接着她就想起了那个倒映在防盗门上的黑影。
经过三天苦思冥想,她终于不得不接受了这个现实:她是真的穿越到古代了。
可杀父母的凶手还没抓到,怎么办?
她又用了三天开始思考量子力学和多维度空间理论,直到她发现她在科学这方面只知道有个科学家叫霍金,其他一概不知,她只能放弃思考了。
因为她从高中毕业就在军校读大学,毕业后就在部队任职,退役后因为想为死去的父母查案的关系,直接进了警局,被调到了缉毒大队。她的人生都是在冷硬的枪支弹药里度过,文化课实在差劲。
看样子是不可能回到现代了,能活着都不错了。
于是她开始怀疑自己还在2024年,不过是被毒贩子抓到了一个偏远的部落而已。她一定能找到一丝现代的痕迹。
她开始在街上逢人就问“how are you?”可惜没能得到一句熟悉的“I’m fine,thank you,and you?”回应她的只有无数人看神经病一样的眼神。
即使她找遍大街小巷,也没有看到任何银行、公厕。而在看到所有路人竟无一人拿着手机的时候,她彻底确定了,这真的是古代。
接受了这个事实之后,她心里有点奇怪,在现代的时候成天只忙着为父母查找凶手这一件事,怎么才穿越到古代短短几天,她心里竟再没有那种深深的仇恨和痛苦了。难道是因为这副身体不是她自己的?
她总觉得像已与现代远远告别了似的,什么查案,工作,通通都离得很遥远。
没有任何压力和阴影,像回到了从前爸妈健在,她还在学校读书的那段日子。
难道这魂穿竟还过滤走了她所有的忧愁和悲伤?
还没等她彻底想明白,五六个衙役就围住了她,非常“客气”地请她进官衙一趟,解释一下她为何近日总在街头扰民。
她随官差行走过长长的街道,走进一处古朴肃穆的屋宅,穿过偏门,路过两侧严肃的守卫,迎接她的是一个笑眯眯的年轻男子,看样子不过二十七八的年纪,长得有点像外国人,穿一身漂亮的官袍坐在高座上,一脸平和地看着她。
“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
她好奇地打量四周,思绪被那个年轻男子用好听的声音打断,便下意识回答:
“我叫沐之,中国人。”
一旁的捕头立刻喝道:“大胆!岂敢与逆贼丞相之女同名!”
她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爸妈给我起的名字就叫沐之,因为我们家祖宗十八代都姓‘沐’,‘之’是广阔无穷指代万物的意思——你们的啥丞相之女也叫沐之?那只能说明她挺有品位,和我同名!”
那捕头又要怒喝,被高座上那年轻男子伸手制止了。
“无妨,此二字并未纳入民间禁法,可用。”
沐之觉得这高座上的男子还比较讲道理,便问:“你叫什么名字?是什么人?这里是哪里?什么朝代?唐宋元明清哪一个?”
那年轻男子一愣,随即道:“本官名为叶霄,是这归期城的太守。这里是北离朝一百三十八年。”
见沐之一脸茫然,叶霄又笑道:“近日有许多百姓报官,说你在街上搅扰百姓,总问些奇奇怪怪的问题,能告诉本官为什么吗?”
沐之觉得叶霄的语气像哄小孩子一样。
心里思索一番,她决定努力表现的正常点,别叫人把她当成神经病关起来,便说:“小人拜见太守大人,我也是远离家乡到这里,路上被同伴丢下了,所以很多事不太清楚,就在路上到处问问。”
“被同伴丢下?是从你方才所说的‘中国’而来,被你同伴丢弃于此吗?”
“是的。”
叶霄点点头,“你可以报官,由本官派衙役帮你找到同伴。”
“那倒不必了,本来我也不想和他们一起了,哈哈......”
沐之腹诽:去吧去吧,去2024年找去吧,或者你帮我找到霍金的老祖宗也行!
而后叶霄又问了些不痛不痒的问题,无非是沐之年岁几何,家中还有什么亲戚,此番来北离做什么,如今以何行当为生的寻常问题。可惜沐之每个都答得牛头不对马嘴。
估计是觉得沐之看起来不像坏人,叶霄很快又将她释放了。
可沐之走出官衙却更茫然了:是啊,我几岁了?我家里还有谁?我在这个什么北离干嘛呢?我以什么为生啊??
思索了好几天,沐之都没想清楚这些问题。她魂穿进来的这副身体估计是没什么家人了,否则怎么会独自在一个荒芜的山洞里醒来。
身上那一大坨银子也用的差不多了,她开始发愁该以什么为生。
她最擅长抓捕,打架,当兵,射击,但在这以男性为尊的古代,实在是没什么用,没人会雇佣一个女人当官差或者护卫。
嫁人似乎是古代女人最常见的出路和结局,但她一点兴趣都没有。
她开始将目光投在繁华的街道上,到处都是推着车的小商贩和鳞次栉比的屋宅,她觉得可以引进一些古代没有的东西,借此发家致富,得先在古代生存下来再说。
且经过她多日在街上打探,已经知晓了这个时代的一些局势。如今北离、大楚、云炎三国鼎立,而她所处的归期城乃是北离重城,故而往来商贸十分兴盛,人口流动量大,非常适合做生意。
那么引进什么呢?什么飞机汽车是别想了,女孩子喜欢的化妆品她也不懂,她倒是挺熟悉酒吧夜店的,出警去过无数回,每次都能抓些嗑药的年轻人回去。她觉得可以在街上租个铺子,雇个戏曲班子,然后开间慢摇吧。
但这个念头刚一起,又被她自己否决了,因为她实在想象不出来一群衣带飘飘的古代人聚在一起摇头晃脑,大喊着“here we go!”那喊麦的时候该怎么办,难不成来个“我喊‘之乎’你喊‘者也’,让我们嗨起来”?
虽然还没有考虑好到底该做什么生意,但这十几天在归期城里转悠,她已经看上了一处铺子。
那是个独立的三层小木楼,位于城中第二繁华的主街上,前面临着街面,楼后面是个小庭院,还有四五间相连的小木屋。
小木楼两边是两条小巷子,住着平民百姓,再往两边便是各式各样的商铺,卖的东西一应俱全。
沐之用最后一点银子租下了整个小木楼,并许诺房主会按期交付房租,一年之后一定攒够钱卖下小木楼。
坐在古色古香的小木楼里,沐之感觉心情好极了,总算有个落脚的地方了,不至于天天在大街上晃悠。
她看看一楼大堂里的桌椅和小厨房,又看看二楼的客房,最后决定将第三层作为自己的房间居住。
她趴在小木楼第三层的窗户上,打量着后面小庭院里繁盛的珙桐,觉得这院子真适合养些猫猫狗狗的,实在惬意。
对了,还得攒点钱雇佣两个伙计,她想,伙计正好住在后院的小房子里,帮她劈柴烧水,打扫卫生。
然而她还没想好要干什么行当,伙计却自动送上门了。
一天清晨,各家的商铺还没开门,她没有睡懒觉的习惯,照旧起了个大早准备出去晨跑,却一开门就看见两个人倒在她大堂门前。
只见其中一人是个少年,面色苍白,双眼紧闭,浑身瘦得一把骨头。
紧挨着他躺着的是个瘦瘦小小的姑娘,头发蓬乱,小脸蜡黄。
她推两人的肩膀,喊了许久,那少年才缓缓睁开眼睛,一脸茫然地看着她。
“小伙子,你们是谁,怎么晕倒在这里了?”她问。
少年似乎用了很大力气才能开口,声音微弱道:“关中饥荒......我和妹妹......要饭过来的......”
一旁晕倒的小姑娘也醒过来了,断断续续道:“家里人都没了......就剩我和哥哥了......”
沐之十分于心不忍,便道:“还能站起来吗,进我铺子里吃点东西吧。”
二人艰难地爬起来,互相搀扶着走进大堂,沐之赶紧将昨天剩下的肉饼子拿了出来,二人一见吃的瞬间两眼放光,风卷残云地吃了个干净。
“姑娘,你人真好,谢谢你......”那小姑娘哭着说。
少年吃完饼子,先向沐之行了一礼,而后道:“姑娘大恩,我兄妹二人没齿难忘,愿意报答姑娘,一切听姑娘吩咐!”
沐之想了想,便问:“你兄妹俩已经无处可去了吗?”
二人同时点点头。
“那愿不愿意给我当伙计?我正好缺两个伙计。”沐之说完有些难为情,“不过我这铺子才刚租下来,要想挣到钱还需要些日子,你俩的工钱只能先欠着了,后面再补行吗?”
那小姑娘握着拳头含泪点头,“不用工钱,姑娘给口饭吃就行了!多谢姑娘收留我们兄妹!”
话音落下,二人竟立马跪在地上向沐之磕头,沐之哪里受过别人这样大礼,赶紧将二人搀扶起来。
就这样,铺子还没经营起来,先招到了伙计江鸣和江铃兄妹俩。
每天一早,沐之习惯去城郊的湖边跑步,江鸣和江铃就会把小木楼里里外外打扫得一尘不染,后院的柴火都是满仓的。
沐之有些不好意思,但兄妹俩说什么也不让她动手干活,非说是报答她一饭之恩。
沐之一面觉得当个小资本家挺爽,不用劳作,一面也开始心急,必须得想出个营生来了,不让怎么养活三张嘴。
这日,沐之坐在空荡荡的大堂里愁眉苦脸,江鸣在一旁修理有些不稳固的桌椅。
她拿着镜子左顾右看,对镜子里那张陌生的脸十分满意,心想没想到穿越到古代还能免费获得这么漂亮的一张脸。
“唉,难不成我去卖艺挣钱?”她忍不住叹息。
江鸣没有说话,只翻了翻眼睛,江铃却从一旁冲了出来,眼泪汪汪地看着沐之道:“沐姑娘,叫我去卖艺吧!我愿意!可不能叫姑娘您出去抛头露面!”
沐之被江铃的郑重其事搞得无语,连连安慰江铃,“乖孩子,我说着玩的。”
其实沐之是想说,她一不会唱歌,二不会跳舞,就算是去卖艺,又能做什么呢?难不成请大家付费参观她这张脸?
见外面夜色正浓,沐之的肚子饿得咕咕直叫,忍不住悲叹:“唉!现在要是有夜宵就好了!我说不定还有心思琢磨呢!”
江鸣在一旁问道:“您说太守大人吗?”
“我说的是能吃的夜宵,填肚子的,不是那个长得像只外国进口狐狸一样的家伙!”
她说完忽然一愣,一个绝好的念头突然从脑子里蹦了出来。
“江铃!厨房里是不是有昨天买的米粉和辣椒?”
江铃回答:“是呢,还有两碗吃剩下的米粉,辣椒是我买的,想着可以就饼子吃。”
沐之立马兴奋得两眼放光,一头冲进了厨房里,嘴里大喊:“我知道我可以干什么了!绝对发家致富!”
听着厨房里叮铃桄榔地响,沐之高兴地哼着歌,江铃奇怪地看向江鸣,后者耸了耸肩膀,继续修理桌椅。
捣鼓了片刻,只闻见油爆辣椒的香味从厨房里传出来,沐之端着两个大碗走进大堂,兴高采烈地招呼江铃和江鸣:“快快!来尝尝我做的爆炒米粉!”
江铃看着一碗红艳艳的米粉,道:“只见过汤水米粉和甜米粉,沐姑娘您用辣椒炒的米粉?”
沐之满脸兴奋,“对啊!就要来个这里没有的!快尝尝!”
江铃和江鸣只好拿起筷子。江鸣挑起一根米粉,像是在判断有没有毒一样地犹豫地看了半天,而后才放进嘴里。江铃则很听话地吃进一大口米粉。
“怎么样?好不好吃?”沐之期待地看着二人。
江铃嚼了嚼米粉,随即连连点头:“好吃!从来没吃过!沐姑娘您真厉害!做的太好吃了!”
江鸣没有说话,直接用行动表示了赞赏,整张脸都埋在碗里,呼噜呼噜吃了起来。
沐之高兴地从椅子上蹦起来,大声欢呼:“真不愧是我!我决定了!开间米粉馆!就做爆炒米粉!”
这爆炒米粉还是她在现代时出差到新疆吃过的一种美味小吃,吃过两次后便念念不忘,硬是问后厨的师傅要了秘方,时常自己做着吃。却没想到如今帮上了大忙。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官衙刚一开门,沐之就迫不及待地冲了进去,对一脸诧异的叶霄说道:“他们说,要想在街上开饭馆,得让你开一个那个啥!那个啥来着?”
“商约书?”叶霄接话问到。
“对对对!我要开铺子做买卖了,你快给我开个商约书!”她说完见叶霄没反应,只好又讨好地补充了一句:“行个方便,叶大人。”
叶霄只好命官差拿出商薄和笔墨,执笔问道:“饭馆何在?做什么行当?”
沐之回道:“在南边的石门街上,那个三层小木楼,我租下来了!我准备开个炒米粉馆!”
“炒米粉?”
“对!可好吃了,回头我带给大人你尝尝!”
叶霄点点头,继续问道:“伙计几人,叫什么名字?”
“加上我一共三个人,你知道我叫沐之,另外是兄妹两个,一个叫江铃,一个叫江鸣,都是关中饥荒逃难来的。”
“本官记下了。”叶霄一边说,一边不停拿笔在商薄上写下,又问:“饭馆叫什么名字?”
沐之想了想,看看自己身上的白衣,道:“就叫‘小白米粉馆’。”
叶霄摇头,“那可不行,‘白’是北离皇姓,民间禁用。”
“那‘小黑米粉馆’。”
叶霄又摇头,“你应该知道,三国局势微妙,所以有些规矩不得不多注意。黑色是大楚国的王色,也不可用。”
沐之只好再想:“那叫‘小红米粉馆’!刚好我用的是辣椒爆炒!小红不错!”
“不可,红色是云炎国的国色。”
“那‘小蓝米粉馆’?”
“不可,蓝色是我国皇族御用颜色。”
“那‘小金米粉馆’?”
“也不可,金色是吾皇绣龙袍之色。”
沐之气得一拍桌子:“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赤橙黄绿青蓝紫都不行是吧?那叫‘小花米粉馆’行不行??”
叶霄连忙在商薄上写下了“小花米粉馆”五个字,道:“小花是可以的。”
看着叶霄一脸一本正经的样子,沐之气得直想揪住他的领子打一顿。
谁知叶霄却道:“那即日起,请沐老板按时上缴民税,每月二两银子。”
在归期城里混了半个月,沐之已经知道二两银子是多少了,一个包子两文钱,二两对她来说就是很多很多钱。
她只好努力攒出个笑容,道:“叶大人,您看这样行不行?我每隔三五天就叫人给你送一份炒米粉来,您通融一下,让我少交点税行不?一两五钱行吗?而且我今天才登记在册,这个月都过去一半了,下个月再开始交税行不?”
叶霄的脸上露出个敷衍的假笑,嘴里吐出两个字:“不行。”
沐之气结,强忍着不发作,却听叶霄又道:“但本官还是很想尝尝沐老板做的米粉的。”
“呵呵......等开张了,一定给大人您送过来!”沐之皮笑肉不笑,暗骂了一声“你这狗官”。
沐之用三天时间确定了一件事:
她穿越了。
三天前,她在一个铺满干草的山洞中醒来,她第一反应是被毒贩子抓了,已被俘虏。可山洞里除了她连个鬼影都没有,只有一个包裹,里面装着些干粮和......银子?
她很惊讶,除了在银行的金银库,她还从没见过这么大坨的银子。
再看看她自己,一身白衣,穿的跟唱戏的似的。
她当时严重怀疑自己被整蛊了,因为她明明记得是和缉毒大队的精英们聚餐拼酒来着,为了庆祝捣毁了一个制毒窝点,她喝得七荤八素,拒绝了要送她回家的同事,自己走回公寓。
她记得自己正站在门前开门,手机突然响了。她接起来听了一会儿,却没有声音,然后便感觉后背一痛,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她估计是同事们在联合整蛊她!这一定是个拍戏用的布景点!
可当她走出山洞,慢慢爬下山,穿过一片小树林,进入了繁华的城池之后,望着古风古韵的建筑和百姓,她惊得嘴都合不拢。
在所有人惊奇的注视下,她像只猴子似的上蹿下跳,却没有在任何屋宇上找到一个监视器。
望着这一眼看不到尽头的城,她感觉这不像是个布景点。就是把整个警局十年的工资和经费全拿来买道具布景,也弄不出眼前这样的逼真细致的雕梁画栋。
紧接着她就想起了那个倒映在防盗门上的黑影。
经过三天苦思冥想,她终于不得不接受了这个现实:她是真的穿越到古代了。
可杀父母的凶手还没抓到,怎么办?
她又用了三天开始思考量子力学和多维度空间理论,直到她发现她在科学这方面只知道有个科学家叫霍金,其他一概不知,她只能放弃思考了。
因为她从高中毕业就在军校读大学,毕业后就在部队任职,退役后因为想为死去的父母查案的关系,直接进了警局,被调到了缉毒大队。她的人生都是在冷硬的枪支弹药里度过,文化课实在差劲。
看样子是不可能回到现代了,能活着都不错了。
于是她开始怀疑自己还在2024年,不过是被毒贩子抓到了一个偏远的部落而已。她一定能找到一丝现代的痕迹。
她开始在街上逢人就问“how are you?”可惜没能得到一句熟悉的“I’m fine,thank you,and you?”回应她的只有无数人看神经病一样的眼神。
即使她找遍大街小巷,也没有看到任何银行、公厕。而在看到所有路人竟无一人拿着手机的时候,她彻底确定了,这真的是古代。
接受了这个事实之后,她心里有点奇怪,在现代的时候成天只忙着为父母查找凶手这一件事,怎么才穿越到古代短短几天,她心里竟再没有那种深深的仇恨和痛苦了。难道是因为这副身体不是她自己的?
她总觉得像已与现代远远告别了似的,什么查案,工作,通通都离得很遥远。
没有任何压力和阴影,像回到了从前爸妈健在,她还在学校读书的那段日子。
难道这魂穿竟还过滤走了她所有的忧愁和悲伤?
还没等她彻底想明白,五六个衙役就围住了她,非常“客气”地请她进官衙一趟,解释一下她为何近日总在街头扰民。
她随官差行走过长长的街道,走进一处古朴肃穆的屋宅,穿过偏门,路过两侧严肃的守卫,迎接她的是一个笑眯眯的年轻男子,看样子不过二十七八的年纪,长得有点像外国人,穿一身漂亮的官袍坐在高座上,一脸平和地看着她。
“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
她好奇地打量四周,思绪被那个年轻男子用好听的声音打断,便下意识回答:
“我叫沐之,中国人。”
一旁的捕头立刻喝道:“大胆!岂敢与逆贼丞相之女同名!”
她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爸妈给我起的名字就叫沐之,因为我们家祖宗十八代都姓‘沐’,‘之’是广阔无穷指代万物的意思——你们的啥丞相之女也叫沐之?那只能说明她挺有品位,和我同名!”
那捕头又要怒喝,被高座上那年轻男子伸手制止了。
“无妨,此二字并未纳入民间禁法,可用。”
沐之觉得这高座上的男子还比较讲道理,便问:“你叫什么名字?是什么人?这里是哪里?什么朝代?唐宋元明清哪一个?”
那年轻男子一愣,随即道:“本官名为叶霄,是这归期城的太守。这里是北离朝一百三十八年。”
见沐之一脸茫然,叶霄又笑道:“近日有许多百姓报官,说你在街上搅扰百姓,总问些奇奇怪怪的问题,能告诉本官为什么吗?”
沐之觉得叶霄的语气像哄小孩子一样。
心里思索一番,她决定努力表现的正常点,别叫人把她当成神经病关起来,便说:“小人拜见太守大人,我也是远离家乡到这里,路上被同伴丢下了,所以很多事不太清楚,就在路上到处问问。”
“被同伴丢下?是从你方才所说的‘中国’而来,被你同伴丢弃于此吗?”
“是的。”
叶霄点点头,“你可以报官,由本官派衙役帮你找到同伴。”
“那倒不必了,本来我也不想和他们一起了,哈哈......”
沐之腹诽:去吧去吧,去2024年找去吧,或者你帮我找到霍金的老祖宗也行!
而后叶霄又问了些不痛不痒的问题,无非是沐之年岁几何,家中还有什么亲戚,此番来北离做什么,如今以何行当为生的寻常问题。可惜沐之每个都答得牛头不对马嘴。
估计是觉得沐之看起来不像坏人,叶霄很快又将她释放了。
可沐之走出官衙却更茫然了:是啊,我几岁了?我家里还有谁?我在这个什么北离干嘛呢?我以什么为生啊??
思索了好几天,沐之都没想清楚这些问题。她魂穿进来的这副身体估计是没什么家人了,否则怎么会独自在一个荒芜的山洞里醒来。
身上那一大坨银子也用的差不多了,她开始发愁该以什么为生。
她最擅长抓捕,打架,当兵,射击,但在这以男性为尊的古代,实在是没什么用,没人会雇佣一个女人当官差或者护卫。
嫁人似乎是古代女人最常见的出路和结局,但她一点兴趣都没有。
她开始将目光投在繁华的街道上,到处都是推着车的小商贩和鳞次栉比的屋宅,她觉得可以引进一些古代没有的东西,借此发家致富,得先在古代生存下来再说。
且经过她多日在街上打探,已经知晓了这个时代的一些局势。如今北离、大楚、云炎三国鼎立,而她所处的归期城乃是北离重城,故而往来商贸十分兴盛,人口流动量大,非常适合做生意。
那么引进什么呢?什么飞机汽车是别想了,女孩子喜欢的化妆品她也不懂,她倒是挺熟悉酒吧夜店的,出警去过无数回,每次都能抓些嗑药的年轻人回去。她觉得可以在街上租个铺子,雇个戏曲班子,然后开间慢摇吧。
但这个念头刚一起,又被她自己否决了,因为她实在想象不出来一群衣带飘飘的古代人聚在一起摇头晃脑,大喊着“here we go!”那喊麦的时候该怎么办,难不成来个“我喊‘之乎’你喊‘者也’,让我们嗨起来”?
虽然还没有考虑好到底该做什么生意,但这十几天在归期城里转悠,她已经看上了一处铺子。
那是个独立的三层小木楼,位于城中第二繁华的主街上,前面临着街面,楼后面是个小庭院,还有四五间相连的小木屋。
小木楼两边是两条小巷子,住着平民百姓,再往两边便是各式各样的商铺,卖的东西一应俱全。
沐之用最后一点银子租下了整个小木楼,并许诺房主会按期交付房租,一年之后一定攒够钱卖下小木楼。
坐在古色古香的小木楼里,沐之感觉心情好极了,总算有个落脚的地方了,不至于天天在大街上晃悠。
她看看一楼大堂里的桌椅和小厨房,又看看二楼的客房,最后决定将第三层作为自己的房间居住。
她趴在小木楼第三层的窗户上,打量着后面小庭院里繁盛的珙桐,觉得这院子真适合养些猫猫狗狗的,实在惬意。
对了,还得攒点钱雇佣两个伙计,她想,伙计正好住在后院的小房子里,帮她劈柴烧水,打扫卫生。
然而她还没想好要干什么行当,伙计却自动送上门了。
一天清晨,各家的商铺还没开门,她没有睡懒觉的习惯,照旧起了个大早准备出去晨跑,却一开门就看见两个人倒在她大堂门前。
只见其中一人是个少年,面色苍白,双眼紧闭,浑身瘦得一把骨头。
紧挨着他躺着的是个瘦瘦小小的姑娘,头发蓬乱,小脸蜡黄。
她推两人的肩膀,喊了许久,那少年才缓缓睁开眼睛,一脸茫然地看着她。
“小伙子,你们是谁,怎么晕倒在这里了?”她问。
少年似乎用了很大力气才能开口,声音微弱道:“关中饥荒......我和妹妹......要饭过来的......”
一旁晕倒的小姑娘也醒过来了,断断续续道:“家里人都没了......就剩我和哥哥了......”
沐之十分于心不忍,便道:“还能站起来吗,进我铺子里吃点东西吧。”
二人艰难地爬起来,互相搀扶着走进大堂,沐之赶紧将昨天剩下的肉饼子拿了出来,二人一见吃的瞬间两眼放光,风卷残云地吃了个干净。
“姑娘,你人真好,谢谢你......”那小姑娘哭着说。
少年吃完饼子,先向沐之行了一礼,而后道:“姑娘大恩,我兄妹二人没齿难忘,愿意报答姑娘,一切听姑娘吩咐!”
沐之想了想,便问:“你兄妹俩已经无处可去了吗?”
二人同时点点头。
“那愿不愿意给我当伙计?我正好缺两个伙计。”沐之说完有些难为情,“不过我这铺子才刚租下来,要想挣到钱还需要些日子,你俩的工钱只能先欠着了,后面再补行吗?”
那小姑娘握着拳头含泪点头,“不用工钱,姑娘给口饭吃就行了!多谢姑娘收留我们兄妹!”
话音落下,二人竟立马跪在地上向沐之磕头,沐之哪里受过别人这样大礼,赶紧将二人搀扶起来。
就这样,铺子还没经营起来,先招到了伙计江鸣和江铃兄妹俩。
每天一早,沐之习惯去城郊的湖边跑步,江鸣和江铃就会把小木楼里里外外打扫得一尘不染,后院的柴火都是满仓的。
沐之有些不好意思,但兄妹俩说什么也不让她动手干活,非说是报答她一饭之恩。
沐之一面觉得当个小资本家挺爽,不用劳作,一面也开始心急,必须得想出个营生来了,不让怎么养活三张嘴。
这日,沐之坐在空荡荡的大堂里愁眉苦脸,江鸣在一旁修理有些不稳固的桌椅。
她拿着镜子左顾右看,对镜子里那张陌生的脸十分满意,心想没想到穿越到古代还能免费获得这么漂亮的一张脸。
“唉,难不成我去卖艺挣钱?”她忍不住叹息。
江鸣没有说话,只翻了翻眼睛,江铃却从一旁冲了出来,眼泪汪汪地看着沐之道:“沐姑娘,叫我去卖艺吧!我愿意!可不能叫姑娘您出去抛头露面!”
沐之被江铃的郑重其事搞得无语,连连安慰江铃,“乖孩子,我说着玩的。”
其实沐之是想说,她一不会唱歌,二不会跳舞,就算是去卖艺,又能做什么呢?难不成请大家付费参观她这张脸?
见外面夜色正浓,沐之的肚子饿得咕咕直叫,忍不住悲叹:“唉!现在要是有夜宵就好了!我说不定还有心思琢磨呢!”
江鸣在一旁问道:“您说太守大人吗?”
“我说的是能吃的夜宵,填肚子的,不是那个长得像只外国进口狐狸一样的家伙!”
她说完忽然一愣,一个绝好的念头突然从脑子里蹦了出来。
“江铃!厨房里是不是有昨天买的米粉和辣椒?”
江铃回答:“是呢,还有两碗吃剩下的米粉,辣椒是我买的,想着可以就饼子吃。”
沐之立马兴奋得两眼放光,一头冲进了厨房里,嘴里大喊:“我知道我可以干什么了!绝对发家致富!”
听着厨房里叮铃桄榔地响,沐之高兴地哼着歌,江铃奇怪地看向江鸣,后者耸了耸肩膀,继续修理桌椅。
捣鼓了片刻,只闻见油爆辣椒的香味从厨房里传出来,沐之端着两个大碗走进大堂,兴高采烈地招呼江铃和江鸣:“快快!来尝尝我做的爆炒米粉!”
江铃看着一碗红艳艳的米粉,道:“只见过汤水米粉和甜米粉,沐姑娘您用辣椒炒的米粉?”
沐之满脸兴奋,“对啊!就要来个这里没有的!快尝尝!”
江铃和江鸣只好拿起筷子。江鸣挑起一根米粉,像是在判断有没有毒一样地犹豫地看了半天,而后才放进嘴里。江铃则很听话地吃进一大口米粉。
“怎么样?好不好吃?”沐之期待地看着二人。
江铃嚼了嚼米粉,随即连连点头:“好吃!从来没吃过!沐姑娘您真厉害!做的太好吃了!”
江鸣没有说话,直接用行动表示了赞赏,整张脸都埋在碗里,呼噜呼噜吃了起来。
沐之高兴地从椅子上蹦起来,大声欢呼:“真不愧是我!我决定了!开间米粉馆!就做爆炒米粉!”
这爆炒米粉还是她在现代时出差到新疆吃过的一种美味小吃,吃过两次后便念念不忘,硬是问后厨的师傅要了秘方,时常自己做着吃。却没想到如今帮上了大忙。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官衙刚一开门,沐之就迫不及待地冲了进去,对一脸诧异的叶霄说道:“他们说,要想在街上开饭馆,得让你开一个那个啥!那个啥来着?”
“商约书?”叶霄接话问到。
“对对对!我要开铺子做买卖了,你快给我开个商约书!”她说完见叶霄没反应,只好又讨好地补充了一句:“行个方便,叶大人。”
叶霄只好命官差拿出商薄和笔墨,执笔问道:“饭馆何在?做什么行当?”
沐之回道:“在南边的石门街上,那个三层小木楼,我租下来了!我准备开个炒米粉馆!”
“炒米粉?”
“对!可好吃了,回头我带给大人你尝尝!”
叶霄点点头,继续问道:“伙计几人,叫什么名字?”
“加上我一共三个人,你知道我叫沐之,另外是兄妹两个,一个叫江铃,一个叫江鸣,都是关中饥荒逃难来的。”
“本官记下了。”叶霄一边说,一边不停拿笔在商薄上写下,又问:“饭馆叫什么名字?”
沐之想了想,看看自己身上的白衣,道:“就叫‘小白米粉馆’。”
叶霄摇头,“那可不行,‘白’是北离皇姓,民间禁用。”
“那‘小黑米粉馆’。”
叶霄又摇头,“你应该知道,三国局势微妙,所以有些规矩不得不多注意。黑色是大楚国的王色,也不可用。”
沐之只好再想:“那叫‘小红米粉馆’!刚好我用的是辣椒爆炒!小红不错!”
“不可,红色是云炎国的国色。”
“那‘小蓝米粉馆’?”
“不可,蓝色是我国皇族御用颜色。”
“那‘小金米粉馆’?”
“也不可,金色是吾皇绣龙袍之色。”
沐之气得一拍桌子:“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赤橙黄绿青蓝紫都不行是吧?那叫‘小花米粉馆’行不行??”
叶霄连忙在商薄上写下了“小花米粉馆”五个字,道:“小花是可以的。”
看着叶霄一脸一本正经的样子,沐之气得直想揪住他的领子打一顿。
谁知叶霄却道:“那即日起,请沐老板按时上缴民税,每月二两银子。”
在归期城里混了半个月,沐之已经知道二两银子是多少了,一个包子两文钱,二两对她来说就是很多很多钱。
她只好努力攒出个笑容,道:“叶大人,您看这样行不行?我每隔三五天就叫人给你送一份炒米粉来,您通融一下,让我少交点税行不?一两五钱行吗?而且我今天才登记在册,这个月都过去一半了,下个月再开始交税行不?”
叶霄的脸上露出个敷衍的假笑,嘴里吐出两个字:“不行。”
沐之气结,强忍着不发作,却听叶霄又道:“但本官还是很想尝尝沐老板做的米粉的。”
“呵呵......等开张了,一定给大人您送过来!”沐之皮笑肉不笑,暗骂了一声“你这狗官”。